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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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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笑 第一章
第一部 第一章
  布鲁斯·达德利站在窗前。
  透过窗上斑驳的油漆渍,隐约能看见一堆空盒子。盒子背后是点缀了垃圾的工厂间空地。空地一路延伸到俄亥俄河滨的峭壁,河水微微泛褐。春之将至,很快就能开着窗儿干活了。离布鲁斯不远,一个精瘦的、上了年纪的人,蓄有两撇浓密的小胡子,站在另一扇窗前。他的名字叫斯庞齐·马丁,喜嚼烟叶,有一个老婆,总在他发薪水的日子陪他喝两口。一年中好几次逢发薪水的日子,斯庞齐跟老婆两人就不在家里吃晚饭,而是跑到山岭一隅的旧港商业区,在那里找一个阔气的馆子大吃一顿。
  吃完那一顿,若是春夏秋三季,又恰逢晚间天气晴朗鱼儿肯上钩,两人照例还要再买点三明治,外加两夸脱肯塔基月牌威士忌,然后出发去河边钓鱼。一度在河水丰盛的年代,河上游大约四英里左右的地方,曾有过一个小型锯木场,兼为通过水路运送信件的船只加油。两人对这个厂的废址十分钟情,虽说得走不少路,两人又都颇上了些年纪,他们却总去那儿钓鱼。好在两人都身形精瘦小巧。又好在,他们总随身带着玉米威士忌。这威士忌区别于市面上流行的那种,它透明如水,又糙又烈,能极快地舒筋活血,且其效力久久不散。
  一到地方;他们就升起篝火,放下鱼线。
  斯庞齐常对布鲁斯说起自己的老婆如何如何的不在乎任何事。“她结实得很,可像只刚毛猎狐梗呢。”他总这么说。夫妻俩年轻的时候有过两个孩子。大的是男孩。男孩爬火车断了腿。斯庞齐的二百八十美元打了水漂,六个礼拜以后,经过一番徒劳无功的煎熬,男孩死了。
  小的是女孩,仿佛开玩笑似的,给起了个名儿,叫伯格丝·马丁(Bugs,指虫子、瑕疵、漏洞。……译者注)。斯庞齐一提起伯格丝,就气不打一处来,嘴里的烟叶也比平常要嚼得更有气势。小姑娘生性*,说什么也不能把她从男人身边拉开。对此,马丁夫妇都尽力了,虽然未果。
  举例来说吧,某个十月的发薪日傍晚,斯庞齐照例跟老婆一起去“钓鱼”。翌日五时许,两人到家,都有点儿高了。斯庞齐先进了屋,女人跟在后头。如你所料,斯庞齐发现了正在门厅的新地毯上呼呼大睡的伯格丝,和一个毛头小子。
  顺带一提,小姑娘那年才十五岁。
  岂有此理!这不是以前在毛瑟的杂货铺里打工的小伙子吗?他早就不住在旧港了,天知道他现在靠什么为生。哦,年轻人悠悠地醒来了,惊讶地发现斯庞齐就站在面前,一手还把住了门。年轻人立即睡意全无,一跃而起,夺门而逃,差点儿就把斯庞齐撩倒了。斯庞齐见追不上年轻人,就转身走向伯格丝,把她摇得牙齿咯咯打起了颤。
  这事免不了给伯格丝招来一顿痛打。现在好了,斯庞齐想到,现在她去了辛辛纳提。她时不时会给她母亲写封信,声称自己在一个商店工作。斯庞齐知道,这当然是在撒谎。从前住在旧港、眼下在辛辛纳提做事的某人告诉斯庞齐,有一天晚上,他亲见伯格丝同一群有钱的辛辛纳提运动员在一起胡闹。他在给斯庞齐的信里提起这事。他表示,斯庞齐多少应该给自己的女儿做做规矩。他还表示,不过又何必大惊小怪,这孩子从小不就这样吗?
  不过,等一等,这家伙凭什么管马丁家的事?他把自己管好就不错了,对不对?斯庞齐没有把信给他老婆看。把她煽起来没什么好处。妈妈愿意相信自己女儿的谎言,简直何乐而不为。即使,像伯格丝常在信里说的那样,有朝一日她真的回来看望妈妈了,谎言也不会被拆穿的……只要是女儿自己不打自己的小报告。
  马丁太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个很不错的女人。“钓鱼”时那五、六口月牌威士忌一下肚,她就醺醺然极为放纵起来,躺在篝火边上的木屑堆里与斯庞齐*至兴起,就干脆在野地里欢度良宵。因为身手矫健,这种野地运动对于她只是小菜一碟。大抵正因如此,自从斯庞齐在二十二岁上娶了她以后,除去几次酒醉后的胡闹,就再没同别的女人上过床了。
  

暗笑 第二章(1)
第二章
  作为一个在旧港出生并长大的人,多年以后乔装改扮回到故乡的工厂工作而不被发现,这个念头让布鲁斯·达德利兴奋不已。布鲁斯·达德利是个化名。不过是一闪念,约翰·斯托克顿就变成布鲁斯·达德利了。干嘛不呢?他只不过想要满足一下自己天马行空的恶趣味。布鲁斯·达德利这名字出现在他回旧港的路上。当然,回旧港也不过是另一个一闪念……他从新奥尔良出发途经伊利诺伊州,准备乘火车继续上路,恰好走过那镇上的主街的,看见了两个招牌:“布鲁斯五金店”和“达德利兄弟杂货铺”。
  名字应运而生。
  易名使约翰·斯托克顿深觉犯罪般的*。没准他的确是个罪犯。没准正因易名他才突然成了名副其实的罪犯。话说,罪犯不就像他这样离经叛道么。罪犯掠夺不属于自己的一切,有时也掠夺生命。而他抢了……他抢了什么?新的自己吗?这么理解好像也不错。
  “人活一世不过一出戏法。既然如此,为何不干脆变成布鲁斯·达德利呢?”
  作为约翰·斯托克顿回到旧港难免把事情复杂化。反正没人记得那个腼腆胆怯的小约翰·斯托克顿。尤其是,他现在已经三十四岁了,几乎不可能被认出来。不过大家也许还记得他父亲,人民教师埃德华·斯托克顿。父子俩长得倒很像。“有其父必有其子是吧?”布鲁斯·达德利这名字倒挺像那么回事的,听上去扎实稳重、兢兢业业。新生的布鲁斯·达德利在等待开往旧港的火车时,在伊利诺伊镇上穿街走巷,顺便也杜撰了一些其他的布鲁斯·达德利出来,以供自娱。“陆军上尉布鲁斯·达德利;布鲁斯·达德利,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郡第一长老会教堂牧师。诶?可为什么是哈特福德?呃,可为什么又不能是呢?”他自己从未去过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郡。究竟是怎么想起来的呢?逻辑在哪里呢?嗯,很可能是因为马克·吐温曾在那里居住过很长一阵子。而此君在某处,又同公理会或浸礼会教派牧师有所关联。另外,此君又跟密西西比河以及俄亥俄河有些联系,而截至约翰·斯托克顿抵达伊利诺伊换乘火车去往旧港的那一天,他本人已在密西西比河上闲混了六个月。还有,旧港不正在俄亥俄河之滨么?
  你瞧瞧, 这就合理了。
  “远方的群山中,”布鲁斯继续畅想,“村庄那富饶宽广的土地之间,由北朝南缓慢铺呈出一条大河。河上行驶着蒸汽机船,船上的白人谩骂黑奴,用木棒修理他们。而那些黑奴们,他们唱歌跳舞,用头运输货物;黑女人们随随便便就生下许多孩子……其中大部分是跟白人生的。”
  在约翰·斯托克顿变作布鲁斯·达德利以前,有那么六个月的时间,他一直屡屡要想到马克·吐温。河流促使他思考。这么使劲地想,没留神想到哈特福德和康涅狄格也就不奇怪了。“真可谓是见多识广,马克·吐温。”约翰·斯托克顿人生第一次作为布鲁斯·达德利走在伊利诺伊镇上的街道上时,小声对自己说。
  “一个能像哈克贝利·费恩马克·吐温所着小说《哈克贝利·费恩》主人公。……译者注那样思索、感受世界的男人,却北上去了哈特福德位于康涅狄格州。……译者注,然后……”
  “哦,上帝啊!”
  “思想和经验多么美妙!把人生当作葡萄吧!整颗扔进嘴里,使劲咀嚼,再狠狠把核吐了。”

暗笑 第二章(2)
“马克·吐温在密西西比河上学掌舵时所积累的那些见闻,以及那些见闻所产生的思想,在他着手写一本真正的书的时候,都被他忘却了。必须忘却成年人的经验,回到童年,回到孩子的状态。这他做得的确很好。”
  “然而,要是他把自己作为成年人在河上的经验都写出来呢?绝对是酸甜苦辣大杂烩!可他从未这么做,不是么?我记得……他倒是写过‘伊丽莎白女皇宫廷中的对话’这样轻松的小故事,在朋友间传阅,博大家一笑。”
  “要是在写作的时候,马克·吐温实实在在涉及了自己的所见,绝对能写出有价值的东西吧?那些……充满了生活的芳香和恶臭,充满浓郁的、活着的气息的东西。”
  “在帝国的肥沃的土壤之间缓慢流动的深沉的密西西比河。玉米田往北延伸开去。富饶的伊利诺伊、爱荷华、密苏里,人们砍掉树,种上玉米。往南又是广袤的树林,又是连绵的山脉,噢,还有黑奴。河水越流越宽。顽强的村镇沿河而建。顽强的村镇。”
  “再往下,苔藓覆盖了河岸,又是大片玉米,又是大片甘蔗,当然,又是大片黑奴。”
  “他们不是说,‘从没被一个黑人爱上的话,就不算谈过恋爱。’吗?”
  “可不过是几年在哈特福德的生活,马克·吐温变得大不一样喽。《傻子出国记》、《艰苦岁月》《傻子出国记》为通讯集,是马克·吐温的旅欧报道,写天真无知的美国人在欧洲的旅游见闻,表现出美国人在欧洲封建社会及其印记面前的优越感,《艰苦岁月》为其续集。……编者注……充斥着老掉牙的笑话,却是人人喜闻乐见。”
  “最后,连他也被文化驯服了吗?”
  布鲁斯并不像个货真价实的劳工。他花了两个多月,蓄那一脸又短又密的胡子,整个过程中脸都在泛痒。他蓄胡子的原因是这样的:离开在芝加哥的妻子以后,他从伊利诺伊一个叫拉萨尔的地方弄了个小船,沿着伊利诺伊河就出发了。不久后他把船又给弄丢了。等他辗转到了新奥尔良,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胡子就是在那两个月里蓄起来的。自从他小时候读了有关哈克贝利·费恩的故事以后,就对密西西比河尤其心向往之。这种“心向往之”,几乎为每个在密西西比河谷住过的男人所暗怀。可伟大的河流之父现在却显得空洞而寂寥起来。这条迷失之河或许标志着美国中部的黄金时代已然过去了……那时河上充斥歌声与欢笑、污言秽语、货物的气味以及舞蹈的黑奴,到处,到处都充满了生命力;那时河上停满华丽到夸张的大船,小舢板沿河而下,说话声和歌声划破夜晚的宁静……那是怎样的一个水中的国度啊。内战以来,为了保卫这条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河流,中西部的人们都奋起了。
  “不过,大河的敌人太聪明了,不是吗?他们一来就动手把河给拦断了。他们造起铁路,让大河丧失生机。从此以后,密西西比河就像门上钉着的大头钉一样死气沉沉的。”
  “如今它沉默了,这条大河。在泥滩之间缓慢爬行着,在充满痛苦的小镇之间缓慢爬行着,仍然蕴含过去的力量,却变得陌生而沉寂起来。它被遗忘了。就那么几条驳船往来载客。再没有华丽的货船,再没有污言秽语,也没有人歌唱,没有赌棍……没有了生命力。
  布鲁斯·达德利沿着河流一路打着工回旧港。他想到,假设马克·吐温回到密西西比河边,看见它往日的繁华就这样被铁路无情扼杀了,也许会悲从中来,说不定会就此写一个长篇史诗。可能的就是,他会写一写那些消逝的歌声和欢笑,他会写一写这个工业时代的悲哀。而不是,像他实际上所做的那样,写无关痛痒的事,幽陈词滥调的默。
  唉,可是啊,我们不能总跟时代对着干,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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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笑 第三章(1)
暗笑 第三章
  布鲁斯抵达旧港的时候其实并未多想献给密西西比河的那篇史诗。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关于这事他已经思索了一年,不过无法诉诸语言罢了。他离开芝加哥,离开在报社工作的妻,离开曾同妻一起工作过的报社。就怀揣区区三百美元开始了一场冒险。这是有原因的,他想,但他现在还不愿意把原因想得太明白。蓄胡子也不过是自然而然的,并非害怕有一天被妻找到而有意为之。他觉得人间蒸发并且变更身份重新开始一段生活是个绝妙的主意。倘若没有这样干脆利落,而是居然跟妻提起了自己的去向,以及要去做些什么,她势必要跟他促膝长谈,势必要狠狠争执,势必又要强调男女各自负有责任。
  他同波妮丝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太平等。布鲁斯觉得这不是妻的错。“是我惯出来的,这种优越感。”他顾自笑一下,想道。他记得自己跟她说的那些话,他说她超凡脱俗,夸她貌美,赞她才识过人。他一度甚至觉得,由这个女人会产生出一种奇迹。可能的就是,他说这些话不过是因为他自己有崇拜的需要。他就是这样经营这段关系的,绝少去想她究竟是不是真的那么卓绝;而她呢,她信了他,认真严肃的认为,自己也许的确是个女神。最后,他却不再喜欢他一手促成的这个她了。
  假设有个把孩子的话,他是决不会突然抛弃她的,但事实正好相反。事实上,她根本不想要孩子。“就是要也不跟你要,你这人太玩世不恭了。”她这么说。
  布鲁斯了解自己的玩世不恭。报纸这行他干了十年,十年以来他却总想干点什么别的……主要是想写作。然而,一旦开写,最后又总落得无疾而终。这令他厌倦。可能的就是,报社这一行干久了以后,风格意识笔调都已受了新闻行话的毒害,越往下干就越出不来东西。事实上,一名新闻从业者根本就无需自己动笔。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业余写手,一个电话就可以把你的稿子转嫁出去。于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布鲁斯的灵感几近干涸了。
  不过,正是这些写手把报章粗制滥造成了八股文。业内情况一年比一年糟。
  也许在内心深处布鲁斯始终对于写作脉脉含情。他想要缓慢地、小心翼翼地去尝试、去摸索。对于他来说,文字如珠宝,需一丝不苟地对待。如有可能,他恨不得给文字也做个托,像珠宝似的把它们搁在托上陈列。
  哦,还有举世瞩目的一战。政府最喜欢报导的新闻选题。
  可布鲁斯对战争毫无兴趣。在那段操蛋的时期里,他勉强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诸如凶杀、火灾、打击盗版、劳资冲突这一类的小事上。不过很快,对这些事情,他也厌倦了。
  就连波妮丝都觉得布鲁斯一无是处。她一边轻视他,一边又有些怕他,指责他玩世不恭。难道他花了十年时间,就只成就了一点对于生活的轻蔑吗?
  这一刻,布鲁斯正在一个汽车轮胎制造厂给轮子上涂料。他身无分文,只好做起了这差事。
  河岸边硕大无朋的砖砌厂房里,一个狭长的房间中,透过窗户,可以望到厂间的空地上,一个男孩正把漆好的轮子挂到车旁的短桩上晾干。
  布鲁斯的位置恰好在斯庞齐边上,对此他深觉幸运。他对旧日所交往的知识分子男女已然厌倦了:新闻记者一心想写小说,为报纸和广告画插图的女性女权主义者一心想要个所谓的工作室好坐下来大谈艺术人生……就是诸如此类的男女。 。 想看书来

暗笑 第三章(2)
斯庞齐的另一边是一个阴郁乖戾的家伙。斯庞齐常常像布鲁斯使个眼色低声谈论起这个人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他怀疑他妻子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而且事实是她的确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可这孙子又不敢干涉。所以就整天耷拉着脸。”斯庞齐说。
  斯庞齐以前就是旧港镇上给车厢上漆的工人,那年头人们对轮胎制造业还没有概念,许多人甚至不知道汽车。有时,斯庞齐也会向人谈起成为一名上漆工人以前的经历……那时他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谈起过去的日子,斯庞齐就充盈起一股自豪感;另一方面,他对眼下这份给轮胎上涂料的小活儿十分轻蔑。“这活儿谁都能干,”他说对布鲁斯说。“喏,比如你。你压根儿是个生手,但你铆足了劲儿去刷也能跟我刷得一样快,而且还一样好。没劲!”
  斯庞齐的境遇怪不了别人。如果他愿意,他完全可以通过溜须拍马升任表层加工车间的工头职位。小格雷先生每个月都要来车间视察一次。一到那时,几乎人人都自觉垂首含笑,极尽力讨好之能事。
  可斯庞齐就不。他太熟悉格雷一家了。他认识小格雷的时候,这个目下已然长成超级讨厌鬼的家伙,还是一个小毛孩。以前斯庞齐曾在自己的店铺里给格雷家的马车做过加工,老格雷有时会带着小格雷到店里来验工。由于从小见识过斯庞齐,小格雷心里一直根深蒂固地认为他是个酒鬼。
  顺带一提,格雷家的马车是老西尔·穆尼做的。他的店就开在斯庞齐·马丁表面加工店的旁边。
  那个下午,布鲁斯还是个孩子,而斯庞齐还有一爿自己的店;那个下午这个巧手的斯庞齐才花了几个小时,就把银行家格雷先生的马车弄得漂漂亮亮的了。他刷漆已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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