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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上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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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梁上燕
作者:蜡泪干

文案
一千六百年前,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新婚夫妇。谁都没有想过因为家族权衡利弊之下竟会变成这般糟糕的境况。父亲亲手送上的茶里混杂的并不是期待的□□,反而让她阴差阳错地变成长生不老之躯,与好友一起在这片土地上生存。
一脸六百年以后,她只是一个混在酒店里观察各路人的小角色,而他忘却前尘成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八卦记者。两人再次邂逅之后,隔了千年之间的姻缘,又隐隐而动了起来

内容标签:奇幻魔幻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子悠,郗英游 ┃ 配角:花离,盛嘉显 ┃ 其它:



  ☆、因

  公元386年,东晋
  一早起床的时候,吴妈告诉我,院子里的木兰开花了。我来不及梳洗,忙忙地趿了鞋往院中去,果然是铺天盖地的白色,在晨风中轻轻摇摆。
  英游还在书房里写字,听见外面的响动知道是我起床了,便走出来笑道:“又不是头一次见到了,怎么欢喜得跟个孩子似的?还不快点回去把衣裳穿上,仔细着了凉。”
  我低头羞涩一笑。和英游已经成婚一年了,可还是有点儿不习惯他这样公开的关心。以前我们二人刚订婚的时候,他在人前见我跌着碰着了,连句问候都不敢的,谁知如今成亲了似乎是将从前的压抑的关怀都爆发了出来似的,当着下人的面一点儿也不忌讳。
  吴妈笑呵呵地走上前来扶我进房梳洗,她从我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跟着我了,去年我出嫁的时候又跟着我来了郗家,熟悉我的一切。
  “小姐如今是出嫁的人了,迟些生下了小少爷,难道还这样不管不顾地么?还是听吴妈一句劝,收点儿心性吧。”
  我看着黄铜镜里给我梳头的吴妈,瘪瘪嘴说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生孩子的事迟点儿也不要紧,还是赶紧地把那木兰给收了要紧。相公熬夜的时候给他煮粥吃也是好的。”
  吴妈温柔地将我的头发盘好,说道:“小姐,王府那边说太太生病了,让你若是得空就回去一趟瞧瞧呢。”
  正好英游走进卧室里,听了吴妈这话,便去吩咐了下人把车套好,拿起妆台上的眉笔替我描画眉毛。吴妈垂首站在一旁,风一吹将木兰的花香送入内室,温暖的阳光将英游的脸庞勾勒出一个清明的轮廓来。他画得认真,一笔一画,满眼的认真。
  “相公其实不必每日都来替奴画眉的……”
  英游将眉笔放下,仔细端详着说道:“为夫乐意。”
  吃罢早饭以后,英游就陪着我一起回了娘家。
  马车刚在角门处停下,父亲的小厮就迎上来,叫我先去东厢房拜见父亲。我虽然觉得奇怪,可也不好意思违抗,于是就叫英游现在花园里逛逛一会儿一起去见母亲。
  父亲痴迷于少丹炼汞之道已久,早就不管俗事,府中的一切事物不是母亲打理就是听族长的发号,就连我出嫁那一日他也只是出来略坐了坐,花轿一出门他就继续回去继续闭门修炼了。
  屋里点满了蜡烛,明晃晃的如同火洞一般。小厮也不随我入门,只是垂首站在门槛外示意我进去。看着满屋的瓶瓶罐罐,不知怎的胃里泛起了一股恶心。我从来都相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可是父亲似乎却很贪恋人世,每日都要耗费成日的时间在这东厢房内。
  父亲难得的没有坐在炼丹炉后面,而是坐在一把檀木椅子上等着我。见我进来了,竟主动递一杯茶来,让我有点儿受宠若惊,可还是坐下饮了一口。也不知这茶叶放了多久,只觉酸涩无比,我只喝了一口就放下不再碰。
  “你,成婚多久了?”父亲的声音像一个干涩的机器,刺耳得极。
  “回禀父亲,子悠已经成婚一年有余了。”
  “是…是郗家的老三?”
  “回父亲,英游在家排行第一。”
  “啊,老大啊,老大好啊,往后能继承衣钵啊……”
  “母亲身体可好么?吴妈告诉我母亲生病了,所以今日我和英游回来看看。”
  父亲盯着那炼丹炉下跳动的火苗许久,也不理我,就在我第二次出声提醒他的时候,他才像回过神来,慢悠悠地说道:“你母亲不过是偶感风寒,不碍事。”
  我悬着的一颗心也算是放下,说道:“若是父亲没有别的吩咐,女儿就去西厢房那边看望母亲了。”
  父亲抬起手,抓过来一个瓦罐,从里面取出一丸东西吞下去,闭眼说道:“你和郗英游,既无子嗣,就回来吧。谢家的四公子上门求亲,我们家没有未嫁的女儿了,你去嫁给他吧。”
  我惊讶地看向父亲,不敢相信他居然说出这样荒唐的话来。谢家求亲,王家没有未嫁的女儿,就叫我离异再嫁?!真是普天下未闻的荒唐之事!
  我愤怒地说道:“父亲!我与英游乃是拜过天地饮过合卺酒的夫妻!女儿又无过错,公婆也无异议,父亲怎可说出这样的话来!”
  一向飘忽的父亲忽然暴起,将手中的茶盏砸向地面,怒喝:“我叫你嫁给谢公子你就得嫁!郗家是个什么东西!你堂伯母都被休回去了,你作为王家的女儿断不可葬送了!”
  我被父亲的暴怒吓了一跳,却抓紧了衣袖倔强道:“不管堂伯父休了堂伯母多少次,我是郗家的媳妇这种事情是不会变的!父亲若是贪图人世间的富贵,还炼什么丹修什么 !”
  父亲闻言发出一连串说男ι弊叛劬ψ旖呛乓荒ㄒ趵涞奈⑿Φ溃骸澳慵热徊惶戏虻幕埃抢戏蛞擦舨坏媚懔恕9霭桑 �
  我如蒙大赦,起身就往外走,逃也似的离开那间诡异的屋子。
  英游正在花园的池塘边看着池中的鲤鱼,听到脚步声后回头见是我,伸手握住了我的手,察觉到我的不安后,皱眉问道:“怎么了?可是父亲大人说什么了?”
  我不敢告诉英游父亲让我离异再嫁的事情,只推说父亲寻常训斥了我而已。英游并没有放心的样子,但是也知道我不想再多说,也没有再问,牵了我的手往母亲的屋里走去。
  英游与我走在一条狭窄的石径上,两边都是茂密的草,挠着脚踝痒痒的。我跺跺脚也不甚在意,突然之间只听草丛之间一阵响动,我与英游皆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已觉得小腿处一阵刺痛,低头竟是一条蛇咬在了我的小腿上。
  我吓得腿一软坐到了地上,英游也不顾还会不会受到攻击,将我的裙子撩起来,从自己的衣摆处撕下一条布条来紧紧地绑在我的小腿处,低头用力吸吮小腿的患处。
  我的意识逐渐模糊起来,用尽全力拽了拽英游的袖子,颤声道:“找…找花离……”
  自此以后我便昏了过去,再无知觉。                        
作者有话要说:  

  ☆、花开千年

  道路旁种的木兰树又开了,我开着车平稳地驾驶在市中心的道路上,耳朵上挂着的蓝牙耳机在跟家里的保姆打电话。
  “宋姨啊,今天晚上我上夜班,你不用给我做晚饭了,打扫完卫生以后就回去吧。”
  耳机那头的女人答应后便挂了电话。我将耳机拽下来丢到隔壁的座位上,手指敲打着方向盘,等着绿灯。
  距离上一次和英游在一起,应该已经过了一千多年了吧。时间并没有从我的身上带走任何的东西,但是身边的人和事物都面目全非罢了。后视镜中我的容貌和那个清晨黄铜镜中的女子毫无分别,甚至因为化了妆的缘故而更加精致,可是我知道,一切早就都变了。
  车子刚停稳一只脚还在车上的时候,同事周华就小跑着朝我冲来了。她去年夏天才刚毕业,身上还是保留了一些学生的毛躁。
  “诶,子悠我跟你说哦,安保部的小李告诉我啊,今晚那个韩国明星可是住在我们酒店的十二楼啊!”
  我将车钥匙丢进包里,说道:“不是一个月以前已经订了吗,你现在才知道吗?”
  周华脸上兴奋不减,还带着点儿神秘色彩说道:“但是你猜,刚刚谁去他屋里了。”
  “谁啊?”
  “是那个女子组合的队长啊!网上一直都说那个男明星是跟那个组合里另外一个女的谈恋爱,没想到居然是队长啊!”
  我心里小小地腹诽了一下,娱乐圈这种事儿都屡见不鲜了,但脸上还是做出一个吃惊的表情回应周华的期待。
  “我今晚啊,打算拜托房务部让我上去送东西!要是能见到他们两个在一起的话就好了!”
  我听她话苗头不对,连忙说道:“你追星归追星,可别偷偷夹带手机上去啊,被他们的经纪人搜出来我们酒店的名声可不好了。”
  周华一脸不以为然道:“知道啦,我又不是第一天在这里上班了,不用你来强调啦。”
  我暗暗地叹了一口气,走进了电梯里。
  如今我生活在一座沿海的城市,供职于一所不错的酒店,当一个小小的前台。之所以选择酒店这个行业,一是因为假期绝对是在平时人们工作的时候,我能有空去不同的城市国家看看;二是因为我喜欢接触不同的人,不管是好人坏人我都喜欢。生活了那么久,我并没有因为分离而放弃与人的接触,相反的我更喜欢作为一个观察者的角色,看着这世间的百态。
  在这个酒店工作以来,还真的见到了不少。有见过富家太太带着十几岁的儿子来酒店捉奸,也见过大牌明星偷偷摸摸地躲着媒体与情人约会,不过见得最多的还是来去匆匆的旅人,他们拖着或兴奋或疲惫的脚步前来,在盘桓一段时间以后,带着不同的心情又离去。
  而我,则一直站在那柜台后面,看着他们来了又去,又不比产生太多的纠缠。
  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大都还在楼上的员工休息室里,我将包锁进柜子以后买了杯咖啡就往前台去了。今天虽然上的是夜班,但是因为有那位明星在的缘故,估计会有很多粉丝都在大堂处聚集,是一点儿懒都不能偷。
  坐在大理石台子后面,我百无聊赖地踢着腿。现在酒店管得严了,四处都有摄像头,想要透透看看书玩玩手机都不能。除了大堂聚集的那些拿着应援板的粉丝以外,今夜连个办理入住的客人都没有,我除了跟那些粉丝团大眼瞪小眼以外,什么都没法做。
  正无聊地用手指在桌面上写字,一个粉丝打扮的女孩子走到前台,怯生生地问道:“那个……我们是那位明星的粉丝,姐姐您看……”
  “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我们作为酒店一定会保护顾客的隐私的。”我直起腰来说道。
  小姑娘看上去年纪也不大,被我这么一说脸唰地一声红了,唯唯诺诺地就退回去了。只见她们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说了一会子话,一个看上去年长一些的女人又走了过来,递来身份证和银行卡,示意我要开房。
  “这位小姐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们酒店十层到十四层都客满了,您可以选择别的楼层吗?”
  那个女人斜了我一眼,说道:“我说我要住十一层就是十一层!你少给我胡扯!明明十一层都是空着的,别以为我在你们酒店不认识人!”
  我心里想着今儿可算又遇见这种脑残粉了,耐着性子又解释了一遍空着不代表就可以入住以后,她依旧死搅蛮缠的,最后闹得经理都出来了,事情才算平息。
  那群粉丝团上了电梯以后,大堂经理转身对我厉声说道:“王子悠啊王子悠,不是我说你啊,你跟我同时进来的,怎么这点儿应变能力都没有!做了那么久还是前台接待!这种小事都处理不好,你说你怎么晋升啊!”
  我谦逊地说道:“盛经理说得对,我会努力改进的。”
  盛经理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还想说什么,可我已经低头认错而且这种事情又的确不能怪我,挥挥手又回他的办公室去了。
  周华见我回来,凑上来问道:“盛嘉显又耍脾气啦?”
  盛嘉显是我们的大堂经理,今年也就二十七八的年纪,尽管脾气很臭但是业务能力确实很好,三年前跟我们一批来到这家酒店,我和周华还在前台混着,他都已经升为经理了。
  我点点头,周华愤愤不平道:“他得意个什么劲儿啊,不就脸长得好看了些,天天一副爆碳脾气,哪天蹦着上头的人就好玩了!”
  我呵呵一笑,并不回答。突然之间,酒店里火警铃声大作,前台的同事们纷纷都吓得跳了起来。我也吓了一跳,抓起电话就打给安保部门。
  “是几楼的火警?电梯都停了没有?!”
  安保部接电话的了急促地说道:“是九楼的火警警报,现在电梯已经停了,火警也报了,你们赶紧疏散吧!”
  九楼?我皱眉,还未等我采取任何行动呢,就听到浩浩荡荡三四十个人脚步匆匆地奔向紧急出口处。
  盛嘉显已经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他惊慌失措地引导着一行人往门外跑。我奔向紧另外一个玻璃门,从后面看到果然那堆应援团就聚集在紧急出口处,手里端着长枪大炮,伸长了脖子等着他们的偶像。
  “别去!是粉丝团摁的火警!”我高声叫道,想要阻止他们跑到外面去。可是已经晚了,盛嘉显已经推开铁门,所有人都涌了出去。一时之间,两个明星都暴露在粉丝团的镜头前,我倚着玻璃门,看着这一幕发生。
  先是一声尖叫,然后就是不绝耳的快门声响。在镜头前的两位明星脸上毫无遮掩,惊恐的神色一展无遗。我看到远远地不止有粉丝团在拍照,似乎埋伏在一边的八卦记者们也在拍照,心里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来点开微博一刷,果然已经有相关的消息出现了。
  盛嘉显像是一头落了水的猛兽,垂头丧气地站在阴影里。他笔挺的西装上别着金色的名牌,可也被夜色给掩盖住了。我默默地走向他,拍了拍他的肩膀。
  “行了,现在也不是谈起的时候,还是赶紧叫安保部查查监控视频,找出来是那群粉丝团做的,我想上面也不会怎么责怪你。”
  盛嘉显依旧低着头,沉声道:“如果刚才我阻止她们入住就好了。”
  “你如果阻止了她们入住,她们会闹得更厉害。现在错都在他们,你只不过是履行一个酒店员工的职责而已,不必那么自责。”
  盛嘉显抬头重重地看了我一眼,一言不发地走了。我看着他远去的身影,不由地叹了口气。这个孩子,也不知道是跟谁,学得那么倔强。
  我转身也打算回去收拾残局,才走了两步路,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回头望去,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路灯下,背着一个大大的行囊,笑吟吟地看着我。
  “花离?你回来啦!”我兴奋地走上前说道。
  花离和以前倒是变了许多,也许是剪了头发又换了衣裳的缘故。从前他一直都一副阴冷的表情,在他那竹林屋子里穿着黑色的衣服看他的道书,如同避世不出的山中隐仙,现在的他穿着现代的服饰,剪了短头发,少了那份疏离,才像一个寻常人。
  “我不是说过么,我只走半年。”
  花离向我走来,身上带着淡淡的古龙水味儿。他这些年来一直与我保持着联系,也是我在这人世间仅存的一个好友,看到了他,我总能想起旧时的时光来。
  我将车钥匙给了花离,让他先去我的公寓住着,等下班以后我再坐公交回去。他半年前告诉我打算去欧洲旅游一趟,也没有说归期,除了时不时地给我寄些明信片来以外,连电话都不曾打一通。
  道士花离,东晋时期上清教的门徒,传言他法术无边,能颠覆人的生死。其实他倾尽一生也就炼了两颗有用的丹药,一颗他自己吃了,一颗被我的父亲当做是废渣毒药混在茶水里让我喝了。
  花离从小就与我相识,认真计较起来他还是我一个远方的表兄,不过隔得太远了我们也不以兄妹相称,只是普通朋友一样呼名道姓的。后来我出嫁,他就彻底的隐居山中,闭关修炼。那日我被毒蛇所咬以后,醒来后已经身处他隐居的宅子里,英游却不知去向了。
  他号过我的脉,知道我服下了那颗丹药。只是当时他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长生不老,见到我被毒蛇咬过后还能醒转,才服下另外一颗。又告诉我数日前我父亲亲自上门,鬼鬼祟祟地扫了些废了的丹药,机缘巧合竟然让我给吃了那丹,才保住了一条性命。
  不过我问起英游的时候,他也摇头说不知道,说我是被人放在他门前的,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就算我伤好后回到王府,父亲却因乱食丹药的缘故过世了,而郗府又说没有见过英游回去。至此,我算是与我的丈夫,彻底没了联系。
  后来漫长的岁月里我也曾经听闻有些地方说有人有百年的记忆,也寻得过英游的一些痕迹,可是那时候交通极度不发达,我一个女人家也不好出门,往往我赶到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只是这也好,印证了英游并没有死,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只要找,只要等,总还能见面的。
  结果一晃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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