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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剑神-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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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前可没这习惯。”卖肉老者皱了皱眉,继而笑道。

    “不知为何,最近老是脚痒。”

    “怎么出山了,打算再来几场‘春秋大战’?”

    老吴摇了摇头,轻轻抿了一口杯中的酒,笑道:“早没那激情了,这次是瞧上一个徒弟。”

    老吴说的曼斯条理,而那卖肉老者,却是蓦地睁大了眼睛,满脸皆是欣羡。

    一个武者,哪怕曾纵横九霄,最终还是要消亡,若无人继承衣钵,那边是永恒的痛楚。

    但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继承人,却又是一件难入登天的事情。

    匣中三尺不长鸣,不遇同人誓不传。

    震惊了许久,卖肉老人摇着头,轻轻笑笑:“跟你争了一辈子,没想到到最后,还是输给你了。”

    老吴再饮一杯,满脸遮不住的得意:“都这把年纪了,还惦记些这个,有什么意思。”

    寒暄数句,话锋一转,谈及到了轩辕国器身上。

    卖肉老人长叹一声,话语中带着无限惋惜。

    “这后生苦命啊,老轩辕的嫡长子,天赋才华都极出众,可偏偏不走武道。下山考取功名时,爱上了个不懂知恩图报的江湖女子。那女子出身不好,性子却执拗,大概是不甘心嫁给国器这么个老实人。被龙虎山那个‘为老不尊’的,瞅准机会,软硬兼施就给‘双*修’上了。事后那女子竟一声不吭,反倒在那老王八那里,做了三年鼎炉。”

    老吴长叹一声,调笑道:“那刘老王八年轻的时候就讨女人的喜欢,手腕那是越老越厉害。”

    那卖肉老人笑笑,继续说道:“那刘老王八过了几年,又这看上了轩辕国器的女儿轩辕倾城。估计这次终于过了轩辕国器的底线,不再忍气吞声。”

    老吴叹道:“我看那轩辕家的小子,气机乱涌,只怕是倒行逆施,一心求死的路数。”

    卖肉老人惋惜道:“这个小子,若不是走了歧路,急于求成,只怕也能登上那‘青霄十人’之列。”

    老吴微怒道:“再不求死,拿命去换境界,难道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入了那老王八的嘴?”

    卖肉老人无奈道:“这么一来,这孤月城可就真的一蹶不振了。”

    老吴没有答话,继续抠着脚丫,喝着酒。

    卖肉老者笑笑,看着老吴问道:“待在这里不去帮忙,不怕你那宝贝徒弟吃了亏?”

    老吴顿时来了精神气,喜逐颜开道:“我这徒儿吃不了亏,不是老吴说大话,能伤到这小子的人,整个青霄加起来,一只手就数得过来,但若说要杀我这徒弟,嘿,那姓白的后生和那秦国两老鬼或许行。但这刘老王八啊,下辈子吧!”

    。。。。。。

    。。。。。。

【071】 轩辕入尊

    四月初八,原本万里晴空的孤月城,突然彤云密布,零星小雪恍若天上仙子,缓缓落下。

    迎着寒风,已经病入膏肓的轩辕国器,昂首出城门。

    轩辕倾城挽着一个妇人的手臂,站在城楼上,默默地看着轩辕国器的背影。

    寒风吹来,轩辕国器连连咳嗽,猩红的鲜血随着磕出,沾染了他的手心。回过头,轩辕国器看了轩辕倾城一眼。

    “倾城,以后就由你照顾你娘了。”

    妇人如梦初醒,猛然喊道:“轩辕国器,你去哪里?”

    中年书生继续前行,温言笑道:“去‘迎接’刘古盘。只有把这只贪得无厌的‘老王八’宰了,孤月城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宁。”

    轩辕国器突然停下了脚步,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年轻时候读书,看到圣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可惜轩辕国器这辈子,也只能扫扫这孤月城百里,扫不得那天下了。”

    城楼上,妇人泪如雨下。

    轩辕国器却是笑笑:“轩辕国器不后悔当年娶你。”

    轩辕倾城嘴角颤抖,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当她看到自己的母亲转身回府时,终于鼓起勇气问道:“娘,我们真的不去看看?”

    妇人转过头,神情冰冷:“去看轩辕国器如何寻死吗?”

    轩辕倾城脸色突变,欲言又止。

    妇人却是火上浇油道:“就算他打赢了又怎么样?轩辕国器,根本就不是我们娘俩知道的那个轩辕国器,难道他打赢了,我就要哭得梨花带雨去求他回心转意,然后与他相敬如宾,白头偕老?”

    轩辕倾城泪流满面:“娘,你当真。。。一点都不心疼?”

    妇人笑了起来,有些癫狂:“我呀,早就不知道心痛的感觉了,你要去,就自己去吧。我想一个人好好静一会。”

    叶君临不知何时来到了城楼上,身边只跟着宁昆仑。

    叶君临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狐裘,与天上落下的白雪一个颜色。巨阙剑依旧是背在身后,无形中散发着凌厉的剑气。

    轩辕倾城平生第一次,觉得这位时而高不可攀,时而低至尘埃的‘魏王’殿下,不再那么讨厌了。

    生平第一次,与男人站在一起,没有离开。

    生平第一次,觉得这个冷峻的少年很有安全感。

    生平第一次,她的小心房微微地跳动了一下。

    一袭狐裘的叶君临,与一袭紫衣的轩辕倾城,并肩站在孤月城的城楼上,眼睛望着同一个方向。

    宁昆仑搔了搔后脑勺,自言自语道:“怎么觉得自己有些多余呢。”

    。。。。。。

    。。。。。。

    中年书生迎风缓行,衣袖翩翩,卓尔不群。隐忍了二十年,这一刻,他显现出了所有峥嵘。

    一路走,一路咳嗽,血丝不断渗出。一路上,轩辕国器想了很多事情,有好有坏,有起有伏,有辱有荣。

    终究还是回过了头,他的目光落到叶君临的身上,像是在询问着什么。叶君临长叹一声,轻轻点头。

    轩辕国器心安。

    龙虎山的迎亲队伍,终于踏着风雪走到了孤月城下。一袭大红新郎装的刘古盘,看着隐没在风雪中的轩辕国器,脸上流露出了一个猥琐地不能再猥琐的笑容。

    “哟,岳父大人,你这是来迎接我吗?”

    一个一百四十岁的老王八,去叫一个四十岁的人岳父,真是亏得你这么不要脸。

    轩辕国器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了憎恨的神情。这么多年来,你刘古盘欺压我轩辕家的账,该和你算算了。

    轩辕国器将书卷插回腰间,凭空托起一只大号狼毫。

    这位在龙虎山一言九鼎一古稀的老王八,微微一笑:“那就让我领教一下,轩辕城主的高招。”

    话语轻蔑,丝毫没有将轩辕国器放在眼里。

    不在刻意压制境界的轩辕国器,抬手一式,右脚踩出一步,左脚微微屈膝。手中狼毫大挥,玄光闪耀,妙不可言。

    刹那间,天上乌云翻转如龙,骤然下降。

    轩辕国器轻声道:“起笔憾昆仑。”

    忍常人所不能忍,故能成常人所不能成。

    轩辕国器忍了二十年,在这一刻,所有委屈如同是喷发的火山,全部倾泻在了刘古盘身上。

    手中笔走龙蛇,毫间如有鬼神齐动,心中万千气象付诸笔端。字由心生,轩辕国器划出的每一个字,都显得杀气腾腾。

    气机暴涨,轩辕国器的境界,直入玄尊。

    黑云压顶,山雨欲来。

    刘古盘到底是活了两个古稀的人了,不能说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但却也极为淡然。轩辕国器的境界提升,实在是太过于玄乎,玄乎到让人难以相信。

    老奸巨猾的刘古盘,一眼便看出,轩辕国器的境界不过是拼得性命,燃烧了精元换来,撑不了多久。

    一笔划来,刘古盘侧身躲过。

    轩辕国器面色一凛,手腕倾翻,再度划出一笔。

    平地间升起一条龙卷,天地气象以龙卷为轴,飞沙走石。轩辕国器一鼓作气,气势暴涨,并未有丝毫的衰竭迹象,大笔双挥,气机攀至顶峰。

    龙卷一分为三,如同是三条风龙。

    “三龙汲水!”

    刘古盘的发丝,被吹拂地凌乱不堪,却是不屑道:“燃烧自己的生命换取的境界,这就是你的所有本事?这般‘杀鸡取卵’的行径,吓唬人还行,要想伤老夫,真是可笑之极。”

    三条龙卷,猛然移向纹丝不动的刘古盘。刘古盘却是大笑一声,胸中气机涌动,浩瀚气海如同沸水翻滚。

    双手如钩,左手探出,一条龙卷竟被他硬生生撕碎。

    正当刘古盘撕向最后一根龙卷时,轩辕国器突然动了。脚尖一点,在地面轰出一个大坑。手中狼毫龙飞凤舞,大开大合,于半空之中,写下一个‘义’字。

    风雨如晦,电闪雷鸣。积雪融化,大雨磅礴。

    轩辕国器闭上了眼睛,识海中观灯走马,读过的诗词文章,一一缀现。

    读春秋大义,读道教无为,读佛门慈悲。

    离合悲欢,囧穷富贵,思慕、酣醉、怨恨、不平,动于心,成于字,方能与天地合。

    ‘义’字飞起,有九道惊雷自九天而来,只一眨眼,成名八十余年的刘古盘,便被轰成灰烬。

    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日月换新天。

    。。。。。。

    。。。。。。

【072】 吴老剑尊

    一笔划出,天地变色,罪大恶极的刘古盘,最终死于雷罚。轩辕国器却也耗尽精元,一瞬间苍老了几十岁。

    树倒猢狲散。

    刘古盘的手下,本就是因利而聚,如今刘古盘身死,他们自然以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轩辕国器瘫倒在地,看着城楼上,宛若一对璧人的叶君临和轩辕倾城。

    “魏王殿下,可否。。。再允我一事?”

    叶君临挑了挑眉,这般情景下,实在是难以拒绝,只得无奈地点了点头。

    “娶了倾城可好。”

    叶君临的心里,已经开始抓狂了,这算是哪门子的请求,分明是逼婚嘛!

    慢慢转过头,叶君临看了身边的紫衣女子一眼。轩辕倾城确实极美,比起顾夕颜,亦是丝毫不差,只是。。。。。。

    叶君临的思绪乱飞,轩辕倾城却是一咬嘴唇,拉着不明觉厉的叶君临跪了下来。

    “苍天为证,小女轩辕倾城,在此立誓,嫁于叶君临为妻,终身不弃。”

    轩辕国器的脸上,极为吃力地露出一抹笑容,嘴角喃喃道:“魏王殿下是个厚道人啊。”

    叶君临早已经抓狂了,听到轩辕国器的话,他差点大骂了出来:“厚道你妹啊!”

    眼睛慢慢闭上,轩辕国器生机断绝。轩辕倾城跪倒在城楼上,哭得撕心裂肺。

    大雨依旧磅礴。

    轩辕倾城缱绻在角落里呜咽。叶君临叹息一声,左手轻挥,为轩辕倾城撑起一片屏障。她不起身,叶君临就一直站着,就像打着一把小伞。

    老吴终究还是放不下叶君临,匆匆返回城楼。看到撑伞的一幕,不知活了多久的老吴蓦然睁大了眼睛。

    无数光影在他的识海中闪烁,眼睛中黯然落寞缅怀追忆皆有。

    那一年,一样是大雨天,一样是撑伞。

    那女子看着年仅‘不惑’的老吴,把那柄传世的名剑,刺进了自己的胸口。

    “你终究是要做大事的人,我又怎么能阻碍你的脚步。”

    女子气机断绝,老吴却因此拜将,率军纵横青霄十数载。功成名就时,已为‘剑神’的老吴却突然境界大跌,世人猜测可能与白起一战落下了暗疾,或者与廉颇一战折损了寿数。

    但是老吴自己比谁都清楚,根本的原因,是他几十年都未曾走出自己的画地为牢。

    原本于世已是无敌,于己却是一败涂地。

    老吴想起那女子临终时,脸上始终挂着笑容,虽未发一言,可如今细细想来,可不就是那‘无悔’二字?

    老吴走下城楼,漫步于倾盆大雨中,回首望了一眼那‘撑伞’的男女。

    天地气机如云翻涌,老剑神一声大喝:“剑来!”

    方圆百里内,数千柄利剑齐齐出鞘,飞上半空之中,叶君临背上的‘巨阙宝剑’,亦是飞出城楼。

    无数飞剑,遮天蔽日。

    这一日,老吴重回‘剑尊’境界。

    。。。。。。

    。。。。。。

    孤月城主府的后院,那面容清冷的妇人,静静望着火候渐足的酒炉。

    酒名‘当归’,夹以龙虎山雨前茶叶,以及每逢中秋摘下的桂子,酒色泽金黄透明又微带青碧,酒香兼有茶香与桂香,入口微苦,细细品尝,却绵甜长久,余味无穷。此酒契合苦尽甘来之意,喝得上的却没有几人。

    天下皆知轩辕国器的荒唐,嗜好以圣贤书下‘当归酒’。轩辕国器每年酿酒三坛,自己喝一坛,埋下两坛。年复一年,院中之酒越积越多。

    妇人终于启封一坛,搬来一套尘封多年的酒具。酒具亦是轩辕国器自制而成,反正除了习武,那人仿佛没有不擅长的事情。

    妇人起身拿起酒杯,才发现杯底刻着两行小字,字迹清逸出尘。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就好。”

    “轩辕国器,你这个傻子。”妇人痛哭起来,恰逢门外,大雨倾城。

    有些女子,明知很不好,但就是放不下。

    “轩辕国器,这辈子,我终究是对不起你。”

    轻抛一袭白绫,妇人自缢于梁上。

    将两人合葬一处,轩辕倾城并未有太多的悲痛,在她看来,这已经是两人最好的结局。

    逗留三日,前来孤月城报复的龙虎山余孽,尽数死于‘临’字营的铁骑之下。

    轩辕国士终于当上了梦寐以求的城主,孤月城却不再独立,只能归于晋国的版图之中。齐建凌升任将军,率领大军入城驻扎。

    此时的孤月城,就像是一个楔子,离宋国心脏,不足百里。

    轩辕倾城的手中,拿着一封书信,是轩辕国器生前所留。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叶君临可以托付终生,只要诚心对他,他定不负你。

    轩辕倾城看完,破涕为笑,却是瞥见一脸好奇的叶君临,直接把那张宣纸咽入腹中。

    “真是个狠心娘们。”

    叶君临腹诽一声,轩辕倾城却是回过头,一脸柔情地望着他。

    若当时在城楼上,轩辕倾城采取的是‘权宜之计’的话,那么此刻,她便已经认定了叶君临。

    。。。。。。

    。。。。。。

    雨后初霁。

    ‘临’字营大军开拔,往泰山而去。过了孤月城,便是宋、齐两国之地,西门豹放心不下,又派了两名‘高手’前来。

    这两名‘高手’叶君临认识,自然便是宋青锋和颜羞无疑。

    上次一战,两人死里逃生,却由此境界大涨,已是‘玄皇境’大圆满。

    宋青锋的眉宇间,多了几份沉稳,而那颜羞依旧是妖娆而勾人心魄。

    叶君临看着颜羞隆起的shuangfeng,本能的咽了一口口水。轩辕倾城却是撅起樱桃小嘴,一巴掌打在叶君临的额头上。

    “不准看!”

    叶君临眨巴眨巴眼,一脸郁闷至极的表情。

    车架进入宋国境内,宋**伍远远望见,却是未敢出手。宋国国君终究还是做了缩头乌龟,自始至终都未有半点花花肠子。

    车架渐行,大道上突然有一女子拦路。

    女子手握一柄青色长剑,一袭红衣在晨曦中,显得愈发好看。

    颜羞看着那红衣女子的脸蛋、身段,颇有深意地回头瞥了一眼‘女神范’的轩辕倾城,嘴角微微翘起,约莫是在说:“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叶君临勒马定睛,看着前方英姿飒爽的沈落月,无奈道:“我说姐姐,你又有什么事啊?”

    。。。。。。

    。。。。。。

【073】 泗水观潮

    自宋国东去百里,有国偏居一隅。此国名曰‘鲁’,民风彪悍,虽无什么名将良相,却在宋、齐两个大国的夹缝里,生存了数百年。

    宋青锋便是鲁人,打小在泗水河畔,练剑十余载,剑法小城之后,游历四方,最终在西门豹的手下,做了一名校尉。

    约莫是‘近乡情更怯’,十年未曾归乡的宋青锋,一路上总是心不在焉。

    沈落月和轩辕倾城一左一右,并骑在叶君临的两侧。一袭红衣和一袭紫衣的两人,如同是天上下凡的仙子,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极大的轰动。

    叶君临颇为头疼,这两名姑奶奶,他谁都得罪不起啊。

    老吴坐在马车中,看着焦头烂额的叶君临,一边抠着脚丫,一边笑笑。

    “这小子行,有我当年的风范。”

    泗水河畔,有一座小城,同样名为‘泗水’,这里便是宋青锋的家乡。

    正值四月十五日大潮,观潮游客来自天南地北,盛况空前。春秋战乱以后,士子负笈游学与武者带剑闯荡,反倒变得畅通无阻,顺带着探幽赏景也都风靡愈浓。

    泗水大潮、泰山金顶佛光、以及昆仑莲花峰并称‘当世三大奇观’。

    泗水城是一线正是观潮佳观景点,冠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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