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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可逃-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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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朋友面前,他总不能流露出自己内心深处的小儿女姿态,因此只好假装漫不经心地留了下来,再玩了几天。

  人总是很愚蠢,想跟自己斗法。时光似乎永远都是那么一副慢腾腾、不着急的样子,它很狡猾,也从来不事先宣布每个人与自己争斗的结果。因此很多人都莫名其妙地沦陷在种种懵懂状态,对自己也常常一知半解。
  坐在回去的火车上,章辰想起那个比较狂乱的夜晚,章辰就是那天晚上认识小雅的。那晚十来个联大学生,酒足饭饱,结束后来小酒馆里的所有闲聊之后,剩下来的时间里,就显得无所事事。走出酒馆时,其中有人提议去跳楼,有人提议去卧轨,另外有个满脸疙瘩的家伙则色迷迷地建议说:“我们大伙儿一起闯进女生宿舍里去。”之后看了看女生阿九和小雅,又觉得这样似乎不妥,就把“闯进女生宿舍”改为“冲到发廊去!”。最后那个绰号东邪的家伙,嘴角歪歪地叼了根香烟,大大方方地拉开拉链,旁若无人地站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旁边撒尿。又有几个人受其精神感染,也纷纷走过去,相继列队撒尿,场面甚是壮观。
  趁着一片混乱,章辰悄悄溜到马路那边。拦住一辆计程车,然后站在车门旁边大声向单刀他们道别。这边东邪他们几个,则纷纷一手扶住水龙头,一手向章辰不停摇晃着,说,“再见啊再见,欢迎你再来啊兄弟。”而小雅却碎步跟了过去,马路这边单刀向章辰举两指,呈V状,阿九也把两只小手放在自己耳朵上,模仿乖乖兔不停地向他示意。那个夜晚不是很黑,可是气氛却很快就变得暧昧起来。
  “他们迟早都会变成流氓。”坐在车里,小雅对那群撒尿的大学生充满鄙夷。章辰揉了揉自己昏沉沉的太阳穴,心想,大学生变成流氓特别简单,就像小雅所鄙夷的东邪他们那样,喝两瓶啤酒,松开裤子拉链撒泡尿就可以了。可是流氓想变成一个有教养的大学生,却非常困难。陌生的城市,同样处于春天的统治,章辰坐在联大女学生小雅旁边,小心酝酿着怎样开口说第一句话。


无处可逃 第40节 

  “请问两位到哪里?”计程车司机已经是第二次发问了。章辰望着小雅,小雅却佯作不知,于是章辰笑笑说,“去联大吧。”小雅却马上说,“不。”司机有些不大耐烦了,索性把车一刹,黑起脸说,“那我要下班了,你们下车去!”小雅气鼓鼓地说,“下车就下车,没见过你这么开车的。”
  下了车,两人便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随着一条条逐渐沉寂下去的街道,章辰发觉自己正处于某个必须经过的十字路口。而内心深处,一些不停跳跃的火焰却正向他充满诱惑地招着手。
  “听单刀说你很小就坐了牢?”
  “单刀说你从回来到现在一直都在写小说?”
  “我觉得他们还不如跟你一样去坐坐牢。”
  ……
  一路上,小雅的许多提问快得像在翻书复习,而章辰则和一些情感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一样,开始走进一个极度手足无措的角色之中。走过很多条街后,他们俩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近,偶尔小雅靠过来的时候,章辰甚至可以听见两个人的衣服轻轻摩擦时所发出来的嘶叫声。那种衣服与衣服摩擦所发出来的很有质感的声音,使得章辰在很久以后都认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年轻男女,谈恋爱时,基本上都是靠着这种衣服与衣服的摩擦声,来完成互相吸引的。

  “与很多同龄人相比,我们是空洞的!”章辰明白,小雅说的“我们”并不包括自己。“总有许多莫名的哀伤排遣不去,白天黑夜,在时间突然拐角的地方,那种淡淡的哀愁就像层层迭迭的潮水,想迅速成熟,却又处处碰壁;想逃学,想回家;想背上村上春树的那些小说,去边陲小镇或者塞外古城游荡;想在拉萨城里的小酒馆里喝星巴克咖啡;想身边最好有个干净的男友,他得有十根纤细修长的手指,应该抽正宗哈瓦哪雪茄,会写诗,每天也有充足的时间陪伴我,然后天涯海角与我一起,不停地流浪。”
  “可是,校园生活枯燥乏味,每天睡醒过来,我都认为又是一个灾难的来临。大学生活没有色彩!理想必将在这里渐渐消逝,一干二净!”章辰也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她身旁,一边不停地抽烟,一边微笑着倾听小雅的忧伤与感慨。
  “对不起,可能是卑鄙的酒精毒害了我,让我胡言乱语。”小雅终于感觉到自己的失态,不禁轻声埋怨起了自己刚才的倾诉,然后继续和章辰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在游走。走到一处相对阴暗的地段时,章辰尝试着用手去揽住小雅的肩,手都已经伸出去了,可自卑的情绪忽然在他脑海里闪了一闪,终于那只已经伸出去的手,停在空中只划了个可悲的弧度,又软软地缩了回来。
  由于过于漫长的散步,最后小雅以联大已经关门为由,把自己变成一片轻飘飘的树叶,和另一片树叶章辰,飘进联大招待所。进入章辰的房间时,她甚至还有些小小的愤怒,低声嚷嚷,这个招待所的服务人员素质真是差劲,缺乏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居然没有给自己开单间。而事实上,当章辰去值班室拿房门钥匙时,她甚至故意加快了自己飘动的脚步,结果导致那个睡眼朦胧的服务员,还以为自己眼前不过是起了一阵香风。
  房间里,那盏灯气若游丝地坚持着昏暗的光明,直到小雅将窗帘拉上后,它才增加了一些光的力度。至于流氓章辰与联大女生小雅那晚到底怎样纠缠,在这个小说里显得无关紧要,因为在整个纠缠的过程当中,双方似乎一直都闭着各自的眼睛。

  事后,小雅抱着很是吃亏的表情,问章辰累不累。她还故作轻松地笑了笑,说,“你一定很累吧?看刚才你忙得,真像个土改时刚刚分到点儿土地的贫下中农。”后来她跟章辰谈论起这样一个问题,她说为什么,旧社会里妇女能长年累月的那么一本正经,而上吊、喝药乃至还闹出千秋流传的绯闻的却也数不胜数?最后她忽然莫名其妙地问章辰喜欢水浒里哪个女人。“潘巧云,潘金莲还是阎婆惜?”章辰想了想,说都不喜欢,只喜欢扈三娘。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安于既定好的命运,不挣扎也不乱搞。小雅说呸呸呸,也只有你们男人喜欢那样逆来顺受的女人。
  长夜漫漫,最后他们又纠缠到一起,第二次做相同的事,估计是程序相似,所以章辰显得有些轻车熟路的样子。另外随着一些应该有的声音,小雅甚至还特地增加进一些不太应该有的声音。临界点上她忽然睁开眼睛,用力抓住章辰的两条胳膊,并在那两条胳膊上面留下了一些代表着女性残暴的血色痕迹。她说火要烧了她,“但我却想就这样被火活活烧死!”她把嘴凑在章辰的耳朵上,声音嘶哑地说。
  小雅说的这个话,让流氓章辰想起席慕容的那首《白鸟之死》。小雅说自己想被火活活烧死,跟“那么,让我死在你手下/就好像是终于能/死在你怀中”基本上属于一个摹本。许多人都说,完美的小说应该出自生活,优秀的诗歌也应该出自于生活。只不过,是性生活罢了。如此说来,席慕容应该受万世景仰,永垂不朽。
  显然,他们第二次纠缠的时间、质量乃至双方的感受,都要比第一次持久和完美但显得更加辛苦。快结束的时候,章辰忽然想起外甥单刀篡改北岛的那句话,卑鄙与高尚的事情都要干。想象着那句纯粹发泄状态中完成的诗句,加上小雅的那句宁愿被火活生生烧死,终于也一泻千里,溃不成军。两人忙完一切之后,章辰斜斜地依在床头点燃一根烟,有些疲倦地想,早知道如此简单,何必事先两人还要走那么多条繁琐的街道,还互相说了那么多浪费脑细胞的废话。从酒馆里一出来就直奔主题,岂不更加节约生命的有限资源,更加靠近所谓的另类和后现代?
  第二次结束,小雅依旧还存在着一种吃了亏的心态。她从章辰手里夺下香烟,放在自己嘴里吸了一口,被呛了一下,就又递还给他,说,你一定是个老手!要不然这次怎么如此熟练,像职业演员。因为体能的大量消耗,使得章辰面对这样的评价懒得辩解,只是那么未置可否地笑了那么一笑,内心其实很是悲哀。小雅调整了一下自己不怎么雅观的睡姿,忽然像个小学生似的对某个问题显得甚是好奇。她问章辰少管所里有没有女囚犯。“若没有,你们平时又是怎样解决此类冲动的?”章辰被这个问题逗笑了,就向她喷了口烟雾,说,“跟你们一样呗,你们成长过程怎样我们就怎样。”末了还加了句,“男女平等。”
  然后他们一起玩起了文字堆积游戏。开始之前,章辰是这样说的:“一个句子,主谓宾语,但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随便穿插些定状补之后,句子就变得饱满生动了。就好比你刚才说的‘监狱里的囚犯到底是怎样对付自己的欲望的问题’,其实那是个既庞大复杂,又微妙简单的话题。没有人提起它的话,它就显得非常微不足道;而一旦有人专门研究的话,那又将是个庞大的主题,它甚至可以成为一部洋洋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小雅说:“是呀是呀,那我们就做这个游戏。从欲望开始!”章辰说,“乌鸦,蓝乌鸦,我是一只欲望横生的蓝乌鸦。”小雅则堆砌了另外一个句子,她说,“女子,良家女子,你搞过多少良家女子?”就这样,将这个游戏草草收场。
  次日起床,章辰有些头疼,又有些感伤。小雅在床上向他侧过身体,让他帮自己扣一下内衣上的扣子。外面单刀、阿九已经在敲门,小雅顿时显得很是慌乱,慌忙飞快地穿衣套裤,连内衣的扣子也随它散在那里,还红着脸催促章辰动作也快点儿。那一刻章辰也觉得相当尴尬,心想这都什么跟什么,明明不可能不应该甚至不值得发生的事情,为什么偏偏总是由不得思想控制的照样发生?或者这就叫逃无可逃?小雅穿好衣裤后,用手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开玩笑般地说,“瞧咱们俩慌的,像是潘金莲在跟西门庆偷情一样。”
  “后来小雅常常说起你。”放了暑假,外甥单刀特地向舅舅这样提及联大的女生小雅。那段时间章辰依旧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写着那篇没头没尾的小说《我们逃吧》。“她还说你跟她说过,等她一毕业,你就带她去云南漓江定居是不是?”单刀一边浏览着小说情节,一边头也不抬地问章辰。可章辰怎么回忆也回忆不起来,自己以前到底有没有这样对小雅说过?设若自己的记忆没有偏颇的话,那么,这个外甥的同学,联大女生小雅岂不等于在胡言乱语?

  “完了完了,我他妈算是完蛋了。白白活了二十多年。幸亏爹妈死的早,否则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向他们交代。”张阳在广州待了几个月,现在屁滚尿流地跑了回来。
  刚到广州,人生地不熟的。张阳果真如同小弟杜亮所说的那样,像只土鳖,傻兮兮地一口气被五家职业中介所骗去若干盘缠。“那哪是帮你找工作呀?那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地抢你口袋里的钱。”紧接着,一些维护着一方治安的警察、防暴队员、小区保安以及派出所的便衣和公安局的条子也相继频频地耗上了他。“见到我这样傻B兮兮的外地人,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冲上来就拎。”前前后后的,张阳被那些人拎了十来次。最后一次拎住张阳时,硬是强迫也还算是个良民的张阳上缴五百元,并扬言说,“否则就送你去大尖山强劳。”
  “章辰你不知道,派出所里面关满了衣衫褴褛的外省男女,有炒火车票的,有兜售盗版黄盘的,有抢劫盗窃吸白粉的,有老有少有鸡有鸭,总之什么都有。可我什么都没干哪!他们说我没边防证没这个没那个的,操!就差没说我没绿卡了。我当时就不交钱,我就不信那个邪。”


无处可逃 第41节 

  结果张阳固执地跟那些警察较劲,心想,你总不能把我长期关押在这里,我得吃、得喝、得拉、得撒。可是到了晚上,铁笼外面的那些警察就像已经忘记了里面的人一样,他们笑嘻嘻地用广州白话互相道别,互相说再见,说着说着就下了班。接着就有来上夜班的,对他们更是不理不问。里面关押的一些人开始骚动,有几个似乎经常经历这类场面的家伙,开始趴在栏杆上,向新来接班的阿SIR热情地打招呼。

  几个票贩子在凑钱,准备先出去一个,然后再谋解救其他同伙。经过交涉,终于出去一个,里面的一些人开始长吁短叹起来。到了夜间,张阳感到有些饿,就蜷缩在铁笼一角准备睡觉,没有其他办法,他只能以睡眠来跟饥饿对垒。在半夜,一种哗哗的声音将他从睡意朦胧的状态中弄醒,原来同屋的一个中年妇女,竟然蹶着个白花花的屁股,蹲在离他头部只有一米的地方小解。一股子尿液的味道,把他难得的睡意全部赶跑。张阳只好坐起来,掏出根烟死吸,他甚至有些想念远在故乡的杜亮和章辰,或者真的不该单枪匹马闯到这个外表繁华的南方都市里来。
  几个月后,张阳跑了回来。回来第一天,章辰在本地一家名叫白云楼的小酒馆给他洗尘。张阳一边喝酒一边闲谈起自己在广州的经历,言语当中充满了对现实生活的愤懑与无奈。
  酒至中途,杜亮才急急赶到。向两人一个劲地抱拳作揖,说,“公务繁忙、公务繁忙,失礼失礼,抱歉抱歉。”刚落座,裤腰上的电话就“叮铃铃”地响了起来。杜亮最近新开了一家美容店,电话是店里一个小姐打来的。杜亮一边接电话一边向章辰和张阳苦笑,说,“没办法,女人现在就是我的衣食父母,得罪她们就等于砸我自己的饭碗。”

  杜亮接电话时,张阳没理会他,继续向章辰叙述着自己在广州的生活。“在那里能够找到体面工作的,至少要研究生硕士以上的文化程度,内地去的不少普通大学毕业出来的大学生,一旦盘缠用完,就跟我们一样,也要流落街头。白天我们就睡在广州电视台的大铁塔下面,那铁塔上面还有个人头马的霓虹灯广告牌,一到晚上,那灯就亮了,上面写着‘人头马一开,好运自然来。’我们则躺在下面,胡思乱想着第二天的生计问题。有个大学生还编了许多民歌,说什么‘下岗大嫂不流泪,挺胸走进夜总会,收完大费收小费,为国争光创外汇。’还说我们盲流是什么‘我们来自五湖四海,共同命运将我们安排,人民警察喝酒打牌,国泰民安千秋万代。’我们听了就哈哈傻笑。后来那个编曲的小子就悄悄失踪了,好几个月后,我在一张大型报纸上看见那小子,乖乖,狗日的居然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青年作家!”
  向流花火车站警察上缴掉自己身上最后的几百块钱之后,张阳在广州成了一个彻底的穷光蛋。为了弄点儿盘缠回家,他硬着头皮加入了真正的盲流大军,就在那个冲天挺立的电视塔底下,他认了一个来自东北黑龙江的盲流做大哥。那个大哥一开始对他也很是豪爽,有钱兄弟们一起花,偶尔还从火车站广场带回来个把中年野鸡,让他们一饱淫欲。后来大哥身上的钱也很快就花光了,大哥手下的一些兄弟就自告奋勇,结伙出去抢劫那些外出坐台夜归的小姐,常常也能抢到个三百五百的。抢回来交给大哥一半,其他的兄弟几人各自平摊。有时候抢不到小姐,没办法,他们就潜入广州站台,不分白天黑夜的,看见脖子上挂有项链,耳朵上配有耳坠耳环的,伸手就拉。拉过来撒腿就跑。得手的,基本上可以三五天都不用出去干活,跟兄弟们一起山吃海喝;失手被擒的,也基本上都上了大尖山。反正电视塔下,每天都有新鲜血液自动输入,因此掉下去三个五个的,大哥也并不发愁。张阳就那样生活了一个多月,几乎每天都提心吊胆。尽管在那个圈子里面,他的年龄并不算大,可问题是,他毕竟在少管所里蹲过漫长四年的劳改,他深知监狱生活的残酷与可怕,所以每做一件案子他都显得特别小心,从未失手。结果大哥对他很是欣赏,有天居然叫他去送一包白粉到某某地方给某某人。那包粉被张阳捏在手里一掂量,足有百十多克,吓得他当时就面无人色。那大哥也没在意,一个劲地催他快些上路。最后张阳将那包粉往大哥怀里一扔,撒腿就跑。好在前几天他也早有准备,开工干活时多扯了一条项链,并偷偷私藏了下来,以防不测可以全身而退。那天他一口气跑到三元里,找了个平时较为面熟的毛片贩子,以每克60元的低价,将那条私藏下来的项链卖给了他。为了躲避大哥的耳目,他不敢从广州买票回家,就又连夜打车到东莞,最后从东莞坐火车跑了回来。
  那天的啤酒越喝越没劲。白云楼年轻的女老板对顾客张阳的南下故事却颇感兴趣,且时不时地过来为阳哥斟酒。那个在广州被一包百来克重的白粉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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