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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唐门-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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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正是梅雨季节,淅淅沥沥的小雨似乎永远都不知疲倦。被雨水冲刷过后的石板路并不清爽,反而由于坑坑洼洼而很多积水,更是淤泥泥泞让人看了就不胜心烦。

    穿着硕大水鞋的孩子们追逐着打闹着,他们身上雨衣帽子早就飞到了脑后,露出被雨水淋得像毛栗子似的小脑袋也毫不在乎。

    他们欢快的用水鞋去踩着坑坑洼洼里的积水,去溅其他伙伴们一身,完全不顾自己其实也溅了一身。

    作为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这是属于他们仅有的一点快乐。所以即便积水也会溅到周围过路人的身上,路人最多也就是呵斥一声便走开了,不忍心去剥夺这些孩子们的小小乐趣。

    其中一个年纪最小的孩子非常瘦弱,胳膊腿儿都细的像麻杆一样。拖着鼻涕费力的带着不跟脚的大水鞋追着伙伴,却是被一个男孩推了一把,他来不及站稳,脚下又滑,水鞋又大,毫无悬念的摔倒在地。

    他坐倒在了坑洼积水里,短裤都被积水给浸湿了,想爬起来,但手拄着地面石板的时候又滑了下没能起来,这才发现双手上沾满了泥巴。

    周围的大孩子们远远的站着,一个个捧腹大笑,尽情的嘲讽着这个可怜的孩子。

    这个孩子摔得屁股痛死了,裤子湿透了又怕回家被爸妈责骂,现在又被伙伴们嘲笑,可怜兮兮的坐在那里眼泪汪汪眼看就要哭出来。

    这个时候,一只白皙秀气的手伸了过来,等了一下,这孩子还没反应过来,这只手就自作主张的去抓住了孩子的手。

    孩子吓了一跳,他旋即明白过来对方是好意,是想把自己拉起来。但是孩子就更窘迫了,他的手本来就很脏,现在又沾满了泥浆,这只手是如此的干净,不染纤尘。孩子非常局促不安,因为他觉得自己弄脏了这只手,是一种对唯美的亵渎。

    生活在这里的孩子没见过什么唯美,这只手已经是他长这么大见过最唯美的东西,秀气、细腻,肌肤如玉。

    但是这只手并没有犹豫,而是直接将孩子轻轻拉了起来。

    而后一方洁白的手帕凑到孩子的脸前,轻轻拭去了他脸上的泥污,又给他擦干净了手。

    那只白皙秀气的手最后轻轻拍了拍他的小脑袋,离开了。

    孩子这时候才傻乎乎的想起来,他甚至还不知道对方是谁。他连忙抬头望去,却只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的身影。

    那是个并不高大的身影,一袭黑衣除了材质之外一点都不时髦,唯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头乌黑笔直的长发,一直垂到了膝弯,随风轻舞。

    孩子总是觉得有点奇怪,但是却一时想不起到底哪里奇怪。

    直到那个长发飘飘的身影消失在了眼帘,呆愣愣站在那里的孩子才猛然想了起来——那个人的鞋子和裤腿上竟然没有哪怕一个泥点子!

    在这大栅栏巷子里行走,竟然鞋子和裤腿上连一个泥点子都没有,这怎么可能?孩子无比惊讶的看看自己的身上,膝盖以下简直就像是泥糊的一样。他再看看那些伙伴,全都是小泥猴,有的连后背上方都甩得梅花瓣似的一大片泥点。

    难道是我看错了?孩子讶异着,忽然想起了自己手里还拿着刚刚那方手帕,是那个白皙秀气的手的主人给他擦手时留下的。

    抬起了手,翻看着这方白绢制成的手帕,孩子忽然发现在手帕的一角上好像绣着个极小的字。

    凑近了仔细看,孩子登时脸色变得敬畏而又激动,那个字,是——“唐”。

    唐绝走进了当初住过的房子,安吉丽娜和艾米丽曾经的家。

    那是个又矮又小的房子,而且还有点漏雨。小院子里堆满了电子废品,让人无处下脚。院子里只有一间房,房子前面屋檐下用两根破木头加一张草席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就是厨房。

    真的很破烂,完全无法和永恒帝国那富丽堂皇的皇宫相比。

    但是比较起来,还是这里让唐绝更觉得熟悉、亲近、温馨。

    走进房门,里面很挤。由于外面有一个延伸出去的小棚子的缘故,所以房间里很暗,让人一走进去就像从白天到了晚上,而且由于太久没有住人,所以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房间里有一张两层的铁架子床摆在靠墙最里侧,占了整个房间的二分之一面积。现在铁架子床上正坐着两个人,龙霸天和胖哥。两人都是体积庞大的家伙,坐在这里的时候一下子让房间显得更加拥挤。

    一看到唐绝走进来,龙霸天和胖哥连忙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低下头打招呼:“主人。”

    唐绝的目光转柔,定定的看着两人。这是他曾经第一批手下,是被他的“一夜芙蓉红泪多”控制着的。

    那个时候的唐绝,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一切都让他没有安全感,他也没有人可以信任。所以他也不能不选择用药物来控制人,但是现在,已经时过境迁了。

    现在的唐绝,已经不是当初的唐绝。

    他取出了一个碧绿的小瓶子,轻轻塞到龙霸天的手里,缓缓的道:“跟随我这么久,你们辛苦了。”

    龙霸天和胖哥都是浑身一震,他们跟了唐绝这么久,可从来没听唐绝说过什么体己的话。可他们也认为这很正常,因为唐绝就是这样的人。现在唐绝这么说,让他们十分不习惯,反而还异常紧张起来,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

    “主人,是不是有什么要用到我们兄弟的地方了?”龙霸天浑身肌肉绷紧,坚定的道:“不管上山下海,我们绝不皱下眉头!”

    唐绝不禁失笑,大概自己以前都太过于冷酷了吧,现在就算对人笑,人家都会觉得自己这是“关公不睁眼,睁眼要杀人”啊!

    唐绝轻轻拍了拍龙霸天的臂弯,又给胖哥伟岸的大肚子前绷得紧紧的西服纽扣松开一颗,期间龙霸天和胖哥吓得一身冷汗浑身僵硬一动不敢动。直到唐绝收回了手,他们听到唐绝说道:“瓶子里是解药,你们服下之后就再无后患了。你们,自由了。”

    “什么?”龙霸天和胖哥难以置信的抬起头来,他们竟然——自由了?唐绝,竟然放过了他们?

    “以后如果遇到难处,就到天佑星唐家堡去找我。这小瓶子就可以当作信物,我不在他们也会给你们解决。”唐绝没有多做解释,一来他不惯做解释,二来这事情不难懂,只不过是龙霸天和胖哥被奴役太久了一时间反应不过来而已。

    “是是是”龙霸天和胖哥惯性的答应着。

    唐绝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轻轻飘离了这房间。当他离开之后,只觉浑身轻松。

    这段时间来,他已经走遍了所有留下过足迹的地方,也给所有被他下过毒的人解了毒,对他们道一声辛苦。这里是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第一个到的地方,现在也是他的最后一站。

    离开了黑三角之后,唐绝觉得自己现在似乎已经了断了所有因果,果然是身心舒畅了无牵挂。

    接下来,就去唐门圣地去看看吧。那曾经遗失千年的老唐家堡,如今已经断恒残瓦荒凉废墟。却是承载了唐绝二十年的点点滴滴,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所有回忆。

    离开了瑞星市,到了郊野的时候,唐绝忽然听到了熟悉的万马奔腾之声。轰轰隆隆,仿佛云层中酝酿着的闷雷。

    是牠么?

    唐绝放目远眺,果然看到地平线上一匹极为神骏的白马正在驰骋着。而在那白马之后至少几丈远,数不清的马群紧随其后。

    果然是牠,唐绝嘴角勾勒出一抹笑意。这匹马是被他放走的那匹,本来是属于李兰奇的,退役了的马赛冠军。

    没想到这么巧又碰到了牠,看来牠作为马王,地盘又扩充了啊。

    唐绝吹了声尖利的口哨,这是他训练这匹白马时的命令。于是很快那匹白马便撒欢的跑了过来,半路上还没忘记回头长嘶了一声。

    随着白马的长嘶,那些马匹都郁闷的停了下来,眼睁睁看着白马过来到了唐绝的面前,一个急停,人立而起。

    “轰”的一声落下,白马碗口大的双蹄将地面踏出实实在在的两个浅坑。然后乖巧的用鼻子去拱唐绝的手,唐绝轻轻拍了拍牠的脸颊,而后身子一旋便跃上了马背。

    尽管他现在的轻功,速度其实比骑马还要快的许多。但是这是一种情感,难以言表。

    白马欢快的驮着唐绝向毒龙潭的方向奔驰而去,白马、黑衣、长发、原野,构成一幅绝美的画面。

    但是在连绵的群山之中唯一一条大路上,唐绝前往毒龙潭的必经之路,一辆太空摩托静静的停泊着。

    这辆太空摩托宽约一米长约四米,简直像是个小型的轿车。摩托的下方并没有车轮,而是如同气垫船一般的底部。两侧各有两根粗大的钢钛管子,而后方更是多达四根,管口不断喷射着淡淡的蓝色虚焰。

    在太空摩托前方的挡风罩是特殊改装的,呈三角形,尖端能够如军舰般分开气流乘风破浪。且有防弹功能,并最大限度的阻挡速度带来的烈风冲击。

    一个穿着连体黑色皮质车手服的年轻男子懒洋洋的躺靠在长长的车座上,踩着齐膝高帮皮靴的腿高高架在仪表盘上,显得十分悠哉。

    染成金黄色的凌乱短发就像是个杂毛栗子,他戴着墨镜,双手枕在脑后,看不出来是在闭目养神还是睡着了。

    摩托车尾捆绑着一个沉重的黑色金属箱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但是在这硕大的太空摩托上仿佛没有重量一般,太空摩托仍然保持着平稳悬停。

    马蹄声传来的时候,这个金发男子倏地翻身坐起,被墨镜遮住的眼朝向了那马蹄声的方向。

    当看清了那标志性的长发之后,这金发男子“哧”的笑了一声,待那白马近到百米的时候,忽然伸出戴着皮质手套的手,按下了仪表盘上一个红色按钮。

    顿时从他的太空摩托车头前粗壮的管子里向着前方喷射出了一道浓烈的火焰,那火焰所覆盖的尺度长及三十米,仿佛一条火龙瞬间将地面的一切都吞噬的干干净净,连地面都烧得焦黑一片。

    只是喷射了这一下,以他的太空摩托为中心点,向着前方辐射出长三十米宽达五十米的扇形面积空白焦黑,威力实在惊人。

    不过金发男子并非是要杀伤唐绝,而是一种——特殊的打招呼方式。

    白马不愧是马王,丝毫没有恐惧和慌乱,在唐绝的控制下依旧迈着稳健有力的步伐,一阵风般来到了那片空白焦黑之地。

    这一次金发男子果然没有再发射火焰,就等待着一人一马到了他太空摩托前方的十米处,遥遥相望。。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313章 第524…525章 红龙() 
孙小魁,二十五岁,现役军人,军衔中校。联邦战神孙振东长孙,孙小美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和一般纨绔子弟不同,孙小魁能当上中校,其实靠的是他自己的实力。除了在战场上杀敌,凭借战功升级以外,他还有着另外一个专职工作。

    王牌机师,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更拥有一个让人羡慕的特权,就是试机。

    每年国家机甲设计部门都会研发出新的机甲机型,新的机型当然需要人来试机。而作为王牌机师的孙小魁就获此殊荣,几乎每一年都是由他来亲自试驾。

    因为新的机型存在的不稳定性,所以这同样是具有一定危险的工作。但是每一次孙小魁都能完美完成任务,找出bug所在。

    全联邦只有三名拥有王牌机师称号的机师,孙小魁是其中唯一一个零失误的神话存在。

    拥有一系列光环的他本该是联邦最耀眼的存在,但是他为人很低调,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出现在公众面前。

    而且,他有着一个让人高山仰止的爷爷,还有一个戴着天才美少女光环是国民青春偶像的妹妹。所以反而显得他最不起眼。

    孙小魁就是在这里特地等着唐绝的。

    孙小魁是个吊儿郎当又极具个性的人,这从他全部染成金黄色却又凌乱得像枯草般的发型就可略见一斑。

    他什么都不在乎,除了,他唯一的妹妹——孙小美。

    从小孙小美就是跟在他屁股后面拖着鼻涕拽着衣角的小丫头,直到他已经佩戴上了中校军衔的时候,孙小魁仍然忘记不了那个小时候会把一块奶糖含化开一点再用小手扯成两段,把其中一半已经有点黑兮兮的奶糖塞入他嘴里,又把另外一半还要更黑点的奶糖塞进自己缺了门牙的嘴里的妹妹。

    孙小魁也忘记不了那个总喜欢骑在他肩头上,双手揪着他的耳朵,兴高采烈的大喊着“驾、驾”的妹妹。

    更忘记不了他不高兴时还来打扰他,结果被他抱起来横在膝盖上,照着小屁股一顿拍之后,小丫头含着眼泪过来搂着他胳膊使劲摇的情景。

    这是他的妹妹。

    他的掌上明珠。

    他比妹妹整整大九岁,由于没有了父亲,所以孙小魁对自己的妹妹就像是父亲对待女儿一样。当他成年之后,就更是如此。

    但是现在,孙小魁很愤怒。

    竟然有一个男人,胆敢伤他妹妹的心,胆敢不接受他妹妹的爱恋。真的是不可饶恕!哪怕这个男人是现在已经掌握着整个国家的命脉,那也是不可饶恕!

    所以现在孙小魁出现在了这里。

    他要看看,这个男人有什么好,这个男人凭什么在夺走他妹妹的心之后,却不肯和他的妹妹在一起。

    尽管这个男人的大名传遍整个星系,尽管这个男人横空出世就做了无数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在孙小魁的心里,没有人配得上自己的妹妹。孙小美永远都是天鹅,所有的男人都是懒蛤蟆!

    定定的在唐绝身上打量了一番,孙小魁轻视的摇了摇头。

    他孙小魁,身高两米二,生得虎背蜂腰,肩宽腰细,身高腿长,相貌英俊。并且他有着王牌机师的称号,在整个联邦的机甲操控绝对是前三甲,所以他觉得自己有资格藐视所有同龄人。

    面前这个男人,个子只不过一米八左右,身材简直就是“纤细”、“弱不禁风”。长得还秀气得像个娘们儿,骑着匹白马就当自己是王子了?

    “听说你能徒手拆机甲。”孙小魁脸上带着戏谑的笑意,伸出大拇指往后扬了扬:“机甲我带来了,敢不敢和我一战?”

    他强烈的自信让唐绝不自禁皱了皱眉头,敢不敢?他唐绝什么时候不敢过?

    唐绝一偏腿,从白马上轻轻跃了下来。就如同没有看到虎视眈眈的孙小魁,他自顾自的摸着白马的脸颊,在牠耳边低语几句,然后轻轻拍了拍马背,白马便“哒哒哒”的自行跑走了,不时还回首张望唐绝一眼,显得恋恋不舍。

    如果一个人的怒火能够转换成钱币的话,那么现在的孙小魁绝对是个千万富翁了。他隐藏在墨镜后的双眼燃烧着愤怒的火焰,因为唐绝的行为让他感觉到了羞辱——他孙小魁竟然被华丽丽的无视了!

    果然这是个目空一切的男人,一定要好好挫挫他的傲气,让他知道下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孙小魁咬紧了牙关,忽然厉喝一声:“看腿!”

    声音落下他才脚下猛然一蹬太空摩托,整个身子腾空而起,一脚飞踢唐绝的后背。

    孙小魁除了是王牌机师以外,同时也是个五段卫徒,他身手矫健尤其是以一双铁腿闻名。

    唐绝却恍若未闻,依旧是定定的站在那里望着白马的影子渐渐远去。

    是不是自己出手太快了?孙小魁心中这么猜想着,他妹妹暗恋的男人,他当然也不想真正伤到了。所以孙小魁下意识的腿上就收了点力,心说就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点教训好了,一脚把这小子踢飞出去,哼。

    谁知就在他的脚尖即将踢到唐绝的后背时,唐绝忽然毫无征兆的一扭头,他的及膝长发“唰”的一下甩动,细细长长的发丝就像是无数条小鞭子一样抽在了孙小魁的腿上。

    按理说头发是极柔软的东西,再怎么用力也不可能抽的疼人的。可孙小魁就感觉到真的好像是被无数条钢丝抽在腿上的感觉,痛得他整条腿瞬间就麻木了,“噗通”一下,孙小魁摔落到了地上,原本很酷的墨镜都不知道摔飞去了哪里,露出了有些惊慌失措和难以置信的双眼。

    唐绝当然也是手下留情,不然他的煞气贯穿头发里,这一抽下去就算是石头也得碎成梳子状。他其实是知道孙小魁是孙小美的哥哥,只不过两人没有见过面而已。孙小美是认了他做哥哥的,他当然不可能真伤了孙小魁。

    孙小魁摔在地上抱着右腿翻滚了两下,感觉整条腿骨好像都要碎了。但是他咬紧了牙关,吭都不吭一声,强忍着剧痛爬起来,咬着牙缓了好一会儿,才终于那条腿敢沾地了。

    “你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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