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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蕖�
他唱的声音不大,好在室友帮他弄了个音响,声音调到了最大,巨响,大概是能把蚊吶声,都扩张成轰炸机飞经而过的那种程度。
他的面前是一栋刚建好不久的崭新寝室楼,不高,也就五层,正是风和日丽的六月初夏,每一个阳台上,都晒满了花花绿绿的薄被,而被子后,都站着很多巧笑倩兮叽叽喳喳的姑娘。
这些姑娘都是被他的吉他声吸引而来,其中大多数人,都被他执意于某间寝室的目光忽略。
他看到他所关注的那间寝室中,先后走出了三位女生,她们冲着他,招手呐喊欢笑,他也回应以微笑,但内心却是十分忐忑,因为剩下没出现的,和她们同寝的那个女生,才是他在意的。
让他失望的是,直到他唱完了整首《情非得已》,拿起话筒,声嘶力竭地喊出“顾兮,我喜欢你,请做我女朋友”后,那个他在意的女生,也还是没有出现在她该出现的阳台上,自然也就没有任何他所希望得到的回应。
场面变得很是尴尬,阳台上的每一个笑容,都似乎从鼓励助威,变成了揶揄同情,还有数不清的锐利光芒,从外墙上装饰着的瓷砖中,折射而出,晃得他一阵头晕眼花。
良久的等待,时间变得度秒如年般难熬,心慌意乱中,他遽然听到一阵尖锐的刺耳声响,那是他手中紧握着的话筒,离近了音响后,爆发开的嘈杂长鸣。
然后,杜毅惊醒了过来。
长鸣不在,只有铃声,代表着最后一门中考课目结束的铃声,对于其他考生来说,可能是悦耳,但对刚从梦境中回过魂来的杜毅而言,刺耳至极。
心神有那么些恍惚的杜毅,下意识地站起,过于急促的动作,导致他屁股下坐着的凳子,都被掀翻在地。
“砰”的清脆一声,从尾椎贯穿至天灵,惊的他浑身骨骼一颤,心神也随之清明。
原来只是梦,意识到自己可没在什么万众瞩目的寝室楼前,而是在中考的考场上,杜毅蜷了蜷手掌,一片湿潮,一抹额头,也是湿漉漉的一片,还很温热。
无声地深呼吸了口气,杜毅迅速收拾起将桌上的文具,快步走出了考场。
气候是阳光灿烂,身边是把铅笔盒挥得叮叮咚咚作响,口中呐喊有声,汹涌着向楼道两侧飞奔的肆意少年,整个世界都朝气蓬勃得厉害。
杜毅并没有被这种蓬勃所感染,身心从燥热中,渐趋冷却下来的他,回想起了那个梦境的后续。
在他等待得快绝望时,带着一顶耐克鸭舌帽,套着件宽大白色涂鸦卫衣的顾兮,终于出现在寝室楼下。
她飞奔到他面前,抱住了他,贴在他的耳边,用一种让他耳根发软身躯酥麻的音调,连说了几个对不起,并告诉他,她愿意做他女朋友。
皆大欢喜。
雷鸣般的掌声不绝于耳。
那时有如绝处逢生的他,欣喜若狂,而现在,他的心绪很静如止水。
曾经的美好,昔日的苦痛,如今一折算,平平淡淡。
让杜毅挺无语的是,怎么会在考场上做这样的梦,难道是因为那一天的天气以及日期,都和今天很相似?
倒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毕竟都是六月初夏阳光明媚。
“喂。”
被狂奔的少年们推搡着走到楼梯口,一步刚跨下楼梯,杜毅忽然感觉肩膀被人拍了拍,回头一看,夏小麦一脸行色匆匆地站在他身后。
“有事?”
和夏小麦同个考场两天,杜毅越发觉得眼前的夏小麦,和他记忆中的那个夏小麦,根本就像是两个人。
当然,实际上她们确实是同一个人,只不过前世的他,不曾和这个时候的夏小麦接触,自然也就不知道她心态的转变。
夏小麦走到杜毅身边,和杜毅一起踩着阶梯,缓步走向楼下:“没事,就想关心关心同学。你英语是不是考得不太好啊,我看你好像有些失魂落魄的。”
“笑话,我怎么可能失魂落魄,大概是睡得没太清醒吧。”
“真佩服你还能在考场上睡觉,话说你这场怎么没提早交卷?”
和杜毅一个考场,夏小麦知道杜毅每场考试,都是全考场第一个交卷的人,而且提前交卷的时间,都是卡着允许交卷的第一时间。
如此行径,在她看来,可不是一个对自己的成绩有自信的人,会做出的,倒像是自暴自弃,已经对成绩毫不在乎的人的作为。
为此,她试探过杜毅的口风,杜毅的回答是“试卷太简单,答案一目了然,做得快,也就交得早”,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如果以杜毅的平时成绩看,她觉得杜毅说假话的成分居多,可是杜毅的言行举止,的确透露出满满自信,看不出任何虚假的作伪,这让她很是迷糊。
“和赵铭约好了一起吃饭,你要不要一起来?”
杜毅知道,赵铭和班里的其他男生一样,对夏小麦有那么点意思,如果他能把夏小麦带去吃饭,他觉得赵铭一定会吓一跳,然后肯定会五体投地地膜拜他。
毕竟知晓夏小麦已经没以前那么冷清的人很少,根本不敢接近夏小麦的赵铭,肯定不是其中一个。
“不了,我要去幼儿园接我妹妹放学。”
“哦,那挺好,免得我破费。”
“喂,你怎么这么小气啊。”夏小麦被杜毅的话给逗乐了,她笑着伸手,想要去拍杜毅的胳膊,但举到半空,又局促地收了回来,小脸微红。
“你妹妹好像就在咱们学校的附属幼儿园吧,挺近的,要不我们一起去接你妹妹,然后一起去吃东西,反正时间还早,不急着回家的话就考虑考虑。”
“我没钱。”夏小麦捏了捏手心,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我请客啦,请美女吃饭,哪有让美女付钱的道理。”
夏小麦真愿意一起去吃饭?呵,这可真是破天荒的第一遭。赵铭,你就等着掉眼珠子吧。
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想给赵铭个惊喜,杜毅一转手中的水笔,暗想:难道年龄少了几岁,我的思想也跟着变幼稚了?
第009章 惺惺相惜
“杜毅,你是怎么能把夏小麦喊来和我们一起吃饭的?”
和杜毅、夏小麦一起,来到镇中附属幼儿园门口,趁着夏小麦进幼儿园中,去接她的妹妹夏小谷,赵铭撞了撞杜毅的肩膀,直盯着夏小麦远去的背影,向杜毅轻声发问。
这一路来,见识到一个前所未见,乐观开朗到能和他们说些俏皮话的夏小麦,他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这还是他心目中那个不苟言笑的冰山女神么,简直就是个和蔼可亲的邻家小妹啊。
杜毅没急着回答赵铭的问题,而是笑着回撞了赵铭一下,道:“厉害吧。”
“厉害,我还以为她是男生绝缘体呢,你可真行。”
杜毅总是会做出些出人意料的壮举,比如前几天在课堂上,向王慧娟要求互相尊重;又比如初二的时候,有个初三来窜班级的学长,把他的画给踩了,他捡起画揉成一团,直接塞进了那个嘴硬不肯向他道歉的学长嘴里。
但这些壮举,和邀请到几乎全镇中的男生,都想搭讪,结果无一例外贴了冷屁股的夏小麦一起吃饭比起来,都显得小儿科了些。
赵铭惊叹于杜毅的能力,发自肺腑地对杜毅翘了个大拇指。
杜毅很自恋地一撩刘海,不无张扬地笑道:“没办法,谁让我长得帅呢,什么绝缘体,到我面前,都得变成导电体。”
“拉倒吧,我看是你们两个自闭儿童惺惺相惜。”
在和杜毅以及夏小麦一起前来幼儿园的路上,赵铭就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平日里冷得跟根冰棍似的夏小麦,怎么就会答应杜毅的邀请,愿意与他和杜毅一起吃饭。
想来想去,他只想到一种可能,那就是夏小麦和杜毅,同属安静到偏执的类型,同类相惜,走到一起去,也是说得通。
“有可能吧,好像是有这么点原因。”
赵铭这么一说,杜毅忽然有种明悟的感觉。
虽说夏小麦确实有从过去阴霾中走出的迹象,但这两天在考场里,夏小麦对其他人,尤其是男生,还是冷若冰霜。惟独对他,能够展颜露笑地和他谈笑风生,甚至还会主动找上他。
这样的差别,杜毅看在眼中,疑惑在心里,也曾有些想入非非。
不过,现下赵铭的话,让他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解答。
确实,两个习性相近的人,很容易彼此吸引。
此前,他和夏小麦,都是自闭到和周遭的一切,都格格不入的人。
现在,他们又都随着各自的原因,变得开朗起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确非常相像。
出于近三年的沉默寡言,时间又近毕业,夏小麦已经很难再融入到其他同学的圈子中。
恰好,偶然的机会,相似的他们二人,机缘巧合地相遇了,投机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诶,杜毅,你发现没有,最近你和夏小麦都和以前不太一样啊。以前要你们两个说句话,就跟要你们命似的,半天说不出一个字。现在你们说起话来,完全停不下来,这有点诡异啊。说,你是不是和夏小麦在谈恋爱。”
杜毅和夏小麦在性格上相近是事实,虽然这样的事实,是有可能让两个人,走得比旁人亲近些。
可细细一想,杜毅和夏小麦在亲近之余,和以前比起来,都像是脱胎换骨变了个人,忽的意识到这一点,赵铭觉得其中必有蹊跷。
“没有,你想多了。”
和夏小麦谈恋爱?
这两天和夏小麦走得近了,对夏小麦渐渐了解了一些,杜毅不是没动过这样的念头。
他的想法是,不排除有这样的可能,但就现在而言,条件还不成熟。
至少在确认即将发生在夏小麦身上的事,是怎么一个真实情况前,他可不敢妄动心思。
“真的假的?”赵铭对杜毅的回答很是狐疑。
“真的,有必要骗你嘛。我要是和她谈恋爱,还稀罕和你一起去吃饭,谁愿意带个电灯泡啊。”
“也是,可为什么你们最近突然变得话唠起来了?”
“因为要解放了心里高兴。”
“不就是个暑假嘛,往年也没见你有多高兴。”
“这不一样,今年的暑假特别长,而且又从初中毕业了。”
“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真是这个原因么,收回远眺的目光,侧目看了杜毅一眼,赵铭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莫名情绪。
……
和夏小麦以及赵铭,走在前往拉面馆的路上,很不巧的,刚从一个十字路口转角变道向左,杜毅迎面碰上了一群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混混。
前世高中时期,常出入网吧的杜毅,是典型的问题少年,狐假虎威地仗着表哥孔文磊这个大混混头目的声名,他从高一开始,就是清河一中混子学生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在那段时间,清河大部分的小混混他都接触过,面前这些以李欢为核心的职校混子,常混迹于镇中和一中,正是他比较熟悉的混混中的一群,前世他没少和他们干架。
一看到这些混混,杜毅就知道有麻烦了。因为,重生的他很清楚,李欢一直对夏小麦心存想法,从初中开始,他就不断地骚扰夏小麦。
这样的骚扰,直到夏小麦高一,也就是他高二的下学期才结束,听说是被喜欢夏小麦的公子哥张寰杰,动用了家里人的关系,整进了局子里。
吃瘪之下,和张寰杰完全不一档次上的李欢,不得不收了心思。
眼下,杜毅可不是什么有名声的小混混,也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公子哥,遇上了已经在混混圈小有名气的李欢,很清楚以现在这样的身份,该怎么面对混混的他,把身边的夏小麦往身后一拉,抢在李欢发话前,板起脸,冷声道:“李欢,好狗不挡道,麻烦你让开。”
“你tm是谁!?”
高高兴兴地和自己的兄弟们走在路上,半路突然遇到自己喜欢的女生,居然和一个瘦瘦高高的清秀男生,有说有笑地迎面走来,那样子要多暧。昧就有多暧。昧,李欢眉头一皱,脸上的笑容,顿时收敛成了怒色。
内心里恨不得直接冲上去把那男生揍个半死,紧握着拳头一脸阴鸷地走到那男生跟前,堵住那男生的去路,正想出声威胁,却听到那男生,居然把他的名字喊了出来,口气还非常猖狂,李欢不由愣了愣。
没有金刚钻,哪敢揽瓷器活,眼前这面貌陌生神色冷峻的男生,明知道他是谁还这么嚣张,李欢觉得他肯定是有些斤两的。
为此,纵使心中是火冒三丈,他也暂时也不敢有任何举动。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果以后再敢骚扰夏小麦,那你就死定了!”
说着,趁着李欢毫无防备,杜毅猛地向前一扑,将李欢推倒在地,然后拿起手中已被他偷偷弹去笔帽的水笔,奋力刺向李欢的胳膊。
第010章 会让人担心
高中时期,自己到底打过多少次架,又挂彩过多少次,杜毅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刚做混混时,孔文磊教导的混混圈混迹准则,他依然记得很清楚。
能主动就绝不被动,该下重手就绝不手软,在气势上要压倒一切,在手段上要果决狠辣,这样其他混混,才会马首是瞻的不臣服也胆怯。
前世一直到高三毕业,杜毅都没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也没能像孔文磊那样,在清河小混混圈,混出个“小龙头”的名号。
事实上,清河的年轻混混,能做到这条准则的,可谓凤毛麟角,毕竟不是谁都有个做着市政法委书记的老爹,也不是谁都一门心思地想做陈浩南。
大多数的混混,最大的实力所在,也就是他们能够抱团,擅长于一拥而上。
真要把他们割裂成个体,基本上全是色厉内荏的纸老虎。
杜毅并不觉得做混子是多光彩的事,他本身一开始也不想成为混子,在初中时,他对混子的态度,从来都是深恶痛绝。
之所以在高中阶段,以前一向以文静示人的他,让人大跌眼镜地成了张牙舞爪的二流子,无非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得在网吧里,被一帮混子,一再敲诈勒索。
这世道就是这样,在其他途径保护不了自己的时候,以暴制暴,是唯一选择。
这一条,同样适用于保护身边重要的人。
面对以狠和死缠烂打出名的李欢,动了要保护好夏小麦心思的杜毅,别无选择。
他只能比李欢更狠,就像孔文磊说的那样,主动,果决,气势要足,手段要毒。
当然,实际有着二十六岁的杜毅,还是很有尺度的,他没敢用水笔,去刺李欢的其他部位,而是冲着皮糙肉厚的胳膊去。
李欢很健壮,所以就算他的水笔笔尖,如入无人之境般,刺入李欢肌肉突起的胳膊中,笔管受到前后阻力,随着“啪”的清脆一声,炸裂成纷飞四射的塑料片,场面看上去蛮吓人,其实李欢也没受什么伤,就是感官上很疼。
杜毅要的,就是这种能够震撼人心,又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效果,他知道自己这么陡然一手,即便不能让李欢对他产生畏惧,也肯定能让李欢心生忌惮。
让杜毅始料未及的是,炸开的笔管碎片,没能伤着李欢,倒是把他自己的右手食指,割开了一个皮开肉绽的大口子。
鲜血顿时从伤口中涌出,顺着食指,急速坠向掌心。
心中蓦地生出一个趁热打铁的念头,被吃痛后痛嚎着挣扎的李欢,险些颠下身去,又看到跟李欢一起的混混们蠢蠢欲动,杜毅迅速一蜷手,将鲜血尽可能地涂满整个掌心,然后干净利落地一巴掌甩在了李欢的脸上。
“啪!”
相当有力的一巴掌,震的杜毅的食指伤口生疼,抽的李欢一阵发懵。
随即,四周的围观群众,在李欢脸颊上,看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血手印。
惊呼声,四起。
那些个看到李欢被杜毅扑到刺伤后,想要上前帮忙的混混,一见此景,立即吓得不敢有任何举动。
惊慌不已的他们,一时搞不清,这血是杜毅的,还是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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