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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的历史-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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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泪光闪烁中,专诸无比虔诚地跟公子光干了那杯二锅头。   

  没想到,后来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公子光没派任何任务给专诸,而是充当了他的职业埋单人。专诸泡妞,来,春香夏香秋香冬香,站成一条直线让专爷挑挑;专诸吃饭,顿顿鱼翅燕窝熊掌;专诸喝酒,人头马茅台酒都给上上去;专诸他妈也给连带着升天了,天爷,公子光居然专程来探望老太太,还哭着嚷着要当她干儿子。   

  这么讲义气,这么够意思的大哥,哪里找?日子一长,专诸的血也到了临界点,濒临沸腾了,他琢磨着,这妞儿不能白泡饭不能白吃酒不能白喝,再不给大哥干点儿事,他真是枉为江苏第一古惑仔!主意打定了,跑去问公子光,大哥,您就真没点能让俺帮得上忙的事,您有难处的话,尽管说,俺拼了这条命也要帮您。   

  公子光的眉头这才缓缓皱起,忧伤地表示,他的确有点难处,但手下那帮废人没一个真能替他解忧的。   

  原来,公子光他爹,就是吴帮的老帮主诸樊,有三个弟弟,大弟余祭,二弟夷眛,三弟季札子。诸樊觉得季札子能力更强,就不立太子,想依照兄弟的次序把帮主之位传递下去,最后传给季札子。就这么顺下来,夷眛死后本当传给季札子,季札子却觉得自由更可贵,跑到外地去了,游荡去了,还得了一个〃贤〃的称号。结果夷眛的儿子僚当了帮主。就是现任帮主吴王僚。   

  公子光心里那个恨啊,这帮主之位本是自己的,能不恨么?啥时候天上一个大雷劈下来把僚劈死才好。但天灾毕竟可遇不可求啊,只能自己制造一下人祸。正好这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专诸很好搞定,他还没使出几招儿,这厮就忍不住了。不过这是犯上作乱的事儿,得还稳一稳他。   

  他说,专哥,这是搞不好要掉脑袋的事儿,你如果不愿意,我绝不强求。要是你拉兄弟这把,以后你妈就是我妈,你儿子就是我儿子,你老婆就是……我姐,而且要是你不幸牺牲了,我在家给你立牌位,天天给你烧高香。他看了看专诸,强调说这绝对是正义的事,帮主之位本来就该传给我!         

虹←桥书←吧←。←  

第6节:世上的大哥都一样……三个古惑仔的宿命(2)         

  专诸一抹泪花,顿感无比悲壮和荣耀,说:中,大哥,承蒙您看得起俺,俺决不辜负您的期望!什么时候您打点好了告诉兄弟一声就成!   

  三年后,公子光请吴王僚到家中吃饭。吃了一半公子光号称肚子痛,溜号了。专诸装成厨子捧鱼到僚跟前,剖开鱼腹,拿出那把著名的鱼肠剑(武林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杀死了僚,他自己也被卫士砍成了八大块。等他死了,公子光才带领一帮手下溜出来,把僚的马仔杀了个干干净净。   

  公子光上位了,专诸的儿子被封为上卿(香主),继续替大哥卖命,继续他爹未完成的黑社会事业。   

  第二个要说的古惑仔是战国时期的聂政。   

  他的经历和专诸有些相似。大概天下的大哥各有各的威风,而天下的小弟则都是被人当枪使的命吧。不过在黑社会的历史上,他比专诸更出名。原因有三:作为一个杀手,他比专诸更专业;作为一个小弟,他死得更惨烈;做为一个弟弟,他还有个跟他一样不要命的姐姐。   

  他比专诸更专业的方面在于,他杀过人,有专业经验。作为一个黑社会,老大考察你的专业水准当然是看你挑过几个场子杀过几个人,难道还看你扶过几个老太太过马路不成?   

  聂政杀人之后,就带着老娘跑路了,跑到齐国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起了屠夫的勾当,成天和猪啊狗啊打交道(想必没有人杀起来过瘾)。严遂把他给找出来的时候,估计他还在洗那把杀猪刀。   

  严遂也是属于那种一时失意的大哥。想当年他和韩傀都是韩国帮主韩哀候的左右手,日子不知道过得有多爽。结果后来一时大意把韩傀给大大得罪了,冷静下来一想,韩傀可是帮主的亲叔啊,这下闹大了。哥们儿不逃还等他杀将过来么?赶快收拾包袱跑路了。严遂在江湖也成名已久,脸哪儿搁得下,此仇不报非君子,他奶奶的,I〃ll be back!   

  一路流亡,他一边打听哪里有合格的杀手。聂政尽管已经十分低调,但没有用,像他这样拉风的男人,就象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么鲜明,那么出众,他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奇技的杀猪刀法,都深深地出卖了他……   

  严遂想方设法地认识了聂杀手。见天儿地跑到聂政家,请他吃饭喝酒,通通都是由自己埋单(敢情大哥都用这招儿?)。这样的大手笔弄得聂政脸上有些挂不住了,试探性地问,严哥你这么远跑来找兄弟是不是有啥事儿呀,有事儿您说话,能帮的我一定帮。严遂心底狠狠地啐了一口,想丫有脑子没脑子,没事儿我他妈的走几十里烂路来找你?能帮的一定帮?这话太不踏实。想到此处,他满脸堆笑,说哪儿呀,我也就是和兄弟投缘,哪能求兄弟啥事儿啊,吃吃吃。   

  就这么又腐败了些天。聂政被捧也捧爽了,吃也吃爽了。   

  这日,严遂走曲线救国路线,屁颠屁颠跑到聂政家去了。对聂政他妈聂老太太一口一个阿姨,叫得无比亲热,吃饭时又是敬酒又是夹菜,末了还捧出几千两金子,说是我孝敬给老太太的一点小意思。聂政惊大了,赶紧把礼物往外推,说我走乡串户的替人屠狗赚些小钱赡养老母,于情于理,兄弟我都实在不该收严哥的礼物了。严遂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兄弟啊,我其实有血海深仇在身,跑路到了齐国才闻听人们说起竟还有个兄弟这样的义薄云天的血性汉子。斗胆呈上千把两金子无非是想给令堂添点粗劣口粮来结交兄弟而已,怎敢有求于兄弟呢?聂政长叹,说严哥,我还有老母要养,只要她还在人世,我这条命就是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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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世上的大哥都一样……三个古惑仔的宿命(3)         

  严遂心凉了半截,心想你丫不早说!但依然坚持把礼物留在了聂家,算留个后手。   

  事实证明,严遂这招后著留得对。聂政在家看着那些金子,时时刻刻念着严哥看得起俺。几年后老母亲一过世,他就急吼吼地跑去找敬爱的严哥,说严哥,您的知遇之恩我没别的偿还,我这百把斤的身子就是你的了!你叫做啥就做啥!   

  聂政的结局当然和专诸一样。比专诸死得还惨烈。他杀死韩傀之后,又连杀几十卫士,最后拨掉面皮,挖掉眼睛,掏出肚肠,才含笑倒地死去。总算没连累家人,也没连累敬爱的严哥。死得值!   

  韩国政府有关部门把聂政的尸首安放在都城的城市广场上,还张贴了悬赏告示。说是有识得该人的,赠黄金千两。可过了好些日子,竟没一人能辨认出死者的。当初那个称兄道弟的严遂自然也是装作啥也不知道,任好兄弟的尸首在那儿挂着,受风吹日晒苍蝇叮。   

  倒是聂政的姐姐,千里跋涉跑到弟弟的尸首前,哭着说,这就是我弟弟聂政啊,我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他是个讲义气的真英雄啊……哭完了,拔出匕首朝心窝子刺了下去……那血飙了有天那么高。   

  要是当初聂政知道为敬爱的严哥效命还会搭上自家姐姐,不知道还会不会作这个选择?   

  第三个古惑仔,在我国家喻户晓,彪炳黑社会史册。答对了,就是荆轲。   

  其实作为一个杀手,荆轲的职业素质不大高。他曾与著名剑客盖聂讨论剑法,满嘴跑火车,牛头不对马嘴,盖聂鄙视地看着他,把他羞得落荒而逃。又与一代高手鲁句践比划,几招下来鲁句践很郁闷,怒斥,有你这么划拉的么?荆轲就地一滚,掩面泪奔。最能证明他素质低下的是他刺杀秦王时居然把匕首喂了毒,各位看官儿,喂毒这种事连暗器世家四川唐门都很鄙视的,这种下三滥功夫,万不可用来自毁形象。尤其是一个有头有脸的著名杀手。   

  就是这么一个人,流落到燕,成天和一个擅长打击乐器但始终找不到唱片公司签约的摇滚歌手高渐离厮混。边喝酒边唱曲,边感叹一下世态人情,末了还号啕大哭。   

  什么样的小弟,自然配什么样的大哥。燕太子丹是个十足的倒霉蛋,早些年去秦国做了几年人质,好不容易逃回来了,可回来后这大哥做得也很没意思,小帮派燕国势单力薄,秦王都要统一中国了,他撑得好不艰难。这人做得比较仗义的一件事就是收留了秦国叛将樊於期。但收留之后他恐慌了,秦王要是以这个理由带上几个兄弟来砸场子,那简直名正言顺得紧。   

  怎么办怎么办?看来也只有练练暗杀的功夫。天下第一大帮帮主嬴政的功夫据说独步武林,自己也得仔细找个绝世好手。通过层层叠叠的人际关系,也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太子丹和荆轲两个倒霉蛋凑到了一起。   

  太子丹眉头紧皱,作忧国忧民状,说,国家要亡了,我这个国君却无能为力,要我何用?要我何用?跟我混饭吃的弟兄,还有他们的家属,还有那些老百姓,都要跟着受苦了呀。唉。荆轲虽然武功不是太好,平时却也读过几本书,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知道些国家民族尊严的道理。太子丹以正义的立场循循善诱,他也动心了。可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说再等等。   

  有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太子丹在荆轲面前跟孙子似的。每天到他家里拜望拜望,老远就听到他打招呼,兄弟,是我,看我给你带什么来拉,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兄弟,牙好不?牙好,胃口就好,注意身体啊。兄弟,来来来,今天大哥请你喝酒,咱兄弟俩谈谈心。         

◇欢◇迎访◇问◇。◇  

第8节:屠夫的欲望之秀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1)         

  礼数十分周到。   

  当然,英雄向来离不开美女,太子丹隔三差五的就送个美人过来。金子那更是跟流水似的哗啦啦地淌进荆轲的腰包。终于,太子丹忍不住了,也怕荆轲天天和美女厮混掏空了身子骨儿,小心翼翼地问,兄弟,秦王都要渡过易水了,你看你啥时候动身比较好呢?荆轲也不是吃素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杀手的本职工作,他爽快地说,马上动身!   

  没过多久,荆轲带上了燕国最肥沃的督亢之地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上路了。在此要说明一下,燕太子丹给他配了个手下,秦舞阳。这厮的来头也不小,属于从小就不学好那种,十三岁就杀过人,那目光之狰狞,足以让人三里之外就发抖。就这么个二愣子,居然也为太子丹收为小弟,说明太子丹当大哥的确有一手。   

  出发之时,太子丹带上一大帮手下,穿着白衣服给荆轲送行,大家都泪流满面,十分入戏,搞得气氛十分浓重悲壮。摇滚歌手高渐离也来了,与荆轲合唱了一曲:〃萧瑟的寒风啊,吹得易水那个凉,荆轲我这一走啊,永远回不来啦。〃   

  荆轲当然回不来。就冲着那几个美女和金钱,还有太子丹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他搭上了自己的命。他学艺不精,匕首只挨着了秦王的袖子。秦王的内功和外家横练功夫都名不虚传,不枉后来做了武林盟主。   

  三个古惑仔的故事讲完了。想必各位已经看出来,在下想说的无非是两点:   

  第一,不管生存多么艰难,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别混黑社会的好,三个著名的前辈都死无全尸,那就是榜样。   

  第二,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你的老大某天一反常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亲切得令人发指,和蔼得让人哆嗦,和你称兄道弟,并且平白无故许以大量美女和金钱,你就该明白,大哥为什么是大哥?世上的大哥都一样,有一千张脸,会做一万场戏,你丫万不要一时冲动就被人当了枪使。   

  历史如此,现实亦如此。   

  屠夫的欲望之秀   

  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   

  厚黑之学的真谛,在吴起身上体现得十分清晰。你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能一边杀人(受害者里包含他老婆),一边微笑,做戏,礼贤下士。鲜明的对比让人有点心寒,有点头晕。或许这才是成功人士的崛起之道,只是我等蠢人看不明白而已。   

  秋香要是没有石榴姐的对比,哪能显出风华绝代来。先说说吴起那些破事儿。有对比才够清楚,光瞄一眼都让人心寒。   

  少年吴起就当过一次屠夫。   

  他是卫国人,家里是一方土财主,颇有点小钱。吴起觉得在家里浪费了大好光阴……隔壁王五两手空空外出打工,回乡却开了辆小别克,车里还坐着两位如花似玉的老婆;村里张三出去没多久,回家省亲,丫居然就当上公司老总了。   

  终于,他偷拿了家里的全部存款,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了。等他妈看到那信,急昏了头,也不注意一下影响,坐在门槛上哭天哭地。这下全乡人都知道了吴起偷拿家里的钱离家出走,还说不混个人模狗样儿的不回家。   

  吴起这时经验不足,出门后东奔西走,上下打点,却一直没能得其所愿。没过多久,从家里卷出来的那笔款子败得精光,已经喝了不少天稀饭的吴起灰溜溜地回到了家中疗伤。谁愿意看到别人家的人衣锦还乡啊,吴家小子灰溜溜地回来让人心里爽得很。吴起出门,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的,稍微注意点,还能听到细细索索的笑声:快看,这就是吴家的败家子,以为谁都能发达哪,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         

◇。◇欢◇迎访◇问◇  

第9节:屠夫的欲望之秀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2)         

  听得吴起面色铁青的转头往家走。一路走心里一边暗数:1、2、3……   

  第二天一大早,吴起他妈被满身鲜血的儿子叫醒。吴起说,妈,我杀了昨天笑我的那三十多个人,留不住了,这辈子我要是不混出个人模狗样,我就再不回卫国!言毕,丢下他三魂吓掉七魄的老妈子,跑路了。   

  那时候杀个把人估计问题也不大,说吴起跑路,兴许还不如说他旅游。虽然可能路上也被卫国的红色通缉令吓倒过几次,过海关的时候也被盘查过许久,总之,吴起终于夹着湿漉漉的裤裆来到了鲁国,混进当时最著名的教授曾子门下当学生。   

  估计吴起这时候已经觉察到了光有钱是不行的,知识才是力量,何况,象牙塔里边也好藏着掖着,不容易被移民局的人发现,被引渡回国啊。就这么在纯洁的大学校园里过了一段时间。他人聪明,成绩不错,曾子暗地里挺欣赏这个新学生的,想考察考察他的人品,要是人品好的话,就准备重点培养,保研、读博、进研究所,一条线作业。   

  曾子人迂么,也不懂迂回曲折暗地考察,就直接在课堂上问:同学们,你们是为了什么而读书?   

  同学甲满怀激情:为我国雄起而读书!   

  同学乙热泪盈眶:为了提高自身修养!   

  同学丙声情并茂:为了普天下得老百姓!   

  ……轮到吴起了,他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地回答:为了以后能吃好喝好,为了以后开宝马住别墅,为了以后能多包几个二奶!   

  闻此言,一心一意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曾子心灰意冷,老泪纵横,打着趔趄离开了教室,嘴里嘟哝着,世道儿变了,变了……   

  ……应该说,或许只懂礼仪教化,没有利益牵扯(后者是重点)的老教授在吴起眼里是没有分量的。他不会装么?不,他不屑于装。说出自己的真实欲望,他有恃无恐。   

  结果曾子左右思量了半天,还是没舍得开除吴起。这学生实在聪明,何况,要是让他继续读书,说不定还能把他的思想给改造过来。其他学生知道了教授的决定,不干了。吴起虽说是个留学生,但是聪明才智远胜他们,他们早嫉妒得快抓狂,一定要把他弄走。   

  也活该吴起落把柄到他们手里。这天收到了亲戚发的邮件,告诉他,他妈死了,叫他赶紧回家奔丧,还说时间过了这么久,通缉令早就撤了,问他为啥还不回去。吴起眉头一皱,直接删除。   

  过了几天,他妈死了他却不回家奔丧的事儿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一帮早就嫉妒成红眼病的兔子赶紧跑到曾子那儿报告了始末。曾子气昏了头,叫来吴起,问,有这事儿么?吴起犟着脖子,答,有。曾子最注重孝字,一听居然是真的,冠心病都快犯了,跺着脚直问为什么。吴起倒也坦率,说老师您太幼稚了,大丈夫一言既出,咋能说话不算数呢,既然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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