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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掌大唐-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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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森也有注意观察过,这俩小家伙机灵的很,倒不虞长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夯货,以后必定会是看家护院的一把好手,说不定还能当猎犬来用。

    林森已经在考虑着等它们再长大一些,也要锻炼下它们野外生存的本事,尽量让它们变成如同它们的母亲一样勇悍的好帮手。

    果然没让林森久等了,也就是几天功夫,秦琼就又带着一大堆东西再次上门了。

    被一帮子护卫围拢在中间的那几个大家伙,不用说就是按照林森的图纸打造出的蒸馏器了。

    只是这一趟过来的可不仅是秦琼一个了,曾经有过一面的程咬金,也一脸兴奋的跟在了旁边。

    有几日未见的孙思邈,和林森之前还一直在念叨的谢映登,正低声讨论着什么。

    这些人林森倒是一眼都能认出来,可后面两个同样气势不凡的家伙,看上去可就面生的紧了。

    这俩一个儒雅些,一个显得更威猛些,可看那身形气度,当也是武将无疑,只是林森一时之间可没法猜出他们是谁。

    “哦,那俩也都是某家在瓦岗寨时就认识的生死兄弟。这位是李世绩,兄弟们之中公认最有头脑的一个,那边那个是李君羡,和某等一样是个厮杀汉。”

    秦琼顺着林森的目光看过去,就知道了林森为啥疑惑了,干脆主动给他介绍了一下。

    “失敬失敬,小子林森,山野农夫一个。”林森一脸尊敬的说道。

    一个是大唐继李靖之后公认的新一代战神,也是未来武将一系的领军人物,以智计著称的一代儒将。

    另一位相对可能名声不显,不过却也同样是位传说中的人物,本身也是大唐的一流猛将,可更为出名的其实是他“大唐第一背锅侠”的名头。

    本是预兆着武则天能够女主天下的预言,“女主武王取代李氏据有天下”,却硬是让这位官职(武卫将军)、封号(五连县公)、属县(武安县),皆有“武”字又为“五娘子”的倒霉蛋给顶了雷。

    直到武则天上台,为了显示自己天命所归这才给他平了反,却也因此为后世留下了许多谈资,甚至发展出了几个版本的《武则天和李君羡不得不说的故事》,还被搬上了荧幕,不知道算不算是一段孽缘啊。

    “以后就要喊某李绩了,可别再说错了。”李绩先笑着给秦琼纠正了一下,这才转过头来对着林森含笑点了点头。

    “某粗通医术,听闻小兄弟有法子能解救伤兵于必死,就忍不住想过来看看,不告而来,还望小兄弟见谅。”

    李绩说话很是客气,可林森就是有种听着不如秦琼的话顺耳的感觉。不过来者是客,他也没有往外推的道理啊。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印象吧,毕竟林森对这位的印象,除了他多智近乎妖,一辈子过得跟开了挂的穿越者似的以外,就是这位是个出了名的杀女婿狂魔。

    每逢大战这位就喜欢拿自己女婿的人头祭旗,唯一没被当鸡给杀掉的那位,还是靠着死赖着不去才暂时躲过一劫,被拂了面子的李绩回头怎么炮制他还不一定呢。

    对这种天生心眼多的家伙,林森大概本能的就有点抗拒吧。

    而且吧,这聪明人就容易多疑,李绩这又先点出了自己懂医术的意思,话里未尝没有警告林森不要弄虚作假糊弄人的意思,本就带了审视的意思,林森听起来自然就会有些别扭了。

    “我就是来看个稀奇的,顺便蹭顿饭吃,因为咬金和叔宝都没少夸你做的东西好吃,就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口服了。”李君羡真诚的笑了笑说道。

    这位看着就是个实诚人,林森本能的就觉得相比那李绩,还是这位更可靠些。

    “哈哈,今个你们才算是来着了,过会可不仅有好饭菜招待你们,还有另一样好东西等着你们呢。”林森略有深意的说道。

    “这几个兄弟难得有暇,都约好了一起到某那喝酒,他们都不是外人,有这样的好东西某也不敢藏私,这不就一同前来了。

    某等前来的路上,又恰巧遇到了映登和孙神仙,就干脆一起过来了。”秦琼近一步解释了一下。

    “不妨事,多些人一起参详也是好的。”林森摆了摆手示意无碍的。

    “嘿嘿嘿,好小子,你送我闺女那木雕可是够精细的啊,说吧,盯上我家闺女有多长时间了?”

    原本一团和谐的场面,却被大嗓门的程咬金一句话就给打破了,林森直接就闹了个大红脸,矗在那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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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我看好你哦

    “男子汉大丈夫,这样的事有什么好遮掩的,做下了就要认啊。”程咬金这话说得就像是林森和程怀玉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似的,本就脸皮薄的林森,这下更是没法接茬了。

    “不就是一个木雕吗,咬金你至于这样大惊小怪的吗?”秦琼看出了林森的窘迫,又觉得林森不是那种能和人私定终身的家伙,就出言打断了程咬金的得理不饶人。

    “嘿嘿,这小子刻的那木雕虽然看着古怪了点,可但凡认识我闺女的人,那都能一眼就确认那上面就是她无疑,绝对不会做第二人选,可见这小子肯定没少盯着我闺女看了。”

    程咬金狠狠的拍了拍林森的肩膀说道,只是那脸上怎么看都有种解脱甚至是得意的样子,不免让人诧异了。

    可作为这种尴尬的话题的中心人物,此时的林森显然是无暇去注意这些的,只觉得血气上涌,全特么跑脸上了,偷瞄人家闺女被人发现,还当面揭穿了,简直神特么啊。

    “不过呢……”刚才还一副很不爽表情的程咬金话头一转,连带着脸色都大变样,“你小子也算是用心了,我闺女对你那古怪的木雕可是爱不释手啊,还经常念叨你小子,所以,我看好你哦……”

    程咬金说完,又是狠狠一巴掌拍在了林森肩膀上,让刚回过味来,还有些懵逼的林森又是一颤。你确定这是表示高兴和欣赏,而不是在借机报复吗?

    不过对程咬金的这个态度转变,林森真的有点摸不着头脑。按说他堂堂一个国公,闺女也是天仙一般的人物(起码在他眼里绝对是女神级别的),还用愁嫁吗?他这种就像是怕把闺女砸手里的做派好没道理啊。

    就算他听到了些什么,比如什么袁守诚的批语这类的,毕竟他和那谢映登的关系也不差,或者因为几次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也比较看好自己未来的发展,可也不至于到这个份上吧。

    这让林森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很有种幸福来得太突然的感觉。

    其实这却是林森按照后世的观念有些想当然了。后世人都觉得唐人都是以胖为美,其实还是稍有些片面的。

    大唐初期的时候,受前隋风气的影响还比较深,审美观念变化的并没有那么快。

    再说隋末战乱刚过去,人们保证填饱肚子都还比较困难,营养跟不上,想胖也不现实啊。

    还是后来大唐有了盛世迹象,人们真正开始安居乐业了,温饱不再成为难题以后,对美的追求才能真正的开始。

    这胖人多了,以丰满为美的论调才有市场,才能逐渐成为主流观念。

    这点从大唐衣物的流行趋势上也能得到佐证,唐朝前期的衣服相对还是要保守一些,也要秀气苗条些。

    而到了唐朝真正进入盛事以后,唐人们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开放,那领口也是越开越大,腰身越来越粗,敢露了,自然要有的露才行啊,像是杨贵妃那般丰满的,才真正变成了美人的标准。

    当然这里面也要有个度才行,其实准确的说还得是以丰满为美,丰满可不等同于胖。

    一个前凸后翘身材霸道的美女,和一个浑身上下一样粗的水桶,那给人的观感能一样吗?显然是有很大不同的。

    也就是说放到这贞观盛世还没到来的武德年间,林森眼中的女神程怀玉,这会还属于非主流美女,大概和后世大部分国人眼中的星条国大妞差不多,足足大了好几个号出来。

    或者说像是后世某湾湾女星,原本在国内算是丰满的刚好,结果去了星条国,成了他们那边的人们眼中刚刚好的大妞后,再回到国内却无法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个身材一样。

    除此以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因素,恰巧是林森没注意到的,那就是程怀玉的“净街虎”外号,或者说是这个外号背后代表的东西。

    程怀玉不仅天生神力,说声力能扛鼎都算不得太勉强,武力值更甭说了,吊打一票同龄的武将后人,不说她自家的那哥仨,就连隐然有大唐第一猛将名头的尉迟恭的仨儿子也完全不是对手。

    这样的形容要是放在某个汉子身上,在尚武的大唐,那一定是所有人争抢的对象。

    可要是放在一个妹子身上,那就有点吓人了,更是让许多人无法接受的,这要是娶回去了,时不时就被老婆暴揍一顿可怎么办?

    如今房玄龄的老婆还不出名哪,惧内可算不得什么好名声,可没人想让这样的名头跟自己一辈子。

    因此家世能匹配程怀玉的那些年轻子弟,多少对她都有点抵触,这才让按照这年代唐人们的观念已经可以出嫁的程怀玉,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

    当然这样的外号并没有让林森望而却步,后世惧内已经算不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爱妻一族还成了某些人挑选的先决条件呢。

    魔都男人的贤惠,和川渝爷们的耙耳朵,也都成了地域特色了。即便林森所在的齐鲁大地,虽然向来以大男子主义著称,可林森却不是啊。

    以林森的爱情观来说,只要两人相亲相爱,这些都不是问题。

    再说他和程怀玉接触的过程中,总感觉这是位温婉的女子,并不是什么刻薄的悍妇。

    人们也只是看到了她的外在,反而忽视了她性格上的闪光点,这才恰好给了他林森钻空子的机会。

    可要说这程怀玉就非他林森莫属了吗?那也不至于。

    她爹可是程咬金,大唐的宿国公,也是帝王倚为干城的一代猛将,她娘同样不差,是来自千年世家崔家的贵女。这样的家庭出身,想要借着程怀玉攀上高枝的男人简直不要太多。

    找到家世相当的,同样不是没有希望,不说别人,程咬金要是就想拉着这帮子武将兄弟中的某个结个亲家,他们还能都不同意这事吗?

    所以归根结底,林森也只是取得了一个优先权而已,最后到底能不能水到渠成的抱得美人归,其实还是要看他自身的发展如何。

    程咬金虽然不至于拿她闺女当做筹码,可也总不能看着他闺女去跟人过苦哈哈的日子吧。

    至于今天这番话,看似粗豪实在精明似鬼的程咬金,也早就给自己留下了退路。

    兄弟们知道他看好林森的未来也就是了,难道真的会出去到处嚷嚷,说程咬金已经定下了林森这个女婿吗?那显然是不会的。到时候程怀玉真个要嫁给别人了,他们还要反过来帮忙遮掩这事呢。

    当然程咬金这也算是为自己的眼光先投资了,也有押宝在林森的未来的意思,也让这帮子兄弟先断了同样的念想再说。

    因此这话其实归结起来,也就只是表达了一个意思,“我看好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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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说好的矜持呢

    除了还有点懵逼的林森,在场这些人其实都对程咬金的那点小算盘很清楚,毕竟都是经历过隋末的战乱一直走到现在的人精。

    不仅果断放弃了前途无亮的王世充,而且还都跟准了李世民这位杀伐果断的帝王之才,哪一个眼光和心思都差不了。

    真正的莽汉,大都做了炮灰了,哪能一个个的爬到国公这样的高位上呢。

    不过他们也都知道程咬金这货就是个二皮脸,也实在懒得跟他计较。

    况且程咬金这话可也没什么坏心思,还能让这明明有着不少本事,却好像没太有上进心的林森,多一份努力的动力,怎么看都算是一桩好事,所以都只在旁边含笑看着,并没有出言提醒的意思。

    “好了,先谈正事吧,某可是把你要的这些物件都带来了,外面还有许多的烧春,赶紧弄出那东西来,让某等见识一下才是正理。”秦琼不愧是厚道人,第一个开口转移了话题。

    “哦,好,我这就去弄。席大哥,你们帮忙拿好东西,咱们去厨房里试制一下。”

    还有些羞赧的林森赶紧顺坡下驴,叫上席卫忠一家子,扛上蒸馏器就跑了。秦家的护卫他怕指挥不动啊,还是席卫忠他们用起来顺手些。

    可这举动不免就让秦琼他们多想了,以为林森有保密的意思,就干脆的全都留在了屋子里聊着天,其实是很默契的在避嫌。

    蒸馏酒这事,要说原理真心不难,只要看过几本穿越小说的,基本都是耳熟能详的,林森恰巧就是个有十几年书龄的老书虫了,这方面自然是不怵的。

    只不过他拿出的这蒸馏器的样子,却不是从小说中看来的,而是现实中曾经不止一次见过的。

    他是个吃货,酒量也算是可以,齐鲁大地的汉子喝酒实诚也是出了名的,他虽然不是嗜酒如命,但对这种另类的口腹之欲也没有抗拒的意思,偶尔小酌一下也是不错的。

    喝过的酒的品类多了,后来渐渐的就对那些自酿的原浆多了些偏爱。认识的朋友中后来也就有了自己酿酒的,规模虽然都不大,味道却挺对胃口的,因此他时不时就要跑人家的酿酒作坊里去逛一圈。

    甚至还动过自己动手酿酒的念头,只是一直没有实行罢了,可这蒸馏器的样子,他可是踏实的刻在了脑子里。

    只不过这毕竟是第一次自己亲自上手,林森真个操作起来,多少还是有点底气不足,就更谈不上熟练了。

    好在相较于后来酒厂里用的那些大家伙,这一套可就显得小巧多了,林森多摆弄几下也就明白了。

    家伙事全都收拾好了,就是时候开始真正的运作了。

    去外面弄上几大坛子剑南烧春来,架上火开烧。随着温度上升,慢慢的就有些酒气溢了出来,而另一端也渐渐的凝结出了一些酒液。

    这时代指望把密封做的太好也不现实,况且林森这就是试验性质的,还不是大规模的加工,这些损失暂时也就不计较了。

    真个大量生产了,再召集能工巧匠一起集思广益就是了,反正比他一个人现在就开始为此头疼靠谱多了。

    闻着这浓烈的酒香,林森很是有些陶醉,不过也不至于因为这些酒气就真个醉过去,一个是酒气的浓度并没有那么高,再一个呢,林森的体质很是特异,是很多人都要羡慕不已的千杯不醉的酒缸体质。

    这事上次和秦琼喝酒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剑南烧春怎么说度数也算不得太低了,尝着也有二三十度的样子。

    即便为了陪只能小酌的秦琼,他喝的速度算不上多快,可也是酒到杯干的做派,最后那么一坛子烧春全都下了肚,他甚至连一点上头的感觉都没有,清醒的跟没喝过酒似的,也就是肚子里一直暖洋洋的。

    联想起因为系统的存在,自己对植物中的能量吸收的很快这点,不难明白这又是系统的作用,才让自己变成了酒神附体。谁让这些酒都是纯粮食酿造的呢,粮食当然也是植物啊。

    将经过第一道蒸馏的酒液,舀出一勺来仔细尝了尝,林森基本可以确定,这些应该在四十二度左右,正是后世许多白酒的一个常见度数。只是这个度数对于消毒来说,显然还是低了些。

    顺便把闻多了酒气有点上头的席君买哥俩赶出去,林森和席卫忠一起,继续开始了第二遍的蒸馏。

    这一次溢出酒气越发的醇厚了,估计一个没什么酒量的家伙进来,大口吸上几口酒气就得醉倒在这。

    连席卫忠都有了几分上头的意思,林森却依然能够安之若素,甚至还带着些享受的畅快大吸着酒气。

    连喝过各种美酒,品惯了高度酒的林森,都对这酒气如此陶醉,以前见识过的最烈的酒,也不过就是这剑南烧春的秦琼自然他们就更甭提了。

    第一遍蒸馏时酒气的浓度还低一些,跑出厨房后,能被屋里的他们闻到的,还要更少上一些,闻着也就是把剑南烧春直接摆在他们鼻子下面的样子,虽然有些意动,可都还能忍得住,还能一起谈笑风生。

    可这第二遍蒸馏的酒气再飘过来的时候,那股醇香,那种厚重,那辛辣背后的丝丝绵甜,都让这帮子酒虫再也无法保持淡定,尽管他们极力掩饰着,可吞咽口水的声音,还是不断的传来。

    等到第三遍蒸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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