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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象般若功的异世传说-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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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娜顺从自己可见一斑。妮娜与自己一样,都曾被龙蛟的血所浸泡。

    早两日百败就已经想明白,穆利。何塞所说的妮娜碰上了的机缘就是被龙蛟血浸泡后身体被改造强化。以前在图书馆看到的一本书上说过,龙族或亚龙族的鲜血对人体有莫大的益处。也正因为如此,百败才没有在妮娜还在沉睡的时候帮她清洗干净,而是等待她改造强化的结束后自动醒来。

    以后自己和妮娜不会变的淫夫荡妇,沉迷欲海吧?百败有些担心。随即转念一想,当不致如此,否则,自己现在怎么会这样清明呢?最多只是**方面强上一点罢了。

    在百败浮想联翩的时候,妮娜也醒来了。

    最先看到的是盖在自己身上的衣服。昨天那美妙的过程历历在目,妮娜婆娑着百败的衣裳,心中柔情一片。

    在长达一个月之久的朝夕相处中,妮娜对这个俊逸的少年就心生爱慕。但年龄、地位的差距,就像一条巨大的鸿沟,横亘在妮娜的面前。偷偷地瞄上几眼他潇洒的背影、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他灿烂的笑容就已经让她感到莫大的幸福。

    尽管努力装出自然的样子,可蛮不过那几个待自己亲如妹妹的伙伴、兄长,他们时不时的暧昧笑容让自己心中发慌。那又能怎样呢?

    作为一名冒险者,首要的素质就是冷静。妮娜明白,自己的爱慕可能永远也不会开花结果。他,只是在自己往后的岁月中驻留在自己梦境里一道永远美丽的风景而已。

    然而,在他奋不顾身来救被龙蛟尾巴缠住的自己的刹那,心就彻底沦陷了。

    所以,在他向自己索求的时候,自己没有丁点儿的抗拒之意,反而是满心的愉悦。何况,那时的自己心中也有一把熊熊烈火在燃烧,仿佛要把自己烧成灰烬!

    妮娜痴痴地看着在水中礁石上沉思中的百败。

    他沉思的样子是那样的迷人。按说他还只是一个16岁的少年,可是却看不出丝毫的少年轻狂。他的眼神是那样的沉静,那样的淡然,有着与年龄和外表决不相称的遍历世情的成熟。

    让自己无可救药地变成那扑火的飞蛾。

    时间在静静地流淌。

    ……

    百败看着坐在自己大腿上的妮娜,有些好笑。

    妮娜最终只能无奈地接受穿上百败衣裳的现实。除了臀部还凑合之外,别的地方显得过于宽大了一些。没了小衣,只能真空穿着,这倒是方便了百败不规矩的双手。

    百败手到之处都引得阵阵酸麻,妮娜坚持好些次,百败都像无赖一样不放手,只好脸色红红地听之任之了。何况自己好像也非常享受这种滋味。

    妮娜卷缩在百败的怀里,一边忍受着深入骨髓的动人感觉,媚眼盈盈地听着百败讲坠崖以后发生的事情。

    当听到那个老头名字叫穆利。何塞的时候,妮娜的身体一僵,不可置信地问道:“他说他的名字叫穆利。何塞?你没有听错?”

    他很有名吗?听他的语气,恐怕在那个地方呆了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了。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时间隔了那么久,居然连妮娜也知道他的名字?不过想想自己身体庞大无匹的异种能量,以及他在几近灯尽油枯的时候,还能用如此可怕的星云闪电链来于自己同归于尽,以前定然也是了不得的人物。

    看到百败肯定地点头,妮娜小嘴张开,半天之后才吐出一句:“我的天哪!”

    百败强抑妮娜性感红唇引起的躁动,在她的樱唇上亲了一下。“妮娜宝贝,给我说说,这个老头是什么来路?”

    妮娜无心理会百败的亲吻,不可思议地道:“你真没听说过?”

    百败郁闷地说:“怎么?我非要听说过他么?”

    看着百败懵懂无知的样子,妮娜恨不得一把掐死他。当然,那是肯定舍不得的,只能是想想而已。

    妮娜开始脆声给百败讲述穆利。何塞的故事。在百败看来,与前世那些粉丝讲述心中偶像时的神态差相仿佛。

    按照妮娜的描述,大陆上还没有有见识的人没有听说过穆利。何塞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大名鼎鼎都不足以形容!

    PS:在寒冷的冬夜,卷缩在瑟瑟的凄风冷雨中,有想要大声呐喊的冲动:“我期盼收藏!我渴望推荐!给我一点阳光,将回报你更加精彩的未来!”



………【第10章 比蒙的丰碑】………

    (感谢书友们的鼎力相助,加更一章)

    穆利。何塞,一百多年前的比蒙天才!当时兽人比蒙王国十二主祭中的天王祭祀、凤凰祭祀!也是不到三十岁就出任了强手如林的斯迈族族长,是仅次于当时比蒙王和红衣大祭祀的存在!

    更可怕的是,他几乎一手导演了魔法史上最大的奇迹。(看小说到顶点。。)

    众所周知,比蒙的体质和人类、精灵等种族不同,与魔法元素的亲和力极其低下,说比蒙是魔法沙漠并不为过。人类一直把比蒙死死压制在兽人大荒原,靠的就是魔法这个战略武器的威慑。但就是这个穆利。何塞,首开了用比蒙战歌召唤魔法元素的先河!一首“大风歌”颠覆了人们流传万年之久的只有魔法元素亲和力较高的人才能学习和使用魔法的固有概念!

    从此之后,魔法不再是人类和精灵的专利。尽管有资质有能力使用这种战歌的比蒙当时只有穆利。何塞一个,但无疑指明了魔法元素还可以用其它形式来利用的可能。这对人类的魔法理论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那之后,无数人类魔法学者,苦苦探索新的魔法之路。

    穆利。何塞,自那之后多了一个外号:“魔力鸟”。

    更有甚者,穆利。何塞不仅是一位祭司,同时还是一位武技超凡的近战高手。据说即使巅峰的上品斗宗,对上单独的穆利。何塞,也不敢轻易言胜。

    不仅如此,他还是第一个实验成功制作战歌卷轴的祭祀!从此,比蒙拥有了与人类魔法卷轴一样的常规消耗类魔法武器。

    这样一个可以召唤攻击魔法的歌武两栖祭司,怎么不可畏可怖!任何溢美之辞都不足以形容。在当时的比蒙王国,他就是仅次于战神的存在。

    他是无数比蒙祭祀心中的丰碑!

    但在一百年前,他神秘地消失了。各种各样的传说尘嚣甚上。不管怎样,他的威名直到百余年后的今天,仍然在智慧种族中广泛流传。

    虽然比蒙(兽人)和人类的关系并不亲密。两族还不时有摩擦甚至战争。但并不妨碍大家对穆利。何塞这个比蒙天才、绝代强者的景仰。

    随着妮娜描述,百败也渐渐地投入,遥想当年比蒙天才的英姿。只是百败怎么也无法把看到的鸡皮鹤发,手足已去其三的残疾人士与妮娜所说的英俊无匹的比蒙联系在一起。

    这样的一个天纵之才,竟然在百年后的今天,间接地死在自己的手里,而自己竟然是见到他的最后一人。际遇之奇,怎能不令人感慨万千。

    百败回想起每一个细节,特别是那时来自灵魂深处的痛楚,原先模糊的一些东西逐渐清晰起来。部分关于战歌的知识浮现在自己的脑海。

    料想穆利。何塞研究成了一种类似于“夺舍”的方法,在治疗好自己的伤势,取得自己完全的信任并开放心神之后,先是用“通灵战歌”对自己进行智慧启蒙,把他的智慧与经验转移到自己身上,然后再用“海克斯咏唱战歌”置换自己的灵魂。如果成功,他将借助自己的身体换体重生。想到这里,百败不寒而栗。

    只是穆利。何塞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拥有两世的经历,精神力是何等的怪异与强大,以致功败垂成,还把毕生的异种能量----现在百败已经明白了就是比蒙祭司特有的歌力----留在自己体内,陪了夫人又折兵。

    自己之所以知道他在骗自己以及认识“星云连锁闪电链战歌”,都拜他所赐,因为是仪式突然中断,没有完整地进行下去,才导致传到自己脑海里的记忆模模糊糊的,当时自己也只是闪念间得到的只鳞半爪才得以明白而已。

    自己虽然得以逃脱,但身上的歌力也成了大麻烦,不停地与龙象般若争夺身体的主导权,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妮娜就在自己的身边,又拜龙蛟所赐相互吸引,捅破了男女之间的窗户纸,阴阳和合,真气及时得以进化并在关键时刻击垮了歌力,后果不堪设想。自己反而因祸得福,融合吸收了部分歌力的真气更上层楼,隐隐有向十二层突破的迹象。

    如果龙象般若功到了前无古人的十二层甚至十三层,又会是怎的一番景象呢?还会像现在一样,只能使用两成吗?百败心中有了无限期待。只是下一次的机缘不止何时才能到来。

    又想,不知道为何他会在这里出现。联想到接天岭看到的年代久远的非自然景物,最大的可能是那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旷世大战,穆利。何塞相必也正是为此,才变成残废,多半与自己一样从悬崖上坠落而困在悬崖下的洞窟里。

    还有一个疑问不能释怀,按照妮娜的说法,穆利。何塞是凤凰祭司,那应该有一个凤凰魔宠,它又到哪里去了呢?如果它在身边,把他带离那个地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凤凰是传说中有着无限循环生命的不死鸟,是这个世界可以匹敌巨龙的存在。

    想到这里,百败长舒了一口气。摇摇头,把它抛在一边。

    一切顺其自然吧。

    倒是当时顺手取来的大剑,恐怕也经历了百年时光,依然光亮如新。握在手中,仿佛能感受得到来自远方的呼唤。

    尝闻神绝代强者的常年浸淫的随身武器能形成所谓的魂----放之剑称剑魂,放之枪则称枪魂----恐怕这把剑正是有了剑魂。很可能这就是这把剑的主人与穆利。何塞之间发生了惊天动地的战斗。

    这把剑虽好,对自己却不会比黑剑更加合适自己,就留给应该已经在魔法之国等待自己的东方霸天吧。

    由于百败和妮娜都有些舍不得这么快就离开两人定情的这片河谷,在原地多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里自是亲怜蜜爱,说不尽的旖旎风光。

    利用了爱恋的闲暇时光,两人砍下了一颗巨树,挖出了一个独木舟,配上两支桨和一根长蒿。

    一叶扁舟,载满甜美的爱情顺流而下。

    虽然经常有水中魔兽前来骚扰,尽管现在的百败也只有两成多的真气何以使用,但已何等厉害,自不会给它们造成多大的麻烦,更像是一个悠闲甜蜜的假期。

    唯一不足的是定星盘已经给了萧衍带走,没法再与小精灵联系。萧衍不知道自己与妮娜已经脱困而出,多半以为已经葬身接天岭崖下。无法想象露西知道后会怎么样,也不知道萧衍等人能否安然返回。但这些自己现在都无法顾及,只能抛开不想。

    妮娜看着站船头的百败,偶尔挥动长蒿,点向水中礁石,校正小舟的方向。一袭白衣,在风中衣裾飘拂,宛然若神。两岸风景如画,但怎么也比不上爱郎的勃勃英姿。妮娜不时在想,是否自己是在梦中?如在梦中,为何一切都是那么真实、那么清晰、那么动人?

    忽然间,妮娜内心非常惶恐,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这美妙的梦境便偏偏碎裂,不复存在。我的心,好痛!

    一日,相依偎坐在船中的妮娜轻轻地哼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茫茫的黄沙掠过……”虽然这首歌本是男声,但此刻妮娜唱来,在娇柔的歌喉中依然可以听出苍凉之意。百败感同身受,若有所思。

    歌毕,妮娜叹道:“当日在逐天城内听到卢卡诺唱的这首歌后,所有的佣兵一致推崇,尽道这首歌唱出了自己的心声。还说,以后见到狼以后如非必要,尽量不再杀之。相比帕瓦罗蒂也没有想到他此歌一处,泽被狼族一致于此吧?听说卢卡诺悬赏寻找创作此歌之人,意欲一见而不可得。据我的推想,此人当也是一位佣兵吧,否则何来如此韵味?相公,你说呢?”

    百败嫌妮娜喊他名字百败与前世的“Bye-Bye”谐音,很不吉祥,而前世的通称“老公”源自于太监,也不喜欢,便让妮娜叫他“相公”这个起源宋代的很小资的对丈夫的称呼。妮娜开始不解其意,百败也没有多加解释。

    百败笑道:“妮娜,你不用多想。这个人,你天天见得到的。”

    妮娜愣了一下,才恍然大悟,不可置信地道:“相公,真的是你?”

    百败就把当天碰到卢卡诺之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妮娜,连辛迪的事情也没有瞒她。

    辛迪之情发生在前,妮娜如不是机缘巧合,本难到如此地步。此事终究需要大家的理解才能解决,躲躲藏藏也不是个事,反而更容易滋生怨气,最后导致劳燕分飞。好在这个世界因为魔兽、天灾、战争等原因,男少女多,一夫多妻也是常事。如果调和的好,家庭和睦可期。

    果然妮娜听到辛迪的事情后并没有表示不悦,让百败也放下了心事。

    “原来如此。”妮娜拍了拍丰满的胸脯,感叹道。看着百败的眼神更增添了些神采。

    “妮娜,你真的很喜欢这首歌吗?”百败问道。

    “嗯。相公,你不知道,佣兵哪,特别是我们冒险者,经常是今天不知明天自己是否还活着。不可否认当中有不少是为了生活所迫的,但大多数为了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是啊,谁能够想到自己顺口一唱,竟然搞得天下流传呢?

    想到狼,百败突然兴起,道:“妮娜,我再给你唱一首关于狼的歌,怎样?”

    “好哇!好哇!只要相公唱得,我都喜欢。”妮娜探起头,亲了百败一口。

    百败笑笑,清了清嗓子,放声歌唱。

    “我小心翼翼的接近,怕你在梦中惊醒,我只是想轻轻的吻吻你,你别担心。

    我知道想要和你在一起并不容易,我们来自不同的天和地。

    你总是感觉和我一起,是漫无边际阴冷的恐惧。

    我真的好爱你,我愿意改变自己,我愿意为你流浪在戈壁。

    只求你不要拒绝,不要离别,不要给我风险。

    我真的好爱你,我愿意改变自己,我愿意为你背负一身羊皮。

    只求你让我靠近,让我爱你,相偎相依。

    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

    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

    我确定这一辈子都会在你身旁,带着火热的心随你到任何地方。

    你让我痴让我狂,爱你的嚎叫还在山谷回荡~~

    ……

    我确定你就是我心中如花的羔羊,你是我的天使,是我的梦想

    我搂你在怀里装进我的身体,让你我的血液交融在一起。

    你确定看到我为你披上那温柔的羊皮,是一个男人无法表露脆弱的感情。

    我有多爱你,就有多少柔情,我相信这柔情定能感动天地~~”

    ……

    歌中的深情与缠绵悱恻之意已经把妮娜感动的热泪盈眶。歌毕,妮娜再也忍受不住,紧紧抱着百败,不停地亲吻,嘴里喃喃地说:“相公,我就是这羊,我一辈子都做你的羊……”

    百败任凭妮娜的吻如雨点落下,心却已经痴了。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顺流而下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不经意间,两岸的山上已经渐渐多了人类活动的痕迹。魔法之国不日将至。

    在这段时间里,百败已经把自己在落日城、红原上、水木学院的一切过往告诉了妮娜。理所当然地,妮娜也告诉了百败关于她的故事。

    妮娜的故事不精彩,在这片大陆上无日不发生的通俗故事。妮娜的父亲是一名佣兵,母亲是逐天城里一位贵族家做事的使女。只因有一天喝醉了的贵族,可能一时兴起欲强暴颇有几分姿色的妮娜母亲。而妮娜母亲性情刚烈,激烈反抗,被愤怒的贵族活活打死。远行归来的父亲郁郁而终,最终妮娜沦落在外,被那时刚刚出道的萧衍收留。那一年,妮娜只有12岁。几年之后,妮娜加入他的冒险团。

    对于那名贵族而言,打死一名使女的事情可能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但对于妮娜,却形成了永远的创伤。

    百败听了,只是把妮娜紧紧地抱在怀里,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让妮娜告诉他那位贵族的名字。百败听后很认真地捧着悲伤的妮娜的小脸,告诉她,那位贵族会遭到报应的。

    那个贵族叫拉蒙侯爵。

    PS: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逆风奋力前行。可是啊,脚步是如此的沉重,每进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我怀疑,如果不是朋友们在前面挥舞着的推荐票票召唤我,我能否爆发出所有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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