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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我也穿-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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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六百六十年过去了,地面上裂开了一条缝隙,缝隙的源头正是阿斯卡尔的封印。阿斯卡尔借用火焰和岩浆的力量让那些忠于自己的子民重新站在了阳光照射之下。但是他知道,这些都只是虚幻,要想打破最终的限制,必须找到一个婴儿-----一个比战神还要古老的神灵的转世----然后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使他的灵魂摆脱被战神关押的**,然后占据那个婴儿的躯壳,才能重新站在自己的仇人,也是自己父亲的战神面前,质问他对自己的不公。
阿斯卡尔抛弃了自己以前追寻的纯粹的力量,开始思考。思考着那些阴谋……
不死的复仇
莫帝斯曾经是生命与自然的女神,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大闪电之子,掌管雷电的神盖轮。他们一起守护着生活在森林的氏族们。精灵们喜欢在他们耳边吟颂赞美诗,树人和其他的森林生物则毫无保留的对他们献出自己的信仰。
直到有一天,平静被打破。
一个自称是大地克郎之子,北方的统治者沃顿派来了他的使者,要求盖轮归顺他,辅佐他,并且献出山上的森林。凡是山上的森林都归沃顿的统治,而平地的森林则属于盖轮和他的妻子。
盖轮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严词拒绝了沃顿的提议。而高傲的沃顿也恼怒了,从没有人敢这么拒绝自己!
于是,这两位神率领自己座下的子民展开了一场长久的血腥的战争。
大地在颤抖,狂风在呼啸,闪电划破了墨蓝色的天空。
尽管盖轮有来自与天空的闪电之力,但是最终的胜利却属于沃顿。大地克郎之子,大地与高山之神!
沃顿挖出了敌人的心脏,并将它吞下,夺取了盖轮的闪电之力。然后,又将盖轮的身体投入了炽热的太阳之中。深爱着自己丈夫的莫帝斯将自己投入了太阳的烈焰,希望能够已牺牲自己身躯的代价换回爱人的生命,但结果并非如此。
莫帝斯活了下来,却失去了容貌。盖轮彻底消失在烈焰的焚烧中,无法再生。
毁了容貌的女神将她心中的悲愤发泄在森林和那些原本属于她的子民身上。这种悲愤甚至跨过了海洋,席卷在了东方阿尔克马人的身上-----他们原本是世代居住在海岛上,精通巫术的神秘民族。莫帝斯的阴影笼罩住了阿尔克马民族的天空,她的百般折磨很快让这个灿烂的文明毁于一旦。
但是莫帝斯并不满足,她又将诅咒散播在这片土地上-----凡是死的,都将活着;凡是活的,都会死去----已经死了的阿尔克马人永远得不到安宁了。他们从坟墓中走出,拿起了生前的武器和刀具,组成了一支只听从于莫帝斯的亡灵军队。
莫帝斯让自己以前最宠爱的精灵王阿斯根转换成死灵,让那些亡灵们批上自己被毁坏的容貌,不断的想越过海洋,杀回大陆,扫荡自己所看到每一只生灵。而这些只为了一个目的:不是为了征服---莫帝斯没有物质上的占有欲;也不是为了荣耀---莫帝斯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鲜血……
莫帝斯只有一个愿望:向沃顿复仇!向高山子民们复仇!整个大陆都必须撒满沃顿及其子民的鲜血!
………【第一卷 第二章 悲戚的战歌】………
何苦一直很想玩一把穿越,虽然他从来不看小说。但他想穿一次,真的很想。自从上次和朋友喝完酒,朋友半醉之间念叨了几句“穿越定律”,何苦就开始发了疯的想穿越。
穿越好,只要穿越成功,成神成魔一句话,各个都是脚踏XX大陆,拳打OO神魔,成皇成帝,身后3000小弟封神,家里3000佳丽后宫。何苦觉得,穿越如果用一个字形容,那叫爽。两个字,很爽。三个字,异常爽。所以他决定玩一把穿越。
自从那天后,他撞了70多次车,从两轮的到六轮的,以致于亲爱的警察叔叔认为他是所谓的“碰瓷”团伙;他也跳了20几次楼,从1楼到8楼,至于8楼以上他就不敢了,因为要没穿成,不死也得植物人;他还跳了N次水,从洗脸盆到滚滚长江,可惜,还是没穿成,倒是从旱鸭子变成了游泳健将,还救下了不少轻生少女……
其实何苦过的不错,就是日子苦了点,衰了点,穷了点,困难了点……何苦想穿越,最根本的原因是运气。认识何苦的人都知道何苦的标志是张不算难看的苦瓜脸,而且苦瓜的非常有个性,扬白劳看了都得羞愧自杀去。每当何苦想做什么的时候,往往都是开头一帆风顺,可眼看成功的时候就会莫名其妙的失败。比如说啊,何苦中学的时候,学习很刻苦,是最有希望上重点的,结果中考那天他前面坐了一个穿着极其暴露的美女(作者:真人真事……我这还上了报纸……),然后很理所当然的,何苦考砸了。高考那年,何苦发挥不错,最后档案却莫名其妙的失踪了(作者:还是真人真事……家里为这事急晕了俩),一番艰苦奋斗后,已经过了第一志愿的报名期。毕业后,何苦想做做投资,买股票,买了中石油;买房子,房价跳水。等到把房子卖了想收回本钱的第2天,全国房价回温。
此类事件,数不胜数。
何苦苦着张脸,推着自己那辆全市都找不出配对的老凤凰走在回家的路上。万般郁闷之下,何苦蹲在一居民楼楼道口点了根烟抽。还没抽2口,楼上传来一阵男女对骂,接着就是噼里啪啦的高空坠物。何苦火气也上来了,娘的,还让不让人活了,抽个烟都不能消停下!
“我X!”何苦站起身,把头仰成三十五度半,张嘴就是国骂。但是一个物体在他的眼中不断的放大,放大,放大……然后,啪!
何苦死在了一台黑白17寸电视机下。
特法斯烦躁的控制着座下的梦魇兽,惨白的眼珠看向东方。特法斯感到了烦躁。
是的,烦躁。虽然他是个死亡骑士,阿斯根座下不死军团的一名军团长。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他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简单来说,他是个活动的死人。人类称呼他为僵尸,死灵。他应该丧失了一切的感情,只知道听从亡灵之王阿斯根和莫帝斯之神的命令。
但是,他没丧失智慧。他感到了烦躁。极度的烦躁。
特法斯记得自己生前是一名勇猛的人类骑士-----虽然他的性格更偏向不喜欢动脑子,更爱用肌肉解决问题的高山兽人,死后,他依然保持着自己以往的风格。但是阿斯根----伟大的王者,阿斯根没有让他去北方的前线战斗,而是来到东方与一个人类进行结盟的谈判。
该死的谈判!该死的人类!该死的贵族!勇猛的特法斯应该去前线,而不是带着这些低等的,连话都说不清楚的骷髅兵到这晒太阳的!特法斯努力让自己的梦魇兽在阳光的照射下安静----他们这些重新获得生命的复苏者天生对太阳有种厌恶感----底下的骷髅也开始做些奇怪的举动,它们试图让自己离阳光远一些。
“该死的!站好!不许动!你们这些白痴!阳光又不会伤害你们!都他吗的给我站整齐!”特法斯终于找到可以让自己暂时脱离那种奇怪的烦躁情绪的方法了,他大声的训斥着那些骨头架子,“你!就是你!该死的!你把头扭下来干吗!还有你!你这个白痴!蠢蛋!谁让你把你那白痴骨头埋起来的!挖出来!给老子挖出来!莫帝斯在上!你们这些该死的新生杂种!”
“大人,”一名尸巫眨了眨腐烂的眼睛,飘到特法斯的身边,“人类来了。”
终于来了么。特法斯眯起眼看向东方。
初升的骄阳下,轰隆的马蹄声如春雷,卷起漫天的尘烟。
白狼已经15岁了。过去的15年,他一直生活在西北的草原上。对于白狼来说,草原是他的家,也是他的世界。他是草原上最勇猛的孩子,他10岁时就可以用自己的弯刀和北边雪山脚下最凶猛的狼群搏斗。他勇猛,聪明,而且骄傲。他是草原的儿子,是草原最大部落的战士。而他的父亲---青狼----统治着整个草原大部分的地方,用刀和牛羊。
青狼是草原人的狼王。而他是狼王之子。
半个月前,草原来了批奇怪的人。他们穿着草原战士不敢奢望的铁甲,骑着奇怪的野兽。这些都让白狼感到新鲜,因为他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只有草原那么大,草原的边是触到天的山,山外,是尽头。
可是那一天,他知道自己错了。草原的边是山,而山外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山外有森林,有山丘,有高地,有平原。山外的世界很大,比草原大很多。山外有人,那里的人很多,那里的战士都穿着铁甲,使用着钢做的武器。那里还有可以飞行的祭祀,那些祭祀没有草原祭祀与生灵沟通的神力,但却能召唤雷电和火焰。
白狼的心里,开始产生了一种奇怪的**。他想出去。到山的外面去。
白狼带着这些人去见了自己的父亲。父亲和他们谈了很久,有一个月落那么久。当父亲和那些人来到部落中央的祭坛上的时候,父亲只说了两句话。
“山外出现了灾难,山外的国家毁灭了,他们需要帮助。”这是狼王的第一句话。
“我决定帮助他们。战斗,狼的子民。”这是第二句。
第二天太阳还没完全升起的时候,草原上能够战斗的男人都已经整理好了行装,带上了弯刀和烈酒,牵上心爱的战马集合在了祭坛前的广场上。而最前排的战士,是白狼。狼王最勇敢的儿子,草原最凶悍的战士------白狼。
白狼的脸上用狼血涂抹着图腾,那是他们部落的图腾,是狼的图腾。图腾的含义只有一个:战斗,永不退缩。
白狼率领着草原战士,跟着那些人出了山,跨过了森林和平原。沿途,白狼看到了废墟和火焰。那些人的头告诉白狼,不久前,那些废墟还是繁华的城市。用石头建造的城市,有墙有城门,但是地下突然钻出了怪物和魔鬼袭击了山外人的国家。城市变成了废墟,肥沃的土地变成了干燥的沙地。山外人的皇帝战死了。山外人的将军带领着剩下的子民撤退到了北方,北方有高高的雪山,那里有山外人的朋友---高山子民。高山子民有三个部落,它们称做矮人,兽人和精灵。它们很强大,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狼。但是高山子民也遇到了敌人。
那是一些来自于东方海岛上的邪恶敌人。那些敌人很难被杀死,不会流血,驱使着死亡的生物一步步的向高山子民进攻。高山子民称敌人为不死军团。山外人正在试图联合高山子民,一起向不死军团和深渊魔鬼反攻。
白狼感到了震惊和激动。他第一次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多大,第一次知道了山外人的国家,深渊魔鬼的偷袭,不死军团和高山子民的仇恨。他感到了热血沸腾。他希望战斗来得快一些。他不怕那些据说高大的,会喷吐火焰的魔鬼,也不怕那些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骷髅,他是狼王的儿子。狼王的儿子,不会害怕。
终于,他等来了战斗的时刻。而他的对手,正是一支为数不小的不死军团。
特法斯感到了一丝不安。不关是他,还有那些飘来飘去的尸巫们。他催动着梦魇兽飞向了前方,大声的质问:“人类!我是阿斯根的骑士,白骨军团的特法斯!我要见你们的王!”
人类的骑兵排成了一排,一个金发男子也策马上前,嘲笑的回应:“亡灵!你为何要见我们的王!”
“我奉我王的命令,前来谈判!你们的王在哪?人类!”
“我们的王?”金发男子突然放声大笑:“我们的王早在你们跨过海洋之前就已经与深渊的魔鬼战斗而死了!想见我们的王!那你就去见吧!”
金发男子高举手上的金色长枪:“战神护佑!飞马骑兵团!准备战斗!”
“你们这些骗子!该死的人类!骗子!骗子!”特法斯觉得头快被气炸了!该死的!这是个圈套!而且对面是让那些魔鬼们都感到胆寒的飞马骑兵!自己手下的,除了骷髅,还是骷髅!当然,尸巫不算……特法斯一面向自己的部队飞去,一面愤怒的大吼:“人类!魔鬼还在你们的土地上肆虐,你们又要和我们开战么!我们什么都不要!我们只是要高山子民的鲜血!”
“谁说我们要和你们开战了?”那个人类男子古怪的笑了笑,“你们是被一群没大脑的诅咒者和魔鬼们给残杀了而已,和我们可没有半点关系!听好了!是诅咒军团干的!看,他们的尸体都在这呢,这可是你们奋力搏杀的战利品!”
特法斯顺着人类男子长枪指向的地方看去,那是一个不起眼的坑地,里面堆满了魔鬼的脑袋和诅咒者的尸体。这时候,他真的感到了恐慌。
“帕迦索斯!冲锋!”人类的骑士催动着飞马,从高地一飞而下。特法斯甚至能感觉到那长枪扎在自己骨头里的感觉。
“撤退!撤退!向南!骷髅兵断后,尸巫先撤!”
“大人!”一个尸巫惊慌的飞来飞去,“四周都有人类!我们……被包围了!”
“哐!”特法斯拿在手里的黑耀石大剑摔在了地上。
山外人的骑兵团已经来回冲锋了三次。白狼却感到了焦躁。这些怪物,太可怕了!短短的几次冲锋,草原战士已经倒下了一大半!那些骨头架子似乎根本不会被杀死,很多战士都是在砍倒那些骷髅兵后,被活活的咬死的!是的,被咬死!被那些掉落的骷髅头骨咬死!
白狼看了看互相纠缠的战场,咬了咬牙,又杀了上去。他已经被砍倒了很多次,身上各处都在流血。可是他还在战斗。因为他是狼王的儿子!他是白狼!
狼,一旦战斗,不死不休。
白狼关注到了一个敌人。那个敌人穿着黑色的铁甲,骑着黑色的飞马。那个敌人一开始让白狼以为是山外人的一员,但是他发现他错了,因为那个敌人至少被山外人的长枪刺穿了9次。什么人能忍受被那恐怖长枪刺穿9次?至少白狼自己做不到。
大概那就是山外人所说的死亡骑士,不死军团的指挥者。白狼决定先杀了他。没有了指挥者,那些骨头架子被消灭只是时间问题。
想到这,白狼咬着弯刀,悄悄摸了上去。
“看来这些亡灵跑不了了,卡拉瑞大人。”
“为了安全起见,”卡拉瑞微微侧过脸颊,金色的头发遮住了他眼里的悲伤,“现在就请施法吧,德拉佐法师。”
“现在?”德拉佐感到了一些诧异,“可是那些草原人……”
“草原人挡不住白骨军团的突围的。我知道。草原的狼王也知道。”卡拉瑞的语气有些僵硬,“草原的狼王只给了我一个要求:他要他的儿子。”
德拉佐身体微微颤抖,拉低了些头上的兜帽:“伟大的狼王!那么,我们开始吧。”德拉佐带着穿着蓝色法师袍的法师们转身离开。什么也没有说。
“你要你的儿子,狼王。”卡拉瑞看向了西北,“意思是可以牺牲其他的草原战士么?狼王啊,你果然是草原上的狼王。”
身后传来了沉稳,庄严的吟颂声。那是德拉佐和其他法师塔的法师们在召唤雷电。吟颂声越传越远,很快笼罩了全部的战场。
战场上的天空,开始翻滚起了乌云。
当奇怪的吟颂声响起的时候,尸巫就尖叫着四散飞奔了。但是他们都被人类的弓箭手用发着光的弓箭给射了下来。那些骷髅兵不在战斗,也不在躁动不安,他们只做了一个动作。一个整齐的动作:抬头。
特法斯也开始觉得不对了。他抬起僵硬的头颅,惊恐的双眼看向了翻滚着乌云的天空。那刻起,这个曾经认为自己勇武无比的亡灵骑士,绝望了。
那是人类的法术---召唤雷霆。
白狼正准备朝那个死亡骑士砍去,但他停住了自己的动作。因为他看到了闪电。天空劈下了巨大的闪电。从一开始的一道,快速的变的像下雨一样。到处都是白色的闪电。到处都是被闪电劈焦的尸体。有骷髅,有草原战士,有尸巫。
“你叫什么名字,人类。”那个死亡骑士突然转过头来,对白狼问道。白狼从他的眼珠里,看到了绝望。深深的绝望。
“白……白狼。草原狼王的儿子。”白狼近乎条件发射的回答。
“我记住了。”那个死亡骑士顿了顿,用黑耀石大剑的剑柄末端在白狼的手上按了一下,“你是我最后看到的人类。我尊敬你来杀我的勇气。这是我-----死亡骑士特法斯给你的友谊。”
白狼古怪的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特法斯。
特法斯只叹了口气,说:“可怜的莫帝斯。可怜的复苏者。”
白狼鬼使神差的抬起头,下一刻,他看到了一条闪电。
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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