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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雀斗(正常顺序版)-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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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玲珑这才松了口气,忙伸手探怀,取了个包得严严实实的淡紫色纸包出来。双手递上,口中羞涩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是我在街边的摊子上看中的一方绣工很好,花样很漂亮的手帕。我想,你的手帕给了我,自己就没得用了。所以,所以就买下来送给你。”

萧将军啊,千万千万不要嫌弃她没有创意啊。这陵阳城地远城偏,又刚刚经历了战乱,要想在城里淘着件好东西,简直比登天还难。她一连逛了好几天,才火眼金睛地发现了这么一块十分漂亮的手帕子,淡蓝色的丝质面料上,栩栩如生绣着一株迎风而立的深谷幽兰,活灵活现地仿佛都可以闻到淡淡的兰草香气似的,真是既高贵又典雅还大方。当时一看见这块手帕,她脑子里就在想:这么漂亮的一块手帕,要是拿在宇文轩手里一定很好看。紧接着又想: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萧将军跟在宇文轩身边这么久了,审美观一定很受他的影响,所以,也一定会很喜欢这块手帕的。 

于是便当机立断,想都不想就叫摊主给她打包好了,生怕过了这个村就再遇不到这个店。

今天就来到萧将军面前献宝,既算是感谢他救命之恩的一点小小谢礼,更算是,嘻嘻,更算是她送给萧将军的定情信物。

嘿嘿,这么一个一箭双雕的绝妙点子都被她给想到了,她果然是天上地下古往今来霹雳无敌第一冰雪聪明的清纯美少女啊。易玲珑的脑中剧场中,一个一脸狡诈的小易玲珑正蹲在舞台正中央捂着嘴巴偷笑。

果然,萧逸之不疑有它,从容接过了递来的定情信物,轻声道了声“多谢了”,在易玲珑的协助下,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撕开了外面的纸包。

当真是好绣工,好图样,好材质,好眼光!

只是……

萧逸之探出两根修长的指头,挑起定情信物抖了抖。

一方淡蓝色丝帕,上绣迎风幽兰一株,另外,丝帕凹下去的一角处伸出两根带子,对立的两个角处各伸出两根带子。却并不像是手帕,手帕的样式没有这么复杂。看这样式,倒好像是……

……女人专用的肚兜。

明明包进去的时候是一方很高贵很典雅很大方的手帕,怎么打开的时候却变成肚兜了?【Zei8。 贼吧电子书﹕贼吧Zei8。COM电子书】

被这乾坤大挪移似的戏法惊得风中凌乱的易玲珑百思不得其解。

难怪了,难怪让店主小哥打包的时候,她问店主小哥他有没有用过类似系列的,触感怎么样?柔不柔顺?舒不舒服?店主小哥那怪异的火辣的眼神哪,差点把她给生吞活剥了。

话说,一件穿在衣服里面谁也看不见的肚兜,干什么非要在上面绣个兰草装高贵装典雅装大方,这不是诱骗顾客上当受骗么?应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他!

真是令人无比的哀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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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的这个破网络啊~~~真想去把服务器给砸了!!!

给大家推荐一下墨明棋妙团队的中国风曲,大爱啊~~~

尤其是那首《倾尽天下》,配上网友做的耽美视频,真是粉有感觉啊~~~ 

  何日君再笑(萧逸之番外)

他叫萧逸之,是姓萧的。

萧家自从熙泽开国以来历经数朝盛宠不衰。姓萧的男子,每一个都马革裹尸驰骋沙场为国尽忠直到洒尽最后一滴热血。

从他出了娘胎,便注定了总有那么一天,他要披上铠甲奔向战场。

但是娘却总爱叹口气,感慨说:“逸儿的性子太温和了,不是做大将军的料。”

那时的他,年纪还小,并不明白究竟什么样的性子才叫做温和。小时候的记忆里,他是爱笑的,看到娘会笑,看到爹会笑,看到祖父一把的白胡子也会笑。而每次当他呵呵笑起来的时候,娘就会一边爱怜地抚着他的脑袋,一边神色凝重地说出那句话。有时还会再加上一句:“逸儿啊,你这样的性情,若不是生在萧家该多好……”

娘说的这是什么话?为什么会不希望他生在萧家?生在萧家有什么不好?年幼的他记得很清楚,祖父抱着更加幼小时候的他,一张紫红脸膛上全是喜悦和骄傲,对着帐下两排壮汉煞有介事地介绍他道:“逸之,萧逸之,姓萧的,老夫的嫡孙,日后定又是我熙泽国的一员猛将!”

那时的他便知道了,萧氏的这个姓,加诸在他那颗小小脑袋上的,既有无边的荣耀,也有沉重的责任。

所以娘的话,他不喜欢听。他要改,他要做像祖父,像爹一样的大将军!若是因为他性子温和,他不能做大将军,那他就不要再笑了。

男子汉,说到做到。他真的不再像从前那般时不时就嘻笑出口了,无论见到谁遇到什么事,他都尽力将一张小脸绷得紧紧的,说话做事,总爱学着祖父的模样,小大人似的举止有度。

爹和祖父都说,他越来越像个将军了。他听见了,心里很欢喜。

娘却把气叹得更加深了,动不动就看着他看上大半晌,末了还是那句老话:“逸儿,你若不是生在萧家,该多好……”

明明他的性子已经改了许多,为什么娘还要这样说?他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从此后将脸绷得愈发地紧了。

八岁那年里的一天,他被祖父领着走进了一座明晃晃的大院子里。那一天,祖父那只青虬纵横的大手一直攥着他稚嫩的小手,攥得很紧很紧。祖父领着他在那座明晃晃的院子里走了很久,久得他以为,他会和祖父一起在那座陌生的院子里一直走下去。然而祖父的脚步最后还是停了下来,停在一个穿着黄袍子的人面前,停在一个半大小孩的面前。

那天,他第一次看到祖父那一直站得很挺很直的双腿打了弯跪下去了,跪在那个黄袍人和那个半大小孩面前,跪得很深很快,没有一瞬一毫的迟疑。祖父拉了他过去,大手按在他肩头生疼,强按着他也跪在了那两人面前。

祖父说:“圣上,这便是犬孙了。”

被祖父强按着跪在地上,尤其是跪在一个还不及他肩高的小孩面前,他觉得很屈辱。脖子梗得硬硬,闷着头不去理睬那黄袍人和小孩,也不去理睬祖父。

头顶上一个陌生的声音兀然响起,明明透着淡淡的倦意,却偏要在话里掺进去些空洞的笑意,道:“萧老将军快请起。萧老将军乃我熙泽国之重臣老将,以后不必如此多礼。”

祖父忙道了谢,这才拉了他起来。

就在他起身的那一刹那,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半大小孩。顶多不过五六岁罢了,模样很是耐看,眉目瞧起来有点像女娃娃似的秀气,只是眼中的神色却有着和年龄极不相称的凝重。身量尚不足他的肩膀高,站在黄袍人的旁边不知在望着什么。

黄袍人几次想要伸手去牵小孩的手,都被小孩闪了过去,闪身动作也是跟他年级不相称的巧妙,每次看上去既像是不着痕迹,又像是在和黄袍人赌气。

黄袍人几次都没能如愿,只好无奈地笑笑,放了小孩,抬头对祖父含笑道:“这就是轩儿了,往后,就让逸之入宫做轩儿的伴读吧。”

那天的他,还不知道伴读是做什么的。那天的他,只知道眼前这个轩儿,才是不爱笑的。他以为他已经学会不笑了,那天见过轩儿以后,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不笑。这个轩儿只是小小一个人儿站在原地,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周围却忽然变得莫名的清冷起来,他站在对面,只觉得所有的快乐都要远去了似的,从心底涌上来的全是浓浓的绝望和无助。他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轩儿以后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感觉,他只知道原来从前他所谓的不笑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祖父的遗体从战场上送回来的时候,他刚刚过完十三岁的生日。消息传到宫里去的时候,他刚刚临完最后一张帖子,正在向轩儿讨要一本孤本的前朝兵书看。

他一个人在祖父的遗体前跪了一天一宿,下人都被打发了下去,谁也不准来打扰他和祖父最后相处的时光。期间只娘来过一次。娘对着祖父的遗体磕了三个响头,离开时没有回头,只对他说:“逸儿,凡是姓萧的,最后的下场都会像你祖父这般,今天是你祖父,明日便是你爹你叔父,接下来便轮到了你。如今你也大了,这件事,该趁早在心里存个底。你,怕是不怕?”

他不怕。他对着娘的背影回答,他对着祖父的遗体回答,他不怕。他是姓萧的,他不怕死。

宫里很快就有恩旨下来,追封祖父为永定公,父亲叔父各官升一级,封祖母做了钦命二品定国夫人,此外还恩萌了他一个从五品的归德朗将,也算是隆恩了。各王公大臣如流水一般涌进祖父的灵堂,真心也罢,虚情也罢,陪着他落下几滴眼泪,又如流水一般退了出去。爹和叔父还在战场上厮杀,偌大的萧府便只他一个男丁支撑,他虽年轻,却是萧府的天,萧府的顶梁柱。

黄色的,白色的,黑色的……形形色色的鞋子在他眼底轮流走了个遍,最后停在他眼前的,只有一双黑色的半大精制宫靴。

抬眼看上去,那半大的宫靴上头,一双狭长的细眼黯然无泪,正望着他一瞬不瞬。

那天晚上,在萧府白色的灵堂里,在祖父冰冷的遗体前,轩儿对他说:“逸之,你是姓萧的。萧家的人,只会把血撒在战场上,不会把泪流在别人的面前。”

那天晚上,轩儿还说:“逸之,你已经是将军了。是将军就得要有个将军的模样。”

将军的模样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他却还是不懂。做了轩儿五年的伴读,他在变,轩儿也在变。他的笑容越来越少,轩儿的笑容却越来越多。

他的笑容少了,是因为他依然在努力做个将军的样子出来。轩儿的笑容多了,由衷的却还是很少。周围的人都说轩皇子性情温和,待人有礼,他听了便只是一笑,最多不过点点头附和一下。

相处的时候久了,他说了很多事给轩儿听,也知道了轩儿的很多事。他知道轩儿的爹就是当今圣上,轩儿的娘是德贵妃,后宫中除了皇后以外地位最高,势力最大的宠妃。这些,京城中每一个人都知道,他知道并不足为奇。而别人不知道他却知道的是,虽然轩儿管德贵妃叫母妃,然而生下轩儿的,却不是德贵妃。轩儿的亲娘,轩儿只在酒醉后说过一次,是后宫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宫女,虽然颜色无双机智才敏,却因为出身低下始终不能受封。四岁的时候,宫女郁郁而终,轩儿便被德贵妃收在了身边认作了亲生儿子。

后宫如虎穴。他想,或许他有些明白第一次见到轩儿时,凭空感觉到的那挥之不散的浓浓的绝望和无助,他也有些明白轩儿彬彬有礼的笑容里多隐藏了些什么。

擦干脸上的泪痕,十三岁的归德朗将披上了祖父的铠甲,跨上祖父的战马,千里迢迢,赶赴沙场随爹和叔父杀敌去了。

战场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可以把一个男孩磨砺成一个男人,也可以把一个男孩锻炼成一个将军。又是一个五年。五年里,他和士兵们一起吃,一起喝,一起睡。学着他们的样子大声说话,大声唱歌,甚至连士兵们睡觉时那如雷的鼾声他也都学会了。骂天骂地骂娘老子,那更是张口就来,生气时骂上两句,高兴时也骂上两句,骂着骂着,他就变得似乎更加像个将军了。

五年过后,爹与叔父双双战死沙场,他扶着一对灵柩回到了京城。

听说,是轩儿,不对,轩儿已经封了王,是翊轩王爷了。听说是翊轩王爷在圣上面前进言说,萧家满门忠烈,如今却只剩下他一脉单传。为了不让忠臣绝后壮士流泪,绝不能再让他上战场了。

爹和叔父入葬的前一天,翊轩王爷深夜来找他喝酒。酒是宫中珍藏多年的御酒,香醇绵甜,后劲却十足。一人一瓮,两人便在灵堂对饮了起来。酒至半酣,翊轩王爷眯起了那双狭长细眼,问他道:“逸之,你恨不恨?你爷爷在打戈特人时尽忠,你爹,你叔叔,也在跟戈特人的战斗里捐躯。你们萧家历代祖宗,死在戈特人的手里有多少个?你,恨不恨?”

他仰头猛灌了一大口酒,趁着酒劲直言不讳道:“恨,我恨。”

翊轩王爷探手敲着他手里的酒瓮,带着五分醉意笑道:“终有一天,逸之,终有一天,我要叫戈特人向我俯首称臣。那时你们萧家,便再不用上战场了,更加不用捐躯报国了。逸之,你信是不信?”

他没有笑,也没有回答,只把翊轩王爷的手推开,一口干了剩余的陈酿。酒味入喉沁怀,醇而不烈,待到进到腹中后方才如燃了一把火似的烧得浑身都通透了起来,便如他眼前那个人一样越来越捉摸不透。

擦了擦嘴角,他放下酒瓮,望着灵堂正中那个硕大的“奠”字,他答:“信,我信。”收回目光,又望着眼前人郑重承诺道:“那好,我便为你收起这副铠甲赋闲家中。有那一天,你若做了征讨戈特的兵马大元帅,我再披上这铠甲,去做你帐前的一员先锋。大丈夫一诺千斤,言出必行。我们一言为定!”

大丈夫一诺千斤,言出必行。祖父的铠甲在萧府的祠堂里闲置了八年,他也在家静静消磨了八年。八年里,娘的鬓角边又生出了多少白发。八年里,他越发的沉默不爱笑了。

八年过后,翊轩王爷真的做了兵马大元帅,亲点他做军前先锋,官拜四品宣威将军。

轩儿当真没有骗他。

八年后,他在翊轩王爷的营帐中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他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在笑,有的时候是在笑别人,更多的时候,却是在笑她自己。那样纯粹的,不掺杂任何别的情绪的笑意,就如那被他尘封在记忆里的儿时的笑容一般。那时,叔父尚在,父亲尚在,祖父也尚在;那时,他笑得很纯粹,懂得的情绪,只有开心和快乐;那时,他只是一个顽童,并不是什么大将军。

在看到她烂漫笑容的那一刹那,仿佛多年的诅咒终于解除了一般,他那张多年不懂得如何去笑的脸庞上,不知不觉中,竟已有淡淡的笑容溢出。她说,萧将军,你的笑容很温和很温暖,你笑起来很好看。她还说,萧将军,你应该多笑几次。你的笑容能给人带来活力,一看到你,我就浑身充满了干劲。小脸笃定,说得煞有其事,不由得又让他想笑。

仿佛醍醐灌顶一般,多年来心中的疑问终于找到了答案。他终于知道,原来,娘终究是说错了。他那样的性子,也是可以做个将军的。他和“萧”这个姓氏之间,并不是谁成就了谁,谁又束缚了谁的关系。诚然,他是姓萧的。然而,他也是萧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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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明想写一篇萧易番外出来的,为什么写完以后却成了萧轩耽美番外?难道最近中耽美毒中得太深了?

不死心的硬加了一段易玲珑的戏份上去,整个就是一狗尾续貂。

捂脸。大家鄙视我吧。

用这个番外剧透了一点后面宇文轩的事,另外,也再一次劈响了上次那个鼾声天雷~~

最后吼一声,这一章好长啊~~~累死我了 

  五十、宇文轩被气得脸都绿了

经历过短暂的石化状态,萧逸之率先恢复了过来。

他不在意地冲一脸尴尬的易玲珑笑笑,从容不迫地将肚兜重新叠成方方正正的样子,又将它小心仔细地收好,淡然道:“谢谢。果然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说他……很喜欢!

正在四处找缝钻的易玲珑听到这句“很喜欢”,被无情的事实打击蔫了的身子一振,变得跟打了鸡血似的亢奋。小小的脑袋周围咕嘟咕嘟冒出了一大堆标志着“喜欢”“很喜欢”“我很喜欢”等字眼的彩色肥皂泡泡,载着她越升越高,越生越高……忽然间所有的泡泡一起爆裂,爆出一朵朵五颜六色的鲜花,铺成一篇花的海洋。而她,就在这半空中的,花的海洋中,自由无阻地畅游。

实在是太惬意太幸福了!简直幸福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了!贼吧ZEi8。Com电子书

所以易玲珑不相信地睁大了眼睛望着萧逸之的嘴巴,眼巴巴地问道:“萧将军,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萧逸之笑着重复道,“这手帕的颜色很淡雅,花样很漂亮,样子,样子很别致。我很喜欢。我收下了了,谢谢你。”

样子很别致?他很喜欢?谢谢她?易玲珑被感动地快要把持不住哭了。她觉得她真的太应该找个机会好好拜拜佛祖,谢谢他老人家大发慈悲,赐了萧逸之这么一个相貌堂堂又善解人意的超完美男人到她跟前,实在是三生有幸,五百年难修到的缘分哪。

那边萧逸之还在说着话:“玲珑姑娘,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刚才你说,那天在城墙上,我替你挡了一箭,对我而言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实不是这样的。其实我……我……其实我想说,那一箭,若是那一箭当时射向的是其他别的人,我可能就,就不会有那样的勇气去替他挡箭。只因为是你,我才会连想也来不及想就挡了过去。”

“也就是说……”易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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