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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惊讶-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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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憾的是,人类太脆弱,总是希望在历史中获得安慰。他们不承认永恒的真理,习惯于颠来倒去。忽视事实是他们最大的障碍。人类又太狂妄,总是迷恋于单相思一般的设想,企图统治整个宇宙。这种狂妄,并不可怕,却很可悲。他们不知道,任何一个物种,都不要想在地球上永世长存。没有哪一种热情,没有哪一种英雄主义,没有哪一种强烈的思想情感,能超越坟墓而维持一个个体生命。古往今来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奉献,所有的灵感,所有如日中天的人类天才,都注定要在太阳系的无涯死亡之中灭绝。而整个人类成就的殿堂,必然无可避免地被埋葬在毁灭中的宇宙碎尘之下。
  人类出现之前,我的存在只是一种现象,可是现在,我有实实在在的任务:教会他们节制,教会他们开采有度。很显然,我越来越难以完成这一使命。谁还记得我哪?而今,只有南美印第安部族中瓜拉尼人残存的巫师尊重自然的伟力,知道从月亮和星星里吸取能量,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群,都进入了所谓的文明社会。在我看来,人类文明的最重要标志就是对季节的模糊。季节是上帝最美妙的杰作,季节呈现出的不同色彩和温度,使生物的眼睛和皮肤经受磨炼,并丰富他们的心灵。可是现在,只有植物、动物和少量的人群还在享受这一天赐的恩泽。
  他们什么时候仰望过星空?仰望星空也是一种伟业,只有很少人这么认识了。
  远古的人类——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当他们抬头仰望星空时,都会感到颤栗般的困惑,都会被宇宙间深邃的魔力所打动,并进行关于未来的思考。他们甚至能从星星闪烁的频率来判断四季更迭的节奏。唯一不足取的,是他们将天空中所有的生命都拟人化了。这是人类想象力天生平庸的表现。将一些直接的、本质的东西抹上不切实际的绚丽色彩,反而走向平庸。比如苹果就是苹果,它不是太阳;小孩的脸蛋就是脸蛋,它也不是太阳。
  由此也可以看出,人类一诞生就有自大的趋向,并不断演化,发展为“人本主义”,连文学也被称为“人学”。荒唐无聊的理论!如果文学就是人学,美就不会被完整地描述,最奸诈的政治家就该是最伟大的作家。当然,与今天的人类比起来,把苹果比喻为太阳是动人的。今天的人之所以没有诗情,是因为他们的诗情断裂于不会仰望星空。他们已经不会用身上的皮肤感知事物。电视台的天气预报就是他们的皮肤。不管春夏秋冬,只要他们躲进钢筋混泥土铸成的森林里,就穿一样的衣服。大自然所有的呈现都成为徒劳,季节在他们那里消失了——今天在他们的意识里消失,明天,就从根本上不存在了。
  

冬天(2)
比如我,居然不能在冬至让寒带地区的河川断流,不能让雪花顺顺当当完完整整地落到地面上,还叫什么冬天?没有了我,没有了我的三个姐妹,人类的皮肤就失去了感知美和温情的能力,也失去了产生理性的基础。而唯有理性才能让人类生出翅膀……
  在这一片土地上,是谁踩着我的脊骨,向山道上走来了?
  苍茫的背景上,活动着一个人和一条狗。人和狗都沉默着。他们是谁呢?
  你要问我,我说我不知道。
  冬天不习惯问答。
   。 想看书来

成豆(1)
什么都蛰伏起来了,我该想想我自己的事了。
  我几乎从来就不相信什么爱情。这并不证明我在爱情上受过什么挫折。念中学的时候,我跟一个姑娘好过些日子。那姑娘是我的同班同学,她爸爸是银行职员,妈妈是某大公司的公关员;据说她妈妈有一个正式的职位,可她从来没在办公室上过班,她的办公室在飞机上,并由飞机频繁地将办公室运到北京、上海或者广州,因为有了她妈妈的成功斡旋,那家公司在十几年间不断壮大,兼并了若干小企业。我跟那姑娘结交半年后,对她说:“我想见见你妈。”此前,我从未见过她妈。她问我为什么,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想见。她说:“你要正式向我求婚吗?”说罢就笑,露出好看的白牙齿。她的脸很饱满,微黑,牙齿却白得晃眼。她笑的不是那句话本身,而是其背后的恐怖场景。中学生是不许恋爱的,男女间有了较为亲密的接触(不是指肉体,而是偷偷地递纸条之类),一旦被老师发现,就会被劝其退学直至开除了事。老师们都看重历代传下来的“经验”,宁愿背上冷冰冰的“经验”的甲壳,也不愿触摸生命热辣辣的血肉。前两天,我从成米那里看到他新买的一本书。书中说,许多女性对男女的生理特征无知到了可笑的地步,例假来了感到恐慌,有了初恋的萌动更认为是罪恶,从而对自己和异性心生厌恶。作者以为这是“禁欲主义”带来的恶果。禁欲主义是希腊人泽诺在公元前315年创立的,他把“用忍耐获得的贞洁”当成最高的善行,这一观念,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达到顶点,当时,连钢琴的腿也用粗布遮盖了起来!吃鸡不能说“腿”或“胸”,只能说“黑肉”或“白肉”,“怀孕”要说是“处于一种有趣的状态”;女病人不能脱衣就诊,只能在医生准备好的一个人体模型上指出她们感到疼痛的部位。想想这是多么可笑复可悲的事情。更为可悲的是,许多人还以这种无知为荣,以知道为耻。如果有一个社会或时期,人们会以某种知识为耻(无论是关于什么事物的知识),那么对这个社会或时期人们的理性就不能抱有太大的希望。
  我念中学的时候,给我们上生理卫生课的是我们的班主任,讲到“男女性征”一章,突然停下不讲了。一天晚上,我们上床就寝后,睡在我上铺的L自言自语地说:唉,可惜呀,我早就在等老师讲那一章,他却不讲了。他不知道班主任就站在寝室门边。班主任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他说的话,走到他床头去,沉默许久才说:“你思想里面的毛病已经很深沉了,啊,已经很深沉了。”随后,班主任把他叫了出去,在操场上站到深夜。第二天上晚自习课,班主任走进教室,一脸肃然,不无夸张和丑化地当着全班男女同学的面,把L在床上说的话公开了,而且,还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光屁股L,蹲着马步,吃力地抱一只巨大的天鹅蛋。他的绘画功底深厚,在我们那里远近闻名,那幅图画真是生动极了,至今还栩栩如生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当时,教室里哄堂大笑,唯L像被放了血的驼鸟,脖子搭在课桌底下。此后,活泼无忧的L再没笑过,也基本上不说话。两个月后,他退学了,一年后,他的同乡带来消息,说L死了,死于白血病。
  我读到高二的时候,某个周末,阳光大好,我跟一个同学去学校后山上烤太阳。他不说话,只是有一眼没一眼地看我,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他才结结巴巴地说,他犯罪了。我吃了一惊,问他犯了什么罪,他死也不说,直到快离开,他才鼓足勇气告诉我,他手淫。说罢,他以乞求的目光看着我,问道:“你也这样吗?”我躲躲闪闪地回答说:“嗯……要。”他猛地抱住我,放声痛哭。他原以为全班同学唯他一个人“耍流氓”。之后,他与我成了最好的朋友,高中毕业,他考上了复旦大学。他毕业那年,我们见了一面,他深有感触地对我说:“我能有今天,全靠你。如果那一次你说你不,甚至骂我下流,向老师报告,我就全完蛋了!”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他一定是在快要“完蛋”的边缘才鼓足勇气找人述说的。
   。。

成豆(2)
我们的青春期过得多么灰暗啊!我有时想,我们是怎样度过来的啊。那种后怕,至今犹存。因为关注自己的性征或者给异性递了纸条,就停课,开除,对一个人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一切“经验”,在鲜活的生命面前,都会显得苍白无力,更何况有些“经验”早已僵死。我当然不主张早恋,早恋的确对学业、心理和精神的成长不利,但我们不能据此封锁性的知识。
  不在封锁中灭亡,就在封锁中暴发。世界上第一条超短裙,不就是英国人造出来的吗!
  不过我根本就不想成为道学家,我还是说我那个姑娘。
  她笑过之后,见我很严肃,就悲戚地说:“连我也有两年没见过我妈了。”既然如此,就算了吧。我们继续好下去。这其间,她给我谈到爱情。她傻乎乎地觉得我和她之间有了爱情,其实不是这么回事。我之所以与她好,是因为我看着她舒服。我压根就不相信爱情。我始终觉得,人类从造出机器的那天起,爱情就死了。如果我妥协一点,把时间放宽,那就是中国人从引进西药的那天起,爱情就死了。爱情是熬出来的,不是追出来的,多数自认为有爱情的男女,其实是性别的吸引给予的错觉,与爱情无关。
  老实说,当那姑娘跟我谈到爱情的时候,我就小看了她。
  可正在我考虑如何摆脱她的时候,她妈妈出现了。她妈妈突然到学校来关心女儿的学习。
  学校的老师全都不认识她,因为女儿从幼儿园念到高中,她从未到过学校。她坐在班主任的办公室,说她是某人的妈妈,班主任感到吃惊,因为她显得太年轻了,她的身上散发出大起大伏的魅力!那时候,我正有事找班主任,听到她的话,我比班主任吃惊一万倍。她不仅年轻,还异常的漂亮,她的气质既成熟,又轻佻,两挂翡翠耳环,淫荡地晃动着,使我们那可怜的班主任胀红了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天晚上,我对那姑娘说:“你不是喜欢说爱情吗,我真的爱上了一个人。”她流泪了,泪水流进她的嘴角,她双唇一抿,嘴唇潮乎乎的,充满了柔软的质感。这时候,她更像一个不更世事的小姑娘了。而我是一个大男人,我不爱小姑娘。她说:“你终于会说爱了。”我说是的,我会说爱了,但你不要误解,我爱的不是你,而是另一个人。她笑了,认为我在说谎,她把我的冷漠当成了庄严。我不愿意她受苦,不愿意欺骗她,直捷了当地说:“我爱上你妈妈了。”她瞪大眼睛说:“我妈妈四十一岁了。”我说,我爱的就是四十一岁的女人。她说:“可是她是我妈呀!”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不仅是你妈,还是你爸爸的妻子,但这并不能证明我就不能爱她。
  姑娘嘴唇上的泪水完全被她身体的热量吸干了,她问道:“哪种爱?”我说:“爱情的爱。”
  她掴了我一个耳光,骂我是流氓。
  从此,我们的关系就断了。
  后来,她递给我一封信,极尽羞辱之能事,说我之所以爱她妈,是因为我有恋母情结,我其实是在爱自己的妈,我从小到大,就做着乱伦的美梦。她还说,她根本就不爱我,她是赫赫有名的公关小姐的千金,我不过是住在老山区的农民的儿子,而且,我爸从小就当流浪汉,也就是说,我是流浪汉的儿子(我真后悔把我爸的故事告诉了她),她怎么会爱我呢?她跟我相处一年,只是逗着我玩,与一个老流浪汉的儿子接触,对任何女孩子而言,都是充满刺激性的。她大概就说了这些。我把信撕了,扔到了校外的田野上。
  没过两个礼拜,她就跟另一个男生好上了。
  那男生不跟我们一个班,年龄比教我们的有些老师还大,据说他高中毕业回家学会了篾匠,还当了一年村长,突发奇想,又回到学校从高中二年级读起。那家伙的脸上总是泛着能粘住苍蝇的油光,眼睛里偷偷摸摸地活跃着邪恶的欲望。那姑娘仿佛就需要这些,因为她比跟我在一起显得快乐。我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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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豆(3)
人类的爱情早已经终结了,我与那姑娘的故事,印证并巩固了我的信念。越是终结了的东西,越是急于寻找,这与人类寻找恐龙的踪迹、并不无矫情地保护大熊猫如出一辙。
  但这并不证明我对一切都灰心丧气。恰恰相反,我的热爱远多于憎恨。爸和村里的许多人,以为我跟广汉结交,就注定是一个不懂得爱的人了,这种看法虽然让我沮丧,但不会左右我的行动。爸现在最大的苦恼,是我还没找到女人。找一个女人并不难,关键是: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我不会遵从习惯,更不会像成米那样,对此事漫不经心。漫不经心才是真正的冷漠。
  一切都可能发生。
  

小夭(1)
二姐发信来,让我去北京打工。我已说过多遍,我不会去的。一想到北京的地面上全铺着水泥,有的地方还铺上了坚硬的大理石和花岗石,我就憋得慌。我告诉二姐,我已经把房修好了,一辈子也不想离开望古楼,她就嘲笑我,说我修的房连北京的乞丐也看不上。二姐的优越感是怎么来的?她上班的那家电影院,由于没法与专业影院竞争,早已关门,二姐夫是一家企业的小职员,收入也不算高,他们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可二姐还是有那么强烈的优越感。其实二姐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她太希望从整体上融入城市了,所以看不上故乡人的生活。她的优越感是装出来的。她说北京的乞丐也比我过得好,是因为她根本就不了解乞丐的生活,她带我逛街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乞丐,从垃圾桶里找出一只菠萝,菠萝上长满了尖刺,他一点也不在乎,张开大嘴就咬。没有人注意他。我们看到过好几个乞丐,可二姐从没在意,她的眼里进不了那样的人。
  没有什么力量能让我离开土地。我的骨头就是从土里生长起来的,并最终回到那里去。今天上午,我锄地的时候,挖出了一小截骨头——我常常从地里挖出一小截骨头,我知道那是祖先的骨头。听说这里来过一个逃犯,来过一对男女,还断断续续地来过许许多多的人,这骨头就是他们的。若干年后,还有人从地里挖出一小截骨头,那是我的骨头。
  人就是这样生生不息。
  奇怪的是,中午我听成米在念一段书,那书里正是写的一小截骨头,写书的人跟我想得一模一样。成米成天泡在书里,想得比谁都深,可他就是不愿意去田地里验证自己的思想。他好像觉得书里的东西才是真实的,美好的,一走进田野,脱下文字的外衣,一切就变得虚假了,丑陋了。其实,哪里是那么回事呢,我们赞扬一个人俊俏的时候,是说她本人,而不是她穿的衣服。书写得再好,也比不上生活本身。成米那么聪明,为什么就看不到这一点呢?我觉得,他不是看不到,而是不愿意面对。真实的生活,总需要人去处理。这比翻书麻烦。成米最怕麻烦。他和苗青都生活在梦里。一个生活在别人的梦里,一个生活在自己的梦里。我甚至想,连我二姐也生活在梦里:习惯的梦里。他们有很多信念,却没有一个信念真正属于自己。他们表面上很看重自己,事实上,却把最真实的自己完全忽略了。快乐和痛苦都是别人强加的,或者不如说:他们把习惯性的快乐和痛苦强加到自己身上来了。
  苗青和成米的梦没有交叉的地方,因此他们常常吵架。吵架也是一种习惯。人就是在苛刻和争斗中毁掉一生的。没有谁是赢家。当年,卫老婆婆跟婆妈吵架,跟朱大娘吵架,婆妈又与朱大娘吵架,她们谁也没赢。朱大娘对人说,婆妈早死了,因此她输了,这话不对,寿命的长短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在这一生中,是否找到了令自己感动的东西。
  没有什么能有在土地上劳作更令我感动的了。
  那些或硬或软或肥或瘦的土块,总是在亲切地提示我:这就是幸福。
  虽然简单,可简单本来就是幸福的原貌。幸福总是朴素的,在平凡的生活中悄悄降临。
  当我一站到田野上,就觉得格外安全,泥土不欺骗我,风也不会伤害我,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再不愉快的事情,田野都能帮助我消化。再说,真有那么多不愉快吗?——我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苦难,但是,神都在自己的心中。我就是这么想的……
  “有身体真好。”这是娘家的三月说过的话,就因为她说了这句话,使她的名声比她姐姐秀光还糟糕。大河两面的人都说她是荡妇。我还记得三月说这句话时的情景。那正是三月天,春光大好,油菜花遍地金黄,我和三月坐在一棵结出青果的杏树底下,她顺手摘下一只野豌豆荚,剥去绿色的果实,将荚壳放到嘴边去吹。她吹的是《郎骑白马要回城》。吹完了曲,她就唱:“郎骑白马要回城,双手拉住马缰绳,叫妹死来妹就死,叫妹丢绳万不能。”之后,她把豌豆荚揉碎,叹了声:“有身体真好。”
  

小夭(2)
她吹的曲子和说的话,都被躲在油菜田里的黑娃听到了,黑娃是有名的二流子,他曾经为了摸女人的奶,故意把口水吐到过路女人的前胸上,再慌忙脚手地用手去帮人家擦,边擦边说对不起,女人离去后他就笑得前仰后合,像赚了多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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