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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活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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褪抢先说募扇铡�

    我们的家庭成员是很多的,我爷爷奶奶育有六个孩子。出于某些不方便说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六个孩子都会在这天去上坟。然后兄弟姐妹5个聚在一起,聊聊,吃吃。老大会自己回家,原因不想赘述。

    几个姐妹兄弟坐在一起能聊的事情不多,东家长西家短的,最后还是要回到孩子的问题上来。谁家的孩子结婚了,谁家的孩子上什么学,做什么工作,过年回来没有。等等这些问题,因为不再是那个问成绩的年岁了,他们也老了更多,吃饭最喜欢吃的就是大白菜,炖的烂烂的大白菜,放上粉条和豆腐。因为牙口不再好了,咬不动了。

    用他们的话说:一粒花生放进嘴里,咽下去的还不如牙里的多呢!

    岁月不饶人。

    那年我还不懂事,光着脚乱跑,结果脚踩在输液瓶的碎渣子上,玻璃底子整个进了脚底板,有矿泉水瓶那么大。我妈都哭了。我爸用镊子直接拔出来的!处理了一下就去大姑姑家养伤(大姑姑是医生)。悉心照料下我康复了。

    那年我还不懂事,就得了似乎是男人很怕的病——前列腺炎?尿频尿急尿不尽,也是在大姑姑家住着,每天监督我的排尿情况。

    那年我还不懂事,我妈说把我留在大姑姑家几天,我就骂她,就哭,小时候的我眼里只有妈妈,妈妈永远都没有错,错都是别人。我拿着菜刀要砍我大姑姑。

    高三那年我懂事了,也还是在大姑姑家治的腮腺炎;现在我也懂事了。不知道哪天我可能就要……我出生时就是不太正常的儿童,脑袋不平,有积液,两边差出来将近两寸,也是……

    说起来,他们能享受的不多了。

    今天说到我堂姐,堂姐要考研究生,没考上。然后又考了一年,我忘了是什么学校,似乎是北京,貌似是中科院。记不得了,心高的人并没有成功。她的愿望是去**,可最后还是留在了重庆。学校发了好多短信到家里要求家长劝劝孩子配合,很多单位在招聘。长辈们就说,活活,不要心高啊,先有个工作稳定下来再说。然后就会问你有没有对象的问题……

    这时候还在外打工的妈妈似乎是最明智的,除了父亲之外。他们是最了解我的人,至少我认为应该是,妈妈不反对我高中谈恋爱,她不认为那是早恋,反对我在大学谈恋爱。只要不耽误学业,不影响吃饭睡觉就行。恰似大智若愚。

    虽说相忘于江湖,不要忘了自己是谁。

    我叫张活活,我的梦想都快忘了,我就想挣钱养家过日子,可能这就是我20年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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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吃
    有人会好奇吗?为什么我写的东西丝毫没有架构和顺序?其实我知道自己写的不算是散文,连随笔恐怕都不是,好像是日记,又不对日记的格式。

    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这个问题我也没有想好。在哪儿发表出来,有没有人我也不知道。我当然希望我有很多读者,希望有人和我互动,但是在这个封闭的没有网络的环境里,我觉得还是算了。等我开学之后会不会坚持写下去还是个问题,所以干脆当做就是自己看的日记,每天都写,想起来就写。能写多少就多少,无论写的有没有意义,就算是填补我的空白时间。

    说说吃吧。

    吃货是一个越来越发乎被人们接受的名词,吃货没有褒贬,爱吃的能吃的会吃的都可以叫做吃货。在我看来作为吃货还是一件蛮幸福的事情。我在上大学之前,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也没有什么不能吃的。等到了大学,体重增加了近25斤,这似乎是我这大学两年半唯一的收获了。

    豆腐,不是一般的豆腐,做的和骰子一样四四方方,外焦里嫩的那种,叫什么名字我是真的忘了,等到了大学我的记性真的是越来越不如从前。外面金黄金黄的,里面就像是果冻一样又嫩又滑,是一道甜品。这算是大学期间吃到的不会忘记的菜之一。可惜后来店主回老家了,在老家开店再也不回来了。

    酸辣土豆丝,这不是普通的酸辣土豆丝,是在一家小饭馆吃盖饭的时候吃到的——绝对是我吃过的最好的。你会忘了吃米饭,就吃了那么一次,估计也是最后一次。

    大蒜,大三我才爱上吃大蒜,生的。一种近乎疯狂的态度。买一屉包子我就拿一头,又不好意思拿那么多就让同学帮我拿半头,我拿半头,反正他又不吃。

    至于担担面、西湖牛肉羹、四川回锅肉就不说了。

    至于大学最可怕的事物记忆有人可能会说是食堂,不,应该是只有食堂。我们学校本来在家属院有一个通道,那里是我们学校的一部分,在出口那里有很多外来的人员卖饭,炒饼炒面,包子馅饼,米粥面条,凉皮灌饼。但是他们被城管一次次的轰走,又一次次回来。这个地方我吃了一年多,被戏称为“西门大酒店”。

    后来,学校建了一堵墙,堵住了生活区和学校的宿舍区的通道——那个通道还包括消防通道。按理说学校建围墙没有错,可是堵上消防通道……没人能挽救那些外地来的乡里人。他们只能去别的地方,去被别的城管追、轰。

    于是外卖火了,学校里各种外卖的宣传单。后来学校封禁,不让外卖进学校,任何外卖都不可以。保安会直冲冲的用他那电动车撞向你,无论是空车还是有人!向疯子一样要包办我们的饮食。

    可是当快放假的时候,别的专业走人了,我们要补课,下了课食堂都没有饭!叫我如何把我的口腔、食道、胃、大肠、小肠都承包给你!

    酸辣土豆丝、豆腐、牛肉羹还是别的什么都是和朋友一起吃的,那是欢乐,在食堂,是为了吃饱(吃饱过?)家人都说吃就要狼吞虎咽,能吃是福,什么专家什么医学,饮食是我们活着的原因。我能同意他们的意见是因为我饿过,他们能说出来是因为他们曾经一直没吃饱过。

    庆幸,我没吃过月饼炒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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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文人相轻
    文人相轻,据说是习惯。电视剧《青年医生》不知道有没有看过,演的不错,真心不错。

    里面程俊曾经说过一句话:又没有出版过书,就不要自称作家。我觉得说的很对啊。我不知道作协是什么情况,但是对这个东西真的不感冒。出版过作品的作家被人们认可的又有几个?不说是文人相轻,天下人都曾目睹文人的耻笑。

    我不喜欢鲁迅——因为我读不懂。我不喜欢语文——因为我不喜欢读鲁迅。这之间没有致命的联系,看看除了鲁迅,郭沫若、巴金、矛盾谁喜欢?是我们不爱读书?大概是我们读不懂吧。

    网络文学都有读者,尽管只是消遣,也有读者。

    我自然希望有人读我的作品,哪怕也只是消遣。我原本也是一个重文笔抑情节的人,我看不懂《百年孤独》,读不下《战争与和平》。对于我影响最大的三部书:《飘》《挪威的森林》《麦田里的守望者》《飘》给了我震撼,无与伦比,当初有同学说我很像书里的男主人公,我笑笑,心里很开心。

    《挪威的森林》直接给了我另一种感觉,书还可以这样写。村上春树到现在没有诺贝尔奖,但销量却说明了一切。莫言最令我反感的,是因为村上春树的存在。

    《麦田里的守望者》改变了我写字的风格。我都忘记了原来我会怎样描述一件事情,我就按照我想的来说,似乎那不像是文学,而是说话,但我就是喜欢。

    我的处女作我起了一个《哲君天下》的名字,我觉得很俗了,我打算写成一本第一人称为主第三人称为辅的同性恋爱玄幻文,由于在是不是要走上**路线的问题存在犹豫,我设计的主人公三番五次经历的生死变性、入梦**。当我下定决心的时候,没有人鞭策我,我也没有看到所谓的读者反馈,加之那个编辑确定我都不愿意承认那是我的作品的名字,我太监了。我会在最后加以说明。朋友看了很支持我——因为他没见过那么写的;另外一个人听了我的大致剧情后认为这些至少是50万字的水平而不是10万。

    我讨厌韩寒、郭敬明,我没看过他们的书,我的高中语文老师说《三重门》写的很烂,那可是销量最好的。(注: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是个爱看小说的装嫩女汉子,打扮以俏皮为特点)宿舍的老大也是小说痴迷者,他觉得这辈子老了之后能让孩子在网上看见自己写的小说是很骄傲的事情。只可惜,他一直在看,从来不写。而我,一直在写,从来不看。

    当空洞来临,情节不吸引人,叙事方式不新奇,人物描写不生动,笔力不够就渐渐摧残着我原本就不是很坚定的心。

    不是我不想看,真的是看不懂,看不透。

    文人相轻,我曾在县城书店找寻海子诗集,当我买了之后读过几遍不甚了解。笔者所述又和我大中华教师说的千差万别,真的,简直是垃圾!

    书,给懂的人看。路,给活的人走。

    补注:强烈呼吁不要把那些作者都没有想过的问题留给中学生做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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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我的撸啊撸
    呆板,好学生,不玩儿游戏,听话,内向这些都是我之前的代名词。大一的那么一天,不想去上课,宿舍的几个小伙伴都去电子阅览室(学校里的网吧,比较便宜,学生选课一般也在这里)玩儿lol,我也不想去上课就也去了。

    我第一次玩儿被电脑杀的死去活来。很惨很惨,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总之就是谁也打不过。我放弃了,一个人回了宿舍。后来在舍友的调教下,和春哥在电阅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打人机,总是他杀的手都麻了我还是不断的死。从第一次打人机拿一血到舍友之间pk被杀爆,我经历了很漫长的时间,我就是个陪衬,就是个坑。

    为了摆脱坑,我开始努力,看数据板,看攻略,看视频,看比赛。对于这个游戏的第一个转折点是我第一次打了将近80分钟输了,匹配局,对面玩家和我们水平差不多。我感觉到了“拯救世界”的那种感觉,要不是我可能30分钟40分钟就输了,可也是因为我最后输了。每个成员都很重要。

    第二个转折点是我carry了队友,开黑的小伙伴终于认可了我,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一个白痴级别的,因为我就只会玩儿一个英雄安妮。每当玩儿游戏他们就让我玩儿阿木木,然后出肉,然后在游戏里说我坑!那时候几乎天天开黑,每天打的都不多,可都在一起,很嗨森。

    第三个转折点是大家大部分有了电脑,我们也都30级了,开始在宿舍里打战队,秉承着我最坑我打辅助的原则,我们一直在一起。直到某个版本提莫强的不行我们一起玩儿我称霸天下的时候才真的找到我也能carry的感觉,我不坑。

    第四个转折点,不,该叫阶段。春哥辍学去追求自己的生活,他已经看透了大学,他来找我们也只能和我们待很短的时间,春哥的父母家教很严,于是来了通宵打游戏明天一早就走了。我早就不是我了,可是我身边的人们几乎都拿过五杀了,我还没有,五杀比赢重要,比超神更重要。

    春哥帮了我。

    我是adc女警,他是辅助机器人。在中期的一次团战,这个中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是装备快成型了,应该有20分钟了。我的小伙伴们在中路靠近上路的草丛外面和对面进行大会战。

    是一场遭遇战,上单挂掉了,打野挂掉了,老大是中单也挂掉了。春哥一个人在外面支撑着,我在靠近蓝buff的草丛里平a,从开团到三个队友死掉,我都站在草里没有出来过。这时候我才听到和看到对面死了3个人,而且都是我杀的!

    一个闪现两下平a打死了对面潘森,四杀!对面盖伦为了把残血的春哥杀死(春哥在线上老拽他,拽一次死一次,估计队友都骂他了)最后看着我打死潘森,到现在我依然是满血!

    小伙伴们叫喊着五杀五杀,差一个五杀!我的蓝交给了最后一个e技能,盖伦开着q和幽梦,追不上,我当时手心都出汗了,这是我离五杀最近的一次,最近!决不能让他跑掉!

    盖伦已经脱离视野了!

    春哥闪现!

    盲q!

    一个盖伦被拽了过来,他也只是象征性抵抗了两下,平a点死!

    五杀!

    这就是我的英雄联盟,我们相互嘲讽,相互抱怨,相互不信任,但我们还是在一起。从被电脑追着打死的彩笔到15分拿大龙直接一波的迅捷,从顺畅无比的网速被对面讥笑到打游戏跳帧却5个坦克坚持把对面推完,我们曾经在一起,曾经是朋友!

    无论将来,都记得我们一起撸啊撸,一起嬉笑怒骂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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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喜欢就去做
    “活活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你喜欢我?”

    “不是啊,就是问问。”

    我昂起头,闭上眼静静的想那个我希望的能和我共度一生的女孩儿。“春哥曾经说过,三亿处女梦才是他的梦想,我没有那么贪婪,但是我也希望自己有一个帅气的不行的老婆!”

    “帅气?”

    “你不觉得在你们**的时候还不能疯狂只是羞涩的美娇娘不适合交配么?!”

    “sex!”

    “不然你觉得?男人都是好色的,你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只要不是问问题的女孩,这问题就好回答的很——因为无论说什么都不会错的!”

    “哦。”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写言情小说吗?却特别喜欢看爱情+搞笑的电视剧,无论大陆剧还是韩剧?道理很简单,一个单身的人是不会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情话的,也不可能满腹都是闷骚的墨水,说出来都是让人掉鸡皮疙瘩的甜言蜜语。而看看爱情剧,能一定程度的调整荷尔蒙。”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反正我是这么认为。非要让我编织一个不可能的美梦也不是不可以。她有姣好的面容,稍稍有肉的身材,脸蛋儿可以有点儿婴儿肥,我不喜欢瓜子脸+白骨精+d罩杯的组合。要么是干练劲爽的短发,亮的发黑,不,黑的发亮,要么就是笔直的长发,黑长直或者微微带卷。穿着一袭白纱裙或者黑色小礼服,徐徐向我走来,与我一起踏入婚姻殿堂。”

    “……你平时想的不少啊!”

    当然了,我经常这样自言自语,经常一个人幻想,经常做梦,就是不怎么真的去做。女神丁丁就是个干练的人,她不喜欢我这样的人,我们不是一类人。我看破生活的本质?没有只是有些抽风罢了。

    谁没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当回忆里写满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就会在没有这个人的生活里出现幻觉——似曾相识;还会在深夜里不断暗示和怂恿自己——魂牵梦绕。

    我不知道那是个美梦还是噩梦,起码我没有出汗,也不是被吓醒的。我平静的看着梦里的丁丁走远,头也没回。

    夜夜笙歌,看不尽的嬉笑怒骂,听不完的管铉丝竹,抬头看天是无尽的黑暗,我看到了繁星点点,忘了追求的阳光世界早已黯淡深邃,还兴之所至想要唱歌。连月亮的影儿都没有,几颗星星就欢呼雀跃?

    我醉了,我明白了,我臣服了这个世界,放弃了抗争,放弃了追逐。日出忘月,日落则息,今天我还在念念有词,不知何时就把丁丁忘了一干二净。

    如果你身边有女孩问你,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我希望你好好想想,不要急着回答。因为,有时候理智地说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不如冲动一点用行为来表现。

    我一直认为,我被拒绝就是因为我没用强吻打开她心里最后的窗户纸。

    那层纸,后来就变成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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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最美的女孩
    既然上文我们提到了女孩子,那么我们就来说说女孩子。

    在我的眼里,女性就是和男性对应的概念,具有和男性组合繁殖的作用。当然作为人,我们的情感、语言、社会都决定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这么简单。在中国的汉语文化中,对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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