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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我恨你-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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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占谴嬖冢残淼蹦憧醋耪獗救占鞘保乙苍缫巡皇怯涤�*的身躯,也许你的泪水已经打湿了它也说不定。
傻瓜……
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我记得,最后一次和你讲电话,听到最多的是你哽咽的声音。那天我还若无其事地告诉你,今年的立夏,便会回村里和你重逢,就好像去年的立夏一般,相隔十五年的重逢。那谎言,我想最终会因无法圆谎,从而被你戳破吧。
我这残损的大脑,如今竟还记得那时你黑到发亮的齐腰长发、稚嫩的脸、红肿的眼睛,没有焦点、灰黑色的连衣裙,刚好到你的膝盖。你是不是从未发现,其实你哭起来比笑着好看,若此时你在场,想必我一定会在被肿瘤折磨之前,惨死在你的乱棍之下。
立夏,你总是习惯性地皱着眉头,皱着眉头看书,皱着眉头写字,皱着眉头画设计,甚至像初学者一样皱着眉头下厨;你总是习惯走在我的左侧,牵着我的左手,靠着我的左肩,颤动我的左心房;你习惯嘟着嘴睡觉,右侧侧卧,而我,总会在这时轻轻的,轻轻的吻你的脸颊。这些,你是不是,都不知道。
我曾几何时奋力地憎恨着自己,因为你,我的手足,我的父亲都葬身于湍急的河流中,可我竟然没有办法去恨你。为了让自己讨厌你,从而报复你,从最初的挑拨离间,到后来让Ivan去侵犯你,再到盗用你们的设计,我以为自己终于能够死心塌地地恨你。
是的,我恨你,可这没用的我,却更爱你。
我的双眼已经模糊,知道走在大雾中的感觉吗?如今我便处于这样的感觉中,想必这一整篇的字迹,一定歪歪扭扭。但,你真的会在某一天,看到它吗?
2013年5月4日星期六
我现在的感觉,似乎很不好,手指也在发抖,脸色一定因疼痛而惨白不堪。可我依旧执笔,也许,也许这便是我最后一篇日记了吧……写给你的。
江立夏,也许从明天开始你的生活会有一点小改变,你会发现你的生命中永远少了一个陪你吃饭、叫你起床、跟你吵架的人,也许你会有点慌、有点不习惯,但这只是暂时的,有一天笑容还是会回到你的脸上。我爱你,爱了整整的半辈子。
知道吗?伫立于生命终端,有些事情却还是无法坦然面对,比如深爱的人,比如生离死别。可你经历的离别要比我多很多,那我的离开,对于你也就不痛不痒了吧。所以,你可别哭啊。
埋在手背的针麻痹到没了感觉,眼皮也好沉,浓重的消毒水味,我想我应该睡一觉了。
曹雨希,年龄24,死亡时间2013年5月5日凌晨1点07分。
护士整理床位时,在枕头下发现了这本陈旧的日记,交给了曹雨希的继父。这才得以转交到江立夏手中,而此时泪流满面的江立夏,好似世界崩塌般的痛不欲生感。她被这个人骗了一整年,恨了一整年,也爱了一整年。
☆、Chapter30傻瓜
1
我呆坐在冰冷的地上,双手遮着口鼻,却拦不住那接连不断的啜泣。屋子里只有床头昏黄的灯光,窗户大开,阵阵微风徐徐吹来将日记的纸页吹得“啪啪”直响。所有的事,我都知道的太晚。他残损的大脑,忘记了胡可心,忘记了钟诗杰,但是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忘记我。直到他最后一篇日记,都还是在写给我。一定有人在我心间猛烈敲打?不然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疼痛,这样酸楚?
“姐”是周晓。
我匆忙擦了擦眼泪“什么事?”
他看着狼狈不堪的我,说“雨希哥他……你知道的吧。”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所以不要再提起了好吗?”我的声音又有些颤抖起来。
他也坐到了地上,紧挨着我“姐,我们是不是太弱小,太无力,怎么会有那样多的无可奈何。我们没有能力将身边珍爱的人从死神的镰刀下夺回,也没有勇气去追随,能做的就只能是干枯地活在这里。”
“周晓,知道吗?我最讨厌葬礼,即便是100岁老人的葬礼,我都不觉得那人生会是圆满的。和曹雨希在葬礼上重逢,却又在葬礼道别。太可笑,太讽刺了不是吗?”泪水已经充斥在了我的眼中,似乎一个踉跄就会冲出眼眶。
“老姐,听我说下去。有人离开,不论是离开我们身边,还是离开这个世界,我们没办法将他们从记忆中割舍,那就要像真空包装里的食品,*地活着。颓废堕落,绝不是最好的选择。”他说。
“我才不会颓废堕落”我笑道“只是,有些想念……罢了……”最后,眼泪还是夺眶而出,流到嘴唇上,咸咸的。这是眼泪的味道,而这股咸味据说是出自血液中,我温热的眼泪含着我滚滚血液的味道,为这刻骨铭心在脸颊挥发,直到一切由我的心底挥发不见。
周晓抱住我这个没用的家姐,任凭我将眼泪鼻涕蹭在他白净的T恤上,抚着我的头发,嘴上不停地安慰道“没关系的,老姐,总比活在世上被肿瘤折磨要好得多不是吗?所以,就当雨希哥是从沼泽里抽身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没关系。”
这时有人敲响了院子里的大门,是曹雨希的继父,我以为他是来拿回这本日记,毕竟这是记录着曹雨希存在于这世上的唯一的痕迹。可他却说“不,这是雨希写给你的,所以它属于你,你大可不必还给我。”
“立夏,你在丽江的那段时间……”他怎么会知道我在丽江?
“那段时间,有没有收到一张明信片?”
我一下子想起来那张印有香港繁华夜景的明信片,还有那秀气的字体。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跑回房间从背包中翻出那张小心保存的明信片,疯狂地翻开日记本,一模一样,两个人的字迹,一模一样。
“没错,是雨希写给你的,只是一直没有寄给你,夹在了那本日记里,拿到日记本时掉在了地上。从可心那打听了你的地址,便给你寄了去。还好你收到了,不然雨希他一定会怪罪于我。”他露出疲惫而无奈的笑容。
明信片的那行字是蓝黑色墨水留下的“灯火总是一瞬间,念你却要一辈子。”你做到了,曹雨希,这样一下子,你真的要用一辈子来念我了不是吗?连名字都不写下,我怎么会知道是你,傻瓜,大傻瓜。
2
明天,是我的婚礼,和Ivan的婚礼。
婚纱已经在上午被送到家中,悬挂在衣柜门前,蓬起的裙摆令它上半身的形状有些扭曲,这也不过就是,几乎所有女人都向往的,价格不菲的,一条特殊的连衣裙罢了。梳妆台上,是那条印有古老家族族徽的祖母绿项链,Ivan说过,婚礼那天一定要戴上它,因为它的确很衬我的肤色。我的无名指,却依旧戴着那枚系在书签缎带的铂金戒指,一圈小小的钻,让手指注目起来。
我看着它许久,许久后眼泪又开始打转,于是将目光移走,闭上湿润的双眼将戒指从无名指一点一点,取了下来。由我手中滑落,掉在坚硬的地板上,发出“叮”的声音,好似初中物理课时敲击音叉一般,飘渺,回荡着。我这才睁开眼睛,钻到梳妆台下,捡回那戒指。在灯光的某个恰到好处的角度,我发现了戒指内圈竟刻有细小的字,皱眉头眯着眼,才得以看清“tomylover——J”。J,Jiang,江,江立夏,是我。
我捏紧了那戒指,紧紧地,在我手中紧紧攥着。母亲推开我的房门,走近我“明天,你就要出嫁了”她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真快。”我说。
她笑着说“你穿开裆裤都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一样,当年那个淘气小鬼,如今都要嫁为人妇了。结了婚就不要再那样没头没脑了,以后就是有家庭的女人了,知道吗?”
“妈,我出嫁的前一天你就不能说点舍不得我话吗?怎么又是一阵唠叨。”我不耐烦地回答。
“才不会舍不得你,妈妈我巴不得你赶紧找个好人家嫁出去,不然等到油条都老了,谁还要你啊。”
“其实,你不用一直对我隐瞒一些事的,比如……十五年前村口那条河里,淹死的曹雨霖还有他的父亲。”我将一切都告诉了母亲,我拾起了那段记忆,拾起了我不堪回首的过往。
她有些愣住了“你,你怎么会想起来?”
“因为我也差点溺亡,亏了那次,我才得以将一切断断续续的支离破碎都拼接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记忆锁链。”
“早该知道你会想起这些的,早晚的事……”她说。
“为什么一直都不告诉我?”我看着她无可奈何的脸“怕我会一蹶不振?还是别的什么?”
“我那时候很怕,怕你想起这些,回忆起这些后,你会怎样看待自己,会不会就……”她欲言又止。
“不会的,那是我犯下的罪,只有活着,才能忏悔,才能赎罪。所以我不会傻到要自寻短见,逃避责任。”我镇定自若地对她说。
傻瓜,大傻瓜。
3
Ivan打来电话,那小小的话筒掩饰不住他兴奋的语气,每一个字都好像草原中奔跑的羚羊,连蹦带跳地窜入我的耳朵。
“亲爱的,准备好嫁给我了吗?”他问。
“恩,也许吧。”
“也许?这个*我可不满意。”
“Ivan,你难道没有瞒着我的事吗?”我问。
“瞒着你?什么事?”
我沉默了一阵,手指摆弄着那条祖母绿项链的链条“比如,关于曹雨希……”
他也陷入了没有终点的沉默中,电流兹啦兹啦的回荡“好吧,既然你想知道……”
“她是个简单到没有疑点的女孩,二十四种意面里她只喜欢蘑菇肉酱意面,你会拉的二十几首曲子里她也只喜欢梦幻曲,明明不擅长英文却硬着头皮和你父亲交流,明明不喜欢甜食却每次都跑来你们家店里试吃新品。她就是这样的女孩,希望你能让可心明白这些。”
这是曹雨希在毕业那年从垃圾堆里捡回可心扔掉的关于我的所有物品后,交给Ivan时对他说的话,而他原封不动地将这传达给了可心。
“立夏?”他见我久久没有反应“我突然后悔对你说这些了。”
“不,还好你告诉了我。”我说“明天见吧,Bye。”
还好他告诉了我,不然我会误会好久,还好我曾看过曹雨希的日记,不然我会错怪他很久。世间擦肩而过这样的事其实有太多,只是我们都不曾发现罢了,若有一天发现自己曾与暗恋的女生,心仪的男生因差之毫厘而擦肩,想必一定会有不少人捶胸顿足。
第二天一早,家里乱作一团,用鸡飞狗跳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不过。做好头发化好新娘妆,回家费力地换上婚纱,坐在卧室的床边,脖子上是那条绿色的祖母绿,冰凉地贴紧我的肌肤。我手里的捧花夹杂着一些蓝色的花朵,手柄也用蓝色的丝带打成好看的蝴蝶结,婚礼上的Somethingblue美好的寓意。
窗外阳光有些刺眼,明明天才刚亮没多久。
他来了,推开了我的房门,西装笔挺,还有黑色的蝴蝶领结,真的是一名很帅气的男人。按摄影师的要求,做了一系列动作,也按习俗令Ivan翻箱倒柜找到我的另一只高跟鞋为我穿上,鞋子是我为自己设计的,裸色鱼嘴高跟。那瞬间的确有一种,仙度瑞拉,也就是灰姑娘的感觉。
他一把将我抱起,小心地走下楼,还好我家只是三楼而不是顶楼,他毫不费力地走到门口将我抱进车子。我们向车窗外的家人朋友挥手道别,脸上挤出尴尬疲惫的笑。毕竟一大早五点起床,忙前忙后了几小时,现在唯一想做的应该也只是躺在松软的枕头上,静静地睡一觉吧。
酒店门口,没有充气拱门,没有拱门上新浪新娘的名字,也没有名字之间的一颗膨胀的心,我们的婚礼在郊外的一块绿草丰盈的露天大场地。只有看似很昂贵的花拱门,上面插满了百合和玫瑰,走过拱门的那一瞬间,都似乎有花香环绕四周,心情也轻松了许多。座椅是蓝色的木质椅,红色的地毯铺满了鲜花,此刻的我,真的为这个场地而动了心,仅仅是因为这个场地。
这时一枚戒指从我的捧花中掉落,摔在地上,是曹雨希迟迟未送出的那枚,它怎么会……我紧紧握着捧花,手在颤抖,不停的。我狠狠咬了下嘴唇,满是唇彩的胭脂气。跑到Ivan面前,众人哗然,我一把扯下脖子上的祖母绿,缓缓塞入他的手中“Ivan,对不起,我最终,还是不能嫁给你的……原谅我,谢谢你。”
说罢拎起裙摆跑出会场,那一双双惊愕的眼睛,也许他们是第一次见到没有第三者的出现便从婚礼现场落跑的新娘吧。
傻瓜,为了你这个傻瓜,我变成了大傻瓜……
☆、Chapter31道声再见
1
穿着婚纱跑出会场的那一瞬间,突然感觉眼前花瓣四散,有淡淡的香气,它们被我的裙摆扬起,又落在我的裙摆之上。摘下头纱,不停向前跑,不顾身后的杂乱,向前跑,高跟鞋扭了脚,却还在跑。
“立夏你太牛了!帅气!”是可心打来的电话,而我正坐在回村子的长途大巴车上,身着蓬松的婚纱占了两个座位,在众人惊奇并夹杂着好奇的目光的中,不得不买下两张车票。
“帅气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我正遭罪呢。”
“我和我老公都看呆了!不过,曹雨希都……你还逃婚有什么用呢?”她的声音突然降下来。
车开了,我扯了扯裙角“只是……不想委屈自己了而已,我回村里看看曹雨希,””然后就回去,你的公寓已经退租了吗?”
“退租倒是还没有,里面除了大件家具外,其他的都已经被我收走了。”
“那我来续租吧,这样一下子逃婚,我妈一定会在家里把我大卸八块的。”我说,将手机还给后座的大爷,那大爷笑得喜气洋洋,好像是看着他的女儿出嫁一般。
我毁了母亲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的婚礼,因为她认为这是唯一可以改变我人生轨迹的方法,前文就说过,我们家的女人,命运都是坎坷悲惨的。我想,如今这其中,一定也包括了我。
“后面那位穿婚纱的妹妹,您悠着点摆弄那婚纱,撕坏了我们可赔不起。”检票员是位看似四十岁出头的大妈,没声好气地瞥着我。她一定认为我是个刚满结婚年龄在婚礼上闹脾气逃婚的愚蠢新娘。于是我也只是尴尬地笑着点点头,然后又将头扭向窗外,望着远方,其实我眼中根本没有什么远方,窗外几乎所有的远方都被林立高楼覆盖。
就在车子行驶到郊区时我才顿时发现自己手中竟还握着婚礼的捧花,蓝色的缎带在阳光下忽明忽暗,散发着奇妙的光泽,而另一只手里紧握着那枚戒指。
歪着头不知睡了多久,睁开眼睛时竟刚刚驶过村子,于是跳起身大吼“司机师傅!停车!”
原本在睡梦中的全车乘客都一下子被我震醒,皱着眉头厌恶地望了望我,又不加理会地睡去。其中当然也有些人歪着脑袋嘴里念念有词,大多都是在说我为什么不早说或是怎么不把握好时间之类的抱怨。
拖着累赘的婚纱,艰难地扭下车子,拽着裙摆费力且笨重地行走在两片田野之间,从远处看起来绝对活像只肥美的白鹅。时不时还有在地里干活的老农抬起头来望一下我这个身穿白色大漏斗的外来生物,身上的水钻还会在阳光折射下闪闪发光,晃得我眼花缭乱。
走过两片田地便是村子的入口,那座桥,如今我已经可以一个人走过了。高跟鞋落地的声音清脆且荡气回肠,飘渺在村口那不长不远的桥间。
穿着几乎不透气的厚重婚纱徒步走上一小时的感觉,一定不会有人能够理解,有一位作家说当她没有写作灵感的时候就穿上她当年结婚时的婚纱,说穿上婚纱便能灵感四射、文如泉涌。而我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创作灵感,有的只是汗流浃背和酷热难耐。
2
我站在曹雨霖的那颗松树下,笔直地站在它面前“你们兄弟两人,又见面了……”
说罢便提着裙子踩着高跟走上山,在空旷的山岗上,立着一棵矮矮的松树,一座矮矮的石碑,石碑紧贴地面,我看不到上面往生者的名字,但我却知道,这是曹雨希。缓缓走过去,脚下的草地已经开始长出新芽,石碑周围满是翠绿的生命,可这碑下却已是一把轻如鸿毛的灰尘。
“爱子曹雨希,生1989年,卒……”我的眼已容不下那不断的泪水,一下子坐在地上,裙子蓬出了完美的弧度,我却在中间泣不成声。我跪坐在那里,将戒指套入无名指,又将捧花安置在石碑旁。
“曹雨希,我愿意,我愿意成为你的妻子,你愿意……做我的丈夫吗?”我哽咽道。
“立夏?”我转过头,是伯母“你这是……”
“傻孩子……”她抚着我的头,那盘着繁琐新娘发髻的头“这是雨希一直珍爱的那枚戒指,果然没错,他珍爱的人一直都是你。”她看着我手指上那枚发亮的戒指说道。
“可是立夏,你真的没必要这样做,毕竟雨希他已经……”
“伯母,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路,就让我走下去吧。走到什么程度,走到什么时候,就听天由命吧。”我说。
伯母已经失去了她的两个儿子,他们一同来到这个世界,一同张开眼睛耳听八方,相似的面容,相似的声音色,却皆同早早离开。曹雨希也许是幸运的,他在这看似平淡无奇的世界存留了二十多年,在时间上的确优于早逝的哥哥曹雨霖。可仔细想想,他又何尝不是悲哀的,有太多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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