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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妮的异界生活-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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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薇妮僵住,她不奇怪他是怎么知道的,但是劳里的无所不知让她觉得很不自在。
“伊斯顿学院的学生任务算不上什么秘密,”劳里说,“我只是想,如果你死在了索多玛之岭,你欠我的时间要怎么还?”
薇妮说:“即使我再为你工作一个月,也还欠你四年多的时间,根本没有多大的区别。如果你给我一个月的为任何做准备,那么,我活下来的几率会更大一些,你的损失也会更小。”
“这倒不一定,”劳里正说着话,马车已经停了下来。
金碧辉煌的盖博乐赌场在夜色中显得分外耀眼,赌场里人声鼎沸,响彻了整个夜空。
劳里带着薇妮上了楼,去了上次那个摆设简单的房间。从房间里看下去,赌场里的纸醉金迷、奢靡颓废一览无余。
桌子上放着墨水和羊皮纸,薇妮想,劳里这次要她做的还是抄书。
劳里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说:“既然有信心活着回来,那请告诉我,你打算怎么进入索多玛之岭?”
薇妮没有保留,诚实地说:“从北方的峡谷翻越过去。”
“对于等级低微的骑士和魔法师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劳里肯定道,将书摞在桌上,说,“你把这些书先抄了吧,什么时候抄完,什么才能离开。不然,即使错过了任务的时候,我也不会放你走。”
“哇欧!”楼下的欢呼声像浪潮一般涌起。看来有人赢了很大的一笔钱。
薇妮的手指划过书脊,这些书分别是《索多玛之岭局部地形图》《索多玛之岭魔兽分布》《跨阶对战魔兽技巧》,还有一本薄薄的《索多玛之岭魔兽弱点分析》,是她从前写的。
那时维克多才换了身体不久,意志消沉。她想出了开霍奇坡奇奇怪魔法用品商店来让维克多振作起来。维克多将从前的发明整理了一遍,然后她让人将维克多的发明制作出来,放在商店出售。
光荣之刃成立之初,她用光了所有的钱。为了筹集开店的本金,她去黑市拍卖了这本从前写的手记。
霍奇坡奇商店成立不久便大受欢迎,她用账本向维克多证明了他除了骑士技能以外的价值。
劳里说:“这些从黑市上搜集来的书都是孤本,如果弄坏了任何一本,你就算替我工作一辈子也偿不清。”
薇妮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便听到楼下的赌徒们齐声高喊:“红桃公爵!红桃公爵!红桃公爵!”
其中夹杂了一些响亮的吼叫:“红桃公爵,我要向你挑战!”
“红桃公爵快出来!”
“你在这里抄书,抄好了我再回来检查。”劳里吩咐完毕,径自离开了房间。
186。道别
薇妮抄书抄得入了神,感觉到身后的门开了,这才顿住了笔。她写得极快, ;直到停笔之后她才意识到手臂肩背早已僵硬发酸,想要转身,却一时动但不得。
劳里走上前来,纤细的手轻轻地落在她的头上,声音里含着笑:“怎么抄了一夜?”
薇妮回答:“不是尽早抄完,我才能回学院么?”
劳里转身去柜子里取了一瓶酒,在薇妮对面坐下。他看上去似乎心情不错,唇角漾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劳里给自己倒了半杯酒,端起来一饮而尽。香醇的酒香从他的唇间弥漫出来,幽幽地入了薇妮的鼻息。
他喝的酒极烈,脸上很快晕染除了浅淡的红。
薇妮只看了他一眼,便低头接着自己的誊写工作。
“这家赌场是我开的。”劳里突然说。
“嗯,我知道。”薇妮埋头应道。
劳里语气平淡地陈述道:“我擅长赌博,纵观洛非帝国,没有几个人能赢过我。”
“是。”薇妮敷衍地答。
“我知道有很多人想要研究我的赌博技巧。其实所谓博弈,其实没有多少技巧,多看多练,耳濡目染,时间长了,自然就会了。”大概是因为喝了酒,劳里声音柔和绵延,剥去了往日的刻薄和疏离。
“嗯。”薇妮附和道。
劳里斜眸看了她片刻,忽然抢过了她手中的笔,说:“不用再抄了。你自己看看就好,看明白了再回去。”
“哦。”薇妮答应了,乖巧地放下笔,端端正正地坐好,一目十行地翻看着《血腥玛丽的秘密》。
劳里似乎还想说什么话,唇动了动。最后却化作了一声含着酒气的叹息。
薇妮看书看得忘记了周围了一切,不知道劳里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她的眼睛又酸又痛,脑袋也渐渐变成一团迷雾,她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后来不知道怎么地便睡了过去。
薇妮是被人推醒的。她朦胧地睁开眼,动了动手,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手中还抱着书。她迷迷糊糊地坐起来,下意识地翻开书继续阅读。
劳里伸手盖上她手里的书,拉了她的手就往外走。薇妮一天一夜没怎么休息,双眼无神。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也皱巴巴的。
薇妮还没怎么回过神来,就让劳里一路拉了她走到了万神广场。情人节的夜晚。万神广场上满是盛装打扮的年轻恋人。
薇妮听艾维说过:情人节的午夜,在爱与美之神维纳斯的雕塑下亲吻的恋人会获得永恒的祝福。在《伊芙情史》一书中,帕特里克完成了任务,却不要伊芙的报酬,他对她唯一的要求是请求她给他十分钟的信任。蒙上眼让他牵上她的手。帕特里克将伊芙带到了维纳斯的雕像之下,在午夜时分亲吻了她。
这一段,艾维读了无数次。每读一次,便长吁短叹一次。每听一次,薇妮就会在心里将作者凌迟一遍。
劳里看着那些等在维纳斯雕像下的年轻恋人们,语气轻慢。出口却似乎是一首诗歌:“阿多尼斯的血落在地上,化作了朵朵玫瑰; ;维纳斯悲痛欲绝,诅咒世间男女的爱情。永远充满猜疑、恐惧和悲痛。”
薇妮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画,又隔着人群远远地看了看维纳斯,愣了片刻才被劳里拉走。
距离午夜还有十五秒,广场上的人们开始兴奋地倒数。
十五、十四、十三……七、六、五……三、二、一。
广场的魔法灯突然灭了。
劳里转身,双手握住薇妮的肩。忽地将她拉近,唇印上了她的额。他的吻轻柔不带**。仿佛沾花的蝴蝶。
“不要死。”他俯身在她的耳畔轻声说,握在薇妮肩头的手也突然收紧,带着略微的轻颤。
有短暂的瞬间,他的声音里透出不易察觉的脆弱和疲倦。
薇妮不习惯别人像对待一个小女孩一般亲吻她的额头,但是她控制住自己没有推开劳里,只是抬眼看了看黑暗的天空。
等到灯光再次亮起,劳里放开了薇妮的手。回赌场的路上,他没有再拉着她,甚至连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薇妮在赌场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书才回学校。伊丽莎白上下打量了她好几圈,说:“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到了临行之前,伊丽莎白离开了两天,回来之后,她给了薇妮一把匕首,说:“这是给你备用的。”
匕首材质沉重,锋刃尖利,轻轻一割便将用以练习的木剑割出了一道深痕。
伊丽莎白解释说:“这是我用徽章作抵押,从冒险工会借来的。”
薇妮和伊丽莎白道了谢,将自己惯常使用的银匕首插在了左边的靴子里,又将伊丽莎白给她的匕首绑在了右腿上。
完全没能胜任薇妮魔法教学的波特利教授在薇妮离开之前,送了她一大堆珍惜草药。波特利教授一件件地细细交待着每种草药的作用,一个不小心,腐骨花浆洒在了桌上,波特利教授叫了一声“主神保佑”之后,抓起旁边桌上的一叠册子擦去了桌上的花浆。
册子上被灼烧出了好几个焦黑的小洞。波特利教授拿起册子看了看,册子是一个学生的作文,题目叫:论绿洱茶的多重作用。
波特利教授将作文翻开,盯着烧焦的小洞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薇妮瞥了一眼,小洞附近的句子是“遭受严重(小洞)魔法创伤之后,长期饮用绿洱茶可以缓解体内的(小洞)堆积,因为——”
罗纳德校长最后一次检查了她们的训练进度之后,说了一通鼓舞的话,接着,他将一只袋子递给薇妮。薇妮打开一看,袋子里面放着大大小小的晶石。
薇妮满脸感动地说:“罗纳德校长,我不再自备了,我相信我能完成任务。”
罗纳德校长欣慰地笑笑,语气却很严肃:“根据记载,血腥玛丽的灵魂置在一颗永恒石里。你们需要做的是取得永恒石,启动我给你们的卷轴销毁石里的灵魂,然后将永恒石带回来给我。”
薇妮和伊丽莎白在任务书上签下了名字,从此踏上去索多玛之岭除去恶灵女公爵的征程。(未完待续,)
187。征程
所有学生完成任务的期限是一年,但是事实上,真正需要花去大量时间的不是执行任务的过程,而是任务的前期准备。
进入索多玛之岭,除去玛丽女公爵的任务听上去万分艰难,但是不计算迷路的可能性,完成整个任务大概只需要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因为实践任务的关系,四年级学生没有期末考试,完成任务回到学院之后,不用补上缺席的课程,继续跟着其他学生的进度学下去,期末再完成一篇论文就行。
薇妮当然更愿意考试,她知识远比一般学生渊博,但是写作能力却比从小接受正规教育的学生差了许多。不过,她向来勤奋,前三年修了好些额外的课,因此,即使错过整个学年的所有课,她也不用担心。而对于连续三年都是年级第一名的伊丽莎白来说,充满挑战性的任务远比轻松易得的期末成绩重要。
因为时间充足,所以薇妮提议,在做任务之前,先跟随一队冒险者去索多玛之岭实地考察一番。虽然伊丽莎白也去过寂静森林、迷雾山谷这样的地方执行任务,但是索多玛之岭远比这些地方危险。薇妮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伊丽莎白能迅速适应索多玛之岭的环境。
她们来到索多玛之岭边缘的丹维尔小镇,在镇上的冒险工会找到了一支刚接下采集任务的冒险队。薇妮找到冒险队的队长,表明她们是进行实践任务的学生,想要对索多玛之岭进行实地考察,愿意付钱与小队同行。
冒险队的队长起初有些犹豫,害怕带着两个学生会拖累整支小队,但是薇妮给的酬劳很丰厚,并且再三保证她们不会莽撞添乱。冒险队队长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带上她们,只是嘴里仍然嘀嘀咕咕地嘟哝说:“现在的孩子,真是不知道世道凶险,小小年纪就嚷着要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冒险队的采集任务很简单,来回只用了十天的时间。薇妮选的这支小队实力普通,虽然队员之间配合默契,出发之前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是途中层出不穷的各种意外让小队措手不及,疲于应对。到了最后,小队的所有队员。连带薇妮和伊丽莎白全都负了伤。
小队里最年轻的队员伊恩拼得最狠,被牦熊撞碎了两根肋骨之后,只经过神官的简单治疗。便又一次不要命地冲了上去。伊丽莎白因为经验不足,常常会失误,每当她受伤,伊恩总是讥嘲一句“没用的学生。”然后再挡在她们面前。
无论如何,他们所有人最后还是平安地回到了丹维尔小镇。伊丽莎白受的伤并不严重。但是原本对冒险异常兴奋的她忽然变得沉寂。回到小镇的第二天,伊丽莎白和薇妮道歉,说自己需要离开几天。她们两人约定在距离峡谷最近的哈里维尔小镇会面。
哈里维尔小镇只有一间旅店,薇妮填完登记表,旅店老板便将给了她一只盒子。薇妮不知道住旅店还有附送盒子的福利,回到房间一看。盒子里装的居然是一本《圣典》。
知道她会来峡谷,又赠她《圣典》的人,不用说她也知道是谁。
薇妮拿起《圣典》刚想从窗子扔出去。手掌感觉到了书中异乎寻常的力量波动,于是又收回手来。
《圣典》里绘着神术法阵。薇妮不懂神术法阵,只看到淡金色的法阵疏密有致地蔓延了整本书,于是将整本厚重的《圣典》放在了背包里。
伊丽莎白过了五天才来和她会合。她的脸色很差,似乎没有休息好。不过眼里的坚定和绝然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坚固。
伊丽莎白没有再穿平时的旧骑士制服,而是从衣服到靴子全都换了一身新的。墨青色的长靴上虽然没有任何装饰。但是从她走路时靴子发出的声响和弯折的弧度,薇妮已经辨出,靴子的材料是价值不菲的波鹿皮,可御火防水,抵御普通的魔兽撕咬更不是问题。
薇妮猜想,或许是先前在索多玛之岭的经历增强了伊丽莎白对潜在危险的重视,至于买靴子的钱是怎么来的,这问题不属于薇妮的考虑范围。
小镇距离峡谷还有八十英里的距离,薇妮和伊丽莎白整装出发,小镇附近只有一些树鼠这样的低级魔兽,但越是接近峡谷,所遇到的魔兽就越是凶狠。
快接近峡谷的时候,她们遇见了镇上以狩猎为生的大叔。大叔在旅店里喝酒的时候见过薇妮,他好心地提醒说:“小姑娘们不要为了好奇冒险而去这么危险的地方。每年我都在镇上看到很多想要穿过峡谷的人,但是我还没有见到过谁穿过峡谷之后,又走了回来。”
见薇妮和伊丽莎白没有一点退缩的意思,大叔用提着三只兔子的手指着前方的峡谷说:“我在这里住了四十年,也不知道峡谷有多深。听说,峡谷地下住了一条毒龙。毒龙的身体像河一样长,张开嘴可以吞下一座房子。”
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龙,薇妮笑了笑,显然不信。
天色渐渐暗了一下,大叔急着回家,也不再管这两个任信的孩子。他犹豫了一下,将一只兔子递给了薇妮,说:“这只兔子你们先拿去吧,光吃野菜肉干是撑不到峡谷底下的。”
薇妮和伊丽莎白谢过大叔,晚上烤了兔子,美美地吃了一顿。
进入峡谷之后,沿着陡坡往下走,越往下,树木越茂密,阳光越稀薄。潮湿的地面是蛇蝎的乐园。薇妮悄悄让镜子隐藏了她们的气息,以防大型魔兽,或者别的冒险者。
她们俩都穿上了斗篷,身上涂了波特利教授交给薇妮的驱蛇药粉。驱蛇药粉只对最低级的蛇虫有效果,不过聊胜于无,稍微厉害一点的魔兽蛇虽然不怕药粉,但是药粉的气味多少也让它们感到不舒。
伊丽莎白走在薇妮的斜前方,负责清除盘踞在树上,对她们虎视眈眈的各种蛇类。她的波鹿皮靴在这样的地方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这里的蛇大多是水属性,咬在波鹿皮靴上只能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印子。
薇妮没钱购置昂贵的装备。她穿的是最普通的牛皮靴,只不过她切碎了宝石,在靴子上构建了一个小魔法阵。
峡谷深处异常寂静,唯一清晰可辨的只有蛇的嘶嘶声。
伊丽莎白挥动长剑又斩断一只蛇头之后,薇妮打破了沉默:“伊丽莎白,你毕业之后做什么?玫瑰骑士吗?”
伊丽莎白去年年底就已经过了五级,虽然只是四年级的学生,但是已经具备了参加正式骑士考试的资格。
长剑在伊丽莎白的掌心翻转了一个方向,伊丽莎白双手握住剑柄。将长剑垂直插下,直直切入毒刺鼹的脑袋。
“不会。”伊丽莎白简单地回答,提起脚尖。踢开了毒刺鼹。
“圣殿骑士?”薇妮不确定地问。选择做圣殿骑士的,大多是虔诚的光明教徒。伊丽莎白虽然表示自己是光明教徒,但是对于教会却似乎没有多少热情。
“当然不会,”伊丽莎白挥剑清理着前路上压得太低的树枝,“如果可以。我想创建自己的佣兵团。”
这倒是个情理之中的答案。创建佣兵团几乎是所有人的梦想,佣兵团长不需要贵族出身,所要的只是胆识和能力。
能成为佣兵团长的从来都是众人羡慕崇敬的英雄。他们可以是阵前杀敌的骑士,专门洗劫贵族的盗匪,又或者是训练有素的冒险者; ;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想做的事,而不用受世俗规则的束缚。只不过创立佣兵团需要大量的金钱。 ;而且和只需要凭借姓氏便能获得各种特权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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