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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时代-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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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古香很有韵味。考虑到沿途有些地段的路况,萧逸臣最后选了一辆动力很好的越野车。

    和陈勇全通电话的那个孩就是刚刚大学毕业的林志玲在萧逸臣在租车行调试车辆的同时,她也在为这次旅行认真备课。旅行公司塞给她了一大堆材料,这次旅途翻译她还要兼任导游的工作逸臣计划的很多地方她都没有去过,她现在必须恶补有关这些景点的背景知识。…==网==…

    本着对客户密的原则,旅游公司并没有告诉林志玲她所要陪同的这位旅客就是大名鼎鼎的萧逸臣。当天晚上陈勇全又给林志玲打来了电话,但林志玲依旧找了个借口挂掉了电话。不知为什么对这次旅程充满了一种隐隐的期待。

    第二天一大早,林志玲早早的就到了酒店,她自己也随身带了一个大包,里面除了装着一些换洗的衣服和日用品之外,还有旅游公司给她的那些旅行资料。她看了看大厅墙上的时钟,觉得时间还早索性拿出那些资料细细的研读了起来。她一时看得有些入迷,竟然把时间给忘了。

    萧逸臣在美国养成|准时地习惯从来不迟到。也从来不早到。萧逸臣走进酒店大厅地时候刚好是八点整。他看了看四周没有现他要等地人。

    他拦住了大厅里地一位服务生。“请刚才有一个个子很高。长头地华人女孩来过这里吗?”

    “您说地是那位吗?”服务生了指萧逸臣身后。他这才现那边地休息区里正坐一个看上去很熟悉地身影。

    “请问是Chiling~小姐吗?”萧逸臣走了过去。现林志玲正在仔细地翻看着一些英文资料。

    林志玲一抬头。这才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相貌清俊地高个子华人青年。她一愣。这才现自己似乎已经误了时间。“对不起。对不起。请问您就是萧先生?”熟悉地娃娃音。而且还是难得一听地英文版。

    饶是萧逸臣见惯了好莱坞地美女。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林志玲。心头还是莫名地一颤。所有婉约典雅地东方秀美。似乎都集中在眼前地这张脸庞之上。美得如此清丽。美得毫不矫揉造作。这时地林志玲。身上少了几分成熟地风韵。却多了几分清纯地空灵。宛若空谷幽兰。

    幸亏萧逸臣戴着墨镜,不然他这么肆无忌惮的大量林志玲,后估计马上就会报警。见萧逸臣愣在那里没反应,林志玲第一个反应就是以为自己找错了人。眼前这个年轻的华人青年,岁数看上去和她差不多,这和林志玲心中公司所说的重要客人的

    一定的出入。

    “你是萧先生的保镖或助理?”林志玲看萧逸臣还高自己半个头,身形却不显瘦弱,带着一副墨镜,显然有些装酷的味道。根据第一印象的判断,林志玲误将萧逸臣当成了那位重要客人的保镖或是助理一类的人物。

    “保镖?”萧逸臣终于回过神来,他戴墨镜是怕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没想到林大美女却将他当成了保镖。不过话说回来,电影里戴墨镜的似乎都是保镖,林志玲这么认为,让萧逸臣觉得自己这个制作电影的人也有很大的责任。

    “Chilingg小姐凭什么认为我就是一个保镖?”萧逸臣好奇的问,他这次说的是中文。

    “没事喜欢戴墨镜的只有大明星和保镖,我可不认识你这位大明星。”林志玲这样回答大胆又不失分寸,已经有几分后世她面对娱乐记的那种举重若轻的沉稳气度。

    “看来我只能自请自己当保镖了!”萧逸臣取下墨镜,林志玲一愣,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华人青年很面熟,尤其是他嘴角和煦的微笑和眼神中那一丝的玩世不恭让林志玲同时想到了一个人,“您是Xylon萧先生?”

    “虽然我算不上明星,但Chiling~小看来还是认识我的!”两人都是在用中文交谈,萧逸臣倒不担心被别人偷听。

    “萧先生您好,叫林志玲,我是文森旅游公司为您派来的旅途翻译,很荣幸能够为您服务!”得知了萧逸臣的身份之后玲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兴奋乎所以,她并没有忘记自己此时的身份和工作。

    “我想林小姐已经知道这次旅途行程安排了吧?”萧逸臣很欣赏林志玲的这种淡定,他重新戴上了眼镜时怕被别人认出来,二也是方便自己近距离的“欣赏”台湾第一名模的风姿。

    “我已经详细的准备关这些景点的资料!”除了现自己耽误了约定的时间时有过一丝慌乱,林志玲美丽的脸庞上都是带着从容的微笑。

    “但是我临时改变了主意!”萧逸臣有抱歉的说道。

    “您要取消这次旅行的计?”林志玲突然觉得心中那种隐隐的激动变成了莫名的失落感觉就像一个快乐的气球被戳破了一般。

    “当然不是,有林小姐这样美丽动人的女士陪伴,我又怎么会忍心取消这次美妙的旅程!”见林志玲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萧逸臣连忙解释说:“我只是临时决定改变这次旅途的行程路线们要沿着圣劳伦斯河一路南下,途经蒙特利尔,多伦多将是我们的终点站!”

    “我们最后会到达去多伦多?”对于这个结果,林志玲感到很意外。

    “对于那个城市,我想林小姐并不陌生,我们的旅途将会在那里结束然后我会为你准备一张回程的机票。”萧逸臣以为林志玲在担心旅途结束之后如何返回魁北克的问题。

    “其实我也很想回一趟多伦多,我刚刚从那里毕业!”林志玲显然对萧逸臣临时修改的形成路线很满意可以顺道回去看望一下留在多伦多的朋友。

    “那我们就出吧!”萧逸臣很绅士的帮林志玲提起了她的那个大包,但他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包竟然分量不轻。

    “很抱歉在里面还装了一些资料!”林志玲急忙解释说。

    “看来林小姐的准备可真够充分的!”萧逸臣笑了笑,在知道了这个包的分量之后拒绝了林志玲自己拿包的请求。

    “萧先生的国语很标准,您不是在美国出生的吧。”上车的时候林志玲随口问了一句。

    “我十岁才随父母移居美国,之前一直呆在台北。”萧逸臣回答说。

    “难怪萧先生的国语中带着几分台北话的味道!”林志玲若有所悟的点点头。

    “林小姐也是台北人?”萧逸臣这是“明知故问”。

    “嗯,不过我是念完国中才到加拿大来留学,父母现在都还在台湾。”或许是同乡的缘故,和萧逸臣说话,林志玲总会感到几分亲近。

    “林小姐有没有想过要回国展?”萧逸臣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他身边的这位台湾超模,是在三十岁之后才声名鹊起,算是大器晚成的一名明星。

    “目前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林志玲摇了摇头,“萧逸臣先生突然怎么想起了问这个?”

    “呵呵,随口问问罢了!”萧逸臣虽然这么说,但脑子却已经有了一个隐约的想法。

第一百一十二章 在圣劳伦斯河畔

    萧逸臣和林志玲驱车沿着圣劳伦斯河走走停停,在当天傍晚到达距离魁北克1多公里的一个名叫派特那的小镇,这里的居民依旧是以法语为主。两人开着车在小镇的街道闲逛了一圈,最后找到了一家看上去很不错的旅馆。萧逸臣听不懂法语,索性将所有的事情都丢给了林志玲,自己在一旁欣赏起了这家装修风格独具法式风味的旅馆大厅。

    “不行的话我们换一家吧,这家旅店的房价太高了,基本是魁北克市区同类旅馆的两倍还要多。”和店主的一番交谈之后,林志玲用中文告诉萧逸臣。

    萧逸臣原本打算就看上了这家旅馆,因为他觉得这家旅馆装修得很有特点,而且他并不在乎多花一些钱,但是林志玲的建议让他改变了主意,萧逸臣不忍心拂了她的这一番好意。

    他们离开了这家旅馆,然后在街头的拐角处又找到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旅馆,这次萧逸臣并没有急着把车开进停车场,而是先等林志玲下车去询问价格。

    林志玲进去没多久就走出来告诉萧逸臣,“我觉得这家不错,虽然价格还是有些高,但比刚才那家要便宜很多!而且我看过了他们的房间,很干净、也很整洁。”

    “那就这家吧!”萧臣将车开进了旅馆的地下停车场,然后帮林志玲将行李拿到了房间,两人的房间刚好对着。萧逸臣看了看时间,“半个小时,休息一下或洗个澡,然后我们去吃晚饭!”

    萧逸臣自己回房冲了个,然后习惯性的翻看了一下放在房间中的报纸,现都是些当地的法文报刊。他给美国那边打了两个电话个是打给自己的父母,询问了一下他们的一些近况;之后给Dream基金的负责人又打了一个电话,确认了一笔投资的进展情况。

    萧逸臣电话,看了看表时间刚好过去了半个小时。他出门的时候,刚好碰到也正准备离开房间的林志玲。

    林志玲身上的牛仔裤换了一条风格很休闲蓝色的长裙,脚上穿着拖鞋,裙摆间露出一双洁白的玉足。

    就是这么一双令人无限遐想的玉,让萧逸臣想起了后世有关林志玲癖好的一个说法,林志玲曾经在媒体面前老实招供说:“我很爱光脚丫!像平常在家,我能不穿鞋就不穿,每次出外景,我也会偷偷打赤脚。…==网==…因为我很喜欢光脚踏在地上的感觉!”从心理角度来分析她这一“毛病”可见她是个很真的人,虽然不少人怀她的气息如烟的性感嗓音“好假”,一个内心有鞋子的人,是喜欢打赤脚,一个内心有华服的人,即使胸部如履薄冰然峥嵘里显优雅。

    “你很喜欢穿鞋?”萧逸臣饶有兴致地问道。

    “其实我更喜欢光着脚。光脚在地上可以给我一种踏实地感觉!”林志玲没想到萧逸臣会注意她刚刚换上地拖鞋。

    “女孩子不都是喜欢高跟鞋吗?”萧逸臣问了一个很奇怪地问题。

    “女人喜欢高跟鞋。不过是因为男人喜欢穿高跟鞋地女人罢了!”林志玲地回答颇具深意。“萧先生对高跟鞋很感兴趣?”

    “我只是有些好奇。高跟鞋地后跟在物理高度上只有几厘米或十几厘米。但就是这短短地尺寸却能够使女性高高在上佛可以把世界踩在脚下!”萧逸臣有些感慨地说。

    “对女人来说。高跟鞋像是一把尖锐、性感、致命地匕。让女人觉得自己更成为女人。但我觉得高跟鞋和平底鞋不仅仅是两种不同地选择而已。‘高’是一种姿态。而‘平’则是一种生活信仰。如果说用脚尖及地是如美人鱼一般充满了梦想么脚踏实地则是生活地态度。”林志玲一直地偶像都是奥黛丽…~本。她很喜欢赫本那种平实地生活态度。

    这一番有关高跟鞋的讨论将两人的距离又拉近了不少旅店老板的指引下,两人找到了小镇上一家很有特色的法国餐厅。到了魁北克能不尝一尝独具特色的法兰西菜肴。晚餐过后,两人一起漫步在月光下的小镇着聊着,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双方各自的爱情经历,天知道,两人才认识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他刚刚离开我的那段时间,感觉真的真的很难受,大全哥每天都来安慰我,当时好像回去找他,但很多东西错过就永远的错过了!”林志玲幽幽的叹了口气,这段初恋埋藏在她心中很深的地方,“其实我是很羡慕朱莉亚-罗伯茨小姐的,能够在奥斯卡的颁

    听到自己爱人的告白,估计全世界也只有她才能够待遇!”

    “除了一段美好的记忆,留下的都只是对彼此的伤害。”萧逸臣脸上很少出现这般萧索的神情,在其他人面前,他都不愿意提及这段往事,但今天的林志玲却是一个例外。林志玲感觉这个时候的萧逸臣突然|陌生,她从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眼中会流露出如此深沉的忧郁。

    “你们明明彼此相爱,可为什么最后又要分开?”林志玲不解的问。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是她留给我的解释,但我至今不明白,我们之间为什么会走到那一步。她是一个渴望自由,渴望激情的女人,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我对她的爱太过于深沉,让她难以背负,所以她才会选择离开。”这是萧逸臣第一次认真的回答有关爱情的问题。

    “那你现在还恨她吗?”林志玲问。

    “谈不上恨与不,只能说上帝让我们相遇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萧逸臣突然觉得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那你恨你的初恋男友吗?”

    “有什么可恨的呢?和他在起的日子,我感到很快乐。最后不能在一起,只能说我们没有缘分!”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林志玲比萧逸臣更为坦然。

    “你相信缘?”萧逸臣问。

    “相信!”林志玲回答得很坚。

    “那么你觉得我们俩算是有缘吗?”萧臣很突兀的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我在旅游公只是一个兼职的翻译,但是偏偏你来的时候其他的翻译都有事,而且碰巧我刚刚获得一个星期的假期,我觉得我们是挺投缘的!”林志玲很大胆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丝毫没有矫揉做作的姿态。

    “按照小说里的情节,如果女人有这样的回答,我是不是应该借机表达自己的爱意,然后一段生在浪漫月光下的爱情故事就此展开。”萧逸臣有些戏虐的说道。

    “你真实一个天生的编剧,不过这样肤浅的桥段似乎不像是你这位好莱坞天才编剧的风格!”林志玲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就如周围静静播撒的月光。

    “那么如果我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我有准备的预演,在旅游公司,是我主动选择了你,你还会觉得我们很有缘么?”萧逸臣又问。

    “你似乎并不相信缘分?”萧逸臣的话让林志玲有些迟。

    “缘分这东西没有任何科学的依据,其实我更相信概率!”

    “概率?”林志玲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我觉得缘分最科学的解释其实就是概率!所谓的缘分,都只不过是随机的概率事件!”萧逸臣确实不相信所谓的缘分。“生活中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而命运是如此的飘忽不定,很多时候你感觉自己已经将命运握在了手中,但其实它已经从你的指缝中不经意的流走。”

    “你听说过爱情和沙子的故事么?”林志玲轻轻的问道。

    “听过!”萧逸臣点点头。

    “你不觉得爱情和命运很相像吗?”林志玲背着双手,仰头看着天空的一轮明月,月光照在她清丽的面庞上,像是蒙上了一层洁白的面纱,“爱情无需刻意去把握,越是想抓牢自己的爱情,反而容易失去自我,失去原则,失去彼此之间应该保持的宽容和谅解,爱情也会因此而变得毫无美感。而命运也是如此,越是想要左右自己命运的人,越是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过分的强求,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

    “曾经也有人和我说过类似的话,我记得那也是一个月光很皎洁的夜晚!”林志玲的话让萧逸臣突然想起了老穆,那是一个让他看不透的老人。

    “你知道吗,你的年龄总是给我一种错觉!”林志玲很认真的看着萧逸臣,“你的眼睛里总是流露出与你年龄不符的沧桑!”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女人的直觉!”林志玲摇摇头,这个理由连她自己也不信服。

    不知不觉之中,两人已经走到了小镇的尽头,但是他们的讨论并没有就此结束。在回去的路上,两人继续着刚才的话题,萧逸臣从没有向一个人如此的敞开过心扉,两人漫步在月光下的身影默契的就像是一对情侣,但这个晚上所生的一切,似乎都与爱情无关。

第一百一十三章 看透未来的眼睛

    在圣劳伦斯河畔小镇的一夜漫谈成为了萧逸臣和林志玲旅游中心照不宣的秘密。网 //两人穿越了魁北克省最的城市蒙特利然后直奔加拿大最大的城市安大略省的首府多伦。其实进入安大略省之后。当地居民使用本是英语。林志玲这位法语翻译作用已经不大了。但萧逸臣依旧把旅途中所有细节的事情都给她。两人仿佛已经形成了某种默契。萧逸臣现在不是什么派拉蒙的|席。而只是一个普通的游客。而且他现在还是一个“不懂”的英语的游客。

    两人在第5天中午驱车到达了距离多伦多市区不0‘里的奥沙华市。这里已经到安大略的西北岸。相比于多伦多。奥沙华只能算上是一个小城市。林志对于这个城并不陌生大学期间她曾经多次到过这里。她轻车熟路的带领着萧逸臣找到了一家当地很不错的餐厅。

    吃过午饭之后。萧逸臣决定在奥华住一晚。明天一早再前往多伦多。在那里停留一天之后。他的这次加拿大之旅也就画上了句号。午休过后。萧逸臣背上相机准备到小;中走一走。他并没有让林志玲陪同。而是让她在酒店里好好的休整一|。一开始的两天他们他走很慢。但是萧逸臣发现在样走下去估计一个月也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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