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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业火-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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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没有放弃,至此之后,工作之余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寻找爷爷,到各个县市去张贴寻人启示。

    隔了几个月,他再次回到家,屋里已经黑灯瞎火。他打开灯,屋内突然响起了手忙脚乱什么东西掉落床下的声音。待他反应过来,那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男人,以及床上被子掩盖的另一个人。

    他什么都明白了,他默默关上灯,合上门。

 第27章 万澧

    四人之中只有万澧主动出击,他不喜欢等待,他也不是那种能够等待的人。

    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茫茫白雾之中行走,但走了十多分钟仍然没有到尽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他走的是直线,而不是在绕圈。

    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后,他的长剑碰到了什么东西。原本厚重的迷雾,此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消散。原来他碰到的是他家的墙壁。

    万澧发现他手里的长剑不见了,骨节分明的手掌也缩小了一半,肉乎乎的。

    房门被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名年轻女子。她穿着那个年代来说,非常时髦的红色长裙,以及高筒牛皮靴子,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她表现得惊慌失措,有点狼狈。接着,后面跟出来一名高大的男子,他的手里举着一把菜刀,双眼通红,怒不可遏。

    “爸爸。。。。。。”万澧不禁喊了一声,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他的父亲早就死了。

    “啊!来人啊,救命啊!万成辉你发什么疯?!你给我住手!”女子虚张声势喝止男人,但那颤抖的嘴唇已经出卖了她内心的惶恐。

    “你还好意思喊人来?好啊,你喊啊,让人过来瞧瞧你这个抛夫弃子,勾三搭四不要脸的贱|人!”男人挥舞着手里的菜刀,显然情绪已经在失控的边缘。

    “我不要脸?是啊,你要脸,每个月就赚那么一点,养不活老婆孩子,还打肿脸充胖子,借钱给别人!你有种就劈过来,你劈啊!”

    “你以为我不敢?你。。。。。。”眼看一出家庭惨剧就要发生,然而此时,男人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外的儿子,高举的手臂缓缓放下。

    女人也回头看去,见到站在一旁的万澧,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从此以后万澧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人。

    万澧的父亲在小县城的中学当老师,是个本本分分的教书匠,每个月只有那么一点微博的收入。他的母亲是县里文工团的舞蹈演员,虽然两人的工资都不高,但她总能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也确实有那个本钱,就算已经是个年近三十、生过孩子的女人,只要她在大街上晃一圈,依然有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

    她本来就不是个本分的女人,一次省里来了领导,在演出后,她找到了飞黄腾达的道路。于是她狠下心抛下丈夫和儿子,离开了。

    那一年万澧只有六岁,老实说,他对母亲的印象并不深刻。提到“母亲”这个词,他想到的只是红色的裙子与高筒靴子。

    两年后,父亲再娶,对方是父亲的同事,一个三十出头仍然没有结婚的女人。说闲话的人多了去了,都说这女的是因为年纪太大嫁不出去,这才嫁给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小孩的没用男人。但幼小的万澧对这些流言蜚语都不清楚,也没空理会。他每天的生活都被上学和训练填满了,从五岁开始,他就被送去父亲的好友……学校教体育的齐老师那学武术。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吃过饭写完作业就睡觉,作息非常规律,他与父亲、后母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印象中,那是一个说话轻声细气,看起来有点文静瘦弱的女人。与自己说话的时候永远都陪着小心,似乎语气里总带着点讨好。

    万澧十二岁那一年,父亲得了尿毒症,病来得又急又快,措不及防中就离开了人世。父亲去世后,无论是父亲那边的亲戚还是母亲那边的亲戚,都没人愿意领养万澧,不过幸好,后母没有将他扫地出门的意思,待他也跟从前没有什么不同,依然负责一日三餐,承担起他的生活、学习一应费用。与万澧说话,也依然是那么小心翼翼。

    晚饭的时候,后面看了他好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饭后才终于对万澧道:“小澧,今天你们齐老师来找我,下个月的省级比赛你没有报名是吗?”

    万澧没有吭声,算是默认。

    “齐老师感到很可惜,你今年有夺冠的希望。阿姨也觉得很可惜。。。。。。是因为交通和住宿费吗?”

    万澧还是不吭声。

    后母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倔强又沉默寡言,很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与他沟通,但他确实是个令人心疼的好孩子。

    第二天,万澧打开书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放了两百块钱。他将这两张钞票紧紧攥在手里,整堂课都低着头。他知道后母挤出这两百元有多不容易。2000年后,物价开始飞涨,那个时候,一个小县城的老师,每月的工资也就六、七百,丈夫死后,一切的家庭费用都由她一人承担,还要带着一个拖油瓶,两个人的生活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虽然年纪小,也知道后母有多不容易,父亲死后,他就从未见过她买过一件新衣服,倒是自己进入了青春期,身体开始发育,个头猛窜,半年就得给自己添置几件新衣服;饭菜也不算多丰富,都是些当季便宜的菜色,但总保证有荤素搭配,量也足,尽量满足他成长的需求。

    这些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后母才三十多岁,还年轻,有热心同事给她说了几次对象,都因为她还带着前夫的拖油瓶而告吹。就这么拖着,直到万澧十五岁的时候,后母终于与一个离异过的中年男子稳定了下来,但迟迟不肯结婚。后母虽然没说,但万澧心里清楚一定是因为自己。

    2006年开始,房价也开始飞涨。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万澧父亲九十年代买的单位集资房,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当年只需要两三万,现在却能卖个将近二十万。当年父亲过世的时候,对万澧避之惟恐不及的亲戚们,似乎心思都活络了起来,争着要领养万澧,还言语里撺掇万澧与后母打官司,要将房子纳入他一人名下。

    无论这些亲戚们如何费尽口舌,万澧依然沉默着。

    在他即将步入十六岁的那个夏天,他从初中毕业了。那一天他收拾了一些东西,给后母留了张纸条便打算离开。

    正巧后母此时回家了,两人在大门口相遇。看到万澧手里的行礼,她顿时明白了。

    “小澧,你这是干嘛?”

    万澧朝她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喊了他从来没有对她喊过的称呼:“妈,再见。”

    听到这一句,后母眼睛顿时发酸,眼泪止不住往下掉。她追了出去大喊:“小澧。。。。。。”却只看到远方少年那坚定的、头也不回的背影。

    

    万澧到了省城,他一个还不满十六岁的初中毕业生,要想在这大城市里找份正经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开始,他到桌球厅给人看场子。说是桌球室,其实明白人都知道,那就是当地黑帮势力的聚会场地。他学了十年武术,还是三年省级比赛冠军、去年的全国冠军,有底子在,一般来砸场子的都在他身上讨不到什么便宜。后来他靠过硬的拳头,闯出了点名气。开始有人邀他打黑拳。

    黑拳这玩意来钱快,但却是玩命的行业。就算在比赛中死去,那也不过是城市中默默消失的一粒尘埃,没人会记得,甚至没人会注意少了这么一个人。他倒是不在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死了也了无牵挂。没有太多犹豫,他便接受了邀请。

    万澧在这残酷的竞争中开始蜕变,他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但嘴里吐出的话总让人跳脚,挑衅对手是他的拿手绝活。他也从不手软,黑拳比赛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死在他手里的对手不多,但也有那么两三个。他知道天理循环,自己也总会有那么一天。

    当然,战场上没有长胜的将军,就算他再厉害,也比不过服了兴奋剂,比他身体壮一倍的对手。

    当对手比菜盆还大的拳头砸在他太阳穴上时,他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对手依然不依不饶,狠狠砸他的脑袋,招招都是杀招。

    弥留之际,他看到天上晕着一层模糊的光,父亲在呼唤他,母亲对他温柔的抚慰,身上却没有穿着那一套红色的裙子。。。。。。

    万澧笑了,攒起全身的力气,一拳砸了回去。

    耳边传来“啊!”一声尖叫。万澧突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朵直径四米的花苞里,他刚刚砸中的是花的花蕊。

    他拍了拍昏沉沉的脑袋,手里长剑狠狠刺入花蕊。

 第28章 乔启帆&伊迪亚斯的过去

    离婚进行得顺理成章,村里也没什么人知道这回事,直到秀娟再婚,他们才回过神来。此时乔启帆已经离开了家乡,往更远的地方去寻找爷爷的行踪。他不怪秀娟,结婚六年,自己完全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两人甚至连同房的次数都能用一双手数出来。这么多年了,他们连个孩子都没有,秀娟背地里遭受了多少流言蜚语,说她是不会下蛋的母鸡。这些他都知道,却没有在意,是自己辜负了她,浪费了她最宝贵的青春年华。

    离婚协议他签得很干脆,他把房子留给了秀娟,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爷爷回到这里,一定要马上通知他。

    乔启帆辞去了电机厂的工作,去了邻省,爷爷的老家在那里,他的父亲也在那里。自从父母离婚后,他与父亲已经将近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他并不想与自己的父亲有多少瓜葛,但是他知道爷爷其实一直有与父亲联系。三年前,为了找回爷爷,他曾经去过父亲家,父亲与他现在的妻子对乔启帆非常冷淡,甚至连一杯水都没有倒给他。这些都不重要,他也不在乎,毕竟将近二十年没见过面,关系疏远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说明爷爷并没有去找他之后,父亲便开始赶他走了,那时候正是晚饭饭点,乔启帆没说什么,既然爷爷没有来过,让他走便走吧。他也无意打扰父亲一家的生活。

    离婚后,乔启帆边打散工,边四处寻找爷爷。他再一次到父亲家拜访,这次父亲与现任妻子所生的小儿子也在家。小弟今年只有十一岁,还是一个小学生,对于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哥哥,很是好奇,边做作业边不时抬头看他几眼。

    父亲一直闷头抽烟,对乔启帆的态度不冷不热:“你又来做什么?我就说他没来过。”

    乔启帆没有吭声,他已经料想到父亲对自己的态度,所以三年都没有再上过门。

    此时小弟突然开口了:“爸爸你记错了,爷爷去年来过啊,当时他还带我去后面公园玩了。你不记得了?”

    “小舟,别胡说!”父亲的表情一瞬间有点慌乱。

    孩子觉得被冤枉了,眼圈泛红地反驳:“我怎么胡说了?妈妈可以证明,当时爷爷还在我们这吃了晚饭,后来是你送他走的。”

    乔启帆拍案而起,身为一名军人,他早已学会了忍耐与冷静,可是这一刻他却无论如何都冷静不了,愤怒战胜了他的理智。一瞬间他想到了爷爷在大雪中饥寒交迫的背影,他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该如何在外面生存;他想到了童年时看着别家父母接孩子回家的画面;他想到了爷爷将他抱在怀里的温暖;他想到了那一天从父亲家里出去,从窗户外看到,里面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投影,还有那饭菜的香味。。。。。。

    只是一瞬间,他积累了多年的愤怒怨懑终于爆发。接下来的场面一片混乱,有皮肉相搏的撞击声,有父亲的痛呼谩骂声,有孩子惊慌失措的哭喊声,还有他自己的喘息声。

    待他回过神来时,父亲已经躺在地上脸上都是淤青,嘴角还挂着血丝。父亲看着他的眼神带着不敢置信与憎恶。

    “你这个不孝子,打自己老子,天打五雷劈!”

    乔启帆多门而出,身后传来父亲喋喋不休的咒骂。

    屋外下起了绵绵细雨,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变得反感这样的天气。他在雨中飞奔,想要摆脱身后的一切,却没有发现,拐角处一辆大卡车迎面驶来。

    耳边一声巨响,他的身体飞了出去,那一瞬间什么痛苦都没有了,天上是爷爷的微笑。

    “爷爷。。。。。。”

    “不用这么客气,我没那么老的孙子。”少年刻薄的话语在耳边响起。

    乔启帆突然睁开眼,这才发现自己坐在一朵巨大的花苞里。身边是手持长剑的万澧。

    

    “小兔子,你自己走进去。”亚当将伊迪亚斯赶下车。虽然他被凯奇夫人领养回来不久,便接受了整形手术,现在已经没有兔唇了,但是亚当仍然喜欢带点恶作剧性质地喊他小兔子。

    每天他们都会乘坐同一辆轿车去学校,但到街角处,伊迪亚斯便会被亚当赶下车,不允许伊迪亚斯与他一起进校门。在学校就算两人见面了,亚当也命令他要装作不认识自己。

    凯奇夫人对伊迪亚斯很好,虽然她更宠溺亚当一些,但是亚当有的东西,她都会再准备一份给伊迪亚斯。伊迪亚斯常常觉得自己身处在天堂。

    只是亚当对他的态度有点奇怪。亚当从没给过他一个好脸色,每当伊迪亚斯看向他的时候,他便会将小脸扭开。他也曾经反复说过:“我才不承认你是我弟弟。”

    虽然是这样,但亚当从未真正的欺负过他,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暗地里维护他。

    凯奇夫人养了一只鹦鹉,小伊迪亚斯很是喜欢与好奇,终于有一天忍不住趁凯奇夫人不在的时候,打开了鸟笼。那只鹦鹉就这样飞走了。

    凯奇夫人很生气,她认为一定是自己调皮的大儿子所为。亚当为此被罚呆在房里,不许吃晚饭。伊迪亚斯终于鼓起勇气承认事情是自己干的。但凯奇夫人不相信:“伊迪亚斯真乖,哥哥做错的事,他需要自己承担责任。”以亚当的性格,如果冤枉了他,他早反驳了。

    亚当也撇了撇嘴:“吃你的饭,谁要你多嘴了?”

    直到第二天亚当从房里出来,他也没有否认鹦鹉是他放走的。

    那时伊迪亚斯还小,他根本就不明白亚当的想法,以及矛盾的感情。

    其实伊迪亚斯的五官长得很漂亮,他的混血血统注定了他有优于常人的外表,即使没有整形之前他有兔唇,也是个惹人疼爱的可爱孩子。只是他太自卑了,看不到自己的优点。

    长期的营养不良,使他比同龄人还要矮半个头,瘦瘦小小的,像个小女孩。

    班级里有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叫汤姆,他是班里的小霸王,听说他的父亲是国会议员,家族有权有势,他的后面总跟着一群跟班。

    伊迪亚斯一转进这个班级便被他盯上了,总是处处想方设法欺负伊迪亚斯。有一次,他带着小跟班将伊迪亚斯堵在了厕所里,脱了伊迪亚斯的裤子,扔进水桶里。

    伊迪亚斯躲在厕所里不知所措地啜泣,直到在轿车里等到不耐烦的亚当寻了过来,才将他接走了。

    亚当似乎很生气,一路上都不与伊迪亚斯说话。伊迪亚斯也小心翼翼地,不敢与他搭话。

    三天后,汤姆没有来上课,后来听说是在回家的路上被高年级的男生给暴打了一顿。伊迪亚斯想起昨天亚当回来的时候,眼睛、嘴角都肿了,明显就是与人干过一架。

    不知道为什么伊迪亚斯心里有些欢喜。

    后来上了中学,伊迪亚斯的身体慢慢拉高,比同龄人发育得都好。他与亚当读的是男校,却依然有不长眼的同学为了引起他的注意,而欺负他,其实只是小孩子不懂得表达自己的爱意。

    对于这些无聊又小儿科的欺负手段,伊迪亚斯从不反抗,每次都哭得惨兮兮地等待亚当来接自己。几天后,那个欺负过他的人便会见到他都躲得远远的。

    这样的日子过了四年,伊迪亚斯已经长得比亚当高出一个头了。亚当也入读别洲的著名学府,半年他们才能见一次面。那一年暑假,亚当回家的时候,身边跟着一名娇俏可爱的金发美女。

    那个暑假是伊迪亚斯过得最漫长,又痛苦的暑假,他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领会到了自己恋爱了,却又马上失恋了。。。。。。

    为什么自己不能是夏娃?

    这一年他被星探发掘,正是因为他的忧郁气质引起了对方的注意。进入大学后,伊迪亚斯开始涉足娱乐圈,成为了一名偶像明星。

    每次演唱会、电影首映,他都会寄门票回家。但那个头等席,每次直到散场都是空的。但伊迪亚斯知道,亚当每次都有来,因为伊迪亚斯每次都会翻现场录像,找遍每一个角落,直到找到那个自己魂牵梦萦的身影。

 第29章 亚当&秦空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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