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草根警察-第1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晚宴之前,况超群的介绍语就很能说明问题。
他只是在言语之中,模糊介绍说唐彩凤是张跃进的女人,而不是老婆。这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介绍语中,也算得上是别出心裁哩。
不过,这也怪不得况超群。明知是情人,却要说是夫人,有点太丢县长的面子。如果说是女朋友的话,张跃进的面子也不好看。左右权衡之下,还是模糊说是女人比较妥当。
还好,张跃进不想为唐彩凤争什么。唐彩凤本人哩,即使内心想争,也无从出口。再加上龙若海也是明白人,当然也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一笑了之。
更重要的问题,此时的唐彩凤有一肚子的烦恼。对这些称呼上的细节问题,也顾不上加以计较。
几年前,张跃进从广东返回,成了第一批收购国有资产的获利者。他将皮革厂买下之后,就看上了一个女会计。
那时的唐彩凤,结婚没有几年。年方三旬,正是女人一生中,最亮丽照人的时光。
身材修长,酥胸高耸,脸上总是带着妩媚之极的笑容,标准是十足成熟妇人韵味的尤物。
虽说张跃进自己是个其貌不扬的糟老头子,但是他有大把大把的票子砸下去,再加上一些长久美景的承诺,当然还是能抱得美人而归的。
张跃进玩的女人不算少,养起来的也有好几个。但真要认真算起来,最宠爱的女人,还就只有这一个唐彩凤。
平时没有事的时候,张跃进就总是喜欢用直勾勾地眼神,盯住唐彩凤那随着脚步而不断起伏的丰满shuangfeng。
正是因为这种发自内心的欣赏,他为这个女人专门买了别墅,正常时间也基本和唐彩凤住在一起。
他能和这个女人如此公开地恩爱,也有一个很特殊的原因。
唐彩凤的老公本来就是个花花公子,婚前婚后都在玩女人。她之所以会红杏出墙,也是为的这个原因。
那个好色的男人,听说张跃进勾搭上了自己的老婆。并不是和常人一般,打上门来讨要公道。他非但不生气,而且比什么人都显得高兴。
他的想法,老婆和人睡觉,是一件大好事。睡来睡去,还是自己的人吗?跑也跑不掉的。只要能获得相应的代价,就是一场‘双赢’的买卖。
双方都是明白人,没有费多大的事,很快就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张跃进一年出资十万元,帮唐彩凤支负家中的生活开支。他俩任何鸡零狗碎的事,老公当然也承诺放手不管。这样一来,双方各得其所,相安无事。
老公拿着张跃进的钱,终日在外寻花问柳,乐不可支。张跃进和唐彩凤也如同正式夫妻一样,出入于公共场所。
唐彩凤的婆婆,曾经无可奈何的说道:“自己的儿子又不争气,不由着她去又能怎么样?好歹孙子是我儿子养的,媳妇的钱也只是往家拨拉,没有送给别人。”
从酒店出来,唐彩凤看着张跃进去了夜总会,自己就往别墅的方向慢慢走去。
她走得很慢很慢。
在外人看来,这只张跃进的金丝鸟,似乎是在欣赏灿烂的夜空,似乎是在享受秋风的阵阵凉爽。
其实不然,她是不想急着回家,不想回去面对自己的妹妹。
她的妹妹叫唐彩云,在省城读大学。
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唐家几代人出了这么个大学生,也算得上是唐家的骄傲了。
这丫头到省城上学,其他本领没有见长。倒是被灯红酒绿看花了眼睛。
整天就在谋划着如何攀上个大款,也让自己过上几天那种金粉世家的生活。
也不知是因为她的姿色一般,在美女如云的大学生之中显现不出来的原因,还是因为她太急功近利,吓跑了潜在追求者的因素。大学两年,她竟然没有碰得上一个能让自己心动的金龟婿。
暑假期间,得知自己那个除了稍许丰满和妖娆的姐姐,竟然被人金屋藏娇了起来,她很是惊叹不已。姐姐仅有高中文化,肚子里有多少货色,自己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连她都能找到一个富得淌油的冤大头,自己这一生,不是活得太亏了吗!
暗自伤神的唐彩云,带着不服气的矛盾心理,住进了这个所谓‘姐夫’养娇的金屋。
唐彩云进了别墅,魂就不是自己做主了。
两眼冒的全是小星星,做的也是女主人的梦。
人常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衣。没有几天功夫,她就如愿以偿地滚进了姐夫的怀抱。
看到妹妹和自己的‘老公’,整天眉来眼地打情骂俏。唐彩凤也是过来之人,哪儿还会有不明白的道理。但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只能是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有苦说不出。
只好用话暗示妹妹,希望她能识相早点走人了事。只要妹妹回了学校,一切都还能重新回到原来的轨道上。
唐彩凤的想法固然是美好的,但唐彩云可不是省油的灯。到口的馍馍,怎么也不会再吐出来。
回到学校又能怎么样?还去过那种整天捧书本的日子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姐妹俩就此打开了口水仗,而且是逐步升级。
这也难怪。
唐彩凤是无路可退,必须打好自己的阵地保卫战。
有钱的情人养着自己,儿子有婆婆带着,老公除了索要钱财和偶尔的鱼水之欢外,对自己也是百依百顺。
在社会上,唐彩凤更是以张宅的女主人自居。
求上门的人,没有个张太太不开口。
卧榻之侧,岂能容他人鼾睡。这么一步,无论如何也是退不了的。
唐彩云初尝甜头。
豪华的住宅让她心醉,纸醉金迷的生活,让她眼花缭乱。
她再也不想回到原来那种平凡的生活中去,不想再去捧那个没有用处的书本子。
加之自己年青貌美,有着足够的本钱。
既有年青女子的活力,又有成熟女人的丰韵。有时还能说上几句英语,这可不是唐彩凤那个‘土包子’可比的。
更是自以为稳操胜券,那儿肯退让半步。
张跃进对姐妹之间的战争,始终是一种无动于衷的态度。
自从有了钱以后,这样的故事一直在不停地上演。剧本都是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赏换了人。
他很清楚,谁都不是真的爱上了自己这个糟老头子。
大家爱的只是自己手中的钱,才会发生这样的战争。既然这样,为何不当观众哩!权当作是花钱看戏吧。有了这样的心态,张跃进怎么可能介入其中,怎么可能去帮着进行调解?
此时的唐彩凤,想到了龙若海那对小夫妻。人家是那么恩爱,那么纯情。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这样大哩!她在心中谓然长叹。
龙若海不知道自己在现场的表现,给场中诸人留下了不小的震撼和无穷的羡慕。
他也没有时间去思索这些事。
因为他在回家的路上,接到了一个传呼。
到家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忙着回电话。
“请问你是龙大队长吗?”传呼是一个女人打来的。
“我是龙若海,请问你是哪一位?”
对方一开口就直接说出了自己的姓和职务,这就说明没有打错传呼。心中尽管在诧异,还是很礼貌的进行了回答。
“我和父亲一道,来登门道谢的。一见面你就知道我是什么人喽。”对方这样说话,弄得龙若海一头的雾气,不知是怎么回事。
还好,叶婵娟在这儿,自己倒也不要担心什么男女之防。再说,对方也说了,是和自己的父亲一起来。那就更不应该是什么男女之事啦。
15分钟后,一男一女来到了龙若海新居。
男人在50岁开外,一脸斯文的样子。女人也有了30岁的样子,看上去也是很本分的人。而且从相貌上来看,非常相似。应该是和电话中说的一样,属于是父女二人。
叶婵娟给这父女俩泡好茶后,就退到了一边。她从龙若海的神情中看出,自己的老公不认识对方,也不清楚对方的来意。
这是怎么回事哩?既然不相熟,还又拣在这么晚的时间来访,总应该有一定的理由吧。叶婵娟在内心中揣测着。
“龙大队长,你可能记不起我这个老头子。我提示你一下,在沙东镇的大街上。”这是老人先开口说话。
他看到龙若海一脸猜疑的神情,先行打破了沉默。
老人这么一说话,龙若海就想了起来。
这是自己刚到宁北工作第四天,在下乡路上救的那个中风老人。事后李小江还曾提到过,说自己救的是钱大毛的老丈人。
当时徐大勇还说了一句,在那种情况下,就是碰到钱大毛本人犯了病,也应该要照救不误。
“是你呵,老人家。身体好点了吗?”龙若海恍然大悟。
“好多了,好多了。多亏了你的现场处置。医生都说,不是有你这样的行家在场,肯定是要去见上帝了。哈哈。”
看来,老人也是个风趣、开朗的人。
“一直想来登门道谢,但你住在局里边,怕你不方便。听说你有了新家,这就赶了过来。说道谢是一码事,有件东西送给你才是正事,才是大事。哦,我忘记给你介绍,这是我的女儿刘晓萍。”
龙若海先以为是礼品,刚想开口拒绝。但当他看到刘晓萍一脸肃然,接着,又从随身携带的小包中拿出两本笔记本时,就知道事情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到了嘴唇边上的话,也就停了下来。
第二百四十五章 夜色之下(五)
龙若海意识到。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礼品。再联想到对方亲人是遭到灭口的钱大毛,更是感觉到老人口中要送的‘东西’非同凡响。
刘晓萍将笔记本放到了龙若海面前的茶几上,然后娓娓而谈地做起了介绍。
一番话说下来,虽算不上是惊天地,怯鬼神,却也是动人心魄,痛心疾首。
元宵节那天下午,钱大毛因为参加聚众斗殴,被徐大勇开枪打伤。
他受伤的消息传开以后,作为妻子的刘晓萍并没有立即赶往医院照料。在这之前,夫妻两人已经分居多日。对他参加斗殴被警察打伤的事,刘晓萍根本不加同情。
得知他在医院动手术的消息以后,刘晓萍终于放弃了对丈夫的恨。立即就和公婆一起带着孩子去了医院。
接下来,她劝回了公婆,让他们带着孩子先回了家。自己则留在医院里进行护理。
谁也不会想得到,就在电灯突然熄灭的一刹那,会有人将自己打得晕倒在地。
醒来之后,她看到了死了之后的丈夫,眼睛仍然睁得好大好大。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显得这么不甘心的样子。
为了给大毛换一套干净的衣服上路,刘晓萍中途回了一趟家。
当她推开家门的时候,发现家中就象是被人扫荡了一样。
橱柜、床头、办公桌,统统没有放过。衣服、书籍散了一地,就连抽水马桶的水箱都被人打了开来。
本来以为家中是遭了贼。清点了一下财物,没有少掉什么值钱的物件。也不知道这些人在找寻什么。
事后发现,来的人还不止一批。一批人是撬锁进入室内,还有一批人则是从顶楼用绳索系下来进入阳台的。
如果是同一批人,没有必要分成两路进入。
公婆知道这事以后,也只是流泪。说这个大毛不知生前作了什么孽,死了也不能让人安神。
钱大毛安葬以后,刘晓萍因为知道自己的丈夫死之前身上携带毒品的事,感觉到无脸见人,就一直闷在家中没有出门。
娘家兄弟怕她气出病来,就接她去自己家散散心。
走到半路上,刘晓萍怕儿子晚上回家的时候会嫌冷。临时起意折回身去,想帮儿子再带一件衣服。
没想到,刚一开门,却发现小叔子钱二毛在自己的家中翻箱倒柜,不知在搜寻什么东西。
看到自己这个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嫂子,二毛只是尴尬地干笑了两声,什么也不解释就扬长而去。
在这之前,钱二毛也曾两次三番找自己打听,问哥哥有没有留下一本笔记本。自己确实不知道,当然也没有办法来回答这个问题。
钱二毛的出现,引起了刘晓萍的深思。这些人到底在寻找什么?
她想到钱大毛去世之前,总是在家偷偷摸摸的写东西,唯恐被人看到。再联想到所有的人都特别关心书籍、笔记本,更加产生了怀疑。
当天夜里,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总感觉到自己似乎忘记了一件什么事,可是又没有办法想得清楚。
实在想不出来,她就想第二天回娘家一趟,找当了多年老师的父亲聊一聊。让老人家帮助分析一下,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些人惦念着不肯放手。
就在这时,刘晓萍突然在床上坐了起来。她明白了,明白了自己到底忘记了什么。
丈夫脾气变坏以后,夫妻之间很少对话。
有一天晚上,钱大毛在出门前,对自己说了这样一段话:‘我知道你恨我,是我错了,是我对不起你。假如有一天我突然死了,你带着孩子好好过。二毛不是个好东西,你不要信他的话。如果有人找麻烦,你就回娘家看看,看看我们一起栽的那棵枇杷树,那上边的洞一定会比以前更大。’当时的刘晓萍,已经对钱大毛伤透了心。对他的话,当然也不会放在心上。只是回了一句说:‘你死不死,关我什么事?’第二天一早,刘晓萍就火烧眉毛似的赶回了娘家。
她爬上院落里的那棵高大粗壮的枇杷树。掀开用铅丝捆扎的一层树皮以后,露出了一个被巧为伪装的树洞,从中找出一本用塑料袋包扎的《唐诗三百首》。
刚一打开,就看到一只信封,上面写着‘刘晓萍亲启’。
抽出信笺,没能读完全信,刘晓萍就泣不成声,跌坐在地上。
钱大毛和‘二狗子’交往以后,听得最多的就是别人发财的故事。他也是凡人,也向往过有车有别墅的好日子,也想让老婆孩子和父母亲多享一点福。
这一切,在往日都是遥不可及的事,只能望洋兴叹。恨自己没本领,恨自己没有投胎于一个官宦财主家庭。
恨归恨,钱大毛只是在心中腹诽一番,顶多也就是嘴上抱怨几句。他从来没有往深处想过,还是本本份份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人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时间一长,金钱对钱大毛的诱惑力一天比一天大,总是梦幻着一夜暴富的好事。
当‘二狗子’将他引上走私的道路时,他从心理上没有一点抵触情绪。反而觉得理所当然,觉得早就应该这样。
当他从‘二狗子’手上接过30000元人民币的时候,更是感触万分。这是自己夫妻俩辛苦几年,且不吃不喝的收入。仅仅是出了一趟差,来去三天时间,就买回了家人期盼已久的全部家电。
看到老婆孩子的笑容,他醉了。
既没有伤害到他人,又让自己过上了好日子,何乐而不为!这就是钱大毛的想法,但他就是没有想到国家的法律。钱大毛在走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渐渐地成了主力干将。
特别是在一次陷入海关警察包围时,他硬是凭着自己的一身功夫,将已经成为俘虏的‘二狗子’从两名缉私警察手上夺了回来,成功地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突破重围’。
事后,‘二狗子’在后怕不已的情况下,也在暗自庆幸。幸亏当初不辞劳苦的来了个‘三顾茅庐’,才让自己检到了一块金子。
钱大毛的杰出表现,在道上出了名。
除了得到‘二狗子’的加倍器重外,也让其他的有心人看上了眼。一个胆大心细、武功高深莫测的好手。再加上言出如风,从来不肯失信于人的品格。确实是值得让人眼红妒嫉,想法要占为已有。
当一个平时总是畏惧的人物找上门来,点名让自己陪伴去一趟广州市时,钱大毛的心中是十分的得意。
干走私这一行,终究是见不得阳光的买卖。能有机会和当官的拉上关系,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钱大毛当然是没有二话可说,愉快地当上了陪伴。一趟广州之行,吃喝玩乐都是对方全包,最后还给了一个5万元的大红包。
钱,是个好东西,当然是嫌少不怕多。
但不知怎么的,钱大毛就是感觉有点烫手。他有点忐忑不安,推辞了好久也不肯收下。
那位自称‘二哥’的人,看他这个样子,也就扳下了脸。直截了当地告诉钱大毛,这是贩毒的红利。
贩毒!这两个字让钱大毛的大脑乱成一片。
他一直自认为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没想到竟然做上了千户所指的毒品贩子。
更没有想到,这个平时在自己眼中总是道貌岸然的正面人物�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