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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香草黎明-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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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应云清拍了板,站起来拍了拍粘在裤子上的沙子,说:“行啊!”看见六人往这边来,火堆边上的女生们激动了起来,又瞬间压制了自己的情绪。
“我总觉得……是冲着你们几个男的来的吧。”林初凑近楚彦,悄悄地说。楚彦听完就笑着牵起了林初的手,林初立刻就看到了有几个女生失望的眼神,果然自己没有想错。应云清也是聪明得很的人,也有学有样地挽住了唐谦,一副甜甜蜜蜜小情侣的样子。可是另外两个男生就没办法了,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叹了口气。
互相介绍了一下之后,看着泾渭分明的两伙人,那边的女生提议道:“我们交叉着坐吧,有趣一些。”
然而这个提议并不被六个人接受,尤其是两对情侣,干嘛要分开去满足那群女生啊,就是要坐一起。林初直接就说了:“不用吧,这样就挺好的。”
被堵回去的女生恹恹地坐了回去,不说话了。活跃气氛的事情林初可做不来,一般做这件事的应云清和陆景泽不知怎么也都闭口不言。那边的女生里倒是有忍受不了这尴尬气氛的人,另一个身着长裙,长发飘飘的女生开口提议大家来玩游戏吧。
最后在林初这方无所谓的情况下,终于决定了就玩最无聊的猜数字游戏。第一个人先在1…100之间想好一个数字,打在自己的手机上,然后逆时针一个一个地猜,出题人给出范围。说中数字的那个人要接受惩罚,真心话或者大冒险。虽然很无趣,但至少可以打发时间。
“好了,你们可以开始猜了。”长发飘飘的女生被选作第一个出题人,她旁边的女生开始猜,“48。”
“比48小。”
第二个女生:“12。”
“比12大。”
接着就轮到王召了,他说:“29。”
“比29大。”
陆景泽:“哇,那就是29到48之间咯,我猜30。”这种贴边猜的行为真是太可耻了,林初白了他一眼。
长发女生也乐了,说:“比30大。”
“39。”下一个是楚彦。
“比39小。”
到林初了,30到39,中间值剩下8个数字,到这个时候,后面每一个猜的人都紧张了起来,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猜中了。林初想了想,说出了自己高中时候的学号:“37。”
不幸的是,长发女非常高兴地拍手:“恭喜你,答对了!”
林初郁闷地往楚彦怀里钻,惹得楚彦在她耳边笑个不停。虽然郁闷,但是惩罚还是要接受的,长发女兴奋地问:“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吧。”林初从来都是个喜欢偷懒的人,靠在楚彦身上并不想动,还是动动嘴算了。
于是其他幸灾乐祸的人聚在一起商量了半天,最后终于问了:“你和你男朋友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时候,在哪里?”
和楚彦的第一次接吻……林初一边脸红一边陷入回忆。
时间回到圣诞节的那一天,本来两人的平安夜被一场大雨毁掉,变成了集体聚餐后,两人约定第二天再一起出门。幸运的是,第二天雨就停了。晚上,楚彦牵着林初在挂满了灯的街道上逛着,虽然没有下雪,但是圣诞的气氛还是很浓。
步行街上有着很多卖花的人,正在向路人兜售。都说国内的年轻人能把所有的外国节日都过成情人节,此刻在外面逛的情侣确实很多,一对又一对的。
“先生,买一朵花送给您旁边的女友吧!”看见楚彦和林初牵着手,一个卖玫瑰的小贩立马凑上来推销。
楚彦转过头看了林初一眼后,就在小贩手里那一大捧玫瑰里挑了起来。看了半天,总算挑中了一朵颜色最鲜艳,外表最完美,花瓣上还带着露珠的玫瑰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楚彦把玫瑰递给了林初。
两个人都不是追求浪漫的人,交往后的日常生活可以说是很无趣,被陆景泽讽刺为“毫无情趣的老夫老妻”。但是在今天这个弥漫着粉红泡泡的街道上,林初突然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她接过玫瑰花,一点一点地凑近楚彦,楚彦也心有灵犀地低下头,然后……
“喂喂,考虑够久了吧!”被陆景泽打断思绪的林初才一下子回过神来,看着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又看看正温柔看着自己的楚彦,有点扭扭捏捏不好意思地说:“今年圣诞节,在步行街上。”
“哇……”听完答案大家就起哄起来,把林初羞得又往楚彦怀里钻。楚彦笑着摸摸林初的头,对其他人说:“别闹了,开始下一轮吧。”
又玩了几轮后,那群女生决定撤了,准备打道回府。在她们想要扑灭篝火的时候,却被楚彦阻止了,“留给我们吧,我们可能还要呆一会儿。”女生们立刻就被楚彦的笑容忽悠住了,把篝火留给了他们。
还不打算离开的六个人围在篝火旁边,透过温暖又明亮的火光,惬意地聊着天。靠在楚彦身上的林初觉得脖子有点酸,就抬起头来活动活动脖子,却不经意地看到了漫天的繁星。
“快看天上的星星!”林初立刻对其他人说。
林初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多的星星了,明亮的白色光点遍布黑色的天幕,那场景美到让人说不出话来,只会傻呆呆地看着。
为了更舒服的看星星,由林初带头,六个人直接躺在沙滩上,双手枕着脑袋,看着头顶上的星空。沉默了很久之后,陆景泽第一个开口道:“哎,等一开学,就是大四了。”
“是啊,”唯二大四生的另一位楚彦回道,“到时候就要天天在外面实习,不能经常呆在学校了。”
林初转过头看着楚彦和天上星星一样闪耀的眼睛,笑着说:“没事啊,回头我就去你公司找你,还给你带饭好了。”
“哇,这么贤惠啊!我也想要!”还没等楚彦回话,陆景泽就插到。
林初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除非你要是跟楚彦在同一个公司实习,否则别想让我两头跑。”
应云清在一旁猛笑,“陆景泽你还是去找一个女朋友吧,还要找个会做饭的。这样就不用担心没人给你送饭了!”
陆景泽听着,觉得应云清说的很有道理。虽然小学妹对他很好,总是给他做好吃的,但毕竟是楚彦的恋人,不好意思总是使唤小学妹。
回学校就找一个!陆景泽摸着自己的下巴,在心里下定了决心。
☆、29 TheFame
“你们学生会真的是挺闲得慌啊。”林初看着手中的宣传单,挑着眉问应云清。
应云清继续把手里的宣传单发给叶薇和乔青苏,说:“这次活动可不一般的,有大公司赞助,冠亚季军的奖金很高的。”
“奖金多少啊?”乔青苏笑着问。
应云清故作玄虚地摇了摇食指,说:“冠军5万,亚军3万,季军1万。”
这话刚一说完,其他三个人的眼珠都快要瞪掉出来了。
由于最近电视上的唱歌比赛爆火,尔雅大学这回要顺应潮流,让学生会策划了一个类似好声音的唱歌比赛。应云清他们学生会的成员从开学起,就开始构思要怎么组织好这一次的活动。这回不仅仅是学校内部的比赛了,应云清声称50强之后的比赛会在本地的电视台播出。尔雅本身名气就够大了,还要上电视,这一下子吸引了无数的赞助商来赞助冠名。
“这名字取的这么洋气啊?”林初指着宣传单上大写的“The Fame”两个英文单词,问应云清。
应云清摊摊手,“总不能叫尔雅好声音吧,多俗气啊。”
在唱歌比赛如火如荼的宣传中,楚彦和陆景泽的实习也正在进行中。楚彦还是留在了之前的那个公司,这回除了他,还有几个新来的大学生。摆脱了菜鸟身份的他也不需要再去做那些杂物了,每天的咖啡都被新人们包了,顿时有种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楚哥,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啊?”一个新人跑过来邀楚彦一起吃午饭,还没等楚彦回复,手机先响了起来。看到是林初的来电,楚彦抱歉地婉拒了同事。
“我到你公司楼下啦,你们在几楼啊?”林初元气满满的声音让楚彦发自内心地微笑起来。
告诉林初楼层后,楚彦赶紧往电梯间赶去,在电梯门口还正好碰到了之前邀请他一起吃饭的同事,他和其他几个新人站在一起,大概是要一起去吃饭。
同事一脸疑惑地问他:“楚哥你不是现在不去吃饭吗?”
“我女朋友来给我送饭。”楚彦表情很淡定,说出来的话却十分虐狗,看同事羡慕的表情就知道了。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一开门,左手提着双层保温饭盒,右手提着保温杯的林初就从电梯里走出来。看见电梯门口站着这么多人,林初愣了一下。接着就被另外几个人喊的一嗓子给逗笑了:“嫂子好!”
林初内心像是被无数神兽狂奔而过,然而她还不能表现出来,只能表情淡定地点点头,被憋着笑的楚彦拉走了。
楚彦一路上都在笑,气得林初打了他两下,才让他憋了回去。林初忿忿不平的说:“什么鬼啦,嫂子这称呼听起来也太老了好不好!再说那几个人看起来还没你年轻呢。”
“没办法,新来的,对谁都要喊哥啊姐啊的。”楚彦接过林初手中的饭盒和保温杯,笑容满面地解释道,“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啊?”
林初还是气鼓鼓地说:“等会你自己看吧。”
楚彦的办公桌离得不远,很快就到了。先把林初安置在自己的转椅上,楚彦又拉过隔壁空着的转椅,自己坐了下来,十分期待地打开了饭盒。果然,饭盒里丰富的内容没有让他失望。
一盒饭,一盒菜,都装的满满的。饭是大米加上切碎的玉米粒蒸煮而成的,闻起来香气四溢。装菜的饭盒被分为了三个,两个荤菜,一个素菜。荤菜是青椒牛肚和糖醋虾仁,素菜是清炒莴笋,每个菜都色香味俱全,冒着的热气在不停勾引着楚彦。
“哇,太丰盛了!”楚彦赞叹道,又问林初,“你吃过了吗?一起吃吧。”
林初一只手撑在办公桌上,托着自己的下巴,笑着看楚彦一副馋猫的样子,说:“不用啦,我做完菜就分了一半,自己吃掉啦。”说着又扭开了保温杯的盖子,里面盛的是玉米排骨汤。林初很不喜欢每次煮排骨汤的时候上面都飘着肉渣,所以在洗排骨的时候,都很用心地把肥肉给剪得干干净净。这杯玉米排骨汤除了黄澄澄的玉米和几块精瘦的排骨,全是清清爽爽的汤。
楚彦工作了一上午,也饿了,让林初用自己的电脑上网玩后,就开始消灭这两个饭盒里的饭菜了。林初一边漫不经心地点着鼠标,一边侧过头来看楚彦吃饭。楚彦吃饭很优雅,但速度却不慢,就看着原本满满的饭盒迅速地消失了一半。
“对了,今天听陆景泽说,学校要搞一个大型的唱歌比赛是吧?”清空两个饭盒加一个保温瓶的大胃王楚彦在吃完后问林初。
林初点点头,漫不经心地说:“是吧,应云清也跟我们宣传了。”
“你要去参加吗?”楚彦问。
林初似乎觉得他的这个提议很无厘头,歪着头看了他一眼,说:“不啊,我干嘛要去参加。”
“你唱歌很好听啊,干嘛不去试试?”楚彦怂恿道。他一直觉得林初的声音非常好,唱歌很有感染力,正好有这么个展示自己天赋的好机会,怎么能不去参加呢?
林初自己倒是完全没有兴趣,她宁愿多花点时间研究菜谱,才不愿意把自己那把嫩嗓子展示在那么多陌生人面前。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人背着她给她填了报名表。
“应!云!清!”林初愤怒的声音在整间客厅里回荡着。叶薇和乔青苏坐在沙发上,端着碗吃水果,围观眼前这一幕惨案的案发现场。
应云清毫不在意地掏了掏耳朵,她认识林初这么久不是白认识的,这完全是在虚张声势。她摊了摊手,说:“今天报名表印好了,我负责分到各个院系的负责人那里,然后就顺便帮你填了一张呗。”
“你问过我了吗?我一点都不想参加这个什么鬼唱歌比赛好不好!”林初抓狂地冲着应云清喊道。
应云清走上前,想拍拍林初的背,被林初躲开了。应云清叹了口气,放下悬在半空中的手,说:“小初啊,你也别生气。想想,冠亚季军奖金那么多呢!就算没进决赛,前十名都还有一部笔记本电脑呢,前二十都有一部智能手机!”
林初气得快要吐血了,应云清竟然威逼不成,来利诱她了!难道自己是那么贪财的人吗?虽然自己是很想一毕业就把自己的书吧开起来,自己的开店资金也十分不足,为此她在假期的时候除了和朋友们一起旅游外,就一直都在外面打工。但是这也不代表她非要去参加这个什么鬼唱歌比赛啊!
“我不管,反正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吧!”甩下这句话,林初头也不回地回房间去了。
在床上还没躺多久,楚彦的电话就来了。林初一猜就知道是应云清告状去了,虽然气得不想接电话,但还是口嫌体正直地按了“接听”的按钮。
“怎么,听说你在宿舍发火了?”楚彦温柔的声音很有效地安抚的炸毛中的林初。
她有点委屈地抱怨说:“小清也太过分了,都没有问过我自己的意见。”
“嗯,我知道。我刚刚也说了她,”楚彦的声音如清风拂面,“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嘛,如果真的没办法取消报名的话,就去参加玩玩吧。”
冷静下来的林初也不再那么抗拒参加比赛这个提议了,但她还是生气应云清背着自己去做这件事。在电话里跟楚彦吐槽了半天,心情才从恢复到正常。
也不知道应云清在门外听了多久的墙角,等林初一挂断电话,敲门声就响起来了。看着别别扭扭来开门的林初,应云清腻着她说了无数好话,林初才接过她递来的资料。
“加油哦!”离开时,应云清转过头来朝林初莞尔一笑,收获了林初的一枚白眼。送走了应云清,林初坐在床上仔细研究这个什么鬼比赛。
“The Fame,尔雅大学首届大型校内歌唱比赛……”林初一边念一边吐槽,“搞得像选秀一样。”
没错,这个比赛的模式非常像各大卫视火爆的选秀比赛,都是从海选开始。各大院系的负责人会把报名表分给各个班的辅导员,再由辅导员在班会的时候发给有情趣的同学。填好了报名表交到每栋楼里的学生会意见箱里,由学生会的成员收录报名信息。之后会有负责人通知每个人各自的海选时间和地点,自己准备一首参选曲和伴奏,事先要发给对应的学生会负责人。
海选的评委是尔雅自己的四位音乐老师,如果得到三位老师的赞同,就可以直接进入下一轮。总共选出50位晋级,之后的比赛就比较正式了,尔雅还专门邀请了几位歌坛明星来当评委,虽然要么是三线小明星,要么是过气的,但起码是专业人士。
50个人分为5天进行比赛,每天10个人,在摄像机的包围下演唱。由评委选出20强,再是20进10;10进5;5进3,冠军争夺战。
后面的内容实在是比较复杂,林初就胡乱地看了一下大概,只把海选的东西反复看了几遍。
虽然在自己意料之外,但既然要参加比赛,自然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30 赛前准备
参加一场唱歌比赛,事先最需要做的准备是什么?自然,是选歌啦。
应云清对林初参加这场比赛有着超出常人的热情,热情到林初都有点受不了了。除了天天拉着她给她出主意唱什么歌,还要拉她出门买衣服,说是要为比赛置装,被林初摇着头拒绝了。
“一个海选而已,买什么衣服啊……”被烦得恨不得把应云清扔出去的林初如是说。
其实不怪应云清关注这件事情,林初考虑了好几天,也没有想好到底要唱什么歌。眼见着海选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大家都有些着急。应云清推荐的歌曲全都被林初婉拒了,而她自己想要唱的歌呢……
“小学妹啊,你这个选歌,有点奇葩啊。”为了选出一首好歌,林初把还在实习中的陆景泽给拉了出来。他可算是林初认识的人里面对唱歌这方面最有发言权的了,由他来帮忙出主意是最合适不过了。
陆景泽则是一脸无奈地看着眼前的几张列满歌词的纸,他没有想到林初选择的歌是这么奇怪。总共手上五首歌,全部都是男歌手或者主唱为男的乐队唱的歌,一首女歌手的歌都没有。
林初听出了陆景泽语气里的不赞同,赶紧解释道:“我是想着吧,海选也许是我唯一一次唱歌的机会,说不准唱完就给淘汰了呢。这样的话,自然要选自己喜欢的歌唱才不会遗憾嘛。”说完还吐了吐舌头,说明她自己也知道这种选歌是多么不合适。
“好吧,”陆景泽虽然不同意这样的想法,但毕竟这是林初的比赛,他只能在林初选择的基础上给一点意见,“如果一定要从这五首歌里面选的话,是一定要改key的。”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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