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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田园-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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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留这东西。
“那这次您来是——?”
才三天而已,不可能喝完了一坛子酒。
“哦——我来——再买一坛男人喝的。”
银质面具在阳光下闪亮,连带的另外半张脸也看不清楚,阿珠眨巴眨巴眼睛,善意的劝导:“公子您好像是身上有伤,饮酒的话,可能会有妨碍。”
咱虽然是买卖人,也要凭良心做事的,何况这果酒不愁卖。
少年似乎欢喜了一下,面罩下多了八颗发光的牙齿,声音也温雅了许多:“无碍的,伤——不重。”
“那你喝这一坛。”阿珠凝眉,挑了一坛子度数低的:“桃子酒,舒筋活血还养胃,每次不要贪杯。”
少年的身影在悬挂的名牌下,银质面具的光环也褪去了,一侧的半张脸颊,棱角分明,肤色健康,长眉入鬓,眼梢儿微提,双眼皮长睫毛,高挑的鼻梁刀削斧刻似的透着刚毅,嘴唇稍薄,不多话,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就像男人年龄多老都会喜欢欣赏美女一样,女人活了两辈子,也会对安静的美男子目不转睛。
有什么**的气氛,在排列着酒坛子的走廊上酝酿吗?呼吸是微醺的,透着香,泛着甜……
一串串结着红色穗头儿的名牌,在夏日的微风中拂动,小姑娘松松编就的发辫垂过了腰际,一道弧线,伴着她微侧前倾的身躯更见玲珑浮凸。
不知不觉间,阿珠已经长大,高挑的身材,该发育的部分也都没落后,虽然身上的衣着倾向于舒服宽松,系着个连身的花围裙,可就又都勾勒了一遍。
如果,没有另外一个相同款式差不多花色的围裙出现,这气氛,还会持续酝酿下去的。
好死不死的,洗浴一新的王青书生,依旧穿着之前的青衫,系着花围裙,披散着滴答水的头发,出现。
“阿珠,要不要帮你?”
现在不叫“姐姐”了,改称名字。
少年的银质面罩刹那间散发出一股莫名的寒气,酒坛子揽在臂弯里,一手排出两个五十两的银锭子,拍在坛子的空隙中,然后转身就走。
一声极轻的唿哨,在树荫下乘凉的白马翻身而起,抖抖尘土,“踏踏踏”小跑出院门。
白瞎了刚刚喂食的苹果跟“草料”,这马跟主人一样没礼貌,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窜了,还是没留下名牌。
阿珠抓着银子望着大敞的院门发呆,书生王青已经勤快的把走廊里的酒坛子重新摆放规整了一遍,并顺手擦拭了一遍标签。
等两个小子也洗浴完毕换了干净衣裳跑出来,王书生早把整个院子都清扫过了,曾经丢在墙角废弃的木头模子,也刷洗过了,此刻正抓着把细长的刻刀准备下手翻翻新。
早先做手工皂的模子,都是姐弟三个瞎琢磨的,凡事儿都只求个大模样大轮廓,从没往细处雕琢,再加上皂液本身也会稍加膨胀变形,制作出来的“香胰子”的花式,也就算不上完美,马马虎虎自己用着开心就行了。
但是明显的,王书生这人对做事喜欢精益求精,据说他的绘画底子也是不错的,刻个私章什么的也能拿得出手,现在,见到欠缺打磨的模具,自然就忍不住要过过瘾了。
阿珠把活动空间留给男孩子们,自己到灶房去收拾午饭,虎头豹子对这个青哥师兄很看重,菜谱都是精心准备的,当姐姐的,一定得拿出浑身的解数来做才行。
说起来,这也是弟弟们第一次往家里领朋友做客,小家伙们也长大了呢!
五花肉早就腌渍入了味儿,“刺啦——”一倒入锅,满院子的酒香气,就被肉味儿给打败了……
巷子里,去而复返的少年,勒住了马缰绳,这熟悉的肉味儿啊,不是为他准备的。(未完待续)
ps:感谢hies的平安符,2015,平安幸福!
第一百二十章 郊游风云
王书生后来变成陈家的常客,每逢休沐必到,他人勤快,嘴巴也甜,又守规矩,就连王老爷子都很赞赏。
四个人依旧在闲暇时制作香胰子与洗发水,王青负责到外面销售,书院里是他挖掘第一桶金的地方,书生做买卖,倒是很有些“润物细无声”的派头,不怎么推销就小有收成。
阿珠的苹果醋酒形式大好的让人讶异,京城的贵妇们好像忽然间发现了这道女性饮品的妙处,小巷子里经常停着几辆装饰华美的马车来专程购买。
蓝衣少年骑着白马也依旧是常客,只不过更加沉默,挑一坛子果酒、付银子、离开,语言金贵的轻易不出一声。
但也从不拒绝阿珠给白马喂“草料”,他安静的站在一旁,任由阿珠跟白马亲近,薄唇紧抿着,眼睫毛在下眼睑留下一道暗影,看不出他的情绪。
“你的伤养好了吗?”阿珠问。
少年在马背上侧头,声音很轻:“好了——就得走了。”
他身上的血腥味有时候很淡,淡到近身也闻不到,但下一次,又会骤然重起来,走路也很缓慢,白马照旧细心的下伏身子,方便主人骑上去。
有时候家里没有别人,阳光正好,少年会多滞留一会儿,蓝色锦袍的背景是绿色,浓绿、浅绿……
就有那么一天,寡言的少年,提出了邀请:“我知道一个避暑的好去处,骑马的话,只用半个时辰。”
那个时候正是夏末,天气却还是炎热的厉害,且已经很久很久没下过雨了。地面干结成块儿,京城内好多家的水井都处于半干甚至全干的状态。
阿珠的家园自然不受影响,她总是深入简出,也不怎么了解,但是,听到蓝衣少年的邀请,还是有那么一些心动。
半个时辰的路程。还是应该出去转一转的。
第二日。少年拍门时,手里两根马缰绳,一黑一白两匹马都很神骏。白马见到阿珠,照旧亲热的不得了。
曾经在江湖上飘荡过几年,骑个马不在话下,阿珠专程换了身利落衣服。浅紫色的细棉布大褂长裤,束腰、薄布靴。脑袋上多了一块儿同色的布巾,在发顶系了个结儿,额前齐眉黑发,脑后一根长长的麻花辫儿。
一蓝一紫。一黑一白,一前一后,青春靓丽……
有时候女人会盲目相信自己的直觉。就这么个蒙着半张脸的怪物,还始终没有透漏过姓名。只多来买了几趟酒而已,就敢跟着人家出城。
傻闺女,这要是再遇到人贩子可怎么得了呢?
除了“艺高人胆大”的因素,最重要的,还是来自心底的那份信任作祟吧?或者,是莫名的亲近之感……
穿过高大的城门时,黑马蓝衣加快几步,对守卫亮出一面铜牌,收获了放行与致敬。
阿珠学着少年松开了白马的缰绳,两匹马在城外的官道上并驾齐驱,然后,拐入一条小径,地势高陡了起来。
道旁的树木与杂草都蔫的可怕,地面板结,马蹄声就如落在青铜器上一般的闷响。
半个时辰之后,开始下坡,两匹马自由休息,嘴里叼着阿珠提前准备的“草料”。
还挺曲折的,山丘下滑行了十几米,眼前豁然开朗。
如果不是有人带领,梦游都来不到这处地方,在外面干旱的草木都要枯死的情况下,这里却枝繁叶茂芳草萋萋。
阿珠扭头查看山坡高处的大树遮挡,忽然有了那么一点点貌似“私奔”或者“偷情”的感觉。
尽管,眼前的少年还挺陌生,甚至——
阿珠骤然想起,对面这小子其实早就当爹了——
但是还没等她找到合适的途径咨询这个话题,席地而坐的少年,开了口:“阿珠,那个书生,是你要嫁的人吗?”
“开什么玩笑?那是我弟弟的同窗好友,你别小瞧人家啊,先生说,明年下场,人家很可能要中举的,中个状元也不一定啊!”阿珠跟屁股下面被针扎了似的跳起来,连连摆手。
“就好像我跟你之间似的,关系简单,马马虎虎算是朋友……”。
“对了,你怎么不把你夫人跟孩子也带来这里游玩?又避暑……”。
阿珠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下子说了这么一大堆废话,现在她开始后悔了,这次出行太盲目太冲动,完全没考虑任何后果。
好在,少年也挺茫然的,手摆的比阿珠还勤快:“我没有夫人和孩子啊——真的——”。
“哦——”,阿珠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这次出行的罪过,不算大。
“你还一直没说过你姓什么叫什么呢,我家卖酒的名牌里,就缺你一个的。”
见过迷糊的,没见过这样迷糊的极品,厮混的熟到一块儿出游了,却连人家的姓名都不晓得。
“我在家行二,你可以叫我‘小二’。”少年的半张脸在浓密的树荫下清清凉凉,却把阿珠逗乐了。
“小二?店小二?这名儿好听又好记,以后我就这么叫了。”
这丫还挺体贴的,琢磨着莫非“小二”身上有啥难言之隐,不能轻易暴露真实姓名,身上还时不时的挂点伤,过城门还配备了个免检的牌子……
“我——中不了状元,只有个武职在身,俸银——也能养家糊口,我有房,京城里,老家,都有落脚的地方。”
少年的交待有点莫名其妙,眼帘低垂,看不到他在想什么。
“那很不错了。”阿珠干干巴巴给了这么一句评语,然后,整个气氛就沉默了。
说实话这地儿还真适合避暑,连空气都透着凉爽,尤其适合眼前这两个性子都冷清的人。
外表冷清,其实内心都是翻江倒海的吧?
关系算不上很熟,连个姓名都没弄清楚,人家也只是提了一句自己的本事和财产状况,也没表面要追求的意思啊?
何况距离自己成年还有几载,十八岁,姐好歹也得有出息一些,坚持到十八岁再勇敢的担起嫁人生子的义务吧?
“给你湿布巾,擦擦手。”
冷清的“小二”再出声时,已经在地上铺了一块棉布,京城里几家有名的点心铺子的货色,摆放的错落有致。
“没见你拿着包裹啊?”阿珠纳闷极了,这小子刚刚下马时,只提了一个阿珠准备的水果布兜儿,那这各式点心,怎么凭空冒了出来?
“我昨儿个——放在这里的。”
“昨儿个?那为啥还新鲜着?这种天气不好存放吧?也没被老鼠啥的给叼走?”阿珠姑娘化身为《十万个为什么》,自己有凭空大变活人的本事,难道你也有?
半张裸露的脸颊泛红,包括耳根儿的部位,那眼睫毛忽闪忽闪的也有趣极了。
“不是——放树上——没有老鼠——很干净——”。
“好吧好吧,很干净,味道也挺好。”
阿珠好脾气的笑起来:“我准备的水果也洗干净了,直接吃就好。”
“小二”果断打开水果包,小世界出品的苹果、梨、桃子,不分季节任性的新鲜水嫩着,味道熟悉,回忆久远。
“我想吃——你喂马的仙草。”
“呵呵呵,小二哥,学会跟马抢草料了,这习惯可不能留,不过,你怎么知道那是仙草?”
不好!没心没肺的女人也发现端倪了。
“白云每次吃了那草料都精神的不行,半夜里都恨不得疯跑上百十里地,不是仙草是什么?”
白马的名字叫“白云”?很婉约的嘛,阿珠的注意力被转移,问题偏离了:“那黑马叫什么名字?”
“黑土——”。
我勒个去!就知道得这么狗血!
“白云是母马?黑土是公的,白云专门欺负黑土,黑土表面上憨厚老实其实偶尔犯倔也能扳回一局对不?”
阿珠连珠炮似的询问,还真让“小二哥”脑子转不过弯儿来。
大姐你确认说的是马而不是人类的夫妻问题?
“我——不知道,真的!我在边疆,骑得只有黑土,回家以后,嫂子说我有伤,白云性子温吞些不颠簸,也想让黑土歇歇,才换了换……”。
这有点“鸡同鸭讲”,完全不在一个节奏上,人家“小二哥”没看过宋丹丹跟赵本山的小品嘛!
但是总的说来,这次郊游还算成功,气氛还算和谐。
再次闻到从自家院子里散发出的酒香味儿,阿珠眯了眼睛还挺陶醉,但是,还没来得及打开院门的铜锁,巷子口如狼似虎围堵过来的军士,是要闹哪样儿啊?
“小二你犯事儿啦?快跑快跑,上马——我掩护!”
傻姑娘也顾不得开锁了,伸双臂往外推“小二哥”,可是,少年的身板铁打铜铸的一般,倒反而把她拦护在背后。
一声断喝,如一桶冷水浇下。
“陈氏阿珠,速速随我等前去候审!”
尼玛!这是冲着姐来的?凭什么啊?姐每日里老老实实地宅在家里,勾兑个酒钟几畦菜,顶多再作腾几块“香胰子”,只不过想挣俩钱花花,没招谁没惹谁啊?(未完待续)
ps:感谢奇迹一生的粉红票!终于提前码出一章啦,困——
第一百二十二章 惊心动魄
“喂,魏大娘,你不知道吧?我就是天下间独一无二别无分号的旷古神医陈阿珠,幼年时就蒙大仙教诲,致力于治病救人匡扶正义,你家少爷的病,交给我来治!”
这席话说的慷慨激昂,就差拍拍胸脯保证不是坑蒙拐骗卖野药的了。
魏嬷嬷在地上蹭的一身的尘土,浑然不顾,结结巴巴的追问:“你是说,小皇子那嘴唇,不是妖胎,是病?是能治的病?你就能治?”
“轰——”,阿珠又被炸了一回,怎么这形势更严峻了?贵族少爷,又升级变成皇子了?乖乖,这还能不能好好做游戏了?
哎,这年头地主都不好当,何况皇子?能顺顺利利降生就算烧了八辈子的高香,姐好同情的呢!
“皇子就皇子吧,给我看看,再安排两个专看外伤皮肉伤的太医做帮手,那个——魏大娘,这个你能做主吧?”
小丫头说的蛮自信的,挥着小巴掌跟云淡风轻似的。
到了这个田地,死马也得当活马医对不对?魏嬷嬷也拼了。
找心腹太医,给皇后送信,帮阿珠调换成宫女的衣裳服饰,忙忙叨叨的天色就黑透了。
姑娘你家里还是兵荒马乱呢,王老爷子都快把脑袋上仅剩的几根黑毛儿给薅秃了,虎头豹子抡着烧火棍子都想玩一出“逼上梁山”。
蓝衣少年担着阿珠赋予的重托呢,无论如何也要规劝爷儿仨赶紧离京避避风头,可是,谁肯听他的?
“阿珠生死未卜,我们怎么可能撇下她自己找活路去?不行!”
“姐姐偶尔嘴巴上说话毒舌了一点点儿。但是从来不做坏事,为什么把姐姐抓走?我要去找京城府尹问问缘由!”
“我已经安排人打听消息去了,你们不肯走,那——我跟你们一块儿等!”
……
阿珠这会儿,已经见到了双眼红肿浑身无力的产妇,诸葛王朝至尊无上的皇后娘娘,只是一个伤透了心的羸弱母亲的形象。
能够毅然决定保护“妖胎”的孩子。宁可自己的安危也受牵连。地位也将不保,都不舍弃孩子,这样的母亲很可敬。
“交给我。你放心。”阿珠不多说话,有时候人跟人之间相信的基础就出自一个眼神一句话。
魏嬷嬷已经清退了皇后宫中所有的闲杂人等,只留下两个烧水的宫女和专门诊治外伤的太医。
阿珠回忆一下电视剧里医生手术前都是怎么耀武扬威的,掰着手指头跟两个太医数落:“要消毒。要消炎,要缝合伤口。还不能用普通的针线,鸡肠子高温煮沸应该可以用,反正就是越细越好以后不用拆线……”。
两个迷迷瞪瞪的太医,又浪费了不少时间弄懂阿珠神医说得是啥意思。然后准备东西,齐全了,问题又来了。
首先一看到是给刚刚出生一天半的小皇子动刀就吓破了胆。再一看动刀的部位胆又破了一块儿,两个大老爷儿们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反正就是说什么都不肯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
魏嬷嬷那套手段都没使上劲儿,吓破了胆的男人比女人还尿泥呢!
阿珠抱着小皇子,眉眼里全是怜惜,可怜的娃儿投胎时看的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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