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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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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它带到丁建业面前,他很震惊地问我:“你要走?”
聚散离合本是很平常的事,都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又有谁会一直停留不走呢。我从攒下来的那几百块钱里拿出一半递给他,说:“你就当是行行好,帮我照顾小黄。它怀孕了,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抛弃它。”我说得好像我就是那个导致它怀孕的罪魁祸首一样。
丁建业没有接受我的钱,蹙着眉,“钱你留着吧,小黄我会替你照顾的。”
我想了想,还是把钱收起来了。我出门在外,万事都离不了钱。
“你要走是不是因为那件事?你不是说你原谅我了吗?”
这话倒是让我很意外。他竟还一直那么介意那件事。我说不清心里什么感觉,只觉得好气又好笑,便忍不住起了玩弄他的心,“是啊,这不正是你的心愿吗?现在不用你赶,我自己走了。”
他猛然按住我的包裹,“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已经道歉了,那些人你别理他们。我已经跟他们说过了,那件事是我弄错,冤枉了你。”
我这才确定他似乎真的很在意那件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便冷下声音,“不然你要怎样?”
他却是再也想不出反驳的话了,只讷讷地拿开手,看着我走了。我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走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整个戏班。熙熙攘攘的庙门前挤满了人,手里拿着零食和板凳来来回回的走动,想找一个视线良好的地方。舞台上,王玉桂在指挥舞台布景。一切热热闹闹又冷冷清清的,看起来陈旧而遥远,好像一幅陈年古画。
小黄一步一颠地跟了我,或许它也知道这是最后一程,一直跟着我到了车站也没有离开。我坐在候车室里,它就蹲在我的脚边。
暮色像油画般一层层加重黯淡的颜色,夜色悄悄爬过房顶,像一只阴骘的巨掌慢慢的伸进时光里,攫走什么后又无声无息的一寸寸退隐回去。广播员一遍一遍的播报着车次,机械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越发的空灵寂寥。
有一瞬间我忽而生出了怯心,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我没有问王玉桂她的住址。我也不知道见到她之后说什么,以一种什么样的情感面对她。我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她,却在临行的时候胆怯了。我想回那个犄角旮旯里的小镇看一眼,我想起我的母亲,多年以后在夏日的午后她站在河岸上温柔地唤我回家吃饭,阳光照在她的脸上金灿灿的。她将一兜一兜的糖果塞在我的衣兜里,让我拿去显摆。只是我又想起房门外那双大码的男士皮鞋和那个连我都猝不及防的吻。终归都是岁月的痕迹,不管过了多少年,蒙上多少尘埃,只要轻轻一擦拭,总是现出当年的模样。
我呆呆地坐了很久,最终坐上了去台北的列车,在那座城市里,住着一个我来不及了解却早已深深爱上的女人。
☆、第 21 章
有人曾经说过,如果你有两个面包,你要用一个面包去换一朵鲜花,这才是生活。我觉得他说得不对。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彼此间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感情,或刻骨铭心或泛泛之交,但无论多深刻的感情都罢,在生活面前或者说在生存面前,都那么的微不足道。你曾经以为钟爱一生的那个人,最终只会在时光里沉淀成内心的一朵玫瑰花,而另一个面包,你要留着当明天的早餐。
在台北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活,这是我体会到的生活真谛。我每天睁开眼睛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哪里找工作,夜晚该宿在哪个公园,会不会被保卫赶走。我每天只吃一餐饭,在公共厕所里洗漱,在每一个招工的商店前停留,一次又一次的碰壁。我没有学历,也不希冀找到体面的工作,但就连饭店和洗衣店,都嫌我太过寒酸二话不说就给赶走了。
那或许是我人生中最落魄最艰难的时光,但当时我竟没有觉得多可怜或难以接受,因为我每天光是这样无果的奔波就已经精疲力尽了。我甚至想过放弃,放弃那个遥远而美好的梦,我卑微得像尘埃,她圣洁得像天使,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荒唐而疯狂的一切,本就不应该发生,或者应该早早结束。但在第十天,我在一直光顾的小摊上终于以免费洗碗的代价换来了一碗担仔面。
一九八零年的台北出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台南台中很多民众出于各式各样的原因涌入台北,想要在这熙熙攘攘过分膨胀的繁华中求得一处安身。担仔面摊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老家在台南乡下,跟很多涌入台北的年轻人一样,希望能在这里安身立命,又苦于没有学历和手艺,做苦力赚不了几个钱还总被欺负,就自主卖起了担仔面摊。经营了两年多,有固定的客源,收入过得去,但因为没有执照,经常被城管追得满城逃逸。那天,我正是在他躲避城管的时候帮了他一把,我们才有了说话的机会。
担仔面只在早饭和宵夜时间卖俏,所以每天只会出来两趟,我也只在那段时间出去帮忙,报酬就是每次一碗担仔面。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会闲聊几句,大多时候是他在说我在听。只能说他是个好人,骨子里却带着小民无知的狂妄自大。其他时候我依然在台北的大街小巷游荡,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但都是徒然。经济发展的结果就是很多劳动力大量地涌入城市,造成供过于求市场膨胀的局面,而赚钱是所有资本家的最终目的,没有人愿意为一个外地人提供住宿,特别是一个没有竞争力的女人。
基于这点,我也从未想过提出加点工钱之类的话,那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我只希望着在我坐吃山空之前能找到毓敏秀,而那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来得及想。没想到几天之后,面摊老板竟然主动提出给我一天十块钱,我心里实在惶恐,愣是不敢接过那钱。
他这样跟我说,“我猜你应该跟我一样都是北漂的,都不容易,而且你一个查某只身在外,有点钱防身是应该的,更多的我也给不起你。”
听来似乎很有道理,但这世上会有这么好的人吗?我将信将疑。
“就这么简单?”我问。
他面有难色,措辞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道:“你没闻到一股味儿吗?”见我不甚明白,他示意性地在自己身上闻了闻,又拿眼睛瞟我。
这下我终于明白了。脸腾地灼烧起来。怎么可能,我每天都有在公共厕所洗澡!我急忙抬起手臂上闻了闻,有一股子诡异的味道。大概是洗的衣服都来不及干,每天又一直浸泡在担仔面和洗碗水之间,那味儿越发的诡异难闻。
“我知道你一个查某不容易,我住的那附近有个钟点旅馆,价钱也很便宜。”他很善解人意地告诉我旅馆的名字。只是这窘境只逼得我深深地低下头,再也不敢见人了。他把钱塞到我的手里。
“钱拿着吧,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我的面摊。现在的人越来越讲究卫生,虽然我们只是个小面摊,可也不能让你把客人都赶跑了。”
我还没来得及回他什么,只听着远处一个摊贩高叫一声“城管来了”,各种小摊贩即刻乱作一团。摊主低声咒骂一句,急忙收拾碗盆板凳,各种物什混乱堆在小车上。我帮手推着小车往别的街道上跑。不知走了多少街道,才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摊主一手撑着车架,喘了半晌才大骂道:“你婆咧!”
我连埋怨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半弯着身子不停地喘息。
“看样子今天是卖不了了,你先走吧。”
我点点头,想着也是该找个地方好好拾掇自己了。想到我竟把自己过得如此落魄,又忍不住一片心酸。然后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老板,现在还有面吗?”
我想象很多见面的场景很多应景的话,我独独没有想过,在这样黑暗的一个小巷,在我这么落魄的时候,她来了,这么快,这么措手不及。街灯远远地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片树影斑驳的黑影,在夜风吹动下像一片涌动的黑浪。
“有是有,不过要等会,这刚开始呢,东西还没拿下来。”摊主热情地招呼着,将两张小矮凳从车上拿下来,“两位稍坐片刻就好,”又招呼我道:“快点来帮忙啊!”
我想过转身逃跑,那是我过去的人生里最下意识的动作。但我紧紧盯着那团黑影,脚步像是定住了,回不了头也迈不开脚。我不愿这么面对她,可这么好不容易这么恰巧遇到了,不是上天安排给我们的缘分吗?我不知道我这一走,又要等到几时才能再见。面子,在她面前又算什么?
就在我犹豫的片刻,面摊老板又催促了两声,我才讷讷地转过身。她还是那样美好,即使在这个树影斑驳的小巷,即使看不清她的面容,我也知道她是那样的美好。
我轻声叫了一声秀秀。
“阿凤?”她很意外,人跟着站了起来,“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在戏班吗?”丁建国也跟着她站了起来。
“我离开戏班了。”我说。
“为什么?”
我心里突然觉得很委屈,我不顾一切地来找她,她却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能对她说。这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戏,就连观众都只有我自己。最后谢幕了,我还得找一个冠名堂皇地理由安慰自己,说服世人。
“我……我想来这看看,来看看你,我还没有找到工作,钱包弄丢了,又忘了你的地址。”我说。
“你这个傻姑娘啊!”她似乎想说点啥,又不知如何说下去,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面摊老板见我们相识,也没说什么,只在煮着那两碗担担面。
“那你现在就在这面摊工作?”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算是吧,但没有工钱,也不是长期工作,而且我害怕我一说是的话,她就没有理由理我了。我们这么艰难才能够遇见,我需要很多的时间,来看着她,来爱她,我怎么舍得就这样擦肩而过呢。于是我抬起头看她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
她轻声叹了一下,没有说什么。我轻轻抽噎了一声。好半晌,我们都没有说什么。我想起离开之前给她绣的香囊,我还随身带着,便在包袱里翻找出来给她。
“上次你说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后来去找阿麽学了,本来想等你大婚的时候送给你,你看看喜不喜欢?”
那个鸳鸯戏水图案的香囊,原本用作结婚礼物也该是应景应情的,只是在这个漆黑的小巷子里在这种不期然地情况下拿出来,倒有些违和了。毓敏秀似在低头算计着什么,只轻声道谢,没有多话。
丁建国从她手里拿过香囊,就着微弱的灯光看了看,赞道:“没想到你手法还真不错,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话似是褒来又似贬,我只轻轻一笑,没有回话。气氛有些冷却,只剩下一锅热汤咕咚咕咚地冒着泡,所幸面摊老板很快打破了这沉默。面已经下好,他端上桌,招呼他们坐下,但毕竟失了吃面的兴致,毓敏秀几乎是未动一筷。
她又问了我一些关于戏班的问题,我都一一告之,说到戏班可能会在台北常驻下来,她眼里的精光一闪而过,复又黯淡了。
“还没有问过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大婚呢?还在戏班的时候说是延期,后来我没等到时间就离开了。现在竟然再遇到了,定要告诉我个时间,到时候我一定会去的。”我说。
丁建国回道:“就定在十月十号了。到时候一定要来啊!”
我下意识想到了十全十美,真是好意头啊!“真是个好日子。”我说。
丁建国嘿嘿笑了两声,“时间紧迫了点,是因为之前有些事情耽搁了,现在解决了,就想着赶快把婚事办了,之后说不定又得忙成什么样子呢。”好像一说到他的工作,江建国就不知不觉话多了,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意气风发。
我偷瞟着毓敏秀,只见她低着头忽而抬起来,看着丁建国问道:“婚礼还有好多事没筹办好呢,不如阿凤你去帮帮我吧。我妈妈她身体不好,爸爸又一直在忙着,我一个人实在忙得够呛。”
问的是丁建国,话却是对我说的,我和丁建国均是一愣。丁建国没说什么,我也不知道回什么,便只沉默着。她又说道:“阿凤你刚才不是说还没有找到工作,钱包又丢了吗?”
我仍是低着头没有回话,于是,我就这样去了毓家。
☆、第 22 章
毓家是个殷实的小康家庭,同我想象的一样,干净精致,并不十分宽敞。中国人的传统婚姻观讲究门当户对,若是大富大贵之家又怎会让毓敏秀嫁给一个戏子之子。毓爸爸是个裁缝,听说年轻时候也曾是歌仔戏演员,只因做戏太苦,后才改了行,经营一家成衣店。毓妈妈在店里帮忙。毓敏秀有个做医生的哥哥,叫毓敏成,比她大十岁,结婚后搬离了毓家,与妻子一起居住。
当我怀着喜悦的心情坐在毓家舒服的沙发上时,突然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毓敏秀,我的震惊是可想而知的。我几乎怀疑我因为太想念她而产生了错觉,连毓妈妈给我倒了一杯水塞到我手里也浑然不察。我的眼睛只是紧紧地盯着她。她有着和毓敏秀一模一样的五官,浓密的大波浪卷随意的散在肩上,穿着一件宽松的居家服装,却掩不住窈窕玲珑的身材。她的眼睛是勾勒出来的桃花眼,淡淡的绿色的眼影,魅惑而邪气,一挑眉仿如撒开密密情网,勾获人心,让人无力招架。
那眼神,让我瞬间分辨出了她不是毓敏秀。毓敏秀虽也化着淡淡的眼妆,眼神却恬淡而澄澈,而不是这么犀利的,赤'裸裸的,像一把无形的利刃,冰冷地透着一股不怀好意。我讷讷地收回目光,垂眸看着坐在身旁的毓敏秀,心仿佛一下跳回到了原位,安定而真实。
那女子见到我微微蹙着眉,碰地一声将房门带上,边走边问:“阿秀,这是谁啊?”她的眼神毫不客气的上下打量我,嫌弃地微微蹙眉,隔着沙发和茶几的距离,我甚至可以看见她皱紧好看的鼻翼,控制自己的呼吸,好像我的到来使整个房间的空气都变得酸腐不堪。
我猛然想起担仔面老板之前跟我说的话,脸一下红了,头便埋到自己胸前再也抬不起来了。眼光只能看到她的居家拖鞋夹脚式拖鞋吧嗒吧嗒地移动,坐到毓妈妈旁边。
“是阿秀的朋友,叫……叫……”毓妈妈努力地回想,刚进门的时候毓敏秀曾介绍我给她,但她没记住。
毓敏秀忙接过话头,“姬鸣凤啦!妈,你这么年轻,记性这么不好哦。”说着还用手敲着自己的脑袋。
“这孩子……”毓妈妈略微嗔怪,“嗯,叫阿凤。阿凤啊,这是阿秀的姐姐,叫阿英。”
我一抬头就看到那股审视的眼光在打量我,只轻轻微笑示好。
“阿凤就是话不多,这孩子太乖巧了,是哦妈?”毓敏秀说道。
我抬起头来,不知道回什么,不能四处乱看,又不能低下看,便只能看着坐在对面的毓妈妈和毓敏英。虽是一奶同胞的孪生姐妹,气质却截然不同,一个冷得像冰,一个柔得似水。毓敏英似乎并不介意我的眼光,涂着艳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头微微偏在毓妈妈肩膀上,一双媚眼却直勾勾地盯着丁建国。
那眼神令我极不舒服,以至于后来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眼神好像从头到尾都没有从丁建国身上移开过。那眼神,我并不陌生。因为我也常常那样看着毓敏秀,那种满含爱慕又带着深深的嫉妒与怨恨的眼神。她爱丁建国这样的念头突然闯入我的脑海,她爱丁建国,那秀秀怎么办?
我看向毓敏秀,她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安静温和地坐着。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什么。毓敏英已经离开毓妈妈的肩头,静静地看着毓敏秀。后来她站起来,把丁建国送出门。丁建国一一向众人辞别,礼貌周全。毓敏英回了房间,毓妈妈叮嘱毓敏秀好好照顾我之后也回了房间。房子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当我终于躺在毓敏秀的床上,穿着她的衣服,闻着房子里属于她特有的芳香,我从彻底从这场恍惚中醒了过来。我拥着她的棉被,闻着被子里的芳香里,心里又甜蜜又酸涩。我这么努力,终于来到她的身边。我爱的这个女人,就在隔壁,安静地入睡,均匀地呼吸,我的每一次呼吸都带有她的味道。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的印迹。我的眼睛贪婪地看着这房子里的一切。她的床头有一张桌子,桌上堆放着一摞海报,都是时新的电影海报。旁边是她梳妆的盒子,另一侧放着几本书,上面隔着一本淡绿色封面的记事本,被一支原子笔的笔帽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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