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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又遇着他-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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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晴婉婉地说:“水仙花儿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素有“凌波仙子”之称。因为只用清水便可供养得很好,所以深受人们喜爱。尤其是喜欢室内养花儿的人,更是喜欢把他供养在室内。其根,如银丝,纤尘不染;其叶,碧绿葱翠传神;其花,有如金盏银台,高雅绝俗,婀娜多姿,清秀美丽,洁白可爱,清香馥郁。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或者忽略了水仙花儿的缺点,水仙花儿是有毒的,他的鳞茎内含有拉丁可毒素,误食后会呕吐、腹痛、、身体起红斑、昏睡、虚脱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发生痉挛、麻痹而死。如果室内的水仙花儿数量少,或者人不长期接触,可能不会发觉,如果数量多,赶上花期,花粉传播到空气中,人就就会比较危险了,尤其是体质过敏体质的人。我估计,那个秦郎,不一定是水土不服,多半可能是水仙花儿的缘故。”
“哦!苏晴,是你说的那样吗?”孙楚翘半信半疑。
“你要相信我,楚翘,即便他的高烧不是水仙引起的,那现在那些水仙放在他的房间里也很不好,水仙的花粉会刺激他脸上的红斑,那么,他的病情会越来越严重的,快打电话吧,楚翘!”苏晴皱着眉,坚定地看着孙楚翘。
孙楚翘想了想说:“我信你。对了,我还有点事儿,我先走了啊,晚上等我一起吃饭啊!拜拜!”
第十一章 水仙难敌桂花香
“哎!楚翘,记得打电话啊!”苏晴望着孙楚翘的背影嘱咐道。
事情并没有按照苏晴的逻辑进行。事实上,孙楚翘并没有事情要做,但她也没有给秦朗打电话,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觉得不能打电话,她觉得好像自己应该亲自去秦家,亲自告诉秦朗,她甚至想象着那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男孩子退去脸上红斑后的模样,一定是一个标准的高富帅,因为现在,在孙楚翘的眼里,秦朗唯一的缺点就是脸上的那些红斑,她想,要是她帮他把红斑去掉,那他该多开心,她又该多开心。
就那么自编自导地,孙楚翘怀揣着小故事,又回到了秦家,见秦朗正端着一盆水仙花儿送往阳台。
她,也去了阳台。
她看着秦朗欣赏水仙花儿的背影,抖肩笑了一下,笑得很灿烂,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她觉得生活中有些事儿就是巧合得那么不可思议,默契得那么令人惊讶。她觉得一定是什么注定好了,她要告诉他从卧室搬出那些水仙花儿,他就搬出了那些水仙花儿。
秦朗闭着眼睛,低头嗅嗅手中的水仙花儿,自语道:“委屈你了,我的圣希阿金多斯!”
突然,一股浓烈的桂花香水味袭入她的鼻孔内,他皱起眉头,僵直着身体苦声道:“你不是走了吗,孙老师?”然后回头转身,皱着眉看着突如其来的孙楚翘。
“哈哈,我有重要的事儿,所以又回来了。”
“什么重要的事儿呢?”秦朗手捧水仙,眉头不展。
“帮你搬花儿呀!”孙楚翘边说边扭动着身体,眼睛始终保持一条缝儿。
“搬花儿?”秦朗有点儿奇怪,“这算什么事儿?不劳老师帮忙。”
“哎呦,快放下,快放下,”孙楚翘要拿秦朗手中的花盆,“记住,你以后不能再碰这些水仙花儿了!"她的语气有点儿娇气,有点儿命令。
但是,她的娇气和命令好像秦朗一点儿也没有接收到:“这是我的圣希阿金多斯!你要搞什么?”
“你知道你脸上长那么多红斑是为什么啊?你最近是不是还有呕吐,腹痛,高烧,昏睡等症状?”孙楚翘高声问道。
“是啊,这又跟水仙花儿有什么关系?”
孙楚翘神秘地地说:“哈哈,这你就不懂了吧,水仙花儿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素有“凌波仙子”之称。因为只用清水便可供养得很好,所以深受人们喜爱。尤其是喜欢室内养花儿的人,更是喜欢把他供养在室内。其根,如银丝,纤尘不染;其叶,碧绿葱翠传神;其花,有如金盏银台,高雅绝俗,婀娜多姿,清秀美丽,洁白可爱,清香馥郁。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或者忽略了水仙花儿的缺点,水仙花儿是有毒的,他的鳞茎内含有拉丁可毒素,误食后会呕吐、腹痛、高烧、身体起红斑、昏睡、虚脱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发生痉挛、麻痹而死。如果室内的水仙花儿数量少,或者人不长期接触,可能不会发觉,如果数量多,赶上花期,花粉传播到空气中,人就就会比较危险了,尤其是体质过敏体质的人。我估计,你现在这种状况,不一定是水土不服,多半可能是水仙花儿的缘故。”
他养了十几年的水仙花儿,也许是因为之前的数量少,他从来没有因水仙过敏过,更没有起过什么红斑,他只知道水仙花儿就是圣希阿金多斯生命的延续,就是一种无悔的青春,他从不知道水仙还有这个致命的杀手锏,就是他最最喜欢的水仙花,使他呕吐,腹痛,起红斑,还休学。听了眼前这位老师的一番讲解,他豁然开朗,可不是吗,从澳大利亚回国后,他就给自己的卧室种植了好几盆水仙,一会儿浇浇这盆,一会摸摸那盆,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闻闻那个,自己本来就是过敏体质,能不过敏吗?
想想这些,他觉得眼前的老师很博学,他觉得也许爸爸妈妈给他找个辅导老师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个老师,留下也好。
孙楚翘不知道,秦朗原本不准备接受她这个老师,是这个水仙花儿的长篇大论打动了秦朗,他才留下了她。
于是,秦朗打量了一下孙楚翘,他仿佛觉得桂花香水也没有那么讨厌,便说:“报告老师,我还有个事情!”
弟十二章 借得水仙一屡香
“老师?你叫我老师?哈哈!”
孙楚翘第一次听见有人叫她老师,她先是觉得好笑,后又有点儿不习惯,要是别人这样叫也就罢了,她就是不愿意秦朗这样叫她,她不想要这样的尊敬,有时候尊敬反而是一种距离。
“哈哈,我很老吗?”孙楚翘道,“不用叫老师,我叫孙楚翘,小名楚楚,你可以直呼我的大名,或者叫小名也可以。”说道小名,孙楚翘的身子不自觉地又扭动了。
“那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咱俩年龄差不多,你不会介意我叫你秦朗吧?”她看着他,想在他的脸上寻觅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是,他令他失望了。
“哦,我刚才想说,使我过敏的是这些秋水仙,”秦朗突然说起了水仙花儿,“我已经把卧室里所有的秋水仙都搬出来了,但是,我又新弄了些西洋水仙。”
“那赶快搬出来吧!”
说话间,俩人来到了秦朗的卧室。孙楚翘惊呆了,秦朗卧室的飘窗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的满是水仙,有的青葱嫩绿,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已经团团簇簇,开得正欢。她才知道,这个秦朗这么地喜欢水仙。
“搬走了秋水仙,又弄了这么多的西洋水仙,这都是水仙花,还有什么不一样吗?”
“嗯,不一样的水仙,不一样的心情,不一样的故事。”他有点儿神秘。
“水仙还有故事?”她怎么觉得这个人跟谁有点像,都那么了解水仙花儿,都那么擅长编故事。
见秦朗无意讲故事,孙楚翘便说:“不一样的水仙,但是,一样的都会让你过敏,赶快搬出去吧!”
不一会儿,飘窗上的那些水仙花儿都在阳台上住下了。孙楚翘又来到秦朗的卧室,打开飘窗,保持空气流通,又弄了盆清水擦了一遍窗台,正要拿了拖把拖地面,被秦朗止住了。
“我自己拖地就好,谢谢!谢谢!"
“哈哈,那你好好休息,不要碰那些水仙花儿了,你脸上的红斑应该很快就会好的。”
“好的,谢谢!”
“不用客气!那我回去了。”
“我送你下楼。”
他送她下楼后,迅速地回到卧室,打开空调抽了抽室内的风,拖了地,又擦了一边窗台,直到卧室内再也闻不到水仙花的香气,也闻不到桂花的香气。
回去的路上,孙楚翘的眼眯成了一条缝,她觉得那一路的花儿更香了,草儿更绿了,枫叶更红了。她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个漂亮的工作,她仿佛可以想见秦朗褪去红斑后那帅气的脸,英气逼人,摄人心魄。但是,今天的事儿好像还不是十分完美,她对他最后的告别方式有点儿不满意。也许是在国外待久了吧,说话总是很客气,她想。
晚饭时间到了,苏晴没有拗过孙楚翘,便和她一起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叫西岸的西餐厅吃饭。虽然孙楚翘一再告诉苏晴自己喜欢什么就点什么,但是,对于这西餐厅她有点儿不喜惯,就推脱自己不饿,随便要了个玉米棒,要了杯奶茶。孙楚翘要了个小奶油蛋糕,一杯可乐,两人就边喝边聊起来。
“苏晴,我发现他挺有意思的!”
“谁?谁挺有意思?”
“秦朗啊,他今天说,把秋水仙换成西洋水仙,不一样的心情,不一样的故事,神神秘秘的,会是什么故事呢?”
“哈哈,是有故事,他不会看上你了吧?”
“苏晴,死丫头,原来你也爱开玩笑啊!能有什么故事?”
“嗯,你要求求我,我就给你讲讲,哈哈!”
“哎呦!我的好妹妹,求求你,快给我讲讲吧!”
第十三章 呆苏晴错编鸳鸯谱
“咳!咳!依我看,将要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师生恋在你和秦朗之间上演,我看好你哟!”苏晴边笑边神秘地看着孙楚翘。
“哎哟!苏晴,你编故事的水平我是见识过了的啊,一个招聘启事都被你不眨眼睛地编出故事来,现在又说什么师生恋,会有什么故事啊!”孙楚翘眯着眼,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但又期待这个她是主角的故事。
“信则有,不信则无,楚翘,你是不相信我了?哈哈,那我就不说了啊?”苏晴有点故弄玄虚。
“哎哟!我的大小姐,小祖宗,奶奶,娘娘,我信,我信,你快讲吧,这秋水仙换成西洋水仙到底有什么故事?”孙楚翘不顾一切,就想早一秒听到她自己期待的故事。
“好吧,你知道秋水仙的花语吗?水仙花儿是罗马时代被是被选来祭祀被处极刑的正值青春少年时代的圣希阿金多斯,而以后人们为了纪念这个为使命而付出自己青春的少年,就用秋水仙来作为圣希阿金多斯生命的延续,水仙花被称为圣希阿金多斯之花,所以,它的花语为无悔青春。 ”
“那西洋水仙的花语是什么?”
“西洋水仙,又叫风信子,不同颜色的风信子有不同的花语:白色的风信子代表保守中可爱,不敢表露的爱;黄色的风信子代表感谢你,我很幸福;红色的风信子代表你的爱充满我心中,你的诚意我领受;蓝色的风信子代表高贵浓郁,代表忧郁的爱;淡紫色的风信子代表轻柔的气质、浪漫的情怀;粉红色的风信子代表倾慕;桃红色的风信子代表热情,希望获得芳心。另外,风信子的花期过后,若要再开花,需要剪掉之前奄奄一息的花朵。所以风信子也代表着--重生的爱。忘记过去的悲伤,开始崭新的爱。只要点燃生命之火,便可同享丰盛人生,这话正好道出了风信子的芳容和内涵。总之吧,他种西洋水仙,就代表他在期盼一份纯洁浪漫而又坚贞的爱情。”
“苏晴,我好好崇拜你哟!可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还没讲完呢,”苏晴吸一口奶茶,“秦朗是不是见到你之前养的是秋水仙?是不是见到你之后养的是西洋水仙?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就是他由无悔青春向期盼爱情的转折点,你就是他点燃生命之火,同享丰盛人生的那个女主角了!哈哈!”
“什么,什么嘛!”孙楚翘眯起双眼,“人家是个标准的高副帅,哪有掉到我碗里的可能啊!”
“高副帅怎么了,咱还是一枝花儿呢,你就是他敏感的水仙花儿,他遇到你,就算是遇到了他的冤家,克星,哈哈……”
“死丫头,原来你的淑女形象都是装的,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着,孙楚翘就要眯着眼往苏晴脸上抹奶油。苏晴不由得“啊!”了一声。这一声,可是语惊全场,顿时,周围的目光攒射到这俩人身上,她们成了众矢之的。
“嘘!”俩人同时静了下来。周围的人又回复了原状。
“哎!苏晴,咱不能总编别人的故事吧,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呗?”孙楚翘接着反攻苏晴。
“我?我能有什么故事?”苏晴喝一口奶茶,迷离地看看窗外的天空。
“你这淑女型的女孩,可是最招男生待见的,哈哈,连我对你都一见钟情,你高中三年,能没有男生跟你表白?这个可以有哦!”
“这个真没有!”
“苏晴,我可把你当成好姐妹了,什么话都跟你说,你有什么事儿,可不能不跟我讲啊!”
苏晴最怕别人对她好,或者示好。经苏晴这么用姐妹情一软化,她跟齐云飞的故事立刻充满脑海,溢满嘴角。
第十四章 心中秘密深深痛
当齐云飞突然占满了苏晴的脑海,她有点情不自已,当孙楚翘跟她姐妹情深地交谈,她有点欲说还休。她想把那个压在他心头的名字吐出来,可是,又从何说起呢?那是她和齐云飞的故事吗?不是,那不是故事,那称不上故事,因为她与他之间,没有连续的情节,又怎能称得上故事?那最多只能算作是一个个的片段,甚至,连片段都算不上,只是生活偶然间给了她和他一个镜头特写,就是那些个特写,好像她也从来不是主角,因为,在她的记忆里,好像有齐云飞的地方,就有田晓溪。
苏晴的心又袭来熟悉的心痛。
这种心痛,是她藏了三年的秘密,陈静也不曾知道,不是她不想说,只是她怕,她怕这种痛一旦倾吐出来,心灵得到释放,就不再痛了,没有了痛,怎么还有齐云飞?
“苏晴,你脸色不好,不是生病了吧?”
“我有点儿胃疼,咱们回去吧”
“好吧,用不用看医生?”
“老毛病,休息会儿就好了。”
心痛中,苏晴揭开记忆的缝隙,就像揭开即将愈合的伤疤,泪水里,苏晴咀嚼往日的片段,就像舔舐帯血的伤口。
她和他的交集很多,高中三年,人生最懵懂的时光里,天天都有他的影子,每天每天,同一个时间,不期而同,她和他会来到同一个教室,听同一个老师讲课,他们写着相同的作业,做着相同的试题,吃着相同的公餐,甚至,有着相同的作息时间。
白天他的影子在教室,晚上他的影子在心里。
她和他的交集不多,高中三年,只就几个片段,但是,回忆起高中生活,也只有那几个少数的片段是彩色的,鲜亮夺目,其它的所有一切,只配作它的黑白的底色。
那些片段是少了些,也许,正是因为太少,才更显得清晰,更值得珍惜。
他的第一次自我介绍:昂首向晴空,立志齐云飞!那表情,那语气,那气场,震撼了在场所有的学生,和老师,包括苏晴。她天真地以为,那句“昂首向晴空,立志齐云飞”就好像是一个注定,她兴奋,她感谢,是哪位诗人早在唐代宋代或者清代,就作出了包含他俩名字的诗句。
昂首向晴空,立志齐云飞!她就叫苏晴!他就叫齐云飞!
……
是一次的期末考试,她和他同台领奖。他和她只有一个人的距离,那是她第一次从空间上距离他那么近。她的小心脏突突地跳着,都不记得老师念的颁奖词内容是什么,也不知道怎么接过老师递来的奖品,她只记得,他就站在她的不远处,好高,好高。
是的,就是后来,年级前三名的照片贴在了公告栏上,她才知道,她和他的那个距离是田晓溪:他是第一名,她是第三名,田晓溪是第二名。
那一次,她觉得有点儿失落,甚至觉得,自己就不该考个第三名。考不了第二,就是考第四也好,就是不要第三。可是,这又不是她一个人能做主的。
……
她不愿意揭开那些少数的记忆片段,她也只能揭开那些记忆的片段,除了回忆,她和他没有现在,也没有未来。
她设想过一千个关于他现状的版本,可是,她怎么样也不能给自己一个角色。陈静告诉过她,秦朗整天整天地被田晓溪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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