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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笑一个-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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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霄在经历了半年准备筹划和三个月的奔波适应之后,终于对酒肆生意完全上手,而那个时候,碧珠也差不多带着小琴从温泉山庄动身,并在一个半月之后顺利抵达,三人最终在杭州城内团聚。
  因为几乎每年过年时候,夫妻俩都要回温泉山庄,姜雅歆并没有就此离开,而是和她那个小侍卫一起留在绿纱坊,给叶霄帮忙。全酒肆里的人都知道,年轻斯文的老板有一个成熟又美艳的老板娘和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儿。而酒肆的账房是个温柔秀雅的年轻女人,夫君则在绿纱坊当护院,虽然整天冷着一张脸,每次巡逻到自己妻子面前时,总会露出很温柔的微笑。
  碧珠在蔷薇的事曝露的第二天,曾经跟我感慨,同样的一个地方,有的人当它是牢笼,想尽办法离开,可有的人却当它是堡垒,用罄手段进来。可当一切尘埃落定,我回想起整件事,觉得或许这次真的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彼时我和老板坐在车厢,告别了叶霄碧珠蔷薇一行人,热热闹闹开始了我们的另一端旅途。我一手捧着温泉山庄厨子做的野樱桃馅儿的甜糕,另一手端着一碗热乎乎的莲子羹,靠在老板怀里享受我的美味下午茶。
  我自然还不知道后面会发生那么多令人目不暇接的欢喜事儿,只是觉得老板这次做的买卖有点赔。
  舔着嘴角酸酸甜甜的樱桃酱,我问老板:“为什么要帮叶霄?”
  老板十分侮辱我智商的一挑眉:“有么?”
  我咕咚咽下一口莲子羹,重重一点头:“前两天用晚膳时,晏莲说杭州城那边的绿纱坊急缺帮忙酿酒的人才,可我们在杭州根本没有酒肆。”
  老板翘了翘嘴角,眼神深邃:“很快就有了。”
  我怒指老板:“你为了帮那个双面人做折本生意!”
  老板握住我颤颤伸出的食指,就着我的手尝了口温热的莲子羹,温声哄我:“趁热吃。”
  我就着碗沿喝了一大口,鼓着腮帮子瞪圆了眼看他。
  老板轻叹一口气,收起手上的地图册子,将我往上抱了抱:“我只是提供给他一个机会,能不能出的来,出来后干不干得下去,就看他是否有这个本事了。”
  我狐疑的盯着老板,小声嘟囔:“你有什么好处?”
  根据我对老板的了解,他才不会是乐于助人的大好青年!
  老板捏了捏我的脸颊,微微一笑:“那种药泉的配方,以及免费提供后山水源做日后酿酒用。”
  我听了前一项觉得大大的不值当,听到后一项,才觉得心里平衡了些。不然一想起那个白天夜里两种样貌的双面人我就浑身难受!
  隐约记得小时候好像有谁这样定义我的本性:占便宜没够,吃亏难受。我现在基本啥都不记得了,还是难改此般习惯性格,足可见我是把优良传统存留在了骨子里。
  谁知,老板的话还没说完:“还有,在杭州酒肆无偿做工五年,只管吃住。五年之后,若生意进行的好,每年可抽酒肆收益的两成,作为付给他的酬劳。”
  我闭紧嘴巴,冷汗淋漓,这才是我认识的老板!
  又或许,这才是真正的皆大欢喜。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
  缠臂金的故事就到这里。
  七叶和老板以及一干有爱又有萌的伙计又将开始一段崭新的旅程。
  下一个故事“五支香”,请大家拭目以待~
  送积分送到手软,还没送完 = =
  请大家踊跃留言,别给我省钱,我愿意给大家省钱,而且我还在冲榜中……
  26
  26、第一章 静安寺 。。。
  从温泉山庄出来,一路向南行了半月左右,终于在傍晚时分抵达一处小镇,也正是我们的下一个目的地。
  我的头发基本上已经看不出蓝色,只是跟普通人相比,颜色要更深幽一些,在比较强烈的光线下,隐约能看出些与黑近似的流离蓝光。不过这已经让我很知足了,至少走在路上时不会有人频频侧目,用见到妖怪一样的眼光打量我,进而又因为我的样貌大概实在担不起“妖精”的美名,抱着失望的神色转过头去。
  眼瞳的颜色我从来都不怎么担心,因为从一开始就不怎么明显,而且必须是跟我很贴近的对视才能看出些端倪。这样一来,我跟普通人看起来就没什么两样。
  我对此感到十分满意,顿时觉得在温泉山庄泡温泉以及这一路来泡药浴时受的那些疼痛很是值得,虽然每每遭受疼痛的时候我都恨不得直接一刀子结果了自己。
  老板的反应一直都很平静,只是最近比较经常关注我的眼瞳,经常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盯着我的眼睛看。还有就是和我一起洗澡的时候总是用手掌缓缓摩挲我的小腹。
  治病时要用手指猛烈摁腿心那里我还可以理解,尽管我没就此跟他进行过深入彻底的交谈,但根据我比一般姑娘家要丰富的常识,我私自揣测这很有可能某种穴位疗法。
  至于具体针对什么的,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应该跟为我祛除体内的毒素脱不了关系。不然我头发的颜色也不可能在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有了变化,而且这种变化的速度完全是肉眼可见的。
  可最近老板摩挲我小肚子那里的动作越来越频密,洗澡时因为总是喜欢用带香味儿的皂子涂遍我全身,在全身各处摸上摸下捏来捏去的就不用说了。可连夜里睡觉和马车上抱着我的时候都喜欢揉我的小肚子,这可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比如说现在。
  我强忍过脊背一阵又一阵的酥麻,最后还是忍不住狠狠打了个哆嗦,实在按捺不住对他这种几乎等同无理取闹行径的不满,我鼓起勇气伸出爪子,怯怯推了把老板的手。
  老板另一手还拿着本册子在看,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一堆货品的名称和长串长串的数字,大概是酒肆或者其他生意的账簿。我推了两把,他都纹丝不动,坐的那叫一个笔杆条直堪比青松。估计一般人要是看到他此刻的背影,根本看不出他怀里还坐着一个刚过双十年华没几年的大姑娘!
  我心里那叫一个气啊!老板这是用实际行动向我证明了两件事:第一,什么叫坐怀不乱。第二,也正是第一件事的延伸,为啥他能搂着我坐怀不乱,因为根本就把我当宠物了!
  我真是欲哭无泪。我和老板现在这样,就跟我当初靠着枣糕一边捏它耳朵揉它脸颊抻它胡须一边眯着眼晒太阳睡午觉是一个本质!可问题在于,我是个活生生的大活人,还是个稍微有两□材姿色八分品质保障的大姑娘啊!
  想到老板把我当成宠物猫一样蹂躏,我强抑着心中悲愤,又推了把老板手腕,喉间低低呜咽一声,跳下他大腿打算到另一边靠着车壁自我反省去。
  这回老板终于回神了。我刚出溜到他膝盖,就被他从腋下绕过手臂一把捞了回去。
  我撇着嘴扭头看窗外。估计老板原本是想亲我脸颊,我这么一扭头,老板软软凉凉的嘴唇正好落在我耳廓。腾出一只手掀开帘子,老板贴着我耳朵问:“想看外面?等到地方了,我带你在镇上转转。”
  我感觉到小肚子那里又传来阵阵麻痒的触感,低头一看,老板不知什么时候把账簿放到一边,又开摸了。我嘴巴撇开的弧度基本和水瓢持平,委委屈屈往后靠在他胸膛,爪子扒拉着他手:“……讨厌!”
  我知道最近吃了有点胖了。身上别的地方不明显,就是这么窝着坐的时候,小肚子有点肉肉的,蹂躏起来手感特别好,大概能跟小刺猬肉呼呼的雪白肚子有一拼。
  老板轻笑了声,挪开手掌转而扶住我的腰,将我往里抱了些,偏着头看我:“怎么了。闹什么脾气?嫌我刚才没理你?”
  我扁着嘴瞟了他一眼,低着头玩他的手指:“老板要是嫌我胖就直说,用不着总是捏那块肉。反正捏是捏不掉……”
  老板微勾起嘴角,看着我的眼也露出浅浅笑意:“七叶想多了。”
  我迅速挡住他又摸过来的手,睁大眼瞪着他。老板的眼瞳迅速闪过一抹光亮,低头就亲了过来。连连亲了几口我的嘴唇,老板嘴唇几乎是贴着我的脸颊说道:“我觉得这样刚好。再胖点也没有关系……”
  说着,老板抬起脸,似笑非笑看了眼我的胸脯。
  我下意识的环胸,口不择言瞪起眼睛骂他:“色狼!”
  老板手下也不少西夏姑娘效命。前阵子刚醒过来那阵我就见过几个,进来酒肆找白眼徐要了不少银子,在汴京停留没几天就离开了,看样子应该是老板指派过来完成什么任务的。个个都长得胸大腰细腿子长,高鼻深目白皮肤的,像蔷薇那样的在中原人里算是小美人了,跟她们一比干脆就成了发育不良的豆芽菜。更别提我这样走人群里自动湮没沉底的主儿了。
  金子姐身材也特别好,胸和碧珠不相上下,腰身却不盈一握那么一小把,长相也是介于西夏和中原人之间的美艳,听说她的父亲就是个西夏人。
  老板一瞄我的胸部,我第一反应就是想起那些西夏女人,顿时觉得无比气闷,环着胸转过身不想理他。
  老板最近脸皮越来越厚,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更是多露骨的眼神都做的出来。好在他不怎么多话,不然要是换了用语言直接表达,估计我会死的更快些,死因是心跳加快鼻血横流。
  马车微微颠簸了下,估计是压过不怎么平整的石板,这在这种规模的小镇子是比较常见的。老板就借着这个机会又凑了过来,手覆在我交叉环着胸脯的手上,凑在我耳边低声道:“七叶想起什么了,脸那么红?”
  我一惊,伸手去摸自己脸颊。
  温度和平常没什么差别啊!一低头,老板的手已经直接从胸前衣襟探了进去,挑开我穿的宽松的肚兜,绕过一侧胸房从下头一把捞在手心。
  我这回不用摸,也知道自己脸发烧了。
  老板喷出的气息也有些灼热,下巴担在我肩侧,慢条斯理的道:“再大一些,也握的住。”
  我只感觉脑后“腾”的一下,跟保险丝烧坏那个感觉差不多,整个人直接往后倒,软在老板怀里。两只爪子还扑腾着,在老板手腕拽着他衣袖负隅顽抗。
  老板高挺的鼻子在我颈窝蹭了蹭,哑声道:“七叶好乖……”
  我感觉到他手掌开始不规矩的揉耸,下意识的扭着腰身想让他出来,手也在他胳膊拽着,只不过整个人都软得跟立不起来的意大利面似的,实际也没多少效果就是了。
  马车行的渐行渐缓,听马蹄声,好像已经渐渐停了下来。外头除了街道上的稀疏人声,没有其他动静,小灰也始终没有说话。估计是上次在马车里的震撼教育起作用了。
  我这会儿却无比希望小灰再无知无畏一次。
  刚咬住唇瓣想让自己争气一些,老板突然松开了力道,手也从我衣服里退了出来。一边帮我把衣襟整理好,又在我脸颊轻吻了下:“咱们先跟人打声招呼,晚上想吃什么,待会儿去镇上看。”
  我从马车上跳下去,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手挡在额头环顾四周,我突然觉得稍远处的建筑颜色和风格都有点怪异。我眯起眼看向那块匾额,吓得顿时后退两步,直接撞上老板胸膛。
  静—安—寺—
  那,那不就是座庙!
  我居然在佛门清净之地躺在老板怀里跟他这样那样,我嗷呜一声蹲在地上,捂住了本就不剩多少的颜面,丢人丢到寺门口了!
  怪不得刚才下车时小灰的表情僵硬到有些不正常,怪不得金子姐抱着手臂往这边望的眼神好像有些微妙,怪不得我觉得眼前的建筑形状有点眼熟四周围树木有点偏多,还有老板的那句“去镇上看”。
  我们根本就是进了镇子之后没多久又出了镇,然后一路直接行到这座庙宇下面,也难怪越到后面越觉得路面颠簸的厉害,因为这里根本就是荒郊野外嘛!
  真难为小灰能一路把车平稳赶到这里……
  我朝小灰投去一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目光,早说路不好走车不好赶,我不就能下来溜达着到地方嘛!我就能免得被老板这样那样的欺负,他也不用提心吊胆的辛苦半天。
  谁知小灰居然抖了抖肩膀,后退两步,然后头也不回往金子姐他们站的地方跑了!
  我刚伸到半空的爪子颤了颤,佯装若无其事的收了回来,站起身转脸朝老板笑笑:“刚才看到一只蚊子……”
  老板翘了翘嘴角,拉住我的手往台阶那处走。
  沿着石阶慢慢走到庙前,徐梓溪正好陪着两个高僧模样的人从里面走出来,后头还跟着几个十几岁的小和尚。个个白净清秀的小模样,打头的那个睁着水盈盈的大眼好奇的朝我们张望。
  老板拉着我走到跟前,朝两人微一颔首:“幸会。”
  两名僧侣各自朝老板回以一礼,旁从的那位侧身朝里抬了抬手:“施主一路辛苦,小寺备了热水素斋,几位若不嫌弃,今晚就在鄙寺先歇下吧。”
  老板低头看向我。
  我踮起脚贴在老板耳边小声说:“天也晚了,咱们就在这儿吃吧。”
  而且人家都说准备饭食了,对老板又很尊敬的样子,连方丈都亲自出来相迎。不领情的话,好像说不太过去。
  老板轻启薄唇,低声道了个“好”字。
  那位眉毛胡子都灰白蓬松的老和尚笑眯眯朝我望了我一眼,也抬手朝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金子姐和赫连大爷他们也提着包袱行礼跟了过来,几个小和尚大概事先得了命令,齐刷刷跑下台阶奔那三辆马车去了。
  我不解的看向老方丈,他微微一笑:“山后头有个园子,方便借宿的香客搁置马匹。”
  我点点头,跟在老方丈身后一路往里走。
  从外面看会觉得这种寺庙很破很旧,内里也确实如此。可无论是供奉佛像的厅堂还是通往后院的走廊,都打扫的一尘不染,且院子四处种植着不少绿叶植株,给人一种宁静却愉悦的感觉。
  一路将我们送到一处比较偏僻的院子,走在最前面那个中年和尚转过身,双手合十行了一揖:“几位施主请。”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完成 (^o^)/
  乃们猜,老板为什么要摸七叶的小肚子捏?
  27
  27、第二章 有关系 。。。
  小院里一共备了三间厢房,徐梓溪、赫连大爷、小二哥、小灰一间,金子姐、巫大娘、豇豆一间,我和老板自然单独有一间。
  领路的中年僧人在院门口又客套几句,就离开了。我急不可待的奔进紧东头那间厢房,一推开门,就闻到一股扑鼻饭香。
  寺庙自然做的是素斋。
  可我从来不知道,原来青菜豆腐也能做的这么美味。两碗米饭,两盘青菜和一小盆汤,口味自然是偏素淡,掌勺师傅的手艺却绝对不含糊。米饭清香,青菜脆爽,豆腐咬一口就是满满的豆香味儿。最后再来一碗煮的清甜的蔬菜汤,顿时觉得一整天下来的疲惫和烦闷都一扫而空。
  已经是夏初的天气,屋子里前后窗子都打开着。正是夕阳西下的光景,院子里的青翠植物、稍远处的苍灰砖瓦都笼上一层金色。寺庙里的氛围与普通的山野人家尚有不同,除了人迹罕至的静谧,还添了几分蕴含着祥和之气的宁静。不单单是周遭景色的缘故,还有……
  我抽了抽鼻子,抬头看老板:“晏莲,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很好闻的香味?”
  老板的吃相向来斯文,今晚上更吃的不太多,想来这里的饭菜并不太合他的口味。不过老板就是这样,对事物的爱恶喜憎从来不显露在外,就连在小小的餐桌上都不例外。
  我看了看自己吃的一粒米都不剩的粗瓷大碗,又看了眼已经空了一半的汤盆,顿时生出几分羞愧之情。赶紧狗腿的拿过旁边仅剩的一只干净瓷碗给老板盛了两勺汤,又双手恭送到老板手边,笑嘻嘻的陪着小心道:“晏莲,喝汤……”
  “我包袱里还有中午吃剩下的椒盐酥饼哦,我拿一个去后厨热一热,然后晏莲多少吃一些,好不好?”
  经过温泉山庄那晚,我渐渐摸透了老板在饭食上的喜好,他吃东西的口味偏重,喜好牛羊肉食,爱吃咸味儿的面食做主食。所以今天桌上的饭菜虽然无意间合了我的口味,对他来说却委实没什么可动筷的。
  不过老板在这方面也挺像小孩子的,脸皮特别薄,没吃饱也从来不叫饿,就知道吃酒填个水饱。可如今在佛门清净地,自然是没有一滴水酒的。
  我刚才只顾自己吃的畅快,一抬头跟老板说话才发现他面前的饭菜根本没动什么。而且还微沉着脸色,似乎是在斟酌什么。虽然眉尖的那一丁丁褶皱根本不怎么显眼,但我还是看出来他有心事。
  老板听到我说要拿饼子去后厨热,稍微犹豫了下,便点了点头。
  我起身去包袱里找到那个包酥饼的油纸包,想了想,干脆也不打开,全都抱去后厨热热得了。正好一共还剩六个,给老板留两个,剩下四个给大家伙分分,反正这东西剩隔夜也不好吃。而且金子姐和赫连大爷吃饭和老板是差不多的口味。估计这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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