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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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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穿越大西洋一个来回就是小半年,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利文斯顿和门罗毕竟不是等闲之辈,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来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咱先斩后奏吧。但是,1亿法郎太贵。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双方开始紧张地讨价还价。美国说:4000万!法国说:6000万!不能再低了!到最后,以6000万法郎(1125万美元)成交。另外,美国承诺追加大约2000万法郎(375万美元)的专用款了结法美之间的一切债务。两项加起来共1500万美元,买了210万平方公里土地,平均大约1美分买1。5亩。你见过这么便宜的买卖吗?4月29日,双方签约。后来,法国要求付订金。门罗毫不犹豫地拿出他带来的那200万美元。利文斯顿还有点发虚,说国会和总统不批咱不就惨了?门罗显然比他同事胆子大,说顾不上那么多了,万一煮熟的鸭子飞了谁负责?就这样,号称“史上最牛”的房地产交易——“路易斯安那购地案”,在总统和国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
也许,你心里还有一个疑问:拿破仑为什么突然决定放弃他的“北美帝国”?他那么费劲地从西班牙手中抢来路易斯安那难道只是为了兑现金吗?当然不是。美国能占到这么大便宜,实在应该感谢它那不起眼的近邻:海地。汉密尔顿说:如果没有“那些黑人的勇气和顽强的抗争”,拿破仑是不会放弃路易斯安那的。那时候的海地还不叫海地,它叫“圣多明克”。1791年之前,它是法国殖民地。法国从西非海岸掳来大量黑人奴隶在种植园耕作,所以圣多明克95%的人口是黑人。圣多明克盛产蔗糖和咖啡,是利润丰厚的殖民地。1791年,趁着法国闹革命无暇西顾,圣多明克奴隶大起义,摆脱了法国的殖民统治。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通过黑人奴隶起义建立起来的政权。等拿破仑站稳了脚跟,他就开始琢磨圣多明克的事了。实际上,在拿破仑的美洲蓝图中,圣多明克是关键所在。路易斯安那地广人稀,除了新奥尔良,法国对这个地区的控制能力有限。如果能把圣多明克夺回来,法国在那里既能赚钱,又可驻兵,与路易斯安那互为掎角,便可有效地控制北美。1801年12月,拿破仑派他的妹夫查尔斯勒克莱尔将军率4万法军在圣多明克登陆,后来又陆续增加到8万人。事情一开始还挺顺利,但法军很快就遭遇一个致命的敌人:黄热病。到1802年年底,三分之二的战士病死,勒克莱尔本人也没能幸免。黑人奴隶越战越勇,终于在1804年1月宣布成立“海地共和国”。西半球第二个独立的国家出现了。法军出人意料的失败打乱了拿破仑的计划,这是他放弃路易斯安那的最重要的原因。但是,“渔翁得利”的美国不但没感谢和支持海地革命,反而在海地独立后立刻宣布终止与海地的一切贸易,拒绝承认海地政府,使这个新国家长期陷入经济困境。按照杰斐逊的逻辑,革命的美国应该支持世界上所有的革命才对,就像他当年支持法国革命一样。但是,不。海地革命最让杰斐逊感到害怕的是:奴隶起义。要是这个“病毒”传过来,美国的奴隶也起义了,咱还活不活?所以,最好把它困死。直到60年后,1862年,林肯总统才正式承认海地。那时的美国内战正酣,而内战的缘由正是奴隶制。
当然,拿破仑做出放弃路易斯安那的决定并不是没有挣扎和阻力。英国贿赂塔列朗和拿破仑所有的兄弟,企图阻止这件事。于是,在美法协定草签后不久,出现了那著名的一幕:拿破仑正在浴缸里洗澡,他的兄弟们不管不顾地跑到浴缸边,一个劲儿地劝他收回成命。拿破仑气得把水撩到他兄弟们的脸上,大骂:这事儿我做主!你们懂什么!其实,拿破仑考虑得确实比较稳妥。第一,法国与英国争霸需要钱。1500万美元不是小数目,可以大大疏解财政困局。第二,在失去海地的情况下,路易斯安那成了费力不讨好的所在,收不抵支。一旦跟美国翻脸,法国根本顾不过来。与其被美国抢走,不如被它买走。路易斯安那对法国来说是“鸡肋”,对美国来说是满汉全席。这块地本来就是法国从西班牙抢来的,无本生意,法国何不做个顺水人情,还能大赚一笔。第三,这个买卖可以加强美法关系,削弱美英关系,把矛盾重新引向英国。美国的扩张是对英国最有力的牵制。毫无疑问,英国是最不想看到美国做大的,美国的野心必然引发美英冲突。那就让它们打去吧,两败俱伤才好呢。这个推论在1812年得到证实。买卖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用门罗的话说就是:杰斐逊政府势在必得的决心迫使法国不得不严肃地考虑保留路易斯安那(或新奥尔良)可能带来的后果。为了逼着法国就范,杰斐逊不惜放弃一贯的反英立场,积极改善与英国的关系。他故意给利文斯顿写了封不加密的信:“法国获取新奥尔良之时就是我们与英国联手之日。”这全是说给拿破仑听的。反正谁阻碍美国人西进的步伐,他就跟谁翻脸。这种孤注一掷的态势是整件事的催化剂。
1803年7月3日,美法签约整整两个月后,购买路易斯安那的消息终于传到白宫。杰斐逊看完信都蒙了,当然是高兴得蒙了。本想用钻石价买个港口,结果用白菜价买了个国家。美国领土瞬间扩大一倍,密西西比从界河变成内河,这不是在做梦吧?那俩哥们儿太能干了!杰斐逊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这笔交易太符合“农业共和国”的理想了。土地就是自由,有了它,咱什么都不怕。尽管杰斐逊一点也不了解路易斯安那的地理状况,但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密西西比河流域是地球上最肥沃的土地之一,天赐瑰宝,世界粮仓。今天的美国不是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却是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这要拜路易斯安那所赐。路易斯安那的土地上将诞生15个州,成为联邦的新生力量。利文斯顿说:“在我们漫长的人生中,这是我们最尊贵的杰作。美国从此迈进世界一流强国之列。”虽然他有点夸张,但路易斯安那确实让美国从“偏安一隅”的小国变成了“独霸一方”的大国,也大大激发了它征服整个大陆的野心。在没有看到太平洋之前,它是不会止步的。下一个倒霉的就是墨西哥了。
7月4日,独立日。杰斐逊向全民宣布了这个消息,举国欢腾。但是,坐在办公室里的杰斐逊却正为一件事烦恼着。购买路易斯安那是好事,但合法吗?宪法允许联邦政府做房地产吗?律师出身的总统想到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查宪法。结果,他把宪法翻烂了也没找到那一纸房地产从业许可证。别忘了,在解释宪法方面,杰斐逊是“狭义派”领袖,也就是说,凡是宪法没有明示的事,我们就不能做。这可怎么办呢?总统把“宪法之父”找来商量,说要不咱修宪吧。修完宪再批准这个条约,这样就不违宪了。麦迪逊一听就知道总统的“书呆子”气又上来了。修宪?宪法是可以随便修的吗?且不说修得成修不成,就算修得成,议案首先要参、众两院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然后要经四分之三多数的州批准,没个一年半载你修得下来吗?你想考验拿破仑的耐心?万一让别人钻了空子,咱不是白忙活了吗?管它三七二十一,先签了再说。违宪不违宪,让最高法院操那个心去。杰斐逊一听有理,于是,他做了所有的总统都会做的事:便宜行事。他忘了,10年前,汉密尔顿创立中央银行,他就是以宪法没有明示为由指责汉密尔顿违宪的。汉密尔顿用“必要与适当条款”说服了华盛顿总统,现在,杰斐逊用同样的逻辑说服了自己。不但如此,杰斐逊还利用了他当年拼命反对的中央银行。没有中央银行高效的运作和支持,联邦政府一时半会儿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连发债券都困难,杰斐逊非急哭了不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的杰斐逊行事恰如当年的汉密尔顿,有过之而无不及。古弗纳莫里斯说:“共和党人让行政权变得如此强大,甚至远远超过了联邦党人在华盛顿时代的想象。”这就是现实中的杰斐逊对理想中的杰斐逊的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
10月20日,参议院批准了条约。11月30日,西班牙正式把路易斯安那转交给法国。12月20日,法国国旗在新奥尔良降下,星条旗升起。但在北路易斯安那,大家还不知道这回事呢。拿破仑转手倒卖的速度太快了,通讯又不发达,哪里反应得过来?直到1804年3月9日和10日,北路易斯安那才正式交接给美国。这两天被称为“三旗日”,因为三面国旗在同一天升起又降下。先是西班牙国旗降下,法国国旗升起,表示西班牙把路易斯安那交给法国。然后,法国国旗降下,美国国旗升起,表示法国把路易斯安那交给美国。大伙也不嫌麻烦,过户手续一步不能少,最后总算万事大吉。
现在,轮到联邦党抨击共和党违宪了。其实,这些攻击主要来自现实利益。西部的拓展将让农业人口越来越多,甚至奴隶制也会蔓延到西部,东部工商业的影响力就会减弱,话语权就少了,当然不利。好多联邦党人打算去最高法院告状,他们先去找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探口风,说你给咱评评理,他们这样做难道不违宪吗?马歇尔拒绝发表官方意见,因为法院不提供咨询服务。但在给朋友的信中,马歇尔说了自己的“个人意见”:这个交易不违宪。他知道,他的“个人意见”很快就会传遍联邦党,他就是想告诫大家:别瞎忙活了,你们告也告不赢。既然这条路堵死了,激进的联邦党人,比如前国务卿皮克林,号召新英格兰各州脱离联邦,成立“北方联盟”。他们甚至游说副总统伯尔,说你只要把纽约州拉进来,我们就推举你做“北方联盟”的总统。伯尔还真挺动心的,积极竞选纽约州州长。但是,他再次遇到他的克星: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跟杰斐逊有仇不假,但他支持购买路易斯安那,如果他是总统,他也会这么做。况且,联邦是他亲手缔造的,任何分裂联邦的企图他都不能容忍。汉密尔顿的阻击导致伯尔竞选失败,“北方联盟”的计划也流产了。
购买路易斯安那是杰斐逊政府最辉煌的功绩。但是,这里面有太多的问题,比如,路易斯安那的边界到底在哪里?美国认为包括西佛罗里达,西班牙说你想多了!佛罗里达是我的、我的、我的!更重要的问题是:路易斯安那到底长啥样?西班牙占了那么多年都没搞清;法国没来得及看一眼就把它给了美国;美国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自己买了块什么样的土地,也不知道这土地上有什么样的居民。美国人将怎样探索西部?他们的探索将为后世留下怎样的传奇?请看下一个故事:发现之旅。
第84章 发现之旅()
1803年的“路易斯安那购地案”让美国人兴奋了好一阵子,但兴奋过后,大家开始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这种感觉叫糊涂。你从来没见过这么糊涂的交易,买卖双方都不清楚自己买卖的是什么。除了210多万平方公里这个数据之外,美国对路易斯安那一无所知。它的边界在哪里?它是森林还是草地,是平原还是山丘,是绿洲还是沙漠?它开什么样的花,结什么样的果?它水里游着什么样的鱼,天上飞着什么样的鸟?它是否也有阴晴和寒暑,是否也有春夏与秋冬?更重要的是,当美法握手成交时,它们问过这片土地上的居民吗?它们凭什么主宰这片它们根本不了解的土地?
所有的问题都会引发好奇心,偏偏大家又摊上一个好奇心极强的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他想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也想知道美国的“大陆野心”能走多远。早在路易斯安那交易之前,杰斐逊就已经计划着探险了。像“弗吉尼亚王朝”所有的领袖一样,他坚信有一条水道直通太平洋,叫作“西北通道”,这条水道很可能与密苏里河相连。密苏里河是密西西比河最大的支流,从西北流向东南,注入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的源头很可能与太平洋近在咫尺,或者连接着另一条河,通往太平洋。如果能找到这条通道,我们就可以沿河而上征服整个大陆啦!
路易斯安那让杰斐逊的梦想不再遥远,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研究他的战利品了。他要派一个“发现之队”把路易斯安那里里外外看个透,还要直达西北部的俄勒冈。这个地区是美英争夺的焦点,两家都说俄勒冈是自己的。按当时的国际“发现法则”,谁先发现就是谁的。怎样证明谁先发现的呢?那就要留下痕迹,比如,插个国旗,刻个碑,修个堡垒,反正只要表示曾经“到此一游”,就可以宣称“自古以来”如何如何了。杰斐逊可不想让别人抢了先,他还惦记着“西北通道”呢。
那么,派谁去完成这趟“发现之旅”呢?杰斐逊选择了他的私人秘书、陆军上尉梅里韦瑟刘易斯。当初杰斐逊找刘易斯给自己当秘书就是件奇怪的事。杰斐逊是个大学者,他的这位秘书却连单词都经常拼错。其实,杰斐逊选中他是为探险做准备,他看中的是刘易斯的品德、性格、领导才能、坚强的意志、忍辱负重的精神和百折不回的决心。刘易斯于1774年生于弗吉尼亚。父亲死后,他随母亲迁往佐治亚。他小时候没受过多少正规的学校教育。1795年,他参加美国陆军,因功升为上尉。他很安静,也有点害羞,经常一个人去打猎,特别热爱野外冒险,也很享受孤独的生活。杰斐逊在一次社区活动中认识了刘易斯,很欣赏他的品格,并在入主白宫后请他做私人秘书。刘易斯对总统无比忠诚。
杰斐逊为培训刘易斯可下了大本钱。他让刘易斯住在蒙蒂塞洛,向他开放自己那藏书6500卷的图书馆,这可是当时最大的图书馆。杰斐逊与他一起研究法国、西班牙、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探险者写的关于北美西部的书、日记、地图,教他怎样采集和制作动植物标本,怎样测量土地,怎样画地图,给他讲解生物、地理、自然史、矿物学、天文、气候、农业和其他自然科学原理。杰斐逊是非常出色的科学家,大有富兰克林的遗风。富兰克林临终前最后一封信就是写给杰斐逊的,对自然科学的热爱是他们共同的情感。刘易斯碰上杰斐逊这个老师是天大的福气,因为杰斐逊博学多才,而且循循善诱,超有耐心。聪明、勤奋的刘易斯很快就掌握了大量的知识。后来,杰斐逊又把他送到费城跟本杰明罗什医生学医学原理,以便在旅途中处理简单的病症。他还请费城其他的科学家给刘易斯恶补各种科学知识。你可能会说,费这么大劲,为什么不干脆派个科学家呢?杰斐逊的答案是:这不是一次科学考察,而是军事远征。谁也不知道西部的环境有多恶劣,各国又虎视眈眈,只有军人能应付各种突发状况。此行以“秀肌肉”为主,科考为辅。
刘易斯请他的好朋友威廉克拉克与他一起领导这次远征。克拉克也是弗吉尼亚人,也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从小由家庭教师指导学习。他在陆军服役时与刘易斯成为生死之交,他们对彼此绝对忠诚。虽然克拉克的军衔是少尉,但刘易斯坚持称他“上尉”,和他分享指挥权。与内向的刘易斯相反,克拉克开朗活泼,极善与人交往,他的乐观和豁达是最灿烂的阳光。他聪明能干,不但是出色的指挥官,还特别擅长绘地图、画素描、做笔记,此行大部分地图、动植物素描、日记都出自克拉克之手。事实证明,刘易斯与克拉克是绝佳搭档,两个好朋友在所有的困境中都能互相帮助、互相配合,携手共渡难关。
刘易斯和克拉克为这次远征做了充分的准备。除了衣食住行的必备之物和武器,他们还带了大批给印第安人部落的礼物。远征队成员33人外加一条狗,其中29人在出发前参加了集中培训。克拉克还带着他的奴隶约克。约克长得高大魁梧,虎背熊腰,擅长打猎捕鱼,印第安人部落见了,惊为天人。他为远征队立下汗马功劳,但克拉克在远征结束后没有给他自由。杰斐逊向国会申请了2500美元秘密资金,资助这次远行。但事实上,最后的费用将近4万美元,超出预算16倍。铸币厂还专门造了一些“印第安和平币”,一面是杰斐逊的头像,另一面是握着的两只手,币上刻着“和平与友谊”的字样。杰斐逊要刘易斯和克拉克把这些“印第安和平币”交给他们遇见的印第安人部落,既表达善意,也宣示主权:现在你们这地儿归美国管,不要再向西班牙或法国效忠了!说到底,这是一次政治和军事行动,但刘易斯和克拉克以他们超人的意志和杰出的领导才能为后世留下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传奇。
1804年5月,30岁的刘易斯和33岁的克拉克带着这支队伍离开北路易斯安那的圣路易斯城,划着一条大船两条小船,沿密苏里河逆流而上,开始了他们长达两年半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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