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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镖天王-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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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碎一边的金丝眼镜挂在右耳上。
被称作虎哥的光头来到年轻男子的身前蹲下,道:“陈博涛陈大老板,我们兄弟好不容易开一次张,你总得体谅一下,用五六十万买自己的一条小命,你赚大了。”
陈博涛抹了抹一脸鲜血,倔强不言,愤怒又仇恨地瞪着牛虎。
光头一脸冷笑,心里却在打鼓,做他们这一行最麻烦的就是碰上这种有背景又硬气的家伙,沉默着摸了三遍头顶,突然醒悟这犹豫的动作在姓陈的眼中无疑是一种筹码,顿时怒道:“唬我还是怎么着,你虎爷是从小吓大,打断你一条腿,看你给不给钱。”
陈博涛看着周围的小混混围了上来,眼底不由自主溜过了一丝惊慌,就算家世再好,腿断了就是断了,事后如何报复都没办法恢复,他前几年不想做混吃等死的二世祖,于是借着父辈余荫出来做生意,难道要断着腿回去?
就在这时,一个懒懒的声音响起。
“住手。”
声音有气无力,还带着那么一股子无奈和厌烦,光头和手下小混混惊愕地回过头去,灯光昏暗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陈博涛心里燃起一阵希望,待到看清楚那人比一米九的光头矮了十厘米左右后,心里那点微弱的希望瞬间熄灭。
陈博涛不是会叫人不要惹事快跑的好心货色,扶着墙艰难站起,准备等着混混们对付那插手者的时候找机会跑出去,对他这种二世祖来说,自己的命比天王老子都重要。
光头挥了挥手,一旁的混混从旁边包抄了林冬,林冬对此没有任何动作,自言自语:“身为一个保镖陷害自己的雇主,我自己也被安上过这种狗屁倒灶的罪名,谁叫你遇上了我,所以说你今天的运气真不好……”
“神经病!”光头骂了一声,挥挥手,混混们顿时抄着木棍板砖冲向林冬,一个混混直直冲向林冬,一棍子就往林冬天灵盖上砸去,木棍虎虎生风。
林冬动了。
沉寂已久的气血再度奔腾。
右脚前跨一步跺地,脚下爆发巨响,四周的墙壁随着跺脚而颤抖。手臂弓起,如同俯身准备冲锋的豹子,呼地轰出,像被压到极点的弹簧骤然反弹,击穿空气砸中混混的胸口。
八极拳,震脚发力,劲从桩起,地震如雷鸣。
嘭,被击中的混混跌飞四五米,一干混混顿时愣住,一拳将一个六七十公斤的人打飞四五米,这是什么鬼的力量?
林冬脚步连晃,每一次落脚都是一阵短促的地震,八极拳朴实刚健的拳肘砸出一片劲风,砸、劈、顶、突、捶等八极技法行云流水施展开来,硬打硬开崩飞袭来的木棍砖头,一拳便放倒一人,闷响连连,地上瞬间躺了一片,林冬却还没有被击中一下。
陈博涛呆住,就算是以前和家里老爷子去部队里看那些特种兵教官动手,也没有一个让他这么震惊,他还没有回过神来,一切就都结束了。
林冬面无表情,这一轮快攻让他本就不稳的气血有些虚浮,心知功力下滑不少,摇头无奈苦笑,望向双腿筛糠似的光头,身体骤然前倾,双脚在地上拧转踩出一圈土坑。
光头还来不及反应,林冬已如同离弦之箭撞入他怀里,他震惊之下正准备还手,怀里猛地爆发出他无法抵挡的可怕力道。
贴山靠,八极拳中最刚猛的一式。
嘭!
一靠如山崩,光头后背撞上墙壁震出蛛网裂缝,全身疼得几乎散架,知道在最后关头林冬收住了大半力道,否则他至少要断四五根肋骨,他还从没听过全力出手的八极拳还能收住力道,实力差距太大,他根本兴不起还手的念头。
林冬单手掐着光头的脖子将他提起来,光头惊恐地抠着箍住他脖子的铁臂,陈博涛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林冬看起来并不雄壮的身躯里有这种伟岸的力量,林冬等到光头脸色开始紫中转黑才放手,光头颓然坐倒,捂着喉咙仿佛要把肺都咳出来,抬头看着林冬的目光里满满都是惊恐和震骇。
刚才被掐着脖子的时候,光头真的以为这个人会杀了他。
“朋友,我们有仇?”光头捂着喉咙艰难开口。
林冬淡淡道:“你不用想太多,我出手,只是因为你玷污了保镖这个词,所以我说你运气不好。”
光头不敢接话。
“助人为乐是我的使命,请叫我红领巾侠。”
林冬摸了摸鼻子贫了一句嘴,转头走出巷子,陈博涛借着巷子外的路灯看清了林冬穿着保安服的背影,顿时愕然了。
“保安?!”
林冬没有在意刚才的事,走了几分钟,林冬回到出租屋所在的巷子,小巷子里随处可见垃圾袋子和污水,偶尔有一两条野狗在垃圾堆里刨食,巷子尽头是一栋斑驳陈旧的小公寓,大部分墙漆脱落露出灰黑的水泥外表,粗大的水管裸露在公寓外墙,如同公寓的血管和骨骼,看上去就像是电影里的鬼屋,每次都让林冬觉得会莫名其妙出现一些呜咽声或者惨叫声……
上楼,开门,回家,跃入眼帘的是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空酒瓶和泡面盒扔的到处都是,腐臭扑面而来,林冬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弹簧断了的沙发陷了下去。
房间里没有床,只有一个勉强能睡觉的沙发和一张桌子,惹人注目的是墙角一溜空酒瓶和角落堆的比人高的旧书,这些书都是他从垃圾场里论斤买回来的,什么类型都有,半年来他读了几十本书,充实着自身,但依旧对未来迷茫。
书和酒,支撑着林冬现在的生活。
林冬半躺在沙发上,身体内部隐隐作痛,这是一年荒废练功而出现的隐疾,练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武夫的境界分为几个大境界,外家、内家、先天,以前他离先天只有一步之遥,现在却掉到了内家下层。
旺盛的气血渐渐衰败,这是身体痛苦的来源之一。
他在地下拳场受了无数的明伤暗伤,逃出地下拳场后没有调理好身体,这些伤都已经生了根,每次动武,都会牵扯这些暗伤,痛苦如血肉骨头有刀子在缓慢搓切,所以才需要喝酒镇痛。
林冬颤抖着摸向桌子,无力的手抓了三次才抓起一瓶二锅头,颤巍巍拧开瓶盖仰头就喝,暖烘烘的酒液麻痹了身体的伤痛,但酒液在为他镇痛的同时,也在腐蚀他的身体。
林冬随手打开收音机,收音机里的主持正朗诵着诗歌: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露的枯藤,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那些迷途的惆怅,失败的痛苦,是寄予感动的热泪,深切的同情,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辛辣的嘲讽。”
“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
“好的朋友们,今天的朗诵结束了,我……”
嗞——关闭收音机的紊乱电流声代替了主持的字正腔圆。
林冬扔掉手中喝干了的二锅头酒瓶,擦去铁青胡茬上残留的酒水,点燃一根烟,借着打火机微弱的火光打量了一下自己微微发福的肚子,吐出一个烟圈,眉宇间难掩失落。
“相信未来?真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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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你不是我们家人
第一章 你不是我们家人
穗城作为东南沿海的一线大城市,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服饰时髦,衣衫褴褛的林冬走在街头,与这座带着富贵气和流行感的城市格格不入,沿途的行人会投去好奇的第一眼和诧异的第二眼,然后会恰到好处收回厌恶的第三眼。
“真想念祖国……虽然还是那么嫌贫爱富。”林冬感叹,出国五年,吃过最美味的事物,喝过最昂贵的红酒,住过最奢华的房子,睡过最性感的女人,但只有回到了这一片两世生养的土地,林冬才能感受到孤身漂泊在外的人体会不到的安稳。
五年前他到米国后被卷入一次枪战,一名华尔街的大亨被仇家追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呼啸奔过,枪声如雨,林冬差点吃了一颗流弹,那继承自盛唐和社会主义的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的精神作祟,让他帮助那名大亨脱离险境,他还记得那些让他快点滚开的大亨保镖看到他在枪林弹雨中穿梭,用拳头对抗子弹的时候,那看到了耶稣的见鬼表情。
那些保镖是宙斯盾保镖集团旗下成员,他也因此加入宙斯盾,仅仅过了一年,他就从最低级的铁牌保镖晋升成四名金牌保镖之一。第二年,他的雇用薪金开始以小时计算,第三年,他的朋友已经遍布世界各地,第四年,他的名气在国际舞台上熠熠生辉,在地下世界的保镖圈子里,他是最耀眼的新星,甚至有国际政要和巨商点名要他做保镖,他的个人信用等级甚至比宙斯盾保镖集团信誉保证还要高,而宙斯盾集团是国际保镖界四大集团的龙头。
是金子总能发光,不过在国外更容易发光,这是在国内用了十二年完成义务教育,在国外只用五年在国际舞台大放异彩的林冬学到的道理。
但是意外总是在人最志得意满的时候出现,轻轻一推,就将站的很高的林冬推下了深不见底的深渊。林冬摸了摸身上的旧伤疤,长呼一口气,低声道:“都过去了,老子总算是回家了。”
林冬在国外流浪半年,靠着黑吃黑攒够了钱,辗转偷渡各国,最后在爪哇的巴邻旁港口找上了跑长途偷渡的“蛇头”,才搭上了回家的航船。
林家别墅位于穗城株江新城的盛泰小区,属于富人别墅区,路上随处可见豪车驶过,林冬身上没钱,靠着11路公交车走到盛泰,被门口的保安拦住。
“你一个流浪汉跑这里干什么,快点滚蛋。”保安仿佛沾染着住在小区里的贵人们的优越感,手中的胶棍指着林冬的鼻子,斜睨着眼,一脸厌恶。
林冬不以为意,国外五年的磨练,他已不是沉不住气的小年轻,脏兮兮的脸扯出一丝恰到好处的笑容,“这位大哥,麻烦通融一下,我有亲戚住在里面。”
保安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朝着一旁看热闹的同事们笑喊道:“你们听听,这流浪汉还有亲戚住在盛泰里,哈哈哈……”
“小子,你这种想攀交情进去讨饭的人我见的多了,回去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滚滚滚……”
林冬哭笑不得,不想再纠缠,一个纵跃跳起一米,直接跨过门栏,撒开腿往别墅跑去,那保安被吓了一跳,破口大骂,率领一群保安追着林冬。
林冬现在身体暗伤极多,能发挥的实力只有一半,但脚力依旧不是这群普通保安能比拟的,保安们逐渐被甩在身后,那领头的更是诧异面黄肌瘦的林冬会有这样的体力速度。
循着记忆跑了十多分钟,林冬来到了一栋大别墅前,此时别墅里隐隐传出优雅的音乐,还有隐约的人声鼎沸。
这是一栋欧洲风格的别墅,别墅外爬满了常青藤萝,和林冬记忆里没有任何不同,林冬难掩激动,按响了门铃。
这时保安们也气喘吁吁赶到,二话不说拳脚相向,盛泰里的住户非富即贵,要是今天他们没处理好这流浪汉,这个饭碗铁定要丢,这年头脑子灵活的人才不好找,四肢发达的保安还是很好找的。
林冬左闪右躲,身形如游鱼,没有保安能碰到他,这些保安只是尽职责,没必要和他们过不去。
吵闹声传入别墅,别墅的铁门打开,穿着修身西服的中年男子端着鸡尾酒出门,看着门外的闹剧一脸不豫,呵斥保安们住手,再打量起流浪汉一样的林冬,目光一怔。
“二叔。”林冬伸手抹了抹脸上的灰尘,咧起一个笑容,光洁的牙齿和一脸的灰尘格格不入,这一口白牙让林氏集团的二当家林锦城恍惚了一瞬间。
“你怎么回来了?”林锦城勉强收敛讶异,皱眉问道。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你终于回来了,表面差不多,意思却天差地别,林冬也收起了笑容,林家人不喜欢他这个被爷爷抱养的流浪孤儿,但林冬还是将他们当做家人,直到他出国五年回来的今天,他才认识到面对完全不喜欢你的人,不管你笑得有多真诚,也没办法让人有好感。
“爷爷呢?”林冬不想多说,突然觉得有点累,只想见到那个对别人严厉但只有对自己才慈祥的老人。
林锦城脸色一变,突地想到了什么,用三秒刻意平复怒火,看着林冬的眼神冷了下来,转身往别墅里走,“跟我来。”
林冬没看懂林锦城的脸色变化,对保安们略带歉意地点了点头,走进别墅。
门外的一干保安面面相觑,领班没想到被他鄙夷了一顿的流浪汉真的是盛泰住户的亲戚,大为后悔刚才的言行,脸色一阵青一阵白,预感饭碗不保,心惊胆战,只好默默祈祷林冬不记得他的样貌。
林锦城走到一边不知道给谁打电话,林冬进了别墅,入眼是一个巨大的酒会,长桌上摆着新鲜的海产,龙虾、螃蟹、三文鱼,白色的桌布和红色的美食相衬托,男男女女衣着正式,谈吐优雅,看上去都像是成功人士。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广潮省一线企业林氏集团大洗牌的这个时间,东南商界里不会有人拒绝林家的邀请,参加酒会都是东南商圈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当流浪汉般的林冬跟着东道主之一的林锦城踏入这栋别墅时,所有人诧异的目光都聚集在林冬身上。
被一群大人物注视,林冬毫不紧张,他早已习惯了,挑起一片三文鱼抛进嘴里,随意道:“收起你们对我流浪汉装扮的好奇,这可不是今年米兰国际时装周的潮流。”
“这人是谁?好没礼貌。”
“穿的好脏,外面的乞丐怎么混进来了?”
“难道林家的安保设施还拦不住一个流浪汉?”
众人窃窃私语,目光鄙夷,上下打量林冬。
“骚瑞,忘了这是在国内,要虚伪……啊不,是矜持。”林冬一脸恍然大悟,脸色一正,“各位女士们,请尽情享用美食和香槟,有什么不满就找我二叔——只要远离他的大床就好,还有各位先生们,如果真的对旁边女士的胸罩很感兴趣,我知道有一家专卖店质量不错,地址是……”
“闭嘴,跟我来!”林锦城脸上挂不住,收起电话,不由分说拉着林冬径自上了二楼。
在场男女眼神玩味起来,早就听说林氏集团的林老爷子曾经抱养了一个孤儿,八成就是这人,看林冬一身脏兮兮,不少心思玲珑的客人免不了对林冬恶意猜度,在这林家动荡洗牌的时刻,继承人身份介于合理和不合理间的林冬是不是回来分一杯羹的?
那可是东南龙头企业之一的林氏家族的股份啊,拥有1%已足够一辈子不愁吃喝了。
上了二楼,来到林锦城的书房,林锦城嫌恶地捂着鼻子,让满身臭味的林冬离他远一点,自己坐在书桌后的太师椅上,问道:“这五年你去哪里了?”
“你知道我出国了。”林冬收起对其他人的吊儿郎当,皱眉回答。
“出国?”林锦城冷笑一声,指了指林冬身上的破烂衣服,“出国五年,你就混成这样回来?”
林冬默然,他那个圈子之外的人不会明白他的成就,他不想说,也没必要和林锦城说,说了别人也不信。
林冬不愿想起满手的血腥。
“爷爷呢?”
林锦城目光眯起,掏出一根黄鹤楼,点起火,夹在手上没抽,冷笑道:“这个问题,你应该比我清楚。”
“什么意思?”
“我爸一个月前死了。”林锦城吸了一口烟,淡淡吐出一个烟圈,看着林冬神色猛然呆滞,蔑笑道:“我也不和你玩虚与委蛇那一套,我爸的确留给每个家里人遗产股份,你回来不就是为了你3%的股份吗,装什么惊讶。但是你给我弄清楚,你只是一个孤儿,能踏进我林家的门已经是莫大的福分,咸鱼还真的想翻身?别做梦了,外人始终有外心,白眼狼。”
林冬脑子里一片天旋地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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