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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童话-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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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场变动中,死去的除了库洛洛之外,还有玫瑰和梅菲——当然这只是我叫得出名字的。神父重伤失踪,之所以肯定他没有死,那是因为他出面将手上大部分实力交管给了书生,自此之后就消声匿迹。
回到流星街,是事件发生过后三个月。
那时候我捡到了派克。
然后就是死里逃生的富兰克林——他被当作尸体扔到了垃圾堆里,但竟然还是活了下来。
再后来,一出现就就搞得跟我很熟一样的飞坦,就那样在我这里赖吃赖喝了。
“废弃就废弃吧。”流星街本来也只是垃圾堆而已,莱特斯曼也不应当例外。“啊,对了。”我说道,“莱斯特曼既然已经要废弃,那今年我就不回去了。”
“只是今年?还是永远?”
玛琪的语调一向都冷,言辞也都是一针见血的。
“不用上升到永远这种高度吧。今年这里有点麻烦而已。”顿了顿,我又补充,“其实在哪里都一样,拜祭只是活人的事……”而且,那个死去的少年,其实根本也并不在乎吧。
旅团的成立是在一九九零年,可能要比预想的历史晚了一年——我自然记不起来fj漫画的设定,印象中唯一的镜头也就是站在六个人面前的少年,宣布团规。
制度理念什么也就算了,就那些做事只凭喜好的无厘头团员,真的建立起来,CEO会累到吐血而死。
这一群人即便在流星街也显得过分突出了——世界上总有天才存在的,人类社会中也总有让人敬仰的,和普通人不是一个世界的超人。
「我们来成立一个旅团吧?」我说。
「吓?」
那一天我是蹲在地上,抬着头看着他们。少年们零零落落的站在废墟的上方,阳光从上方直射而下,光耀地让人睁不开眼。
「我是头,你们是手脚。手脚按头的指令,忠实地行动,是为大原则。」
「那是以机能来说,并非以生死而论。例如,头死了,由谁继承也可以。应因情况,亦有脚比头重要的时候。这点要弄清楚,不要搞错了。」
「我的命令是最优先的,不过我的命却不是最优先的。」
「我也是旅团的一部分。应该让其活着的不是个人,而是旅团。以上。」
「听起来不错啊。」
「我没意见。」
「我也没有。」
「无所谓。」
「同意。」
「你们不在考虑一下了?」我很困惑地瞅着他们。
「啊,不是你提出来的吗?」
“为了利益屈就于某种规范或者他人之下”,这一点这里的每一个都是不屑一顾的。可是这两条规则看起来恰恰就有这样的气味——一个头,十二只手脚。手脚和头的待遇是截然不同的,手脚必须无条件服从头的命令。
可是如果服从的对象是库洛洛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虽然说,就头和脚的关系来说,这种想法的确是没错,但我认为设计出这种思想的家伙生物学一定不及格——即便十二条蜘蛛腿可以相互替代,腿也是永远没办法变成头的。
意思已经够明显了,虽然头是蜘蛛的一部分,但却是无法缺少的一部分。
所以说……或许我们应当成立的是蚯蚓团……
“……”手机那头的玛琪忽然不说话了。
“玛琪,怎么了?”
“没什么,有点出乎意料。又有一点松了口气。”
“你在担心什么?”
“喜欢别人的名字抢用来用是无所谓。”她在这里停顿了一下。“但是这样不是意味着要把自己的名字丢掉吗?”
不是因为我喜欢,也不是抢过来的,玛琪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说冷笑话了?
“啊,如果是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微微笑了笑,“原来那个名字……对我而言根本就没有意义。”洛西西这个名字,本来就是为了库洛洛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后者,前者当然没有任何意义。
当初我用的理由是什么?
「库洛洛这个名字已经有了相当的威慑力,用起来行事比较方便。」
「而且你们不觉得库洛洛?鲁西鲁这个名字一听起来就比较酷么?」
坚决不会相信我报出的理由的,估计也只有玛琪和飞坦。
「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吧,你好象很喜欢那小子啊。喜欢到要替代他吗?」飞坦好像对我说过。
「被你这样一说我到真的觉得自己很喜欢他。」
「……」
「开玩笑的。」
「……」隐藏在高领下的脸不知是什么表情。
「很难解释啊。你又不是我。」我叹了口气,「怎么说呢。总觉得好像他死了就消失了,什么也没办法留下,所以想要尽力能留下一点什么代替……」
「有点蠢。」
「的确有一点,这种事很高难度,哪里可能做到呢……」已经死去的少年的想法和未来,已经终止在那一刻,不会有任何的发展了。但活着的人不可能那样止步不前。
“……”似乎不再想要说些什么的玛琪,最终只是叹了口气之后,挂断了电话。听筒里剩下的只有忙音。
玛琪这丫头才是最难糊弄的那个。
挂上电话,去附近的药店买药。
药店和便利店是二十四小时店铺,夜晚也照常营业。“欢迎光临。”现在是接近万家灯火的时候,药店的女服务生打着招呼,看见来人有些处于意料地兴奋。“库洛洛先生来买药?”
我在附近有点人缘,有时候一个好一些的皮囊要比什么都来得有用。
“妹妹有点发烧。”我在架子上挑了几包药,“早上受了点惊吓。”
想起来布雷尔来接人的时候,的确是早晨天刚刚亮,车子开出去路上行人一个人都没有。
“那可要当心,最好还是去医生。”女服务生说,“上个月才刚刚爆发的流感病毒,很多人都感染了,好像还有发烧烧到死人的例子。”
“小毛病。”
“俗语说的好,小病不医大病吃苦。”小姑娘一边说着,一边熟拈地接过我选的药包好,“啊,对不起。好像用我奶奶的话唠叨了。”
“三千三百六十介尼,找您一千四百六十介尼。谢谢惠顾。”
临走前服务生还奉送了奶奶牌退烧秘方。
我拿着袋子走出药店,忽然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气息。即便不说气息,在这样的夜晚,一个人影从不远处呼啸而过,也是很醒目的。
强,对方很强。片刻的念头一闪而过,我冲着那个气息的方向追了过去。
不仅气息很强,而且速度也很快,除了飞坦,换作旅团里的任何一个其他人来追,肯定会追丢。不过幸好不多久,前面那个人的移动停止了。
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我微微皱眉。
白天放完的火只剩下余烬,除了烧焦的木质结构发出吱呀呀地奇怪声音,静谧到诡异。昨天还是亚萨家,不过现在只能称作为亚萨家的遗址。——上午芬克斯放火的时候觉得烧得挺旺的,结果到现在都没完全烧完……而且到现在为止还完全没人发现……
亚萨家的生意虽然在港口,但别墅却是在非常偏远的角落,说得好听是幽静,说得不好听是荒凉。
这个男人的背影在灰烬前显得异常高大,抽气的声音在夜晚也很清晰。“怎么会这样啊,好不容易才有点线索。”男人叹了口气,把头转了过来。“喂,你跟着我干嘛?”
我到是没奇怪对方为什么会发现他,毕竟那速度根本就不是追踪,而差不多是追逐了。
“半夜三更鬼鬼祟祟,可疑的人不是你吗?”
“……”男人剃着一个向天的短发,有一张显年轻的脸,就是胡子没刮干净,“那个……那个……你是这里的居民?”
“附近,我正在买药,被你吓出来了。”我举了举手上的袋子,“这里搞什么?拆房子吗?”
“……”男人抓抓头,回头看看烧成一片废墟的房子,忽然想起些什么似地说,“啊,你是这里附近的居民,我向你打听点事。”
“我只是来这里暂住的。”
“没关系,我又不调查户口。”
“只有住了一个月。”
“没关系,时间长短不重要。”
“我什么也不知道。”
“没关系。”他显得很高兴说,“好不容易有这么强的人,不帮忙说不过去。我请你喝酒好了。”
小城市里晚上没什么娱乐活动,但那些开过夜的小酒店到是很多。最后男人把我拖进了一家名为风月的店铺。打扮地相当花枝招展地老板娘跑来迎接客人,和服到是淡蓝色,上面有大朵花瓣,即显风韵,又不庸俗。
“客人是初次来吗?”老板娘问。
他熟捻地提了几个要求,老板娘立即退下,然后叫了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端着酒菜上来。小姑娘或许不很貌美,但胜在年轻活泼,一边倒酒一边说着讨巧的话。
“你常来这种地方?”我的目光落到男人的左手上。无名指上戴着银色的戒指——这个世界结婚戒指也是带在同一个地方的。
他表情显得有些尴尬。“喂喂,到这种地方来也不意味着要做什么吧。”
“啊,你都说到做了。”我抬起头,“到这里来,没有什么不能做吧?”
他站起来正想要去开上面的空调,‘哐’地一头撞在了墙上。“喂,不要乱说话。”
第三十一章
“彻夜不归老婆会生气的。”
“如果真的她能管我就好了。”男人重重叹了口气坐了下来,“可惜她再也管不到我了。内子去世已经好几年了。”
“……抱歉。”
“无所谓。”他又叹了口气,“我是不是该把戒指脱了?”
“戴着也是一种思念……不过,来逛这种地方的时候,就应该不动声色地塞到口袋里去。”
几杯酒一下去,肚子里就开始暖和起来了。本来以为是清酒,但满上却发现是度数很高的某种,淳厚得很。
“老婆当然很漂亮啊……当然是她追的我,追了我很多年,可是追到手就随手扔扔了。”这句话听起来好像被抛弃的家庭主妇一样。
“喂,你还没结婚吧?”他问我。
“不打算结婚。”我笑了笑,“结婚这件事太正经了,不适合我。”
开什么玩笑,你要我和男人结婚还是女人结婚?
“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想的,不过遇见真命天子之后就不一样了。”
遇见,或者已经错过了。
“所谓的浪子……怎么说呢。以前我也算浪子吧,整天不务正业泡妞打混……家里太有钱了,不用做任何努力就能得到很多东西。”
这不是传说中的纨绔子弟吗?
“老头子整天唠叨要我继承家业,我对做生意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啊。而且读书也很差劲,打架到是在行。结果把老头子活活气死了。”
“……”
“她啊,总是好像觉得用不完的热情。探险起劲得要命,玩游戏她也跑在第一个,就连狼要绝种了她也要着急——像我这样的好男人绝种了她到不急。”
这大概叫做老婆中毒症吧。什么都不管反而浑身难受,等她管你了你又开始后悔。
“热情是生活的一种态度。”
“没办法,被逼迫出来的。虽然我是个很懒的人,但周围几个都是会指使人的家伙。”他说着,“本来还说要罢他们的工,结果逃出来才发现——什么都不干浑身难受,还非要找点事情来做做。”虽然本来说是找人帮忙的,结果喝酒喝着喝着就变成发牢骚了。
“最近有个家伙说发现了一个遗迹,要我过来帮忙。”他说到这里顿了顿,“不过要我说,遗迹什么的还是不要发掘出来的好。多数都是陵墓,好像在挖死人骨头。”
“陵墓对于死人没有用,对活人才有用。一样东西要有用才有存在的价值,比如说吃的东西就是拿来吃的,样子做那么好看没什么意思。”桌上上来的鸭肉片,被卷成一朵花的样子,上面还撒了绿色的菜丝,十分漂亮。
“做的精致就能令人产生食欲吧。”
食欲什么的,饿上很多天绝对会有的。
桌上的八瓶酒已经喝光了,我又让老板娘上了两瓶。“既然觉得不好,那你还去挖?”
“工作工作!虽然不拿钱,不过也是得了好处的。甩手不干的话会被人追杀。”
这点我很能理解,虽然我也不喜欢杀人,不过有时候工作上总是时不时发生些麻烦。
他想了想又说:“可以顺手牵羊拿点没什么历史价值的珠宝。转手可以卖不少钱。”
“这种事叫做盗墓。”
“……”他干笑了两声,“虽然差不多,不过也是有一定差别的。有历史价值的不会动,而且我们自己挖的话,能把文献资料什么的保护起来,至少不会让那些不识货的一把烧掉。保护的话,主要是防止某些文化遗产永远消失了。”
“这么说,你还算是好人了。”我斜着眼睛瞅着他。
“你说是就是。”他很不要脸地点头,“实话说,我都没想到自己能做个好人呢。”
“这点的话,我到也是这样的。”
“你也是?”
“啊,本来我没想自己还能做一个坏人的。”我耸了耸肩。
“做坏人是我的梦想啊。”男人一捶桌子,“结果上辈子没做成,这辈子还是不行。”
“……”
“秦皇长平坑杀了四十万俘虏……”男人的舌头明显有点大了,“凯萨说过什么来着?我看,我来了,我征服?”
我觉得自己喝太多,大概产生了幻觉。秦始皇和凯萨,这都是哪里人?而且我记得坑杀了四十万俘虏的好象叫白起……嗯,白起是为秦始皇打工的,这么说也没错。
可是,这不是从我嘴里说出来的啊。
“我就瞧不起孙悟空。造反就造反,说招安了就招安,招安了你就老老实实吧,又造反……唉,打什么打呢?斗战胜佛……封得官再大别人也以为你是一只猴子……”男人迷迷糊糊地说着,头歪歪地靠在桌子上。
猴子有猴子的骄傲。
正如同流星街人所拥有的骄傲。
我憎恨那种骄傲。
这种骄傲夺走了我的一切,无论是那个叫做叶小欢或者是叫做洛西西的少年,唯一珍贵并且想要珍惜的东西。
然而又是这种骄傲,使得我小心翼翼地,将那份情感,深深地,深深地埋葬在心底的某个角落。谁也看不见,谁也找不到。
我希望时间是静止不动的,那样大家就不会渐渐变成后来所不认识的陌生人。
可是停止的,却只是那个少年的时间。
我的时间还在流淌,慢慢地冲淡记忆,回忆,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想不起来——我是不是曾经做过叶小欢,亦或者,是那个深爱着库洛洛的洛西西。
我以为我快要忘记了。
我以为……
我伸出手推了一下这家伙,纹丝不动地——他妈的,你这个家伙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结果这丫就躺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没办法我只能自己结帐,把这家伙扛在肩上回去。一路上我看见垃圾堆就颇有想要把他扔上去的欲望。
等到了住所已经凌晨两点,把他扔到沙发上,我进房间睡觉。再次醒的时候天还蒙蒙亮着,大概也不过睡了三四个小时的样子。
走下楼来,沙发上已经没人了——地上躺着呢。还抱着边上椅子的脚流口水——这家伙的睡姿可真不是一般地差。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派克却一反常态地还没起来。送药进去的时候,她迷迷糊糊身体烫得很厉害。一般来说念能力者不容易生病,但一旦生了病就来势凶猛。
让她吃了点药后,我本来还想补觉,但现在睡意全跑光了,只好到厨房弄早餐。
派克买食材的时候总是看见就拿,但做的时候却又有明显偏好,所以会剩下很多吃不掉的东西,比如鱼。我望着冰箱里塞得满满个各种鱼类,最后还是决定做番茄炒蛋……
吃完早饭,阳光洒满大地得时候,男人终于从沙发低下爬出来——他滚着滚着就滚到那下面去了,还带着满脸的歉意看着被他抱断的椅子脚。
“啊,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的话,把帐单付了吧。”我拿出昨晚的发票,“四万五千介尼,谢谢盛惠。”
“……”
“老板娘临别还给了一个吻。你要的话我可以转交给你。”
“我不要……”
“要吃早饭的话。”我指了指厨房,“锅里有,自己去拿。”
“算了,昨晚喝太多,到现在胃里还难受。”他坐到我对面的位子上,“抱歉啊。本来是想跟你说正事的,但结果真的变成喝花酒了。”
“酒量好也不能那么喝,又不是清酒。”我倒了一杯红茶给他,“你年纪也不小了。”
“被一个比自己年纪轻的人说教,我好像很丢脸。”
“你几天没挂胡子了?现在还有脸可以让我看吗?”这家伙应该也就是二十来岁,现在看起来像四十的。
“实在是不好意思,以后一定挂了胡子让你看。”
“……”
“不过,真是谢谢你了,没把我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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