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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三国-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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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戏文是戏文,生活归生活,尽信书不如无书,有时候是当真不得的。
  在封建社会里,为一顶乌纱帽,即使是亲兄弟,也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别说史书中那些禅让,是冠冕堂皇做给人看看的,《三国演义》中的这个陶恭祖,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屁股从交椅上挪下来。那个汉献帝做皇帝做得多苦啊,连怀了孕的老婆都保护不住,最后被曹丕一脚踢开时,不也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舍不得丢掉王位嘛!
  一般来讲,凡骑在人民头上的统治者,上自天子,下至里正(也就是街道保甲长之流),是绝不会心甘情愿把权拱手让人的。除非屈服在某种压力,如果不放弃权力,可能还要失掉更多(包括脑袋)的情况下,才会乖乖地腾出位子。尽管孟德斯鸠说过“久握权力会使人腐化”,但所有这些大小官员,宁愿被腐化,也不愿交出权力,这大概也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戏文三国(2)
但《三国演义》却创造了这样一个让贤擢能的千古佳话,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老百姓的心理和愿望。因为,历朝历代骑在人民头上,那些作威作福的,无德无能的封建统治者,谁也不肯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而皇子皇孙,无论好坏,老百姓根本无权选择。幸运碰上一位不那么坏的,不致草菅人命,那就谢天谢地;而若是相反,老百姓就得遭殃,而无以为生。所以,人们才喜欢听《让徐州》的说书,看《让徐州》的戏文,实际上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感情宣泄,和乌托邦式理想的寄托,取得一种虚幻的满足罢了。由于这出臆想的戏文,更接近老百姓所希冀的,但难以实现的美丽憧憬,所以唱的人也好,听的人也好,便不细考究历史的真实,而能津津有味地陶醉其中了。
  说到底,《让徐州》是一段伪托的历史,是戏文中事罢了。但作为言派的看家戏,值得一听,可如今,大概很难找到一位像言老板那样出色的演员,唱这出戏了。
  

灭绝人性的款待
中国人之善良和平,谦恭仁爱,在这个世界上,是数得着的。但某个皇帝,某个军阀,或某个什么也不是,手中有杀人之权柄,一旦暴虐起来,那份残忍之心,也着实可怕。古代在刑法中,有一条凌迟罪,那简直比医科大学里的解剖课还麻烦。行刑的时候,刽子手要将犯人一刀一刀地割切,用刀必须达到三千多次,还要保证罪犯不能马上毙命,所以,凌迟一个罪犯,常常要两天工夫。这种处决的方式,已失去任何惩罚的意义,而是人类最丑恶的变态心理的残酷发泄而已。
  在中国旧小说中,有许多血淋淋残忍的描写。《水浒传》里那十字坡孙二娘开的黑店,如何将人肢解,肥的当馅,瘦的当臊,著书人一点也不觉得多么不妥地津津乐道。武松为张团练所害,返转来进行报复,不但将仇人的脑袋砍掉,连无辜的家属,使女,也一并杀死,著书人描写时,可谓有声有色,淋漓尽致。等到李逵劫法场去救宋江,挥开两把板斧,逢人就砍,许多看热闹的群众,也成了刀下之鬼。扬州说书中,光这一段屠杀无辜的场面,能说上好几天。这种以血腥为乐,以杀戮为快的残忍心理,很足以表现人类潜意识中的恶本质的。
  《三国演义》里,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杀管粮官,杀吉平,杀贵妃……充满了血腥气。而那个猎户刘安,杀了自己的妻子,挂在厨房里,将她臂上的肉割下来,炒出几盘菜肴来,供刘备食用,则是尤为令人发指的残忍。这是刘备被吕布赶出了小沛,匹马逃难,且投曹操途中发生的事情。因为途次绝粮,夜宿一个猎户家求食,此人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作者以平淡的笔墨,写这一件惨绝人寰的事情,面不改色心不动,实在是很可怕的。
  因仇立意杀妻者,有之,无心误伤杀妻者,也有之。像刘安这样把妻子当成一只羊,一口猪,杀了待客,还说是狼肉,自有人类以来,大概也少见的。虽然,在此之前,杀了亲生儿子,烹制成一道菜呈给君王者,在此之后,杀了自己的爱妾与部下将士共餐者,这种人性泯灭的事,也并不乏见。无论如何,只是因为寻不着野味,而把老婆宰了拿她的肉来顶替,除非此人丧心病狂,是疯子,实在是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能接受的。
  上帝在伊甸园里,赋予亚当、夏娃那种男女情爱的本能,正是人类于摇篮中就有的最基本的感情,在此基础上才得以子孙繁衍,才有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姑且撇开这些不言,作为人,一个生命载体,有她几乎是本能的求生欲望,只是为了贵客盘中的一道菜,就给杀了。而视他的妻子,如同栏中圈养的猪羊鸡鸭的这个丈夫,做出这种绝对是反人类的罪行,姑且把他当作神经上的不正常。但写书的人写了,不以为荒谬绝伦,评书的人评了,漠然不动感情,真是令人骇异。
  毛宗岗评到这里,曰:“刘备以妻子为衣服,此人以妻子为饮食,更奇。”只是有一点点不以为然的意思。李卓吾在回目后曰:“刘安杀妻,固非中道,犹胜吕布因妻而杀身者也。”虽然有否定之意,但觉得他杀妻杀对了,至少比吕布强。这位在当时属于思想解放一流的李贽先生,竟不抗议一声,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由此可见,人道主义,在古老的中国历史的残暴和愚昧中,是无法植根的。
  另一位《三国演义》的评点家李渔,可能有些看不过去了,此公是特别钟情女性的。所以他从创作这个角度,发表议论:“欲以感切之事形容受之者之好处,不知言之太过,反成惨毒。文字不可太过,于此可见。”
  愚昧和残暴是一对孪生子,只要有愚昧,就有非人的暴行。时至二十世纪末的文明世界,不把人当人,尤其不把女人当人的种种恶行,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难道就会完全绝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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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献帝和衣带诏(1)
在《三国演义》里,汉献帝是一个当得不很开心的皇帝。他先是被董卓当作手中的一张王牌,后来,又成了李催郭汜争来夺去的一份本钱,结果,是曹操掌握得牢牢的绝对是被摆布的一个傀儡。
  所以,他不能忍受这种高级囚徒的生活,被曹操挟制得喘不过大气来,就策划一次反曹的行动。但他实在没有力量,也不知道谁可靠,谁不可靠。就给国舅董承写了封血书,不好公开交给他,藏在衣带里,连衣服一块赐给他,要他以这封信为号召,地下秘密串连,组织力量,举事起义,推翻曹操。后来未能成功,被曹操的特务系统发现,于是,杀了许多人,汉献帝更加不自由了。
  在历史上,这种失去皇冠的帝王,重新坐回到他的龙椅上,叫做复辟。有的皇帝,虽然名义上还算是九五之尊,但只不过是别人手中的一个玩偶,为摆脱这种被人操纵的命运,做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所进行的种种作为,也是一种复辟行为。
  同在这部《三国演义》里,公元200年曹操因衣带诏杀董承、王子服,诛董妃。无独有偶,公元254年司马师仍因衣带诏杀夏侯玄、张缉,诛张皇后,这实在太巧合了。不但故事情节一样,人物身份一样,场景地点一样,连具体做法也一样,只不过时间相差半个世纪罢了。由此证明,衣带诏是皇帝自己搞复辟的一种实在没有办法的办法。当这种皇帝,真不值得羡慕,还不如当老百姓。
  到了如此田地的皇帝,任人俯仰,其自由的程度,通常都是和囚犯的境遇相差无几的。其所能依赖凭借的政治基础、军事力量,大半是远水不救近火的。由于生活在荆棘之中,周围除公开身份的名为御前官员,实际是除监督皇帝行动的耳目外,更有秘密身份的暗探,作为后宫的阉人奴婢之类环视左右,窥探一切。所以,皇帝落到这步田地,充其量是一个享受高级待遇的囚犯罢了,在牢笼里搞复辟,成功的可能性,通常是不大的。
  法国路易十八所以能成事,居然搞出来一个复辟王朝,并不是他的功劳。虽然他日夜都在梦想,夺回他哥哥路易十六于断头台丢掉的王位。要不是有实力的反拿破仑的联军获胜后,在政治上希望法国恢复旧有的君主制,从国外把他找回来,他也不可能梦想成真。所以,惟有靠这类实力派的重温旧梦的复辟,倒往往能奏一时之效的。不过,几乎也是规律的,凡这类复辟一旦成功,旧的王朝卷土重来,君临天下,重建旧秩序的过程中,必定是充满了血腥和恐怖的。于是,凡逆历史潮流的任何复辟,寿命总是长不了的。而复辟者的名字被钉在耻辱柱上,也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时代的潮流,总是向前的,想回到昨天去重温旧梦的人,他们感情上的依恋和怀旧,或许可以理解;但对于已经生活在今天,并且向往着明天的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沉重的梦,已经不可能再有吸引力。
  皇帝的复辟,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是屡见不鲜的事实。一直到辛亥革命以后,清朝的最后一个皇帝宣统逊位,还有张勋复辟的丑剧发生,这便是真正的授人笑柄了。皇帝早是明日黄花,帝国也已烟消云散,为什么这些人非要逆潮流而动呢?因为遗老遗少,仍沉醉于昨日王朝的梦中不醒,拖着小辫子的失意政客,还幻想找回早日的辉煌,身无片甲的没落军头,怀着江山易色、江河日下的恐惧,曾经被御用过的无耻文人,对于新生事物的难以遏制的切齿痛恨,和那些也被御用过的贵妇名媛,继续眷着黄金岁月的风流。所以,这班人一遇机会,便像鲁迅先生讲过的沉渣泛起那样,来一通闹剧。这种游戏式的复辟,在历史上,是从来也不曾绝迹过的。
  凡搞复辟,都不可避免地要倒退,打出来的昨天多么多么好的旗帜,是飘扬不多久的。汉献帝可怜的复辟,落得这样一个悲惨结果,并不是他个人的过错,而是他所代表的汉王朝,已经衰朽枯竭,土崩瓦解,无法与新兴的政治势力,进行一搏了。时代如滚滚江河,流向的选择很明显,只有向前,不会倒退。
  

汉献帝和衣带诏(2)
凄风苦雨,寒螀霜草,既老且病,时光不再的人,除了沉湎在旧日灰暗的回忆里,做复辟的梦,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所以,一个社会,一个朝代,一个阶层,一个政治集团,哪怕具体到一个人,如果任何时间,任何事情,总是朝后看,总是想着昨天,总是回忆着过去岁月,总是以陈年的目光不能适应现实的话,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此公,倘不是生理上的衰老,十之###,便是心理上的病态了。
  

刘备的突围(1)
魏、蜀、吴三分天下,以刘备最为步履艰难,一直是在颠沛流离中求生存,并逐步拓展。
  魏得天时(挟天子以令诸侯)、地利(中原腹地悉归于曹)、人和(谋臣良将、贤俊鸿儒均集中在许都);吴守江东,天堑可赖,三代经营,励精图治。只有刘备,东窜西突,无所依傍,茕茕独立,形单影只。他在未入蜀前,先后依吕布,投曹操,奔袁绍,靠刘表,托孙权,寻求庇护,赖以立足,不止一次地置妻子家室于不顾,兄弟分散,仓皇逃脱,流离失所,无以为生。他比之曹操,比之孙权,处于困境中挣扎奋斗的时间要多得多。
  到西蜀灭亡为止,它始终是三国中最小的一国。
  孙皓降晋时,户口五十二万三千,男女老幼二百三十万。刘禅降晋时,户二十八万,男女九十四万。即使从人口看,西蜀也只有东吴的一半。撰官史《三国志》的陈寿,曾做过蜀国的黄门侍郎,入晋后做著作郎。所以,他把蜀放在吴前,也是一点故国之思的寄托吧?但晋承魏祚,他又当着晋朝的官,吃晋朝的粮,不得不在奉命撰著的《三国志》里,承认魏为正统。但到了罗贯中,笔下就没有这点顾忌了。刘备姓刘,是那个穿着金缕玉衣埋葬的中山靖王刘胜之后,自然,就把刘玄德成了正统,其实,这才是历史的颠倒。
  西蜀不但在国力上,弱于吴和魏,作为领袖人物,刘备也比不上孙权,更比不上曹操。但文学这东西,所以让历代统治者感到挠头的,就是它的舆论造势功能,很难估量;也许什么作用都不起,也许还真能影响后代人的视听。一般说,捂同代人的嘴容易,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措施还是很多的;要捂后代人的嘴,就怕不那么容易了。例如《三国演义》,把其实不怎么样的刘备,捧成贤德之君,而把称得上是大政治家,大军事家,大文学家的曹操,定为一个千古唾骂的奸雄,永远一张大白脸,这怕是曹操万万想不到的。
  刘备的才智,算是个庸人,不过,在适应环境,谋求生存上,却也有不弱的表演。
  吕布败后,他本以为可在徐州安身,谁知曹操不放心他,被挟带到了许都,一切仰仗于曹操,他除了俯首称臣,小心侍候,别无他途。在夹缝中求生存,当然也是一种磨砺。既要保存自己,不被吃掉,又要发展自己,以待来日。有求于他人的荫庇时,韬光养晦,保持最低姿态;利用列强彼此矛盾时,挑拨离间,可又不露痕迹。胯下之辱,称臣不二,闻雷失筷,卧薪尝胆,都是为了一个远大的目标。
  谚语说道:“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这倒是准确地描绘了刘备在创业过程中的艰辛。由于根基薄弱,实力不足,地盘有限,资历、声望、影响、权威还不到一呼百应的地步,只有在苟安中徐图奋进,在迂回间寻觅生机,因为本钱不大,只有寻找空隙,努力把握机遇,争取脱颖而出,这才能一展宏图大志。
  在一个竞争的社会里,两强对立冲突,不共戴天,是矛盾;双方信誓旦旦,拥抱接吻,也不等于就不存在任何矛盾了。强与强,固然是矛盾,强与弱,又何尝不是矛盾?因为弱方要强起来,强方又不甘于弱下去。于是即使在实力并不平衡的两方之间,也存在着强对于弱的蚕食,弱对于强的反抗。强无时无刻不在抑制着弱的发展,弱也须臾不忘壮大自己的势力,以期有朝一日真正强大,除非愿意在强方的卵翼下,永远作二等公民,才无进取之心。这样,为了未来长远的打算,韬晦,是最好的保护色,韬晦,是一种弱者的行为,韬晦,是最典型的藏身之计。
  最初,刘备起事,只不过想摆脱织席贩屦的手工业者的平凡命运。早些时,他们哥儿三个,只求能够站在公孙瓒后面,当一个马弓手,步弓手,就心满意足了。后来,被当作诸侯间的小角色,哪怕敬叨末座,也很知足。作平原相时,孔融派太史慈去请他出兵救陶谦时,兴奋得马上坐不住了,得意地问道:“孔北海知世间有刘玄德耶?”李渔评到这里,批了六个字,“自负语,肮脏语。”露出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可见,直到此时,他还没有给自己定位,还没有意识到在历史中应该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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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突围(2)
他的顿悟,是从他被汉献帝尊呼为皇叔那刻开始的,这时,他忽然意识到他的价值,他的前景,他的能量,已不是琢县楼桑村里的一个没落户了。而后又被董承邀他参加由皇帝亲自发起的反曹操的神圣同盟,在衣带诏上署上左将军刘备时,他明白,他是应该有大作为的人,他开始重新设计自己,很有参与最高权力角逐的兴趣了。可当时他被曹操笼络在许都,在那位奸雄的手掌心里握着,他必须用韬晦来保存自己,然后想尽办法,脱离曹操的羁縻。虽然,那是一个镀金的牢笼,关在里面,也不是滋味,所以,远走高飞,便是他的当务之急了。
  正是这种精神上的觉醒,虽在曹操的严密控制之中,但不甘雌伏的刘备,必须骗得他的信任,才能逃脱魔掌。所以,在菜园子里挥锄灌溉,表演那份胸无大志的样子,虽然曹操一个劲地测验他,他在装孙子方面,倒也是个不错的演员。
  但刘玄德也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很能沉得住气的韬晦者,所以,他一方面以学圃为障眼术,一方面急急寻找机会,早日摆脱曹操的羁縻。空隙总是有的,正好袁术要弃淮南,欲归河北袁绍,他借了这个口实,去攻打那个想当皇帝的蠢货,就逃出许都了。
  韬晦是一门学问,在历史上,最成功的韬晦者,莫过于越王勾践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卧薪尝胆,如愿以偿,这才是真正的韬晦大师。刘备的韬晦,应该说是够水准,但不能说是炉火纯青。当曹操“盘置青梅,一樽煮酒”,和他谈论天下英雄时,刘备一个劲地装傻卖呆,多少有些失度。后来惊雷失筷时的掩饰,也多少有些牵强。做戏总以不愠不火为佳,太表演了就要让观众出戏。幸亏曹操当时踌躇满志,傲踞自负,竟没有察觉刘备的叵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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