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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狼纵横-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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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晃动着一双绿油油的灯笼,听到“嗤嗤”的声音。

  他亮起手电定睛一看,原来一条手臂粗的大蟒蛇在吐着舌头信儿,对他虎视眈眈。但它又不敢穿越梁爽洒下的驱蛇粉,只能远远地对着猎物发出警告。

  看到梁爽的手电亮起,大蟒蛇转身游走,但还依依不舍地回望着梁爽,看来他入侵了它的地盘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互残杀”?梁爽苦笑一下,没有和蛇争地盘,把所有东西收拾好,滑下树。

  大蟒蛇好像很奇怪地望着这个天外来客,像在欢送梁爽离开。

  他的好梦被惊醒,干脆戴上夜视仪夜行。

  一条小溪叮咚作响,几天没有洗澡的梁爽身子痒起来。但他可不敢下水洗澡,更不敢喝这里的水。

  这里的水有很多血吸虫和疟疾病毒,如果他碰了这些水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他只能拿出水壶轻轻地喝一小口水,苦笑着沿着小溪前进。

  “嗷呜”

  前面传来好像是狼的怒嚎声,他连忙伏身在一块石头后,把95突击步枪取出来。

  将枪从石头上伸出,打开瞄准镜的护盖,夜视瞄准具淡绿色的视场跳入了他的眸子里。

  透过瞄准镜看去,丛林里所有的生物都是染上了一层奇怪的淡绿,那顺着夜风轻轻摆动的蒿草,以及“哗哗”作响的树叶,从这淡绿色的视场里看去,都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一只豹子口里叼着一只小东西,向他这边狂奔而来。

  豹子叼着的可能是狼,他对狼有特别的好感,他号称战狼,算得上是狼的大大外族祖宗吧,“同宗”兄弟被人欺负,他能不出手吗?

  豹子就要跑到他眼前了,他预压在扳机上的手指轻轻一扣。

  “砰”的一声清脆的枪声,豹子的头上多了一个血洞,它的身子凌空一个翻滚,摔在地上气绝身亡。它口一松,叼着的幼狼也摔倒在地上。

  梁爽右手提枪,左手亮着手电走近一看,一个小东西正在地上哼哼地叫。

  真的是幼狼,这个幼狼刚出生不久,眼睛才微微睁开,它柔弱的身子被豹子锋利的牙齿咬伤了,正在滴着血。

  梁爽把幼狼抱起,这个小东西还把头往他怀里乱钻。

  他捡了一些柴草,生起一堆火。从背囊拿出一些止血药品,在火光下仔细地为这个小东西包扎。

  这个小东西悲鸣了一会儿,累了,在梁爽的怀里乖乖地睡着了。

  呵呵,几天的干粮有了,他把豹子拖过来,开膛剥皮,内脏不要,想在火里烤熟了当作干粮。

  突然,他听到背后传来一阵沉重的喘息声。

  他回头定睛一看,一只母狼全身是血,拖着两只受伤的脚,慢慢挪向那只幼狼的身旁,望着幼狼的眼神是那么的慈爱。

  天下父母心,不仅是人类,而且动物也一样,有很多动物比人类还爱它的小孩呢。

  母狼见梁爽走向幼狼,以为梁是爽伤害它的孩子,马上目露凶光,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咆哮声,并且挣扎着爬向幼狼,要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以受伤的身躯保护幼狼。

  梁爽被母狼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救了幼狼,就再救母狼吧。母狼死了,幼狼也救不活。

  他从背囊里取出绳索,向母狼走过去。

  母狼张开血盆大口,尖利的狼牙闪着幽幽的寒光,并加紧步伐爬向幼狼。

  梁爽动作迅速地把母狼的大嘴捆绑住,然后把母狼的四肢绑住。母狼发出沉闷的吼声,不断挣扎。

  他仔细地检查母狼的伤情,母狼的后两肢被豹子几乎咬断,腹部被豹子的爪子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不断直流,有一小段肠子已经拖在地上。

  母狼竟然在受如此重伤的情况下,以坚韧的意志来寻找它的孩子。

  梁爽再次被母狼的那种惊天神泣鬼魂的伟大母爱深深震撼。

  他从医药包里取出消毒水、绷带、止血药和消炎药等,他先用消毒水为母狼洗干净伤口,然后在为母狼敷药包扎。

  这匹母狼颇通人性,知道梁爽对它没有恶意,在梁爽用消毒水清洗它伤口一直到包扎结束,竟然不挣扎,不吭声。

  他忙完一切,解开捆绑母狼的绳索,把幼狼抱到母狼的怀里。幼狼闻到母亲的气味,醒过来,钻进母亲的怀里找奶吃,母狼忍痛让它的孩儿吃奶。

  他割下豹子一条后大腿,放到母狼的嘴边,母狼看着梁爽的眼神竟然有感激之色。

  他对母狼笑笑,继续烤豹子肉。

  他猜想可能是公狼率领其他家庭成员去找吃的,因为幼狼太小,所以母狼留在窝里照顾孩子。如果它们没有分开,豹子也不敢去招惹狼群。

  “嗷呜……”

  带着哭腔的凄厉怒吼远远传来,母狼也忍痛发出啸声。

  狼性难测,梁爽连忙把95突击步枪擎在手上,打开枪的保险,做好战斗的准备。

  他虽然爱狼,但可不想莫名其妙地成为狼群肚中的食物。

  一只高大的公狼率领近二十只狼把梁爽团团包围住,绿油油的眼睛狠狠地盯着他。

  这只公狼高大健硕,毛色纯滑,非常威严,有一种统率千军万马的气势。

  梁爽一阵兴奋,这只公狼和青藏高原所遇见的狼王很相近,也是百年难一遇的狼王——战狼。

  他的外号是战狼,他已经两次遇见被称为战狼的狼王了。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好极了,他相信此次寻找蜘蛛会获得成功的。

  狼王和梁爽隔着一段距离,继续和母狼不住低声咆哮,它们可能在沟通,因为狼王看梁爽的眼神在变化。

  果然,狼王仰天长吼后,周围的狼若得到某种命令,纷纷退却,消失在黑夜中。

  狼王一边警惕地看着梁爽,一边慢慢靠近母狼。它和母狼聚在一起时,公狼和母狼不断地碰鼻子。公狼就像温柔的丈夫一样,轻轻地舔遍母狼的全身,跟着又舔幼狼,一片温馨旖旎的情景。

  谁说动物没有情感?

  梁爽又割下一条豹子后腿抛给公狼,公狼闻一闻,看见母狼放心地吃,它也大吃起来。

  母狼受伤太重,不能移动,公狼就守在母狼和幼狼身边。

  梁爽烤了几块肉,放上一些盐,吃了一块,其他的他抛给狼王,给狼群吃。

  和狼共眠毕竟不放心,他还是爬上一颗树睡觉。

  梁爽上树后,狼王又是仰天长啸,十几匹狼从周围钻出来,一齐享受美味大餐。

  第二天梁爽离开时,狼王率领几只狼跟在后面,开始他还以为狼王想打他的主意,但看见狼王并没有恶意,原来它们在依依不舍地为他送别。

  梁爽干脆用枪打了两个动物送给它们做礼物,当梁爽踏进草原时,狼王对着他的背影长吼起来,作最后的告别。

  这段奇特的人狼情缘,想不到以后救了梁爽的命。

第3章 草原猎杀1
梁爽一踏进茫茫的大草原,就感受到草原的美丽可爱。

  若从太空鸟瞰非洲,这块大陆清楚地分成两大部分:沙漠和雨林。在完全相反的环境夹缝里,有一块草原林地叫作稀树草原。

  在非洲的自然景观里,稀树草原的变化最快,最不可测。 

  稀树草原可以在两三年内变成茂密的林地,但林地也可能消失无踪,剩下空旷的草原。稀树草原的生态是由气候及本身的多变所支配,干旱严重的时候青草萋萋,雨季多水的时候林木茂盛。

  这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更清新,天空更晴朗。

  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目只所及,那里都是绿的,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是不用墨线勾勒只用绿色渲染的中国画。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平原,真的是平原啊。看出去,基本上就是视平线,偶尔有些形状奇特的小山,看着好像来自远古,和中国的决不相类。

  他就趴在一座奇特的小山上,躲在一棵大树下,用树荫遮挡毒辣的太阳欣赏这难得的美景。

  各种动物出现在他的眼前,让他以为在看中央电视台的动物世界。狒狒、大象、长颈鹿、斑马、角马、火烈鸟、狮子、猎豹、金钱豹,还有各种各样的羊啊,鹿啊。

  这里的动物比地球上任何地方都要多,答案就在这片稀树草原的诞生。几百万年以来,热带非洲大部分的地区曾经被雨林占据,后来情况发生变化,气候开始干旱,大片的雨林枯死,由茂密的草丛取代。这新的觅食机会很快吸引了大量草食性动物。原本栖息在丛林里的长颈鹿的祖先,还有羚羊在这里兴旺繁殖,稀树草原成为它们的天堂。

  数百万年以来,稀树草原被许多不同类型的素食动物改造着,灌木丛、幼树被践踏扒扫,创造出更特别的景观。尽管有各种动物啃噬,青草却没有受难,反而因“固定的修剪”,控制了某些顽强的草种,这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草坪。青草是一切活动的原动力,连欧洲的白鹳也飞行半个地球来参加飨宴。 

  稀树草原虽然富饶,也有闹饥荒的时候。8个月的漫长旱季是对所有动物求生技能的考验。 

  因此,非洲草原给梁爽的第二个印象是残酷。

  烈日下的非洲草原的中午,空气被烤得隐隐燃烧。

  辽阔的非洲草原上,天空湛蓝,一只黑斑羚正埋头吃草,几只鸟儿从它头顶一划而过。四周高高矮矮的灌木丛没有一丝绿意,一眼望去,更像是一片正在等候农人收割的金黄色麦子。这枯黄的草色与黑斑羚淡黄色的背部重叠在一起,不用心留意的话,很难发现它的存在。显然,它对枯草的掩护也十分信任,头也不抬的尽情进食,浑然不知平静的表面下暗藏着杀机——

  不远处,一只猎豹悄然埋伏在草丛中,注视着黑斑羚的一举一动。这是一盘美味。但时机尚未成熟,它绝不会轻易出手。现在,它正耐心等候机会的到来——它是个聪明的猎手。

  这时的现场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氛——黑斑羚依旧悠闲而轻松地埋头吃草,显得格外平静;而隐秘处的猎豹则紧绷着神经,作好随时出击的准备,场面扣人心弦。

  这个等候的过程,对于猎豹来说紧张而刺激。

  终于,机会来了——这个时候黑斑羚朝它这边走了几步。猎豹慢慢站了起来,肚皮紧贴草地,以最轻微的动作匍匐靠进——突然,它犹如箭矢一般猛地冲向前,此时的黑斑羚才猛然意识到大难降临,慌乱之下转身拼命狂奔。

  猎豹紧追不放——猎豹的速度恐怕令所有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都感到嫉妒与避讳。

  很快,它与黑斑羚的距离越拉越近。这时,黑斑羚可能意识到如果再以一条直线跑下去的话,那么自己将必死无疑,于是它突然向右做了个急转弯,但依然摆脱不掉身后身手灵敏的猎豹。及至二者之间相隔不到半米的距离时,猎豹伸出前腿重重地拍打了一下黑斑羚的背部,致使它栽倒在地翻滚着向前移了一两米,没等它重新站立起来,猎豹便扑了上去,一口咬住它的喉部,黑斑羚挣扎了一下,绝望地哀号了几声后一动不动。

  至此,非洲大草原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次生与死的赛跑以猎豹获胜而告终——它终结了黑斑羚的生命以维持自己的生命。

  梁爽举着望远镜兴致勃勃地瞧着,瞧着大自然的弱肉强食。

  灌木丛里,这猎豹守在它刚刚杀死的一只黑斑羚的尸体旁,气喘吁吁的左顾右盼。它知道,可恶的狮子与鬣狗很快就会“闻讯”赶来把猎物抢走。它得想办法尽快把猎物拖到树上去,否则的话,将会白白辛苦一场。

  休息足够后,它咬住黑斑羚的尸体来到一棵骨瘦嶙峋的树下,鼓起劲爬上了树,它把猎物尸体挂在枝桠上,大口喘着气。这时,几只斑点鬣狗跑了过来,它们在树下狺狺游走,不时还跳跃起来张开嘴巴试图扯下黑斑羚的尸体,但试了几次都未能成功。

  树上的猎豹吼叫了几声,想把饥肠辘辘的鬣狗吓跑。但鬣狗并不甘心就这样离去。其中一只再一次高高跃起——这次它成功咬住了黑斑羚的一条腿——其它几只立即围了上去,企图以众“狗”之力把整具黑斑羚尸体扯到树下。

  猎豹死死咬住尸体不放。 

  螳螂在前,黄雀在后,垂涎者并不只有鬣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三头狮子出现了。它们怒吼着以壮声势。鬣狗很识趣,撕扯下黑斑羚的一只腿后纷纷离去。真是可恶!猎豹清楚狮子比鬣狗更加难以应对。它再一次把猎物尸体搬到树的更高处,这下它安下心来看着树下的狮子。三只狮子轮流着想攀到树上去,但它们显然不擅长此类运动,爬到不高处又跳了下来。不过,或许真的应了“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和鬣狗一样,它们试了几次后终于成功——其中一只爬了上去。这令猎豹大为吃惊,它惊惶失措地大吼几声试图阻吓狮子。但它同时也清楚与狮子搏斗的后果将会有多么严重,甚至有可能被吃掉。它不得不放弃,跳下树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树上的狮子恐怕没有想到原来下树比起上树更具难度。它咬住黑斑羚的尸体,头部朝下颤颤惊惊地慢慢向下滑——若猎豹在场的话,肯定会嘲笑它的笨拙。

  树下的两头狮子眼巴巴的望着树上那只尴尬的狮子——这么说可能不对,或许它们更关心树上的猎物。而此时树上的狮子嫌黑斑羚尸体累事,干脆先把它扔到了树下,那两头狮子扑了上去,咬住尸体,跑了。

  或许是一时心急,树上的狮子快速滑落,整个身子竟然扑向一枝伸出来的尖尖的树杈上,树杈穿胸而过。那头狮子倒挂在树枝上,死了。

  这就叫乐极生悲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因此,不要被眼前小小的胜利冲昏头脑,梁爽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以后要注意这点。

  大自然在上演弱肉强食的一幕,人类社会也在演绎弱肉强食的戏曲。人类比大自然的动物更投入,气氛更激烈,场面更血腥,气势更宏伟,视觉更震撼。

  人类把他自诩为万物狙杀者的丑恶姿态在草原里尽情地展现出来。

  远处传来枪炮声,激烈的枪炮声狠狠地灌进梁爽的耳朵,所有动物都被吓得四散奔逃,夺命狂奔,在草原中称王的狮子跑得更快。

  因为它们遇见的是动物界的共同敌人、共同的杀手——人类。

  对于野生动物,草原——本是它们自由安居的乐土,是上帝自创世界的七天起,便已天成的主权。

  人类面对自己现在所行的“保护”之举,请收起脸上的得意与人道姿态!因,若无破坏,何谈保护!草原真正的主人们,不会出于利益之心,而拔光人类的牙齿,撕掉你的皮肤;不会出于猎奇之心,而捕杀撕咬人类,而求一时的低级趣味。所以,不求善小为之,但求恶小不为。自守本分的同时,有一颗尊重万物生灵的人心。

  已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却可有插手苍天的能力?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于自然。这最大的天道,便是自然万物天成的生存法则。无法设想一种恐怖,逆天而行,无视自然,那地球上最后的生物景观,只剩一幕人吃人的社会! 

  梁爽对此深恶痛绝,但他无可奈何。

  他爬上树举起望远镜,在绿树的遮掩下,向着枪炮声的方向搜索。

  前面大约三百米处一座小山头后面,两队人马约三百多人在绝命厮杀,面向他这个方向的那队人马统一身穿丛林迷彩作战服,七八十人。

  两辆军车冲在前面,军车上架着两挺重机枪,两挺都怒吼着,枪口喷出长长的火舌。其他步兵大部分手持AK74突击步枪,其中七八个人托着火箭筒,跟着军车后面向前进攻。

  和持有重机枪迷彩服对垒的那队两百多人的人马大部分人衣衫褴褛,没有重火力,拿的以土枪或者短枪为主,十几支AK47步枪就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了。其中有一个穿着沙漠迷彩服的手持m16突击步枪,在指挥这群人战斗。

  M16突击步枪向上一举,那群乞丐般的散兵游勇就爬起来向着穿迷彩服狂冲,才冲出几步,两挺重机枪对着他们狠狠扫射,冲出十人,就死掉五双。

  重机枪强大的杀伤力一会儿就收割了几十条人命。

  人命在此时是如此的贱价。

  梁爽看得直摇头,这队散兵游勇一点也不讲究战术,拿着落后的武器和对方硬碰硬,就知道一个“勇”字,悍不怕死地狂冲。

  穿丛林迷彩服的那队人马军事素质也并不强,应该只是接受过初步训练的军人,但相比之下,可以称为“正规军”吧。

  “正规军”仗着武器上占压倒性的优势,也是胡乱狂冲,竟然把重机枪射击角度也遮盖住,幸亏他们的火力猛,几个火箭筒手一齐发射火箭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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