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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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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服对苏三七翻了一对白眼,他也没指望苏三七,看向小歌。
  “出钱我没问题,出人,我也没空没人。”小歌耸肩道,琳琅阁有钱,但巫真殿真没人。
  伯服写道:我也没空。
  小歌按了按眉心,九州巫序是个问题,没有够资历够实力的大巫坐镇,很难弄起来,可他们都没空,思索了片刻,忽然想到一个绝对闲的要死的人选。“无忧美人很闲。”闲得天天在古墓里睡大觉。
  伯服:找不到人。
  “她在泠王墓,我让人去找。”
  溯与御风最终签订的盟约是给御风一百万金,多出的五十万金是因为御风颁布的新律中人族与非人族等同地位,杀害非人的智慧种族与杀人同罪。
  “泱泱大荒万年,你是第一个颁布列族地位等同的王,五十万金亦不足抵你的新律,然我也只能拿出这些以表心意。”
  看着与鲛人的盟约,御风默然无语,列族平等,人族与非人族皆为人的理念与律法可不是他提出来的。
  溯离开了,回去海里筹钱,一年后如约将一百万金交到了御风的手里,只是他给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一百大车的财宝。十车玳瑁、十车月光明珠、十车五颜六色的的珊瑚、十车宝石、二十车玉、二十车普通珍珠还有二十车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是最后的二十车,寻常人根本看不出来是什么,只有十巫勉强认出那些都是深海的宝物,比前面的八十车东西加起来都要珍贵。一百车财宝惊人是惊人了,但没一样是真金白银,用之前还得先换成钱,令公羊宁头疼了好一阵。
  军队的变动结束后趁着没有什么战事谢清回了华歆城,目的是成亲,他与一名华族少女情投意合,此次被调到豫州,谢清有预感,没有十年八年回不了龙昂原,因此先把亲给成了,免得自己调回来时少女不仅嫁了别人,说不定连孩子都有好几个了。
  谢玦不在,长兄如父,可谢清的长兄前些日子气冲冲去了宁西,说不定二十年都不会回龙昂原,谢清扒拉了一遍自己在冀西的亲人,发现自己莫说长辈,便是同辈都只有小歌一个,还比自己小八岁。虽然年纪委实特别了点,但两人的血缘关系货真价实,因此谢清将提亲的事拜托给了小歌。
  谢清找来小歌才恍然谢清已有二十几岁,这个年纪的华族的男子,都已儿女成群,过两年孙子都该有了,但谢清仍孑然一身。谢玦从不管儿孙的婚事,谢泽与谢沐早年还好,谢玦不管,谢夫人与谢琳就经常让他们参加一些社交活动,多认识一些适龄少女,看有没有中意的,虽然最终那两位最后谁都没按长辈的心意娶妻,但多少都有长辈看顾着。但谢清,生的时候不太好,他到谈婚论嫁年龄时谢玦跟辰王浔闹得正僵,整个王城就没哪个女子敢嫁进谢家,而后来谢清不想同谢非、谢炎一般被辰王浔挟制而跑去当游侠儿了,婚事自然彻底的耽搁了。
  虽然欣喜谢清终于想起要成婚了,但小歌还是觉得应该慎重,没一口应下,而是先弄清楚谢清想娶的是什么女人,不然日后谢玦可能找她麻烦。
  “阿父才不会管儿孙娶的是什么牛鬼蛇神。”谢清对小歌的谨慎给予鄙夷态度,谢玦是真正意义上的无所谓儿孙婚事,但他不是那种不在意所无所谓,而是谢氏族规:除非正妻进门二十年无出,否则不得纳妾。谢玦觉得,既然一辈子只能对着一个女人,那么自然要挑个顺眼合心的,不然婚姻就该变成一辈子的折磨了,可他不是儿孙,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他觉得好的,儿孙未必觉得好。因此他选择放手不管,反正选错了,要一辈子生不如死的不是他。只是,长子谢泽看上了一个商贾之女,让谢玦去提起,谢玦半点意见都没有的去提亲了;次子谢沐看上了一个游侠女,谢玦同样没有半点意见。谢泽与谢沐是真的夫妻和睦,奈何两位少夫人因为出身与生活态度的不同,妯娌之间天天上演好戏,一度搅得谢家鸡犬不宁,直到后来谢二夫人跟着谢沐去了东境,谢大夫人跟着谢泽游山玩水去了,谢家这才消停。
  小歌诚然的认为,谢家的子孙应该不会有人的品味比谢泽与谢沐兄弟俩更会找茬了,事实却证明,谢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阿舅日后一定会有杀了我的冲动。”晚上趴在御风精壮的胸膛上哀叹。
  “怎么了?”
  “我帮三表兄提亲了。”
  “谢清年纪也不小了,是该成亲了。”御风在心里举双手赞同谢清成亲,谢清与小歌青梅竹马,又是表兄表妹,太给他危机感了,成亲好,成亲了他就安心了。
  “他看上的是一名歌女。”
  御风怔了下。“什么?”
  “他看上的是歌女。”
  “娶妻还是纳妾?”贵族子弟不乏与歌女纠缠的,但都是纳妾,也不算什么大事。
  小歌翻着白眼道:“当然是娶妻,谢家祖制谢家儿郎是不能纳妾的。”
  “你提了?”
  “提了,她也答应了,过两日我便让人上门纳采。”
  “你怎会由着谢清?”御风奇道,这婚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搭。
  “我跟她说,成亲后三表兄会驻守豫州,可能一二十年都不会回华歆城,而豫州,蛮荒之地,艰苦可想而知,若她不怕,我过两日便让人上门纳采,她若不愿,我亦不勉强,会给她一百金让她安身立命。”小歌摸着御风的掌纹道:“那女子对三表兄是很认真的,我看得出来,她会对三表兄很好。”
  “可你不是谢清的父亲。”
  “不然三表兄为何来求我?不就是因为阿舅不会找我麻烦。”小歌叹道。“伤心啊,三表兄也学会利用我了。”
  “你不是乐在其中吗?”御风讥道。
  “嗯。”小歌点头,她的确乐在其中。“对了,你不反对三表兄带着家眷去驻地吧?”按照华族国家的规矩,武将驻守在外,必须将家眷留在王城,算是变相的人质,不过小歌从来都不认为这招有用。若武将真有反意,你拿了人家的家眷有个屁用,留在王城的是正妻与嫡出子嗣,但人家驻守在外,身边自会有如花美妾与承欢膝下的庶子,你杀了嫡妻与嫡子,别人还有一堆儿子。但小歌不知道御风是如何想的,觉得还是有必要打个招呼。
  “随意,武将驻守在外,爱带家眷就带家眷,真有反意,我扣着他们的家眷也无用。”御风无所谓的道,底下的武将若真反了,只能说明他识人不明,人质什么用都没有,会顾忌人质的人根本不可能背叛他。
  “夫君你太好了。”小歌高兴的亲吻御风,难得主动御风欢爱,让御风颇为惊喜,准许谢清带家眷去驻地他虽是无所谓,但有如此好处,赚了。
  华族的婚礼共六礼,依次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即议婚,男方遣使上女家求婚,采用雁作为贽见礼物。以雁为礼据说有三种象征意义:
  1。雁为候鸟,秋天南飞,春天北归,来去有时,从不失时节,所以用雁来象征男女双方信守不渝。
  2。雁为随阳之物,大雁行止有序,雁群在迁徙飞行时成行成列,领头的是强壮之雁,而幼及弱者追随其后,从不逾越。将这个原则用于嫁娶,长幼循序而行,不越序成婚。
  3。雁雌雄一配而终,象征忠贞和白头偕老。
  小歌的意思是随便抓只雁送去就行了,谢清却亲自在九阙山逮了十几只肥雁,只是肥雁一抓回来小歌便烹了一顿雁肉羹,让谢清赶紧将剩下的雁给带回了自己在华歆城中的宅邸。
  纳采后是问名,男家征求女家同意后,接着进行问名之仪节。回来後占卜决断成婚与否、吉凶如何。占卜的事由小歌包办了,九州大地上没有人的占卜能与她相提并论,不用白不用。伯服非常有兴致的等着看小歌卜个大凶来,连山氏族的乌鸦美誉可是有一定基础的,遗憾的是小歌卜的是大吉。
  纳吉,得到吉兆后,男方家将占卜吉利的结果,派使者带着雁到女方家报喜,又称订盟。因此纳吉之后,婚姻算正式确定。
  纳征是六礼的关键,《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意即派遣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纳征以后,婚姻进入正式准备阶段。婚礼的聘礼更重象征意义,因此寻常人家不过五两彩色丝做为聘礼,贵族则加一对鹿皮,君王则是送玉圭与玉璋。谢清送的鹿皮是九阙山里猎的,诚意十足。
  请期即定成婚吉日的礼,由男方决定,然后正式通知女方。因为谢清赶时间回豫州,因此小歌做主,就定在了四月初一,冀州大地积雪融化,万物复苏,草长莺飞,非常适合办喜事。
  亲迎,父亲醮子,新郎接受赐酒一饮而尽后动身去迎娶自己的新娘,但因谢玦不在,赐酒这一茬就由从宁西赶回来的谢泽代替。女方家长在家庙设筵,在门外迎新婿。婿以雁做贽礼。彼此揖让登堂,女婿再拜。出了家庙门,新郎把新娘坐车驾好,在新娘上车时,还要亲自把上车用的引手绳递给新娘,照顾她上车。然后新郎亲自驾着马车,让车转三圈,才把马车交给车夫,自己乘坐另一辆马车走在前头。到了家门口,新郎先下车来等候,新娘车到达后,新郎带领新娘进入家中,新娘入宅,婚前礼即告一段落。
  小歌好热闹,特别爬到了屋顶上看迎亲的队伍,却发现一直陪着自己的御风兴致不高,不由问:“怎么了?”
  “我们也成婚吧?”御风鼓起勇气道。
  小歌诧异挑眉,虽然没有婚礼,但他们两个,夫妻该做的事都做过了,加上巫的思维,小歌对于婚礼的兴致不大,但看着御风的样子,道:“你冠礼后我们便举办一场婚礼。”
  御风闻言怔了下,反应过来后重瞳顿时晶亮。“我马上去准备。”
  小歌赶紧拉住御风。“夫君,今日可是三表兄婚礼,你在这个时候跑了多扫人兴?不怕到时你娶我,三表兄趁机阻挠?”
  御风一想也是,立刻坐了回来。“是我太着急了。”
  “你及冠还有三个多月,不着急。”小歌淡定道。
  御风一点都不觉得三个多月的时间很宽裕,他想给小歌一场最盛大的婚礼,三个月的时间有点紧凑。但小歌如此,他也不好在谢清的婚礼上扫人兴。
  谢清的婚礼一结束御风便兴致勃勃的筹备起自己的婚礼,整个冀西与宁西都动员了起来,但准备了没到半个月,王城便来了一道王令,大意为:公子御风今年及冠,辰王浔思子心切,希望亲自为儿子加冠,让公子御风赶紧回王城。
  “婚礼可还筹备?”百里清华问脸色阴沉的御风,按照御风的意思,是冠礼那一日成婚,如今看来显然是不可能了。
  “筹备,该筹备的一样都不能落下,只婚期推迟。”御风阴郁的道。
  “推迟至几时?”
  “我们几时回来便推迟至几时。”
  百里清华明白了。

  ☆、莘城巫罗

  
  在巫的认知里,这世上不存在垃圾,所谓的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当然,放错了的话巫族绝不会有耐心将你放回合适的地方去,多半会简单粗暴的抹杀,但小歌怎么也没想到这世上还有白前这种连巫都要叹为观止的奇葩。
  做为医者,白前绝对是祸害,遗祸千年的大祸害,虽医术过人,但死他手上的人绝对比被他救活的人多。但转行钻研农学后,白前却一下子从遗祸千年变成了造福万世,跨度之大令人目瞪口呆。连苏三七都讶异不已,膝下四个弟子,论头疼程度,白前仅次于心理阴影严重的白苏,但白苏是心理问题,心病还须心药医,她自己看不开,别人也没辄,可白前。。。。。。苏三七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当年好好一个孩子到自己手里,没几年就变成了这么个样子呢?如今看到白前终于不造孽了,苏三七顿时热泪盈眶。
  将农舍的研究交给白前后,小歌光是金钱投入便超过了五万金,但始终没什么回报,然而今年五月的时候白前让人将一支麦穗与一卷竹简送给了她。麦穗与小歌平日所见不同,麦子颗颗饱满,结实非常多,多得麦穗都弯了下来,令人不由怀疑麦秆会不会被麦穗压断。竹简是一卷记录,记录麦子结实率与饱满度的增加。最初时,一亩麦田只能打上来两石左右的粮食,然后慢慢增加,直到最后一亩麦田,只要照顾得好,至少能打一千斤粮食。白前还另外做了一个实验,东戎有一片黑土,方圆两千余里,白前在那里种了几亩改良的麦,亩产一千三百余斤。而正常情况下,一亩麦田打的粮食也不过两百斤左右。
  御风修建的道路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直道,民用,另一种是兵道,专供军队行走,若无战事,哪怕王侯走在兵道上也要枭首示众。动用了四十万民夫,修了两年,直道才修了一半,但兵道已完全修好。小歌找出舆图看了看,发现东戎黑土覆盖面积极大,其中一部分就在兵道周围。
  小歌立刻将东西拿去给御风看,御风看了之后立马给了农舍令谢炎新任务,去西域垦荒,几时谢炎将那片黑土种满了粮食,他就几时给谢炎一军主将当。同时再设一军,名犼军,规模同样是十万,然后迦楼罗调去西域,犼军代替迦楼罗镇守华歆城。
  小歌看了看那片黑土的粗略面积,默默为谢炎默哀,垦荒那片黑土,垦完了,谢炎也该胡子一大把了。
  谢炎不接受默哀,而是找御风讨价还价,让御风移民二十万户至西域。御风听完后掂量了下手里的竹简,终是忍住了砸谢炎脑袋的冲动,以自己的手劲,砸下去的话,谢炎的脑袋十之□□要开瓢。“封地所有户籍加起来也不过九十万户。”而这还是将奴隶也给算上的结果,这些人口,同辰国不算奴隶也多达四五百万户的户籍根本不能比。一下子移民二十万户去西域,冀西与宁西两地就该空了,要知道他前不久才移民两万户至豫州让风霁云不至于当光杆州牧,再过一年还会继续移民五万户过去。
  “十五万,垦荒也需要人手。”
  “十万。”
  “成。”看出御风的不耐烦,谢炎很识趣,十万户也不错,约莫五六十万人口,足够开垦在御风控制下的黑土地,至于其余的黑土地,即使他想垦荒也到不了,还是等御风有朝一日将整个西域给吃下了再说。“几时移民?”
  “三个月后开始,明年开春结束。”
  谢炎很满意的离开了。
  原来的事情本就躲,又添了一项大案,事情更多了,虽然辰王浔让御风早日回王城,但御风仍有条不紊的处理着玉城、冀西、宁西及豫州的事。他有预感,这次回王城,一时半会只怕回不来,既然如此,他自然要安排好华歆城这边的事,确保自己两三年不在,华歆城也不会出乱子。
  若是有选择的余地,御风一点都不想回王城。可惜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虽是辰王浔控制的两倍之多,但人口却远远不如辰王浔管辖下的人口,不到辰王浔那边的两成,若真在此时打起来,御风相信最后输的一定会是自己,当然,辰王浔也一定会伤筋动骨。因此不管是自己还是辰王浔都不希望打起来,不同的是,御风想拖时间,再给他十年,华歆城一定会超过王城,而辰王浔,应是想兵不血刃的将冀西、宁西、玉城及豫州收入囊中。
  御风准备好,也收拾好了东西,却发现小歌也收拾好了换洗的衣物,不由皱眉:“夫人你做什么?”此去王城就是龙潭虎穴,他的本意可是让小歌坐镇华歆城,即安全还能防止后方出什么乱子。
  小歌理所当然的回答:“回王城探亲啊,两年没见阿舅了,有点想。”
  “华歆城也需要人坐镇。”
  “百里清华的能力稳得住后方,即使稳不住,不是还有伯服跟云中子吗?十巫有两个给你坐镇后方,绝出不了问题。”至于苏三七,小歌完全不指望,为了那颗头颅,苏三七绝不会让自己在战火中卷入太深,早就跑黎山去了,小歌估计,两三年内自己应该不会见到他了。
  “王城很危险。”
  “不危险我跟着去做什么?”小歌理直气壮的道。
  御风静默的看着坚持的小歌,终是叹道:“罢了,一起去。”以小歌逃命的本事,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只是御风永远都不会想到,这世上伤人最深的往往是来自背后的利刃。
  在昆吾山之北,商於山之西,沧水下游有着一座特殊的城,非王城却比列国王城更繁华,这里便是商人的圣地——莘城。
  莘城的历史无人知晓,在当今六国的祖先尚微,还未建国时莘城便已屹立在沧水之畔。虽是一座独立的城,莘城却不称王,不开疆拓土,单纯的只是一座城,最多就是商人多了些,居民有七成是商贾。因为没有危险,列国在最初时是没有哪个将莘城当回事的,自然,当初所有没将莘城当回事的国家都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莘城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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