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最终防线-第1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语言;但这个案子凶手不止一位,视网膜看到的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疯狗而已。真正的凶手是披着狗皮的鬼人,他太善于伪装,并且算计好了他人的心理活动,知道说谎的人往往不会有好下场。”
张明抹了额头的汗珠,他意识到卢易进入了自说自话的分析模式。
“老板说谎了,因为他说谎的动机非常明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最好。若是和自己相关,第二天他还怎么出来做生意?因此竭力避免向我们透露可疑信息,毕竟,被害人对他而言,只不过是扮演了顾客的路人而已。”
“而他扯得最大的谎言便是‘他说不是自己吃,而是要喂狗’这句。”
“这句怎么了?”张明扬眉问道。
“因为是老板报警的时候根据现场的残骸猜测的,是臆想的产物。”卢易让张明换位思考,假如他处在包子铺老板的境地,他发现了现场该如何脱嫌?
张明的答案和老板的回复如出一辙。
“但我认为老板不是凶手,不光在动机上不存在问题,就连作案时间也可以脱嫌。他说自己一般会呆晚一些,呆到七点多。那个时候路灯肯定是亮的,只不过今天的天气以及月食给了他以心理上的压抑,顾客流量的缩水更是败了兴致。他下意识地以为自己已经呆的够晚了,因此才毫不犹豫地收摊回家。”
“可……老板只要是碰见朱川,还是有……啊!我明白了!朱川是金融街的上班族……也就是说,他下班的时间是!”
“五点到五点半之间。”卢易和张明异口同声道。
第212章 朱门狗肉(下)
“可老板没这个意识,不光如此,这样的时间就连那个小伙子也不足以去布置现场。因为老板脱嫌后,六点整回头看这一点已经足以去证明小伙子作案时间不足,就算他有动机,没有充足的准备也是白搭,因此小伙子没说谎。”
“我发现,你早已经认定这是一起谋杀案。”
“我有警犬般的嗅觉。”
“呵,疯狗……”
卢易没理睬张明的贫嘴,他开始郑重怀疑起被害人的弟弟朱程:“穿西装的人那么多,凭什么他一来就认出是自己的哥哥?就算是根据疯狗来认,当时的现场必然是被我们动过了——至少得把狗头搬开,否则如何确定被害人已经面目全非了?”
“这点不用多虑,朱程来看的时候,就是凭借着狗去认人的。”张明乐于看卢易吃瘪。
“嗯,光凭推理是无法解决朱程这个问题的……我们还是回到被害人留给我们的信息上吧——并非喂狗的狗不理包子……”卢易踌躇良久,突然又与朱程的那句“咎由自取”联系在了一起。
“狗不理包子,理人。”卢易发现小伙子陈述的当时疯狗咬人的现场很有价值——狗只咬朱川,并且专注于头颅。
“这条线索我们得等法医的结果出来。”卢易已经把握住了解决案件的其中一个关键点——行凶手段。
“我们还差‘作案动机’……”
“为何不用传统警察使用的方法?”
“你是说……”
“嗯,共同体式的‘查老底’。”张明一脸坏笑。
“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是,法医会把权限交予我们的,大胆地去做吧,我想早点结案。”卢易打了个哈欠。
“能给个重点吗?”
“月食,上一次的月食。”
※※老底※※
“所以我就想,如果能住在那样的房子里,我真的什么做什么都愿意了!”
“你确定?”
“当然!”
“那好吧……”外卖员阿旺是我当个体户时的最后一名顾客,没办法,骗子横行的年代很少有人相信真的存在我这种,既有超能力又乐于助人的好人了,为了报答这份信任,我决定成全他。
恰好,那家也是姓朱的,于是阿旺就住到了他当天送外卖看到的那户朱氏人家里。那是一幢雍容华贵的西洋别墅,只是他们的孩子们吃惯了太过于精细的料理,才对阿旺打工的小吃店里粗糙的饮食有了兴趣,阿旺也才有看到那种豪宅的机会——阿旺做梦都梦不到的房子。
阿旺非常感激我。他的房间温暖舒适,而且每天都有很多人来陪他玩,他只需要进食和休息,再也不用风里来雨里去地工作。我去看过他几次,他的脸上满是安适跟惬意。每当感受到他现在的幸福时,我就觉得信任是多么重要了,多少人丢失了我的眷顾而错失了享受生活的机会。
冬日渐渐地近了,每当阿旺想起冬日下午那迟迟的光线以及温暖的毯子,就会由衷升起一丝幸福感。
“这狗好养了这么久,过些日子你们可得仔细做着些,你们知道的,老爷好这口!”
“这点您可放心了,我们哪敢怠慢啊,不是说外边的肉都不安全,连原料都是从头看着起的……”
“不过这老爷也挺浪费的……毕竟这狗肉煲也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菜,也就做做小吃,尝个几口热乎一下接点地气……伺候这狗可是不少钱呢!”
“呸,你这话说的,老爷的身体不比那几个钱金贵……”
阿旺费了点劲才想起来他们说的快派上用场的那家伙,是自己。
阿旺疯了……二十多年前的月偏食,阿旺成了一条疯狗。
我朱川,也因为这事而入赘进朱家,多了个叫朱程的二弟。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偏支,偶尔也会有宗家的公子哥和小姐来我这里问切。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充当他们与他们宠物间沟通的桥梁。
二十多年后,我又萌生出了养狗的心思——二弟抱回来一条流浪狗。
看着那条流浪狗,我意识到自己还债的时候到了。
※※法医解剖的结果已出,卢易一个人呆在办公室内※※
“朱程居然是当了朱川这个外人的‘影子’,啧啧……朱家真是‘望族’啊……这样的传统果然很奇葩。”只有在没外人的情况下,卢易才敢自顾自地说着里世界的事情。
卢易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街道,蓦然叹了一声:“名为‘影子复仇’的永劫轮回,不可挡啊……”
朱程没有超能力,分家的产业和资源全部都交由朱川打理,因此而生出的妒意不可谓不浓。
“往往,狗比人更懂得忠诚,它们的报复也许是为别人打抱不平更多些……”卢易说完,又点了一支烟,这次他没有抽,而是放在了狗尸的鉴定结果旁。
事实上,朱川在过去的这十几年里一直致力于处理与弟弟朱程的关系,希望能和谐共处。因此朱程的任何要求他都满口答应了下来,包括财产按股份制方式分割、安排“不成器”的弟弟去首都上班,养狗……
火焰灼烧着纸张,上面的文字渐渐枯萎,隐约瞥见了“三处刀口皆为挡水果刀所致”这句话。
“那条疯狗或许没疯,只是月食的时候,它这种类型的狗喜欢狂吠而已。”
第二天,聪明的小伙子被捕入狱,不过却在第三天释放了出来。
【我居然失算了,要光凭推理的话,还真是被两个人、一条狗耍了一通……】这是卢易第一次差点品尝失败。
在面对朱家的时候,他本不该用常理去思考,或者说,他压根没猜到这个小伙子就是“神腿”……
“如此一来,作案时间的短缺就一下子被速度的优势给填补了,真是万万没想到。”
※※逗一脸的真相※※
狗有没有轮回,这是玄学研究的问题。真实情况是朱家每到月食的这一天都要屠狗,狗越灵越好,而神腿就是来完成宗家屠狗这一要务的。
朱川不肯,因为他对这条酷似阿旺的狗产生了感情。但怎奈宗家的“未来”发生变更,必须要屠狗祭天,神腿只好下狠手。
当然,神腿最初是坐在长椅上等着找朱川谈话的,不过朱川早已经厌倦了朱家的规矩,打算一死了之。
狗不理包子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就是小吃而已,确实是用来喂狗,可朱川的真正用意就是迷惑包子铺老板,告诉他自己是被疯狗咬死的,他知道法律对朱家无效,不愿牵扯其他。
若神腿跑得了,那么这事也就不会给重案组摊上;可笑的是,这狗朱程也不愿意交给宗家,便给它注射了一种药物,让狗的攻击性上升,这才有了朱川被狗咬死的一幕。
但朱川在被狗咬死之前就已经死了——被神腿杀了。
神腿发觉狗的不对劲,认为朱川是要陷害他,正好宗家那边又向神腿施压,他憋了一肚子气。
一个只知道奔跑的人是不会留恋两边风景的。
神腿就是这样鲁莽的人。
最终,狗也被神腿屠宰了……
归根结底,这是里世界对表世界破案技巧的一种讽刺——卢易吃了一堑,这才重视起安阳附近里世界的动向。而经过这件事的启发,也就有了后来卢易关注景祥的缘由了。
“不管怎么说,都觉得朱家的模式太过残酷、封建了些,算了,反正与我无关。”
2008年,尚且有女儿在身边的卢易,还无法意识到自己今后会为了什么样的愿景而去疯狂追寻,警界的疯狗,说的就是他。
第213章 侍影双生
“哥哥,我的身体……还是交给你吧……”
“妹妹,不,不能这样……不要……啊!好……好热!”
这是一段来自于子宫里的对话,妹妹对着哥哥说:“我只要一直这样看着你便已足够,哥哥,请活下去!”
“妹妹!”
就这样,抛弃掉多余的碱基对,XX变成了XY,妹妹贡献出了自己的身体,让差点胎死于腹的哥哥活了过来。朱德牡和朱安琪,他们俩原本是龙凤胎,最后只生出了“哥哥”,另外一胎化作血水流产。
由于“哥哥”的身体是临时变异过的,再加上他们的母亲是俄罗斯族人,所以朱德牡天生可爱无比,如果穿上女孩子的衣服,扎个小辫子绝对没人说他是男生。当然,小孩子长得本来就都是水灵灵的,没有区分的必要。
【这不是我的身体。】朱德牡低头凝视自己的双手,眼前这双手越看越是陌生,【我占据了我妹妹的身体,剥夺了她的生存机会。】
也许这么小的年纪不该产生这么多的复杂想法,但事实上,童年的我们远比长大后的我们更实诚,天真无邪的童年是最接近人之本心的。
“妹妹,你有梦想吗?有的话,我想替你完成!”朱德牡一直在欺骗自己,他自欺欺人地认为她妹妹还是陪在他的身边,而他则能够领会妹妹的想法。
“原来如此,确实呢,妈妈生下我们也很辛苦……我得用强大的实力去证明给我们的父亲看,我们并非杂种!”
往往,小孩看世界人生,比大人看得更加清楚,因为他们灵魂纯净、目光澄澈。
朱家一直以来都是断罪之翼里争夺“朱雀”这个称号的大热门。作为里世界中罕见的以近亲结婚为主,试图通过家族教育、引导完成后代能力觉醒的超能力者家族,其选择宗门教育的标准极其严苛。
而既然是近亲结婚为主,那么有着俄罗斯族母亲的朱德牡肯定是受到排挤的对象。童年时代,朱德牡过得十分不称意。他没有被选择进宗门教育,就因为血统不纯的原因?当然不会这么简单,朱家除了看重基因,同样的,也偏信“迷信”,当然,对于在里世界称雄一方多年的大家族而言,迷信这个说法是被摒弃的,他们相信自然界的运行规则中有着迷信所承载的那一部分。
朱德牡生下来的时候是女婴,而男性的特征是在两周岁前慢慢显露出来的。他出生的那一天,另一胎死于母亲腹中,这本就是不祥之兆;更别说后来种种诡异的事件发生在朱德牡的身边。
那是他上小学二年级时,由于身轻体柔,所以他极易被同龄人推倒,可以说是最好欺负也是最容易被欺负的对象。因此,每天他都是鼻青脸肿的回家。不过为了不让母亲伤心,他会选择用污泥拍在受伤处,稍作掩饰。
可是久而久之,母亲不是傻瓜,总还是看出了端倪。当秘密被揭开的那一天,母亲梨花带雨……
第二天,朱德牡找到了同班最喜欢欺负他的几个小孩,朝着他们放了一把火——重度烧伤。肇事逃逸,这才是小孩子的天性。朱德牡选择离家出逃,却怎料没过半天工夫,朱家就逮住了他。
第三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重度烧伤的几个小孩,他们家都收获了一笔不少的抚慰金。唯一有变化的就是朱德牡的妈妈被接到了宗家,和自己的丈夫重逢。
第四天,宗家的执法者,朱德牡的三叔和朱德牡面见。
“你是怎么放火的?”实际上三叔从被烧伤的孩子那里已经得到消息——朱德牡是用手掌点燃火焰的。
朱德牡似乎对严厉的三叔不感冒,垂着头不去看他,“我也不知道,我只想教训教训他们,没想过会放火烧。”
三叔深吸了一口气,这不是他第一次教训小孩子,但宗家的老太爷吩咐不可以伤害朱德牡的自尊,尽可能温和处理,让他产生对朱家的归属感;“你现在还能放出火焰吗?试着找到那种感觉吧,如果你能够再燃起烈火,你包括你的母亲都可以享受宗家的待遇,富贵荣华一辈子。”
朱德牡抬头瞥了三叔一眼,心底似是堵着一口气,“妹妹,拜托了!”
凶!
“真是精彩!”熊熊火光映照着三叔的笑脸。
※※
我是哥哥的妹妹,或许这样的自我介绍显得非常傻,但……我只能这么介绍自己。我没有名姓,朱安琪作为一个代号也不过是用于祭奠,祭奠那将来未来的“妹妹”。
本来就搞错了吧……因为我和哥哥交换了身体,所以本该作为妹妹活下去的我,成了死去的哥哥,而本该流产的哥哥却作为我活了下来。但……这又说不通,因为哥哥还是哥哥,只是借用了妹妹身体的哥哥,他代替我成为妈妈的精神支柱。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我也不明白,只是想这么做,便做了。
不要问我现在是否幸福,我也不清楚,只是幸福本身,是什么?
我最终还是活了下来,和哥哥一起住在“妹妹”的身体里。他是行走在阳光下的正常人,而我是……他的影子。
“妹妹,你有梦想吗?有的话,我想替你完成!”
哥哥相信我是存在的,相信我陪在他的身边。
“原来如此,确实呢,妈妈生下我们也很辛苦……我得用强大的实力去证明给我们的父亲看,我们并非杂种!”
只不过,他误会了,他在用真实去骗自己。他根本察觉不到我在陪着他,因为我是影子,没有哪个人走在路上还会刻意去盯着自己的影子看的。因此,影子就算在身后乱动,他也不知道。
白天不懂夜的黑,哥哥并不懂我到底想要什么。我其实只想要哥哥快乐、无忧无虑地活下去,而非争名夺利,头破血流;仅此而已。
哥哥在学校受欺负,我看得很难受,只不过……因为我是影子;所以就算想要帮哥哥,那也得是哥哥有这个意愿才可以。影子是不能贸然行动的……脱离了身体的影子,在太阳底下无法存活哪怕千分之一秒!
因为我不是实体,我并不能说是真正的“存在”。我需要“哥哥”这个寄托……
影子随着光线的强弱变化而忽浓忽淡,我的能力也是随着敌人的强弱、哥哥心情的起伏而变化。
当母亲哭泣的那一天,哥哥给了我释放能力的机会,我也终于可以帮到哥哥了!
放火,我感到很快乐,是不是很扭曲?生活在阳光下的黑暗,作为黑暗一员的影子,我或许早就不知道“善”为何物了吧……
因为,影子的使命就是——一步不离的、紧紧跟随着“哥哥”而已。其他的,我都不用去理睬。
既然哥哥想要夺得第一,那么……就让我去代他完成吧!
这是作为影子的妹妹的觉悟!
※※
朱德牡在宗门教育的学习中一直名列前茅,除了使用能力的时候需要一些“朱德牡自言自语的时间”外,无论在能力的强度还是控火的精度上,都要高出这一代学员几个档次,就仿佛其他同期学院都是朱德牡能力的附庸一般。成为下一任“朱雀”,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然而,就在参加“朱雀种子”选拔的前一天,一个叫银魅的女子来访;而她与十七岁的朱德牡见面的第一句话就很耐人寻味。
“宗家一直有个传说,这也是宗家为何每当月食的时候就会杀狗祭天的缘由——真正的朱雀是能动能复生的影子,这个影子最怕的就是‘天狗吃月亮’。而培养‘影子’,正是朱家一直以来的传统,很不正常不是吗?从小到大我都不信,不过,你的出现,颠覆了我的认知,所以——我信了!”
银魅的双眼似乎能够看透一个人的灵魂,令朱德牡感到毛骨悚然的是,银魅似乎一直在盯着朱德牡的背后看。
“据说下个月会有月全食,朱家偏门有一头灵犬,建议你们找个机会把它宰了,嗯,我今天要说的话说完了,改日再会。”银魅飘飘然前来,又飘飘然离去。
【你们?难道……对了,银魅……她是宗家的大小姐,虽然可惜没有觉醒火系异能,但是却传承了其母亲的通灵体质,被宗家派到国外去学习‘巫术’……】
“妹妹,我就知道你一定陪在我的身边,明天请助我一臂之力,让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