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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起点-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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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之后,我把台钟的使用方法写下来,压在钟的下面,然后留下一封信,放在桌子上。

    临出门前,我再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小屋子,然后,没有回头。

    我离开了。



………【第三十六章 不告而别】………

    华怜卿铁青着脸,怒气冲冲的走着。整理提供

    这个可恶的吴辽,自大的家伙,昨天晚上姗姗回来的时候,失魂落魄的,我还以为姗姗怎么了,追问之下才知道,她居然……她……

    华怜卿心里突然觉得一阵酸,就好像醋缸子打翻的那种滋味,酸,酸的很。

    姗姗怎么喜欢那个家伙,她怎么可能会喜欢那样的家伙呢!那么可恶的家伙,应该讨厌才对,应该很讨厌很讨厌才对,为什么会喜欢,为什么会喜欢他?

    姗姗,我从来没看到姗姗流过那么多的眼泪,也从来没见她那么伤心过。这个该死的吴辽,该死!你当你是什么人啊!姗姗对你错爱,你居然当成驴肝肺。你就是这样践踏一颗少女的心吗!混蛋,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这个混蛋!

    华怜卿的心里,不知道是因为酸酸的感觉引起的,还是生气的感觉引起的,总之她现在火很大。

    “碰”一声,可怜的小屋子的门被华怜卿狠狠的踢开了。

    “吴辽,给我滚出来!”华怜卿语声冰冷。

    她用冰冷的目光扫视了一下屋子,可是屋子里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半个人影。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那封信和一个古怪的东西。

    她看了看那个古怪的东西,又看了看那封信,一种不祥的预感,慢慢的产生了。她拿起信,看了起来。

    首先,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

    当诸位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

    东门书院的一个杂役,因穷极生恶念,居然胆大妄为,昨天晚上夜入城守府进行偷盗,所幸城守府上损失不大,只是城守大人华将军书房和周围的几个房间被窃。城守大人书房里的一些珍藏被窃,其他几间房间的一些珠宝也同时被盗。此贼人姓吴名辽,现在已经潜逃,现将其样貌特征画下,全城通缉。如有擒获此贼者,城守府定有重赏!

    请华小姐按照以上这段话去办。我想,你应该明白的吧。

    我吴辽,十年前因为全村被敌人侵袭,逃难来到东门镇,幸得院长收留,照顾我无微不至。我吴辽一直都无以为报,本应全心全意侍奉院长,并全力做好现在的工作。但我现在却不告而别,心中甚感羞愧。

    院长大人,记得过年之前我见到您的时候,觉得您苍老了许多。我知道您肩负着书院的重责,还要忧心学子们的成长以及出路。可是,您也要保重您的身体,莫要过分操劳。书院虽然重要,但您的身体更重要。您要知道,现在这个时候,书院是不能没有您的。还有,在华将军和陆尚书回来之前,您还要好好照顾他们的女儿,所以,为了自己也为了旁人,还望院长大人以后多加保重,勿要挂念我这个没有良心的不孝之人。

    我虽然在书院十年,但却没有几个朋友。梅劲是我那么多年来,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虽然我只是个杂役,很多来求学的学子都看不太起我,但是你却从来都没有看低我,一直都很尊敬我,在我的很多研究里,都给了我不少建设性的提议和帮助。

    梅劲,虽然你在机电方面很有天赋,但是,很多时候都局限于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一些常识的局限。如果你可以突破常识的局限以及运用新的思维方式,你一定会有所成就的。相信我。虽然以后我们可能没有再见面的可能了,但是我还是想说,兄弟,你永远都是我的兄弟!好好珍惜珍儿姑娘吧。

    陆小姐,请允许我还是称呼你陆小姐。你是一个美丽而活泼的姑娘,你的言谈举止和你的性格一样,很开朗,很活泼。而且,你还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说老实话,和你一起聊天谈心,我都很开心。能够得到你的垂青,应该是老天对我的恩泽,不过,或许也可能是对你的惩罚吧。你无忧无虑,活泼开朗,可能连老天都嫉妒了吧?

    请原谅我的绝情,我不是傻子,也不是木头,我明白你的心思,也很感谢你那么看得起我。只是,我不能接受,我不想让你短暂的幸福之后就是长久的痛苦。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而你我,只不过是这千万人中,擦肩而过的人罢了。向前走,向前看,前面的路还有人,都在等着你呢。或许,再过没多久,那个你生命中注定的人,就会和你相遇了。保持你的笑容吧,我很喜欢看到你开心的模样。

    华小姐,你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女孩子。你的沉着,你的冷静,还有你的睿智,都深深的令我折服。我虽然将烫手的山芋带走了,但不代表李太师就会这样轻易的放过你们。但是,我相信凭你和陆小姐的聪明才智,一定可以化险为夷,平安度过困境的。

    还有,梅劲是个不错的人。平时虽然看上去并不太靠谱,但我可以向你担保,梅劲绝对是一个认真的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是他认定的事情,他就一定会认真负责的去完成。他对感情更是认真。所以,请安心的将珍儿姑娘交给他,他一定会让珍儿姑娘幸福的。

    这次李太师百密一疏,派了个草包儿子过来,却被我们抓个正着。不过,我想李太师应该是个聪明人,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所以,他一定会妥协,放了陆尚书和华将军回来。不过,因为陆尚书和华将军都知道他的秘密,所以他一定不会放过陆华两家。虽然我会吸引开李太师的大部分注意力,但他仍然不会忘记要对付你们的。

    但是,只要我一天没落到李太师手里,他就一天不得安心,也不会有精力再来管你们两家了。所以,乘我还没被李太师抓住的空当,躲的远远的吧。等到我落入他手中,他再想找你们,那可就困难了。

    为保险起见,华将军回府后,请先不要放李昱回去,先演一场戏给他看,故意让他知道那个烫手山芋已经被我盗走。他听到后,一定会回去告诉他老爹。他老爹得知后,一定会转移视线,把注意力都集中到我身上。在我还没被李太师抓住之前,相信你们都是安全的。我会尽量拖延时间,让你们有充分的时间离开。

    至于应该躲到哪里去,我的提议是,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不过,具体应该怎么办,全凭各位的智慧了。

    哦,对了,我做了个时辰器,是送给华小姐的。我想你一定是个很严谨很守时的人,所以我做了这个时辰器送给你。使用方法,我也写下来了,就在这个时辰器的下面。

    能认识你们,是我人生中最高兴的事情。我虽然小时候遭遇了不幸,全村被屠杀,父母双亡,流离失所。但是,我现在认识了你们,却是我最大的收获。

    不要挂念我,不要寻找我。嗯,帮我立个衣冠冢吧。呵呵,我多少还想留个名。很多人死了以后,都是成为尘土。而我,有你们记得我,就足够了。

    望各位安康,后会无期!

    华怜卿看完信,眼泪已经流满了美丽的脸庞。她看了看旁边的那台时辰器,突然一股愤怒直冲脑子。愤怒,愤怒,愤怒!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的愤怒。她简直怒不可遏,愤怒的都快失去理智了。

    她一把捧起那台时辰器,高高的举过头顶,双目紧闭,银牙紧咬。只要她用力往前一摔,就可以将这个古怪的东西摔个稀巴烂。

    可是,她把时辰器高举过头顶之后,一直都没有再动过,她就这样举着,一直举着。

    慢慢的,她紧咬的银牙松了开来,眼睛也慢慢的睁开了。刚才的愤怒和冲动已经一扫而空了。她缓缓的放下双手,看着手里的这个古怪东西。眼泪不听使唤的掉落下来,一滴一滴的掉落在时辰器的表面上。

    突然,她将这个时辰器,紧紧的抱在怀里,紧紧的,生怕掉下来一样。而这个时候,她的眼泪像决堤一样的流了下来。

    “吴辽……”

    华怜卿温柔的,深情的,低声的呼唤着。

    “你是个混蛋!”

    信还放在那张桌子上。华怜卿面无表情的坐着,陆姗姗还梳着昨天吴辽帮她梳的那个发型,只不过扎辫子的那两块布已经换成了丝巾。衣服也已经换上了华怜卿的衣服。此时看上去,可爱到了极点了。陆姗姗的头靠在华怜卿的肩膀上,脸上还留着泪痕。梅劲眼睛红肿,显然刚刚哭完。他的手也是肿的,关节处似乎还有些白色的石灰残留在上面。好像是用拳头用力击打墙面造成的。珍儿站在梅劲的身边,温柔的抚摸着他的头。院长默不作声,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一件东西上。

    那封信。

    一片寂静,一片可怕的寂静。没有人说话,甚至连声音都没有。空气似乎凝结了一样,所有人的心里都跟灌了铅一样。

    终于,院长开口打破了寂静:“照做吧。”

    “嗯。”华怜卿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声音也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沉默大约持续了一段时间,才听到陆姗姗有气无力的说:“他走了……”

    “不,没有。”华怜卿说。

    陆姗姗坐了起来,讶异的说:“没有?”

    “他一直都在这里。”

    华怜卿指了指陆姗姗的心窝。

    陆姗姗低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她很用力的点了点头。她缓缓的起身,把那封信仔细的折好,然后收进怀中。然后,把吴辽用过的被单床单都收了起来,再打开衣柜,把他没有带走的衣物都拿出来,仔细的叠好。

    其他的人心领神会的帮忙把所有吴辽用过的小物件都收了起来。像什么牙刷,皂角盒等等,都仔细的收好,包好。

    “你相信吗?”华怜卿突然对陆姗姗说,“我觉得,我们会在某天再次遇到他的。”

    陆姗姗看着华怜卿,说:“某天会是哪一天?”

    “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明年,也许……十年或者二十年。”

    “但是,不管是十年还是二十年,我们总会再遇到他的,对吗?”

    “对。”

    陆姗姗点了点头。这个时候,阳光已经照射进了门来,小屋子里,略微感到了一丝的温暖。



………【第三十七章 落魄北柳镇】………

    太阳,已经照到了我的脸上,照的我不得不睁开了我的眼睛。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然后伸了个懒腰。

    已经是大上午了?哎,怎么我还是觉得有些犯困呢?

    昨天晚上,我根本就没好好睡过。原本是想直接出了东门镇,往北方去的。为什么去北方呢?因为北方乱啊。我既然要拖延时间,就不能让李太师那么轻易的就找到我。目前来说,消息不会那么快就传到李太师耳朵里,我有充分的时间往北方走。北方目前已经成为了周和卫的主要战场,那里正在打仗,也比较乱,去那里的话,应该很难找到我。

    可是,我打定注意后,却无奈的发现,我没有钱,如果靠徒步走去北方,估计还没到那里,我就已经饿死了。我突然想起陆姗姗搭便车从京城来东门镇的事情,于是就想碰碰运气,看是不是有车去北方,我也可以效仿陆姗姗,钻进一辆车,搭个免费顺风车。没准碰到好心的车主,还能混点饭吃呢。但我找了整整一晚上,却没有找到有去北方的车。别说车了,就连来往的行人,都没有去北方的。这也难怪,北方不正在打仗么。

    我几乎找到快天亮了,才找到一辆运柴的车,是去北方的。不过,也只是去北面一百里左右的小镇。我心里盘算了一下,不管怎么样,先出了东门镇再说,后面的事情,后面再打算好了。

    说到运气,我的运气一直都挺背的。我和陆姗姗完全是两种境遇,我没有碰到好心的车主。车才刚驶出东门镇,我就被车主发现了。原本车主是要赶我下车的,不管我装的有多可怜,甚至差点跪下来求他,可是车主像是铁了心,一定要赶我下车。我无奈之下,只能用我随身带的衣物充当车资。车主看了看我那几件衣服,又看了看我,才勉强答应,到了下一个小镇,就立刻下车。

    东门镇北面大约三十里地,有一个小镇,叫北柳镇。因为这里有一颗历史悠久的参天巨柳,相传这棵柳树是几千年前的神仙种下的。这棵树最奇特的地方就是,所有的树枝树杈,全部都朝着北方。小镇就以这棵树命名为北柳镇。

    车主一到了北柳镇,就立刻赶我下车。那时候天才刚刚有点亮,我算了算时间,大约是早上六点多钟。我被车主赶下车后,就随便找了间屋子,想在屋檐下躺一会。躺着躺着,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太阳当空了。

    我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肚子却不争气的叫唤了起来。昨天晚上本来就劳累,加上晚上睡的晚,肚子里的货色,恐怕早消化光了。我现在不禁后悔,早知道如此,不如昨天晚上吃饱点,或者带点馒头上路也好啊。都是陆姗姗误导了我,还以为满世界好心的车主呢。

    我现在身上只有这身粗衣,又没钱,肚子还很饿。尽管我的古怪东西不少,可这些都不能当饭吃,更不可能拿来换钱了。我总不见得拿着个电力系统,跟人家换馒头?谁认得这种东西呢。使用不当,弄不好还要出人命的。

    如今唯一的办法,是赶紧找找看,这个北柳镇有没有地方可以干活。只要能找到活干,也不图赚个什么钱,总之能先填饱肚子就好。

    我在北柳镇转了三圈。北柳镇并不大,我大致估计,充其量也就跟我前世的人民广场差不多大吧。。26dd走差不多十五分钟,就基本上可以绕着北柳镇转一圈了。

    可是,我足足绕了三圈,也没找到什么活可以干的。北柳镇,实在太穷了。这里唯一像样的房子,就是北柳镇的客栈。不过,那也只是纯粹用木头搭的房子而已。其他的房子,甚至比吴家村的房子还差。

    听镇上的人说,因为这里是北方战场的必经之路,行军的部队都是从这里经过的。起初那些兵还比较温和,吃饭居住都给钱。可是后来的兵是一队比一队蛮横,不但吃住不给钱,甚至还强抢百姓的物资。镇上百姓辛苦劳作攒点家当,都被当兵的抢走了,很多人因此都逃走了,现在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都是些跑不动的。他们连自己都吃不饱,哪里还有闲钱请人干活?至于那间客栈就更别提了,老板——说好听叫老板,其实也是衣衫褴褛——自己都穷的没几个铜板,怎么还请的起伙计!

    就这样,我在北柳镇连续转了三天,整整三天。三天里,我几乎问遍了镇上的每一个人,但越问我就越心寒。镇上的每一个人,自己都吃不饱,有的人甚至饿的比我还久。整整三天,我没吃过一粒米。只有一位好心的大娘,看我实在可怜,给了我一碗水。

    我饿了三天,到第四天,头晕眼花已经不足够来形容我的感觉了。我现在是两脚发软,两眼发黑,我觉得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了。看样子,我就快要饿死了。没想到啊没想到,我没有死在敌人的屠刀下,没有死在李太师的手里,如今却要饿死在这个小小的北柳镇了。哎,还说什么拖延时间,那不是笑话么。

    就在我饿的快奄奄一息的时候,恍惚中,听到整齐的踏步声,还夹杂着一些零散的马蹄声。看样子人数应该不少,我还能很清楚的感觉到地面的震动。不过,接下来,我已经感觉不到什么了。那整齐的踏步声,到最后也变成了一片“哄哄”的声音了。

    过了一会,一个响亮的声音突然在我面前响起:“报告将军,这个人还活着!”

    然后,一个威严的,似乎有点熟悉的声音响起:“给他块馒头,然后你就跟上。”

    “是!将军!”

    一阵马蹄声响起,然后迅速的远去。接着,一块柔软的,有点热的东西,砸到了我的脸上。我下意识的伸出手,感觉一个温暖的,柔软的东西落在了手上。我努力睁开眼睛,看着手里的东西。虽然我视线已经有点模糊,但我依然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这是一个雪白的热乎的馒头。

    一个快饿死的人,这个时候突然手里多了块馒头,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我估计我现在吃馒头的速度,基本可以记录进吉尼斯世界记录了。而且,我居然从来都没发觉,馒头也可以这么好吃?

    我的嘴巴里塞满了馒头,抬头看了看。不知道是我眼花了还是饿晕了,依稀中,我看到一个戴着虎头面具的背影,正骑着马飞速的离去。

    有了那块救命的馒头做支撑,我的精神一下恢复了许多。可是,我很快的就意识到,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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