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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生活-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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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

    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

    “你得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有些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车站去坐的。还买了两瓶鲜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摇着。

    直到今天,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车站去坐计程车。怪哉。

    待回到家后,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酒意中醒来。

    我死死地盯着身旁的电话,发现它一动不动,不知怎的,觉得非常搞笑。

    于是我在半夜十二点的家中,放声大笑。

    本以为那夜的酩酊之态会把她吓倒。没料到她的电话还是照常地骚扰我,而且似乎来的更频繁些了。

    只是现在在电话里,她开始喜欢自以为是的剖析我,不断进行着昨日之我与今日之她的对照,进行着她所谓的理性批判,妄图谋求湖大和加大辩论赛的最后胜利,对了,我忘了说,她是湖大毕业的。

    我说我只是想有尽可能多的时间承欢于父母之膝下,她说我的潜意识里是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汗。

    我说我的生活态度乃是生而无为,这是很有深度,很有历史渊源的一种活法。

    她说庄子也曾做过油漆协会的会长,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种田,虽说收成看样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么都不做似的,懒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软软的。

    于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无为,而是生而无能。

    我原谅她的无知,须知无能这种评语是不可轻易予人的,尤其是男人。

    我经常被她的长篇大论搞的哭笑不得。于是我常恨恨地问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和她这样熟了,熟的以至于都可以像李艳一样肆无忌惮地攻击我。

    更令我伤神的是,她已不再满足在电话里教育我,经常把我喊出去切磋一番。

    只是她总喜欢带着我去一些我不大愿意去的地方,一些据她说有她和她男人之间甜蜜回忆的地方。

    诸如,在北山坡的阿诗玛餐厅,他们吃了第一顿二人晚餐。

    (其实只是上初中的时候,办黑板报搞晚了,所以在那里吃了两碗面条。)

    又比如,在南榭的水塘边,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

    (其实只是学校办活动,他们两个负责清场。)

    再比如,她的男人在交电大厦对门的马路上教她学的自行车。

    (这其实……对,这是真的。)

    不过好在每逢到了这种地方,她都是眉目含笑,巧笑倩兮。从不给我帮她擦眼泪的机会。

    这叫坚强,还是死撑?

    幸亏她还会主动地邀我吃饭,不然我不知道能忍受她多久,哪怕她长的挺漂亮。

    由于饭钱是她出的,所以地方都由我定。

    于是在yc市的街上常常可以看见一个憨拙拙的男人拖着一个傻兮兮的美女四处奔走于各大面馆之间。

    中午,我们吃文子面馆的炸酱面,她只吃豌豆面,不放辣椒。

    晚上,我们通常是带着在解放电影院门口买的卤豆干,臭豆干,炸豆干,直奔北门,享受那碗香喷喷的红油小面。

    逛街的时候,若饿了,就在街边摊上吃碗凉面。若是走在中山路附近,就只吃热干面,并且一定要到新开的那家。因为据她说,这是从原来的老热干面馆里下岗的几个女工办的,所以要多多。

    我不管这些,只是想到这家新开的六角钱一两,比老馆子要便宜一角钱。

    能吃饭,而不用付钱,乃是人生最大享受。

    只是有一天,在夷陵广场那惨兮兮的坟场灯光映照之下,她突然问道:

    “你什么时候去挣点儿钱,也请我吃碗面条?”

    我把叼着烟的脑袋猛地摇了摇,以示从无此意,接着便被眼前晃动的小红点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她轻轻地抠抠耳垂,疑惑道:

    “不对吧?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也没听说过像你这么追求女孩的。”

    “追求?”我猛咳数声,烟头也掉在了地上。我赶紧拾了起来,以免给城监的罚款。

    “放心,哪怕我命犯天煞孤星,唯君能解此命数,我也不会有此想法。”

    我赶紧撇清。

    “为什么?难道我长的不漂亮吗?”

    她说着一笑,然后轻盈地转了个圈,任发丝飞扬。

    可问题在于,那天她穿了件及膝的白裙,一转之下,不止秀发飞泻,也会裙摆摇摇。

    我睁大了眼睛走上前去,帮她把裙摆按住,以防春光外泄旁人之眼。

    “正是因为你长的足够漂亮,所以这才不可能。”

    她起先疑惑,继而释然,望着我坏坏的笑道:

    “师兄也会自卑的呀。”

    我撇撇嘴,以示不屑此言,我左脚向前半步,右脚转向半分,头略微后仰,把髋部提前,傲然道:“想当年,班上一娇俏女子赠我雅号:笑揖清风洗我狂。”

    她看着我的样子,先是一阵傻笑,然后细细想了会儿,忽然大悟道:“笑揖清风洗我狂?我想起来了,那是武状元苏乞儿里的一句歌词,噢,原来是送给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

    她坏坏地笑着,坏坏的看着我。

    我心底一阵发毛,谁知道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一句话,居然是形容叫花子的。

    所以我决定马上到5460上面留言,好生责问一番晶晶姑娘。

    她拿我这脾气没法,只好叹着气,坐到了我的身旁。侧着脸望着我,笑道:

    “我们和恋爱中的男女有分别吗?”

    虽说这些天,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逛街的时候,手也会很自然的牵在一起,但我还是气壮山河地告诉她:

    “分别很大。比如你要是死了,我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到陪你去死。你若是忽然消失了,我也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去找到你。你若是忽然扑上来亲我一口,我只会以为是蚊子叮了一下,绝不会……”

    忽然瞧见她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我连忙说道:

    “再比如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甚至我们俩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的确,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但此刻看着她在夜空下白衣如雪,秀发伏肩,不知怎地忽然有了想知道她姓名的念头。

    “那师兄你叫什么名字?”

    “xf。”

    “???”

    “拂晓的晓,晓溪塔的晓。山峰的峰。”

    “挺不错的名字。”

    很好,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总是追问我姓什么。

    “xf意指清晨的山峰,与日同生,与霞共辉的意思。”

    她摇摇头说:“不对。xf,说的是女人的眉毛。”

    接着她背了一句古诗。

    虽说这句诗我没听过,但仍是面上一窘。

    “你呢?”

    她似笑非笑地望了我一眼,轻声道:

    “叶轻眉,看轻天下须眉。”

    她俏皮地抹了一下自己的眉毛,

    偷偷看着无辜的我。

    那天晚上,回到家中,她打来电话。

    我问她,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似乎觉得我问的有些多此一举:

    “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

    “朋友?”我心里狂松一口气,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必须承认,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

    至少对我而言,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若有,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

    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只有蟑螂而已。

    这是件真事,自那天起,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欲死不能,生而不爽。

    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最关键的是,这张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无穷无尽的笑意。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我喜欢。

    曾经有个中年人,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

    “xf啊,要好好过日子,人一过二十之后,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那年我十八。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

    我曾经总结过,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谈恋爱的没了激情,搞事业的,还来不及培养野心,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书还是那几本书,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路也还是那条路哟,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没法换。

    机械的重复,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比如钟表。

    好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叶轻眉。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

    第二天,天下雨,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然后,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很生气地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

    我大惊之下,早失色心。

    “喂,我很冷耶。”

    她很不耐烦地说,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然后解释道:“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

    于是我叹、叹、叹,叹这女人弱智,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拧了拧,递给她套上。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还有一个浑身哆嗦,胸有赘肉的男人。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透过水朦朦的眼镜,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声音小小的,好可怜。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声音颇为张狂,好可怕的那种。

    她望了我一眼,才回过神来。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

    “好象感冒了。”

    于是,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喊了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

    待我坐到了家中,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

    正当我兴高彩烈,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阵十二级台风,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而且似乎还不解气,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

    在喷嚏连连中,我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感冒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她非常过意不去,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让我很是得意。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一半是装的,一小半是真的,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还是装久了以后,搞糊涂了。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以前可以不上学,现在是可以不洗碗,父母不会吼你,姐姐们不敢凶你。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告诉她:“鸭头和啤酒。”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解释道:“丫头我不喝酒的。”

    我的命不好,生在十一月,所以读书的时候,在称呼上有些吃亏,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噢,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

    不过不管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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