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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牧师-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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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的失神后,王建业笑道:“也许是我多心了,我的看法和你们一样,这个子旗绝对有问题,但是,我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这个子旗的身份没有问题,这种血浓于水的感觉绝对不会错。”

    对于老侯爷为什么要把藏经阁内堂的钥匙给王子旗,劲松等三人都是满腹疑问,但是老侯爷自有他的理由,老侯爷不说,他们也绝对不会问。

    就在王子旗迎着清晨的阳光走出公爵府大门,心里渐渐放松下来,长长地出了口气的时候,方。托马斯正心怀忐忑地在红楼最高层的雅间里会见一位神秘的人物。

    宽敞、明亮、一尘不染的房间里,方。托马斯坐在松软而富有弹性的沙上,审视着这位神秘人物的背影。

    这位神秘人物背对着托马斯,坐在一张会转动的椅子上,轻微摇动着身子。清晨的阳光透过淡蓝色的水晶窗,在他从花白的头和侧面露出的脸庞上投下一片淡蓝色的光影,虽然他脸上的皮肤还很有光泽,也没有多少皱纹,但是从他眼角处的鱼尾纹来看,他已不再年轻。

    “我想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神秘人的声音略显低沉和苍老。

    “是的,您当然就是这里的主人,红楼的创始人白兰度先生。”方。托马斯恭谨地说。

    白兰度是猎鹰帝国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商人,被誉为商界中的硬汉,一生大起大落,从来不会被困难击倒。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欠着几千万金币的外债,被十几个国家通缉,但是后来被他抓住一点商机,转眼之间他就又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上了年纪之后,白兰度没有了年轻时的锐气,变卖家产,在大华帝国创建了“红楼”,并使它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成为大华帝国乃至整个诺亚大陆都数一数二的销金窟。

    白兰度创建“红楼”并不是对外公开的,外界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白兰度厌倦了商界的生活,携着娇妻美眷周游世界去了。

    除了各国最顶尖的几个人物,很少有人知道红楼主人的真正身份。

    方。托马斯一直在和他的下属打交道,像这样和他本人接触还是第一次。

    “火酒的配方,我已经吩咐人去四处传播了。这次布置,整体来说是成功的,你作为这个计划的始作俑者,主上是不会亏待你的。”白兰度说起话来有气无力,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你不是一向爱好和平吗?可是因为你的这个计划,诺亚大陆可能会陷于连年不断的战乱呢。”

    “诺亚大陆只有出现统一的局面,才会有真正长久的和平。”感觉白兰度话里包含着质疑,方。托马斯小心翼翼地应答,“以您的睿智,当然能看出主上奖励的无论是财富还是权力,都对我没有太大的吸引力。相比主上的奖励,我更希望能在推动历史的车轮时,留下自己的手印。”

    白兰度微微颔,轻捋着胡须,似乎对这个答案比较赞同,“那么漂亮的精灵美女,难为你能找得出来,只可惜便宜那个胖子了。”

    “明人不说暗话,白兰度先生恐怕也知道,我们用另一个精灵美女替代了凯瑟琳,这个过程非常简单,只需要对奥斯汀先生施加一点幻术就可以了。”方。托马斯据实相告,因为他相信,在白兰度面前玩心机,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对付这种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诚实。

    “能让一个优秀的精灵女子为她献身,我应该夸凯瑟琳很不简单呢,还是该夸你很不简单呢?”白兰度眯起双眼,嘴角挂着一丝诡异的笑容,“或者应该说,你们两个都很不简单呢?”

    方。托马斯的瞳孔骤然收缩,心几乎提到嗓子眼上。

    “托马斯先生的定力真是让人钦佩。”白兰度连人带椅一起转过身来,他的双眼和久病垂死的人一样,是灰色的,脸上一片苍白,给人一种“空”的感觉,仿佛是被人操作的傀儡,又仿佛这个人虽然坐在这里,但是实际上却并不存在,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也是一种很难受的感觉,至少,对感官灵敏的托马斯来说是这样。

    “不是我的定力好,而是我没有把握。”方。托马斯目光闪烁,语气却非常诚恳地道,“而且白兰度先生是我的朋友,对吗?”

    “不错,托马斯先生请放心,在下决不会在主上面前揭你——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尤其是对于一个以出卖各种机密情报的商人来说,有什么比战乱更能创造巨额利润的呢?”白兰度只有在笑的时候,给人以“空”的感觉才会小点。

    白兰度顿了一顿,“坦白说,我也没有把握。”

    “哈哈!”“哈哈!”

    两人对视一眼,不由同时放声大笑起来。

    “对了,白兰度先生对昨晚一鸣惊人的王子旗可有了解?谁也没有想到昨晚会生这样的意外,凯瑟琳出的三道考题,第一道我故意放弃,就是不想引人耳目,没想到被王子旗连胜两场,直接赢取了比赛。”方。托马斯摇头苦笑,“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何方神圣,但是我敢担保,他绝对不是一个纨绔子弟这么简单。”

    白兰度微笑着摇了摇头,空洞的目光中忽然透出一点温和的暖意,“也许他就是一个纨绔子弟,不过脑子受了震荡,突然开窍了而已。在这个强者如云的大陆上,凭他那点本事,想站在未来的舞台上,还远不够资格!”



………【第三十四章 埋头苦读】………

    王子旗辗转打听到,“夜刃”是老爷子花了三十万金币从红楼买回来的,这也就是王建业,换了别人没四、五十万金币别想买到。小说ap。文字版[]考虑再三,这钱不能让老爷子出,于是一咬牙,给老爷子送去了三十万金币的银行本票,没想到老爷子哈哈一笑,说给你零花吧,把王子旗乐得心花怒放。

    王子旗深知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提出要和李斯特、赵潜均分八十万金币,被李斯特和赵潜严词拒绝。紧接着李斯特和赵潜提出要求,说需要王子旗帮忙泡妞的时候必须随叫随到,王子旗也不好意思不答应,连续几天天天请李斯特和赵潜吃大餐。

    至此这八十万金币已经毫无悬念地属于自己了。在原来那个世界里,相当于中了十几个彩票头奖。

    王子旗很是过了几天“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幸福生活。奥黛丽也跟着过了一把女人瘾,白天跟王子旗上街购物,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晚上还可以跟王子旗一起去华都歌剧院看歌剧,一起装高雅,结果听到一半俩人都睡着了。几天功夫,王子旗花了上万金币,给王建业和王北买了一大堆参茸补品和几件像样的礼品,给奥黛丽买了几件饰,加起来都过一千金币了。要知道奥黛丽被王北买回来的时候,也不过花了五十金币而已,王子旗本以为奥黛丽会很兴奋,没想到好像奥黛丽对此并不是很热心,只是比较享受买东西和逛街的乐趣而已。奥黛丽送了苏珊一个黄金打造的手镯,苏珊立刻从阶级敌人变成了奥黛丽的亲密战友。看着原本经常针锋相对的苏珊和奥黛丽在一起有说有笑姐妹一样亲密无间,王子旗不由得感慨:“女人啊女人!”

    奥黛丽本以为,以王子旗暴户的心态,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跟他享受购物和逛街的乐趣,没想到不到一个星期,王子旗突然变成了敏而好学的好同学,每天天不亮就洗漱吃饭,然后步行到公爵府,去藏经阁看书,一看就是一天,直到晚上十一点左右才和奥黛丽提着灯笼回家。可怜奥黛丽每天都要在藏经阁门口呆着,无聊死了,以至于中午晚上去膳房给王子旗端饭在奥黛丽眼里都成了乐趣。

    王子旗的名字和他的诗歌在短短数日里传遍了整个诺亚大陆,许多王公贵族纷纷邀请王子旗参加宴会,都被王子旗以学习为由推却了,于是大家更觉得王子旗孤傲清高,委实具有大诗人的气质,邀请函像雪片一样来得更猛烈了。

    这个时候,王子旗想的却是怎样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上大学的时候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主角要么是孤儿,要么亲人死于车祸,反正无牵无挂,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挨饿。王子旗可是父母双全,爷爷奶奶安康,曾祖父曾祖母健在的,四世同堂其乐融融。自己突然失踪,那边的亲人怎能不着急呢!

    想要找到回家的路,必须从书籍中寻找答案,王子旗孜孜不倦地攻读着藏经阁里典藏的书籍,尤其是关于时间和空间方面的。

    关于空间魔法的记载特别少,以空间魔法闻名的魔法师在整个诺亚大陆的历史上也只有三人,王子旗翻遍了藏经阁里关于空间魔法的记载,也仅仅是对空间魔法的作用和原理进行了一些简单的说明。空间魔法是大多是利用空气中的暗物质进入到另一个空间,然后再转跳回来。那个空间可以称为亚空间,或者异次元空间,相对亚空间来说,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距离都是相等的。只要在这个世界留下坐标,通过亚空间可以直接跳跃到这个坐标点上。

    关于时间魔法的记载基本为零,偶有有书上提到,也是一笔带过。魔导师拉尔夫写的火系魔法书《在火焰中翩翩起舞》里有一句话大概可以代表诺亚大陆魔法界对时间魔法的理解,“时间魔法,那是越神的范畴。”

    但是有的书中指出,时间魔法和光明系魔法有着莫大的关系,当光明系魔法越了极限,有可能造成时间上的偏差。光明教会的《光明圣典》中明确记载着,万年前奥山圣战中神圣牧师法玛。雨恩以生命为代价,施展光明系法术“神恩如海”时,在他身后出现高大的白衣天使,周身散着圣洁的光芒,天使口中出美妙的吟唱,接着一道直径百米的光柱劈开云层从天而降,数以千计的联盟部队被圣光笼罩,得到了强效的治疗,整个奥山被耀眼的圣光照亮,这一刻时光倒流,原本已经死去的法玛。雨恩竟然和许多已经战死的人一起活了过来,战场回到了十分钟以前的状态。

    在经过大量的考证之后,王子旗现想要深入了解空间魔法,必须先学习暗影系魔法,而想要了解时间魔法,必须先学习光明系魔法。父亲送自己去做牧师,莫非是冥冥中的天意?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牧师才能同时学习光明系魔法和暗影系魔法。

    七千年前大魔导师耶路撒冷的《魔法的本源》中提到,一切魔法都是以元素为基础,以精神力为引导来施展的。可见精神力是一切法系职业的基础,是最接近魔法本源的东西。牧师这种职业在精神力的修炼上特别见长,关于各种职业在战斗中起到的作用,在诺亚大陆流传着这样一段话:狂战士说他最能打,圣骑士笑了,圣骑士说他伤害高,潜行者笑了,潜行者说他控制强,法师笑了,法师说他精神高,牧师笑了。

    可见牧师的精神力比向来以精神力见长的法师要强很多,不过王子旗知道后面还有一句话是,牧师说他上战场,诺亚人民都笑了。牧师的治疗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牧师的伤害能力也不算低,但是同为法系职业,牧师比法师还要脆弱得多。众所周知,法师的弱点是“身体孱弱,吟唱时间长”,即使如此法师还是拥有瞬间移动、冰甲、火甲等保命技能,更有各种技能可以降低对手的度,还可以设置法术屏障如火墙、冰锥阵、地裂等阻挡对手的进攻。即使有号称法系克星的潜行者,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杀死一个法师,尤其是对专长控制的冰系法师,碰上了鹿死谁手未尝可知。但是如果潜行者碰上牧师,牧师跑不掉,打不过,几下就被潜行者用刀捅死了。同等级别的任何攻击性职业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杀死牧师,所以如果牧师上战场的话,敌人为了不让牧师治疗,绝对会把牧师设为要击杀目标,而牧师纵使有战友保护,也撑不过敌方的各种杀招,属于见光死的职业。

    有史以来,除了几次圣战,牧师都是在后方进行安心的治疗,精神力高的牧师魔法恢复度快得离谱,再辅佐以恢复魔力的药水,魔力简直无穷无尽,能够治疗的人也远高于其他治疗职业。

    王子旗对于这一点毫不介怀,本来自己的魔法天赋就不足取,也没打算和人拼命,选择牧师是为了学习光明系和暗影系魔法,顺便提升自己的精神力,精神力高了对于魔法的学习也是很有帮助的,更容易掌握魔法,可以提高学习度。

    藏经阁里有些关于医药方面的书籍王子旗也大致看了看,对这个世界医药方面的了解加深了不少。这个世界的医疗基本是靠治疗魔法,另外还有各种草药制成的药品,这个世界的草药很丰富,比起原来的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制药的配方少之又少,而且只有精通炼金术的人才能炼制,像感冒药、咳嗽药一类的常见病根本没有专门的配方和药剂,老百姓都是小病硬抗过去,大病请牧师,请不起就白白死掉了。王子旗隐约感到这里蕴含着巨大的商机,于是抽空开始研究药类书籍,例如《全图本草纪要》、《千种药性分析》、《草药学》、《药典》,还从内堂找到一本著名炼金术士写的《详谈炼金术》,看得不亦乐乎。

    王子旗除了在藏经阁看书,就是在来回的路上和奥黛丽聊天打趣,时不时讲个荤段子,把奥黛丽逗得满脸羞红。日子过得飞快,三个月转瞬即逝,转眼间已经到了参加牧师海选的时间。王子旗惊讶地现,自己身体各方面机能比以前强了很多,体内的真气的量也增加了很多,连真气运行的度都有明显的提高,这三个月里,自己并没有刻意修炼,但是修炼的效果,远远过过去三年!

    恐怕是太极玄铁爆炸时那两道劲气在起作用吧?王子旗欣喜地想。

    这一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碧空万里,浮云如絮。王子旗沐浴更衣,选了一身文雅的服饰,在奥黛丽的静心打扮下显得人模狗样,神采飞扬。一大清早,王北特意派了自己的马车来接王子旗去参加海选,王子旗带着奥黛丽登上马车,进了精雕细琢、宽大、富丽堂皇的车厢。坐在舒服的软座上,热腾腾的香茗在手,娇滴滴的美人在侧,王子旗惬意地向后一躺,背靠在座上。马车徐徐开动,历史的车轮隆隆碾过,我们的流氓子爵开始了他的牧师海选之路。(第一卷完)



………【第一章 牧师海选】………

    光明大教堂坐落在帝都乐山城最北部,距离王建业的公爵府只有数百米,但是离王子旗的子爵府就有点远了,大概要将近两千米。小说ap。文字版'!!!!'这座光明大教堂的建立时间比大华帝国还要早,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经建成了,是诺亚大陆上供奉救赎之神的四大教堂之一。整座教堂以象牙白的大理石建成,教堂前是十二根二人合抱的大理石柱,柱身上分别雕刻着栩栩如生的十二位大天使。光明大教堂的修建历时五年,建成之日天际响起天籁般的吟唱,淡金色的圣光破开云层,自天而降,一个背生六翼的天使在圣光中徐徐落下,为光明大教堂加持了神术“天使之光”,自此光明大教堂始终笼罩于圣光之下。虽然在乐山城几经战乱,但是没有那股势力敢将战火蔓延到教会,更没有那股势力敢于藐视神迹,所以教堂才得以保存。这座教堂在战乱中救助的难民数以万计,所以乐山人民对这座教堂的感情十分深厚,能在这座教堂里任职的神职人员,也历来受人尊敬。大华帝国建国之初,国主就下令对光明大教堂进行修葺,并且每年都会向教堂捐献一笔巨款,用来做慈善事业。此后,历代国主都会在光明大教堂举行加冕仪式,而他们对光明大教堂的资助和修葺也从未间断。

    “王子旗”幼年时曾经随着父亲王北去过几次,所以对光明大教堂印象很深,但是当王子旗亲身莅临光明大教堂,还是被光明大教堂的庄严肃穆和恢宏的气势震撼了,尤其是整个教堂都散着淡金色的光芒,看起来都让人忍不住有膜拜的冲动。

    光明大教堂是典型的欧式古典风格,高大、威严。屋顶耸立着象征教会标志的十字架,十字架上还有一个钉死的人像。

    王子旗知道这不是耶稣,在这个世界里,教会信奉的是救赎之神以撒,这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男人,就是以撒,他为了替人类赎罪,受到至高神的责罚。以撒死后在人类的祈祷中复生,并得到至高神的赐福,成为三大主神之一。

    王子旗原本是个无神论者,但是连穿越这种事情都生了,不由得王子旗不信,这个世界有神存在。在淡金色的光芒下,王子旗闭上双眼,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伟大的以撒,慈爱的以撒,我的赞美不及你功德的万一,你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一定知道让我回家的方法,求求你把我送回去吧。”

    良久,王子旗睁开眼睛,看看周围没啥反应,叹了口气。

    奥黛丽从王子旗身后闪了出来,用手摸了摸王子旗的额头。

    “干嘛?”王子旗好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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