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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国大案叁-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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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置你于死地。”
  之后,开发商凭着这杀手锏,把被省市区三级法院查封的烂尾工程与其他开发商暗中签订新的开发合同,并收取了巨额保证金,同时对外预售。当王雁安排崂山岖政府、政法委、法院、公安、建设等有关方面的官员与开发商依照法律摊牌时,王雁同时意识到,对于个人前途而言,他已经无路可退了,但王雁还是果断下令阻止了开发商的行为。后来在王雁的亲自协调下,这块土地协议出让给了另一家与王雁关系非同一般的开发公司。
  2001年10月,开发商以土地违法批租为主要罪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了王雁。直到此时,王雁才“从那些道貌岸然的不法商人可疑的谦恭后面,看到了他们从牙缝里发出的冷笑!”
  但这一次较量,开发商的举报并没有真正撼动王雁的官位,直到2003年“青岛市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作为国土资源部首批公布的5起土地案件之一,于志军落马后才交代出了王雁。
  2004年岁末,一场集中审理风暴将“青岛市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相关责任人相继推上审判席。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原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原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等人先后被带上审判庭。这场较为集中的法庭审理风暴,使这起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崂山土地大案终于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眉目。
  先是于志军落马,后牵出王雁。而于志军这个小小土地爷的贪腐就触目惊心。据检察机关查明,1995年初至2003年9月,于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和收受45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39万余元。其中,于志军在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任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为相关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征购土地等方面的利益,非法索取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左右。
  法庭审理阶段,于志军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供认不讳。由于归案后,于志军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且全部退回了受贿索贿的赃款,并有检举揭发王雁等人的重大立功表现,辩护人钱列阳为于志军作了从轻处罚辩护。
  钱列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于志军犯受贿罪的事实不持异议。但钱列阳认为,本案具有区别于同类其他案件的重大特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及重大立功表现。对此,钱列阳在法庭上提出了3条辩护意见:
  一是在案证据证明被告人于志军受贿500余万元,其中400余万元的受贿事实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被告人犯罪数额的80%以上属被告人主动坦白。辩护人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实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对被告人于志军如实供述的这4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在量刑上应当从轻论处。

第七章:土地爷引发青岛官场“大地震”(8)
二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于志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其在羁押期间主动检举揭发其他二人巨额受贿的犯罪事实,且经司法机关查实该二人已被绳之以法。该二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认定被告人于志军有重大立功表现。
  三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于志军在案发后已经全部退还赃款、赃物,且未给行贿人谋取不当利益,其犯罪行为未给国家、社会、单位和个人造成直接的重大经济损失。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于志军受贿数额的大部分是其本人主动坦白的,因此不应属于犯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之列。被告人于志军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时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于志军予以轻判。
  2005年1月11日,王雁因受贿496万余元,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受贿86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志军因受贿539万余元,2005年1月13日,被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这3个贪官贪腐的数额中,张志光高达860万元的受贿数额,曾一度成为建国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受贿数额最大的厅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于志军的受贿数额高于区长王雁,却获得了轻判,这跟律师钱列阳的铁嘴钢牙的激情辩护和于志军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重大立功表现是分不开的。判决后,王雁和于志军对一审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仔细查看于志军受贿一览表可以发现,在他任职两年的时间里就索贿、受贿400余万元,可谓日进万金。青岛市的开发商先后有数十人通过不同的方式主动向于志军行贿,这些人正是看中了于志军的贪婪、对金钱的奢望和手中的权力,他们在“不送钱物不好办事,送比不送好,送多比送少好”的思想支配下,把能给于志军送上钱物视为一种“荣耀”和“本事”,把向他行贿作为捞取好处的“灵丹妙药”。于志军在这些房地产商的推波助澜下,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罪行越加严重。案发后,虽然检察机关对他犯罪的赃款、赃物全部扣押,但他给社会和人们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却难以挽回。
  玩忽职守,税收损失后果应当由谁承担
  这起在山东甚至全国影响巨大的土地违法批租案,随着2005年1月的判决在一片议论声中落幕,但当时谁也没有想过,这起土地违法批租案给国家税收带来的损失由谁承担。尘埃落定之后,已经开始服刑的于志军再次被推向了审判台。
  2007年8月24日,于志军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9月30日被起诉,11月24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决于志军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这起案件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督办的案件,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时,认定犯罪嫌疑人于志军给国家直接造成了1331余万元的税收损失。起诉书指控,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被告人于志军在担任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规定,在申请人没有缴纳契税的情况下批准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993余万元。

第七章:土地爷引发青岛官场“大地震”(9)
按照有关纳税规定,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前,必须缴纳土地契税。但在于志军任局长之前,崂山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基本上都是先办证,再征土地契税,这一做法是崂山区政府同意的或者说就是区政府决定的。如果没有区政府的同意或决定,国土资源局也不可能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区政府领导的审核批准。所以,于志军就沿袭了区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的一贯做法。
  就是这种沿袭传统做法的行为,使得于志军要承担后果。如果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指控,对于志军就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崂山区是青岛市成立比较晚的一个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从国家开始征收土地契税的时候起,崂山区的大量契税都没有及时征收。崂山区财政局对1999年以后崂山区土地契税的缴纳情况进行了统计。从统计结果看,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前缴纳土地契税的只是极少数,绝大部分都是在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后才缴纳的,有的甚至在一年或数年后才缴纳。
  发现这种情况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下发了督办函,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很明显,崂山区没有及时征收契税是崂山区发展的大环境造成的。
  于志军被起诉后,立即从北京聘请了律师为他辩护。律师认为,在发现重大损失后果并立案侦查的情况下,准确认定谁的行为才是造成这一重大损失后果的原因是案件办理的关键。结合青岛市崂山区发展的历史环境,结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从国土资源局具体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局长、局长直至崂山区政府副区长、区长不同职位的权限,结合不同国家机关对土地契税征收和协助征收的职责,不否认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及局长于志军有一定的责任,但造成土地契税没有及时缴纳的主要责任肯定不是于志军。也就是说,即使造成了土地契税的最终损失,于志军的行为也不是直接的、主要的原因,因此让于志军对这一损失承担玩忽职守罪的刑事责任就缺乏必要的事实依据。同时,于志军的律师提出,在尚未缴纳的土地契税有继续征收的现实条件下,有义务征收的机关应当积极采取征收措施,及时将没有缴纳的契税征收上来,这样才能保障国家的税收不受损失。为此,辩护人向当地有关机关发出了律师建议函。
  最后,李沧区人民法院同时考虑到了公诉人指控中的合理部分和辩护人辩护中的合理部分。先缴税后办证是法律的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遵守此法律规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不论什么理由,都是玩忽职守的行为,因此应当对于志军定玩忽职守罪;但同时,崂山区土地契税没有在办证前缴纳的主要责任不是于志军,现在没有缴纳的契税以后还可以征收,因此,即使定罪也没有必要在3年以上7年以下量刑。
  2007年11月24日,李沧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于志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崂山区发展的历史背景及造成契税尚未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
  至此,这场土地违法批租大案终于落下了帷幕。
  房价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唐代杜甫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感叹。而房价一路飙升令人咋舌,国家多次出台政策平抑房价,房价也成为全国百姓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
  非法批地、占地的案例在全国还有很多,因为插手土地批租出现职务犯罪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干部也不在少数。是什么原因使这些干部屡闯违法批地的红线呢?主要是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而收益却很高,同时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弊端也为他们提供了违规空间。
  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际掌握了管地的权力,在土地协议出让过程中,监督缺位问题比较突出。按规定协议出让应在有关组织的监督下进行,但实际上却是“一把手”说了算,同级监督落不到实处,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单一,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也腐蚀了部分领导干部。
  不改革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地方领导热衷征地、卖地之风就很难遏制。当前,迫切需要加大土地市场改革力度,提高市场供应水平,严格限定行政划拨供地的范围,让房地产开发商不找市长找市场。土地配置走市场化道路,恐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第八章:著名书商的婚变大战(1)
2008年4月29日,被誉为“民营出版第一人”的北京著名书商贺雄飞,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然而,谁能想到,这起普通的重婚案从妻子上告到一审判决,经历了4年时间,其间更夹杂了复杂的爱恨情仇和一起本可避免的血腥惨案。
  1992年,贺雄飞与比自己大8岁的内蒙古杂技明星刘新华情定海南,两人共同到北京创立公司并在出版界声名鹊起之后,幸福的婚姻却被电视台美女主持人关小珊打破。贺雄飞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与情人双宿双飞。2004年2月,性格刚烈的刘新华一怒之下状告丈夫重婚。之后他们开始陷入婚变的漫天硝烟中,并且累及到双方亲人一起鏖战。最终,刘新华的二哥被贺雄飞的外甥开车轧死,其外甥被判处无期徒刑,而贺雄飞本人事业没落,直至无力偿还房产贷款和物业费三次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这对当年令人称道的恩爱夫妻,为何会在婚变大战中纠缠6年,各自伤痕累累的同时还引发了一地血腥?
  无处说悲凉:十年恩爱夫妻情挡不住美女主持一日谈
  贺雄飞是内蒙古鄂尔多斯人,1991年,23岁的他从北京经济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当秘书。一年后,他辞职下海到海南闯荡。1992年7月,贺雄飞在海口开了一家蒙古包美食文化城。
  就在这一年,贺雄飞在接待来自家乡的演出团时认识了内蒙古杂技团的女演员刘新华。刘新华虽然比贺雄飞大8岁,但身段柔美,看上去和贺雄飞年纪相当,两人很快坠入了情网。当年底,这对相识刚刚2个月的姐弟恋人就“闪婚”了。婚后,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不甘于现状的贺雄飞是个有着强烈文化情结的人。早在读大学时,他就编写过一本畅销书《年轻的潇洒:与汪国真对话》。这本书在当时不仅风靡全国,还让他赚到了万元。当海南的生意积累了一定财富后,贺雄飞便决定收手投身文化事业。
  1996年,贺雄飞和两个朋友成立了草原部落创作室,很快推出了《儒商时代》、《世界十大名牌策略》等畅销书。1998年,贺雄飞的妻女也来京定居,为了全力帮助丈夫的新公司——北京田野牧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作,刘新华忍痛告别了杂技舞台。
  1999年底,贺雄飞策划的“草原部落”书系、编辑出版的“黑马文丛”轰动全国,在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上取得了巨大成功。贺雄飞夫妇先后在北京市海淀区和大兴区以抵押贷款的方式购置了两处房产。购房后,贺雄飞全家一直在大兴区的房子内居住。在此期间,贺雄飞忙于策划编辑出版图书,而刘新华全心全意帮助老公打理公司的业务、照料女儿。到了2001年,贺雄飞已被业界誉为“中国民营出版第一人”,成为京城文化圈的红人。
  成名后的贺雄飞身价倍增,但他与妻子的感情生活随着自己社会地位的巨变慢慢出现了裂痕。由于远离了规律的杂技训练,人到中年的刘新华身材、容颜变化很大,加上贺雄飞觉得她文化水平不高,所以贺雄飞不愿意带着她出席名流聚集的场合。而刘新华则觉得丈夫越来越不关心这个家,越来越瞧不起她。失望和不满纠结于心,导致两人争吵打闹不断。初谙世事的女儿便在父母无休无止的争吵中成长着。。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八章:著名书商的婚变大战(2)
2002年7月6日,贺雄飞陪同天津的杨姓作家到甘肃某市签名售书,当地记者竞相前来采访,这其中包括市电视台的美女主持关小珊。关小珊跟杨作家是老朋友,因此全程跟随他们采访。当年仅28岁、风姿绰约的关小珊出现在贺雄飞面前时,贺雄飞竟有一种莫名的兴奋。而关小珊也在近一个星期的跟踪采访中,为贺雄飞的才情折服。两人迅速打得火热。
  当贺雄飞离开甘肃某市去新疆时,关小珊依依不舍地向他袒露了自己的仰慕之情,并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年幼的女儿,但婚姻生活并不幸福。这个美丽女人的真诚表白令贺雄飞怦然心动。如果说当年跟比自己大8岁的刘新华结婚,是迷恋妻子成熟的风情。那么经过10年的人生磨砺,当贺雄飞变成一个在出版界呼风唤雨的成功人士时,内心的强大使他感到自己如同风中的大树,眼前这个满心伤痕的女人恰好是需要他倾情呵护的小鸟。
  临行前,贺雄飞和关小珊在宾馆滞留了近两个小时。意乱情迷时,贺雄飞抓住关小珊的手动情地说:“我知道一个正在婚姻中的男人向你表达爱意是不道德的,但是请你相信我,我一定跟她离婚,因为你才是我最需要的爱人。这次到甘肃冥冥中就是专为你而来。”
  贺雄飞没有对情人食言,回京后他就对妻子实话实说,并提出离婚。刘新华顿时感到五雷轰顶,之后,她强忍悲痛,哭着央求说只要贺雄飞离开关小珊,不管什么委屈她都无怨无悔承受,毕竟他们的女儿还未成年。
  但是,贺雄飞是铁了心要跟刘新华离婚。2002年7月底,他正式向刘新华提出协议离婚。刘新华无奈之下拟订了“离婚协议”,但离婚的前提是:将两人购买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和大兴区的两套房子划到刘新华名下,同时补偿她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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