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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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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活动持续了多久,锦媚倒不是很清楚,直到窗外染上暮色,直到王伯再次叫他们吃饭,教学活动才算结束,庄明皓慢慢放开她。锦媚松了一口气,然后抬腿往门口走去,庄明皓看着她的背影,心想她似乎不是很喜欢穿裙子,下次一定要带她出去买一条裙子来穿给他看。
  吃过饭后,又是王伯洗碗,庄明皓则负责送锦媚回家。
  走在一条林荫小道上,锦媚有些过意不去地说到,“真是的,你怎么又让王伯洗碗?!”
  “不然呢?”庄明皓反问,“每天都是王伯做饭洗碗啊,而且,你没看到王伯洗碗洗得很开心吗?!”顿了顿又假装生气的样子,道:“我可告诉你,等你嫁过来以后,可不许跟王伯抢饭碗,因为你还有别的更重要是事情要做!”
  锦媚被震动了,“等你嫁过来以后”,他怎么可把这种话说得像“今天的天气很好”一样自然而肯定,搞得锦媚也微微产生这样的错觉:他们,是一定会在一起,并走到生命尽头的吧。锦媚不愿再继续让自己沉浸在这样的奇异的感觉里,于是,微微撅起嘴道:“我要做什么更重要的事情呀?”
  庄明皓轻笑一声,“陪我聊天,陪我散步,陪我打台球,陪我......”
  锦媚听不下去了,嗔笑一声,“总之就是当你的贴身丫鬟就对了。”
  “嗯,”庄明皓似乎对这个回答不是很满意,“贴身是对的,可你为什么觉得自己会是丫鬟呢?你看看外国的总统,人家去哪儿夫人就跟到哪儿,怎么会是丫鬟呢?”庄明皓的语气有些鄙夷。
  “哼~”锦媚不屑,“难不成还是第一夫人?!”
  庄明皓半晌没有回话,锦媚心中得意,终于也有让他哑口无言的时候,可是,为什么得意过后,心中又有一丝失落滑过。
  这样复杂不清,起起落落,纠结不已的心情真的比那种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小说还磨人。好想好想甩开,好想好想逃离,可是,心里面却又竟然觉得很舍不得。
  终于,庄明皓在周围夜色的衬托之下,用低沉喑哑的声音说道:“怎么不能?就做专属于我的第一夫人不好吗?”
  时间,光线,声音仿佛都被黑暗这块巨大的海绵无声地吸走了,时间静止,光线黯淡,周围静谧到只剩下彼此的心跳声。锦媚觉得为什么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有抑制不住的酸痛感,她只好默默把脸别到一边,重新调整气息。
  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在他面前哭泣呢?尤其是在这样静谧而美丽的夜晚。
  她一直以为她只是她自己的,却不想原来她还可以是属于他的。
  锦媚把他们相握的手调整成十指相扣的样式,庄明皓转过头来,对着她笑了笑。锦媚懊恼,这算是勾引吗?没有人可以笑得如他这般明眸皓齿。
  明明她租住的小屋离他家也算是蛮远的,可是,好像也没走多久嘛,怎么就到了呢?锦媚站在小屋前,犹豫着要不要先说再见。
  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只见庄明皓从容地把手抬起来看了看表,道:“时间还早,我们再随便逛逛吧,晚上吃得有点多,想再多走几步帮助消化。”
  “嗯。”锦媚顺从地点点头。
  又随便在附近逛了逛,其实,锦媚住的地方附近根本就没什么好逛的。
  逛的差不多了,估计消化得也差不多了。
  锦媚站在小屋前,踌躇着不知该说些什么,庄明皓却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但是也没有说话。最终,还是锦媚先开口,妥协似的,“那个,你要进去坐坐吗?”
  “好啊。”几乎没有迟疑的平静的语气。
  锦媚郁闷,其实,他就一直等着自己说这句话吧。
  锦媚掏出钥匙开门,把门推开,摁下了墙壁上的开关,小屋子一瞬间便盈满了橘黄色的温馨的光芒,“进来吧。”锦媚柔声道。
  庄明皓觉得这是一种邀请,却更像一种蛊惑。他,欣然应邀。
  屋子本身比从外面给人的感觉更大一些,这座平房本身显得很是老旧了,可是里面让锦媚打扫得很干净,屋里的东西也都摆放的整整齐齐。虽然昨天来接她,但是却并没有进门看看,其实这才真正算是他对她小屋的第一次造访吧。
  透过小窗可以看出,后面似乎还带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与小屋一墙之隔,在右手边开了一扇小门,这样就有良好的通风,而且便于排水。其实,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宜室宜家,住起来也是舒服方便的。
  其实,真正让庄明皓喜欢的是——锦媚的床。这算是小屋里唯一的大件儿,一张两米宽的大床。
  锦媚看着庄明皓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床,心就像一把被人揪起来了一样,仿佛她就是那张正被某人细细观赏的床。
  “咳咳~”锦媚争取回了某人的注视。
  庄明皓不等她说便问道:“你一个人睡,需要这么大的床吗?”
  本来也不算一个太过分的问题,可是,锦媚却突然感到一丝莫名的怒气,她猛然想起,他的床也不小啊!“那你一个人睡的床也不小啊!”
  锦媚故意把“一个人”几个字咬成重音,庄明皓挑眉,“我是在等着有个人可以陪我一起睡啊。”平静缓慢的语调。
  锦媚又一次败下阵来,连忙转移阵线,“我只是觉得一个人的一生有近三分之一是在床上度过的,自然应该对自己好一点。其实,我更想要一个圆床来着,晚上睡觉时想怎么睡怎么睡,然后再挂上轻纱蚊帐。”锦媚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面反倒更像是自言自语,其实,刚刚她还差点把那句“想怎么睡怎么睡”说成“想怎么滚怎么滚”来着。
  庄明皓点头认同,可是也不知他认同的是前一句还是后一句,只听他问道:“这里的租金贵吗?”
  说到这个问题锦媚笑起来,摇摇头,“是我运气太好,一次偶然在大街上帮了一位老奶奶,那段时间我正好在考虑要不要续租我以前的那个房子,正好老奶奶要搬去和儿子儿媳住,可是又舍不得卖掉自己和老伴的旧房子,想租出去又怕别人不够爱惜,看我人不错,于是就用低价租给我住了,而且跟我说住多久都行。”
  锦媚一口气说完,才觉得有点渴,就去倒了一点水喝,正想问庄明皓要喝吗来着,就听庄明皓说:“给我也喝一口。”
  锦媚呆呆地递上自己手中的杯子,庄明皓毫不介意,就着她的杯子喝了几口,锦媚这才猛然醒悟:那个,她递上去的,是她的杯子耶,她从来没有给别人喝过的杯子!                    
作者有话要说:  
  ☆、拾捌
  锦媚淡定的接回自己的杯子,好吧,假装淡定。然后继续说道:“但是最近政府道路规划,这一片的老房子都在其列,可能,再过些时间,这里就会被拆掉了吧。”语气里含着惋惜和不舍。
  庄明皓这时候很想趁热打铁地说一句;“那就搬来和我一起住吧。”可是,看着锦媚的表情,却又突然说不出口了。
  屋子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梨花木的书桌,很有些年月了,可是却是古朴精致的。庄明皓看得出来,如果以现在的市价,这张桌子的价格不会太让人失望,于是问道:“这张桌子?”
  锦媚连忙说:“是老婆婆的老伴的,暂时借给我用。”
  “这样啊。”庄明皓顿了顿,“你运气是挺好的。”
  “就是说啊~”锦媚的眼波流转,样子说不出的可爱俏皮。
  庄明皓这才注意到书桌的角落上放着的一盆小小的文竹,眼中有什么情绪一闪而过,走上前去用手指轻轻捻住它的叶子,道:“你喜欢这个?”
  “是啊。”锦媚笑着道,“这是文竹。”
  “我知道。”庄明皓一脸你当我是白痴啊的表情。
  锦媚背着他,悄悄吐了吐舌头。然后说:“其实,我最喜欢的花是紫莲,因为我非常非常喜欢紫色,我长这么大也就只看见过一次真正的紫莲,真的太美了,美到我丧失言语的能力。”锦媚这样说着,眼中有闪烁光芒,却又带着几分失意。
  庄明皓又平静地说:“猜到了。”
  锦媚张大的置疑的眼睛里全部写着“是不是啊?!”然后,又是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继续说:“文竹是我最喜欢的植物。”
  庄明皓仍旧是面无表情的样子,“紫莲不是植物?!”
  “......”
  庄明皓没管她一副吃瘪的样子,说道:“养得不好。”
  “嗯?”锦媚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说文竹,可是,“我觉得还不错啊,已经比以前刚买回来时好多了,而且我既没让她晒到,又没让她完全不接触到阳光,几乎是每天帮她滴几滴水,这样还不够好?!”
  “文竹喜欢碱性土壤,而我们这儿的土壤大多是酸性,文竹喜欢茶,你把泡过的不要的茶叶里面多余的水分挤掉,然后薄薄地铺一层到这土面上,就会长得更好了。”庄明皓说。
  锦媚眼中有崇拜的光一闪而过,原来,他懂的东西这样多。只好讷讷地点头道:“这样啊,我会试试的。”
  “对了,”锦媚突然想起一件事,应该是可以和他分享的吧,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那个,我还养了一只猫咪。”说着就去开后面的门,一打开就叫到,“姬小明,小明,明明,明明,姬小明,快给我出来!”
  叫了半天都没有反应,锦媚想,他肯定又跑出去玩了,于是很抱歉地回过头去,对着庄明皓,那句“不好意思啊,小明好像又跑出去玩了”直接被庄明皓一副好像被雷劈了的表情给生生噎回去了。
  庄明皓总算明白:原来,明媚紫莲是这么回事!而且,她叫那只猫什么?!明明?!还有,如果他没有听错的话,那只猫,好像是跟她姓的。
  锦媚不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就是明明跑出去玩了吗?这次没看到,下次还可以看嘛!锦媚有些郁闷地想着,突然,电光火石之间什么东西一闪而过。等等!明明?好像某人知道她的微博名了吧。等等!明明?明皓!
  糟了,锦媚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不小心把天捅了个窟窿!
  不知不觉,已经有些晚了,庄明皓回过神来,道:“明明没找到就算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锦媚默默地送到门口,庄明皓就站定,“别送了,记得把门窗锁好,我走了。”
  锦媚呆住,这是什么情况,然后,她还是忍不住问了问:“你,一个人走回去呀?”
  可是,庄明皓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头也不回地就走掉了。
  锦媚回过身,关上门,心里面突然变得空落落的。
  却又在突然之间想到一个问题——
  他,不会是在吃一只猫的醋吧?!
  突然,心里面的那种落落寡欢一扫而空,有什么东西又瞬间把刚刚那块失落的东西填得满满的,甚至多到要溢出来了。
  上上下下,跌跌撞撞,起起落落的心情。
  于是,开开心心地去院子里洗漱。
  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却又完全睡不着,失眠什么的最坑爹了,况且明天可是周一,她一大早的早班呢!
  于是拿出手机,准备放首歌来听,单曲循坏可是催眠的一大利器,然后再设一个定时关机。心情很好的拿出手机开始摆弄,才刚刚开机就看到有一条未读短信,于是打开,竟然是庄明皓发来的:
  我现在在出租车上,就快到家了,对了,你明天的早班吧,晚上我来接你一起吃饭。现在就乖乖睡觉,晚安。
  锦媚想了想,心中一甜,他还算着她每天该上的班,其实,她也淡淡提过,她和她同事换班的事,想必以他那样聪明的脑袋,大概也知道其中规律了吧。于是,她回复过去:
  好啊,我在家里等你。我现在乖乖睡觉了,晚安~
  戴上耳机,听着女生温柔甜美的声音,欣欣然入眠了。
  好像,什么都是美好的,都是甜蜜的呢!
  第二天,下了班以后,锦媚哪里都没去,直奔公车站牌,然后回家。
  这是他们确定关系以后,他第一次正式请她吃饭吧。是不是,应该要好好打扮一下呢?
  锦媚站在穿衣镜前,踌躇不定,让他知道,她刻意打扮过了,会不会被嘲笑啊~想了想,手还是不自觉地从衣柜里拉出衣服在身上比来比去。上次和庄明皓一起去夜市买的衣服虽然是新的,但是去约会穿着短袖和短裤,似乎不太好。
  可是,她看了看简易的衣柜,好像没有什么可以穿得出去的衣服耶,而且,因为医院的工作服是裙装,所以,几乎每天穿“裙子”的锦媚几乎没有什么裙子。惟有一件咖啡色带白色波点的裙子还稍微能入眼,可是,却又已经在他面前穿过了。
  为什么,自己不能在他面前重复穿一件衣服呢?!
  赌气似的,锦媚拿了那件裙子来穿上。
  因为去帮庄明皓换药的那段时间,锦媚知道庄明皓有专门的司机,本来她以为会是司机开着车送他来的,不想,却是庄明皓亲自开着车来接她。
  锦媚坐上车,庄明皓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的路,锦媚这才问道:“为什么不是司机送你来呢?”
  庄明皓哑然失笑,真不知是她真傻,还是装的,“这种场合,适合多一个人吗?”
  锦媚的脸“唰”地红了,她根本没有想到那里去嘛!只是想说,他亲自开车来接她,感觉好正式呀~
  沉默了一阵,锦媚又问到,“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庄明皓轻轻笑了笑,学她一样卖起了关子,“到了你就知道了。”
  车子却在一家知名品牌的服装店前停了下来,其实,那是什么牌子,锦媚根本不认识,可是一瞥店里的装潢和店员身上的制服,就知道这种店是像锦媚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
  锦媚咦了一声,不解地问:“来这儿干嘛?不是说去吃饭吗?”
  “吃饭前,总该好好装扮一下,和美女一起吃饭,怎么可以失礼呢?”庄明皓的语气很是正经,连一向觉得“美女”这个称呼听起来很轻佻的锦媚都听得心里面甜丝丝的,“走吧,我想去买件衣服,你帮忙参考参考。”
  庄明皓这样说着,锦媚本来都准备去了,可是一眼望去,这竟是一家男女装兼卖的店,心中莫名就提高了警惕。这种店里的衣服都很贵吧,自己一个月的工资还不一定能买得起一件呢,如果,如果,一会儿进去,他说要给她买一件,她,能说不要吗?那样,不是会让他很没面子。
  这样想着,锦媚连忙说到,“呵呵~其实,我对男装一窍不通,也给不出什么意见,你自己去看嘛,我在车上等你就好。”
  庄明皓愣住,其实,哪里是他没有衣服穿,他不过是想以这样的方式把锦媚“骗”到店里买一件衣服送给她的,他知道如果他直说,以她的性格肯定不会接受。可是,不想她居然这样警惕。                    
作者有话要说:  
  ☆、拾玖
  既然,都被发现了,索性一把捅开这层碍眼的窗户纸!
  庄明皓俯过身去,用视线压迫着锦媚,锦媚发现她突然靠过来的瞬间,她的心跳乱了几拍,双手慢慢握成拳状,也说不清究竟是紧张还是害怕。
  “你,你干嘛?”锦媚有些慌乱地问到。
  “没有啊,”庄明皓无所谓的口气,“就是觉得,我们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想着要送一份礼物给你。可是,你好像不怎么喜欢衣服之类的,我就在想是不是要用别的东西代替。”
  锦媚一惊,只感觉他的呼吸均匀地喷洒在她的脸庞,还有越来越近的趋势,锦媚下意识地往窗边靠了靠。
  可是,庄明皓大手一拉,他们之间好不容易拉出的距离就不见了。锦媚直接往庄明皓身上倒去,庄明皓顺势一把搂住她,然后就成了锦媚靠在庄明皓怀里的姿势。
  庄明皓慢慢低下头去,锦媚看着他近在咫尺的侧脸,突然想到昨天的事,她的呼吸渐渐乱了,她可不希望某人得逞。于是,灵机一动,索性就将整个身子的重量几乎都压到他的身上,一只手还怯生生地环过去抱住了他的腰。这样的姿势比刚刚想要挣脱时感觉好多了,而且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衣她听见他胸膛里的心脏规律地跳动着,这样真好,她在离他心脏最近的地方,这样的亲密无间,她想到。
  “明皓,我可不可以不去啊?我不想去嘛~”锦媚开始撒娇。
  庄明皓一愣,而后很欣然地回应道:“我也没有勉强那啊,想要什么都是你自己选的。”
  锦媚郁闷,“可是,可是,外面好热,我不想下车。”
  庄明皓像哄小孩一样,道:“乖,别怕,店里有冷气。”其实,彼时即将暮色四合,这座城市的昼夜温差蛮大的,白日里的暑气早就消散得七七八八了。可是,庄明皓愿意这样和她进行一场缓慢的拉锯战,这是一件蛮享受的事情,有她的温度和气息缓缓传送到离他心脏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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