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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回音:在东周列国里胡乱穿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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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族的东西再好也得反对,自家的东西再差也要珍惜;外族的皇帝再有德也要造反,华夏的君主再昏庸也是宝贝;同室操戈兄弟阋墙那只是家丑,不妨慢慢道理,外族(姓)入主那可是牵动根基的大事,千万容忍不得。正是如此的夷夏之辩,让入主中国的外族“豺狼”们大伤脑筋。最后,他们只好自觉不自觉地接受汉族的传统文化,雍正只得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是夷人。乾隆呢,倒不这样说,反而把提起“胡”“虏”之类字眼的人都拉来砍头。但这正说明他内心深处是自认为胡人的,而且也并不以胡人为荣;相反,隐秘处倒是有一种深深的自卑感。中国人非常讲究“面子”,最怕人家揭短。阿Q先生先是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后来推而广之,讳“光”讳“亮”,连“灯”“烛”也都讳了;赵老太爷呢,是一定要严正声明“你哪里配姓赵”的;到了朱元璋那儿,谁敢提或“贼”或“僧”的字(音),那就要拉出去砍了。外族入主者学会了这一套,为了“面子”,用口也好,用笔也好,用刀子也好,反正一定得想办法把所有自认为有损形象的“里子”遮盖起来。只是学来学去,“里子”没遮住,狼倒学成了羊,最终让船坚炮利的洋狼们欺负了那么久。

  其实,生为胡人并非什么丢面子的事,正如雍正说的:“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乎圣德乎!”而且,来自北方的“狼“正可用阳刚威猛补南人文弱怯懦之不足。

  李唐不是也有胡人血统么,还不是有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还不是让大唐帝国成了我们至今引以为豪的时代?也许,这得益于那时的人们还没有受到很深的夷夏之防的束缚,还能自由率性地“笑入胡姬酒肆中”。鲁迅先生说:其实唐室大有胡气。“五胡乱华”之后,大量胡人南迁,形成胡汉杂处,种族交融的景象。胡汉文化的融合,为唐代的高度繁荣,注入了文化基因。正是这种胡气的融入,这种汉中有胡胡中有汉的血液与文化,这种政治经济宗教的大开放,这种不论胡汉的民族大包容,使唐代达到了我国古代强盛的顶峰。

  可见,“狼来了”并不一定是坏事。只要处理得当,狼性的融入,对于自身的强健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唐初,对于吸纳胡人与否,其实也曾有过不同意见。《贞观政要》记载:中书令温彦博主张“有归我者则必养之”,而那个以敢唱反调闻名的魏徵则说这是“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太宗用温彦博议,使胡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正是这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大气魄,成就了中国历史上难得的黄金时代。

  可惜随着“尊王攘夷”思想的不断灌输,盛唐气象也距离我们越来越远。宋至清末,国人渐渐固步自封保守无知,坐井观天妄自尊大,“狼性”便越来越少。当温良恭俭让变成孱弱无能的代名词后,一蹶不振的国民便只能梦回唐朝了。直到辛亥革命,领袖提出的仍然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个从字面上看很值得怀疑的口号。满族人民不是中华子民么?究竟应该把他们驱赶到哪儿去?

  保守注定要被淘汰。我们不妨重拾大唐心态,主动“引狼入室”“与狼共舞”,取长补短,增强我们的竞争力。唯此,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有可能。

  

第十章  我怎么可以住这样的破房子
历史是无情的,人们总是只回味那些最好的和最坏的东西。所谓的“生前身后名”,无非以下两种:要么流芳千秋,要么遗臭万年。如果没有特殊表现,别说重于泰山,就是轻于鸿毛的帽子人家也懒得分给你一顶。其实这也不奇怪,几千年太长,别说人走茶凉,就是谁要想让领导和同事记住你,也非得弄出个大动静来不可。双兔傍地走,安能辨你是雌雄?要想达到效果,要么鹤立鸡群,要么鸡立鹤群。天灵灵地灵灵,不出点格是万万不灵的。

  如果姬宜臼能听从卫武公的建议,不争“中华第一迁都者”这个名号的话,人们也许就大多不知道竟然还有周平王这个人了。

  不过宜臼费了如此大的周折,借助于外公他老人家的头脑,用尽“府库金帛”建立“诛无道扶东宫”联盟,才较为成功地借犬戎之刀杀了那个和自己划清界线的昏昧老爹幼弱老弟,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御座抢回来,也是该好好享受一下了。可惜天公不作美,镐京的美女宝玉已被戎人抢劫一空,临走时的那一把火把宫殿也烧得殘破不堪,哪配得上天子的身份呢?平王可比不得祖父宣王,弄一王位都差点掉了脑袋,哪还有心思精力去想什么中兴之策呀。既然平王再也不愿在这破屋子里受苦,既然东迁一事已有周平王金口玉言,那么就是九万头牛也拉不回来,何况一个###十岁的卫武公呢?

  一干大臣也刚刚见识过戎人的手段,心有余悸,巴不得离这些北蛮子远点。于是齐声大献赞歌颂辞道:陛下英明英明英明实在英明啊!家事国事天下事,皇上的安全可是第一大事!如今西戎虽被驱逐出城,但对申侯密约诸侯里应外合狠狠摆了自己一道之事心怀怨恨,不仅大肆侵扰申国,也肆意侵占周疆,致使“岐丰之地,半为戎有”,“渐渐逼迫镐京,连月烽火不绝”。现在镐京的局势刚刚稳定下来,不仅无力重建宫室,也无力新修城墙抵挡这群可恶的野人。好在当年周公兴修的东都洛邑,“市井稠密,宫阙壮丽,与镐京无异”。而且“洛邑为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适均”,正好有天子的气势。陛下如果把都城迁到那里,不仅是社稷之福,也是天下百姓之福啊!

  周平王一听,你们还算识相。正准备一锤定音,却听见下面有人低头长叹。仔细一看,原来是老司徒卫武公。这个人可是自己登上御座的大功臣,不好轻易得罪,便压下心中的不快问道:“老司徒为何不表态?”卫武公说:“君王如此重用老臣,如果我知而不言,就是对君王不忠;如果和大家唱反调,就会被认为是闹不团结。但现在牵涉到国家安危,我只能得罪朋友而不能不忠于君王。洛阳虽然是天下之中,但地势平坦,无险可凭,容易四面受敌。成王虽然建了东都,那也只是巡视时的行宫。镐京现在虽然残破不堪,但左有殽函右有陇蜀,披山带河沃野千里,地势险要,是兵家必争之地,千万不可轻易放弃。西戎只是乌合之众罢了,只要陛下振奋精神励精图治,定可俘彼戎主湔雪前耻。若弃镐京而迁洛阳,恐怕大周从此会一蹶不振啊!”

  平王一皱眉:“犬戎猖獗侵夺岐丰,宫阙残毁无以壮观,朕之东迁实非得已!”卫武公忙道:“犬戎虽然有豺狼之性,可是如果不是申公开门揖盗,镐京也不至于被破。如今宫室被焚先王被戮,我们已经跟犬戎有了不共戴天之仇。敌进我退不是办法,隐忍避仇于事无补。长此以往,周室恐有蚕食之忧。何况尧舜在位茅茨土阶禹居卑宫不以为陋,天子的气势和功业,哪是用宫室的壮观来证明的呢?望陛下深思!”

  众人听到武公不仅指责了在平王眼里有功无过的申公,又对平王本人不敬,眼看着平王面色已变,不禁心惊胆战地替卫武公捏了一把汗。这时,太宰接过话头:“老司徒这是安常之论,非通变之言呀。现在情势危急,一旦戎骑长驱民心瓦解,那么误国之罪谁能任之?”又对武公使了个眼色,道:“我们听陛下的没错。”众人心里也说:你这个老糊涂呀,怎么尽拣不好听的说?不要脑袋了么?

  呜呼,也不知这“误国之罪”到底该搁到谁的头上才合适。

  平王眼里闪过一丝寒光,冷冷地说:“东迁之事,朕今决矣。”

  于是,卫武公不复多言。

  自此,西周遂亡。

  只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大周的命运,也便真如卫武公所言:从此一蹶不振。

  平王在位时,便出现了诸侯郊天之事:秦文公郊天应梦,白帝之称出;鲁惠公僭用郊祀,比于王室。这时的平王早已不是冲动得连褒姒也要打的太子了,他虽然也表了硬态不签字同意,但王室卑弱,楞是没敢指示纪委先把他们双规了再说。前面乌龟爬坏路,后面乌龟顺路爬。“一从秦鲁开端僭,列国纷纷窃大权。”从此,诸侯各自擅权互相侵伐,天下纷纷多事矣。后来,平王尊严丧尽,竟然只能把太子狐送到老狐狸郑庄公那儿做人质了。诗曰:交质分明同市贾,王纲从此遂陵夷!

  接下来的桓王朝,还让郑庄公给曹操做了一回示范,“挟天子以令诸侯”,假托王命狠狠揍了宋国一顿。桓王此时比汉献帝自由,毕竟还没被软禁,也还有点火爆脾气,心想此事绝不能发个红头文件通报批评一下就算了,便召蔡、卫、陈三队蚂蚁去教训郑国这头大象。幸好祝聃不是李广,一箭只射中桓王左肩,虽然魂飞魄散,倒也勉强保得性命。又被郑庄公这老贼假意遣祭足问安谢罪戏弄一番,弄得脸红面白的恨不得打个地洞钻进去。老子被儿子打了,最后灰头土脸地打道回府,而且“家丑不可外扬”,只能“自此更不言郑事”。

  其实这话还留有面子,真相是整个东周时期,诸侯根本就不尿这所谓的“天下共主”,即使偶尔示好,也只是为了借“天子”这张假冒伪劣的虎皮一用罢了,事情一完,便扔到垃圾堆里。只有周“天子”们敝帚自珍,又小心翼翼地捡拾起来,裹在身上“慰情聊胜无”。当楚国熊通“请王室以王号假楚”时,桓王还是他爷爷对待鲁惠公那样的态度。可他就没想想,同不同意只是一个手续上的假动作而已,结果都一样。与其自取其辱且弄得那么紧张,不如做个顺手人情,一张委任状倒有可能换来楚王的朝贡。

  现实是凭实力说话的,“天子”只是一个虚名。名正言顺固然是诸侯们所希望的,但诸侯的实力达到足以称霸的时候,没有委任状人家也不会装孙子。正如当今时代一般,没有联合国的授权,老美就会停止行动了么?

  逆境既可使人渺小,当然也可使人伟大,如果平王当初能在镐京苦撑危局励精图治,也许就是另一个“宣王中兴”,这样,也能扩大他的知名度。即使碌碌无为步履蹒跚,只要努力勤政而不像幽王一般只顾着让美人开心,加上秦晋郑卫等诸侯仍存的一点忠心,也可以击败犬戎(秦襄公不是“不及三年,杀得犬戎七零八落”,“戎主远遁西荒”么?),让西周延续下去。可惜这只是一种猜测,跟历史专业不对口。事实上,东迁之后,戎狄袭扰诸侯蚕食,王畿已大大缩小(岐丰之地倒是挺大方地送给秦人的,以致秦人“辟地千里,遂成大国”),最后只剩下方圆一两百里;同时,一味的退让也使天子对诸侯和枪杆子的控制权日益丧失。后来《越绝书》里说:天子微弱,诸侯皆叛。不过,平王个人倒没有亏,虽然西周断送在他的手里,罪名却让他的冷美人“二妈”褒姒背了。而他,虽然执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当了逃兵。(不过,平王肯定不认可我的说法,在他那里,东迁应该叫“战略性撤退”,就像李隆基西行叫“幸蜀”,慈禧懒得见洋毛子而去承德“避暑”一样。)但说他是东周的“开国皇帝”倒不容怀疑。而且,在洛阳的壮丽宫阙里,平王的小日子也许还过得挺爽。

  让平王感觉不爽的是,虽然他忍辱负重在位五十年(公元前770——前720年),但他这个“天子”还远不如“五霸”等诸侯的名头响;虽然东周苟延殘喘了五百年(公元前770年——前256年),但后人竟然大多只记住了“春秋战国”而很少说“东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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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帽子与面子
秦襄公放下酒杯,心情有点郁闷。护送周平王到洛邑已经有些时日了,也不知家里的情况到底怎么样。今日接到消息,犬戎近来猖獗作乱,战火已烧到秦国边境,看样子是想一报镐京之仇。而自己,却天天在这陪着平王及众大臣饮酒作乐,实在有点不像话。他站起身来,决定明天就向平王辞行。

  第二天早朝,襄公奏明回国之意。平王见挽留不住,又感其勤王护送之功,心想:总得赏赐点什么东西才好。可是刚到洛邑,绝世美女与珍稀宝玉自己都还不够,没有外送的的道理。略一沉吟,聪明的平王便计上心来:爱卿,今岐丰之地,半被犬戎侵据,卿若能驱逐犬戎,此地尽以赐卿,少酬扈从之劳。永作西藩,岂不美哉?

  在平王看来,这可是一个借力打力的好主意。岐丰之地现在成了烫手的山芋,出兵收复吧,心有余而力不足;放之任之吧,又成了东周的耻辱,给自己的脸上抹了黑。不如赐与秦国,让他们去跟豺狼犬戎打打杀杀吧,最好来个两败俱伤,自己再去漂漂亮亮地收拾残局。想到这里,平王差点笑出声来,如此渔翁得利的高招,简直比张无忌的乾坤大挪移还要厉害。

  可惜平王毕竟小家子气,低估了秦人的功夫。

  对襄公而言,这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不仅可报世仇(西戎不仅杀死了祖父秦仲,而且俘辱过长兄世父),更是小国强大的绝好机会。于是回国后立即整顿戎马,不及三年便杀得犬戎七零八落,戎主也远遁西荒。从此,“岐丰一片,尽为秦有,辟地千里,遂成大国”。(据《史记》所言,犬戎战败逃走是在秦文公十六年,也就是说,秦人也是用了五六个三年才最终打败了犬戎。)不过,襄公是个老实人,强大了却也不见恃强骄人的不良记录。也许是对平王慷慨赐地怀着一种感恩之情,或者是年老的他已失去了问鼎天下的雄心壮志,反正他在位期间还能安于本位,像个诸侯的样子;对东周这个“天下共主”始终恭敬有加,也从未跟平王这位“天子”脸红过,波平澜静地度过了“七年之痒”。如此结果,虽与平王最初的意愿相去甚远,毕竟未给自己造成多大麻烦;虽然国中也有人骂自己是“败家子”,也毕竟只是少数还成不了气候,不足以动摇自己的天子宝座。甚至,他还可以把自己当初的决策作为一项政绩大力宣传。在他眼里,正是由于自己的英明决策,才让东周社稷摆脱犬戎威胁,才让大周子民不再水深火热,当然,也让自己夜夜笙歌后得以高枕而卧了。

  出乎平王意料的是,襄公薨文公立,情形便急转直下,月亮不再是那月亮,太阳也不再是那太阳。秦国的少壮派一上台,立马改变老一辈的恭顺作风,对中央政府现出倨傲的神色来。其实想想也正常,不说剽悍勇猛的秦人,就是任何有血性的人,有谁会真把不思进取见了敌人就跑的周平王当回事?何况如今的秦国,早已兵强马壮得足以和任何诸侯抗衡,再也不必寄人篱下般地委屈自己了。

  于是,秦文公便玩起了神神鬼鬼的把戏。

  据文公自己所说,昨天晚上自己梦游到郦邑之野,看见千古第一大蛇:头如车轮,其长则顶天立地。看到文公后化为小儿说,我乃上帝之子,特来向你宣读圣旨:奉天承运,上帝诏曰:本着选贤任能的精神,结合秦国的实际情况,现授予秦文公白帝之称号,以主西方之祀,钦此。文公叩首谢恩,抬头,那个小孩子已然不见了。(如此情节,后世多有借鉴,甚至演化为太平天国的“天神附体”般神奇。)太史敦见文公有称白帝之念,上奏道:主公功业盖世,感动了上帝。如今有上帝的委任状,称号白帝也未尝不可。只是小臣觉得,就此称帝的话,周天子的不爽我们可以不理,如果激起诸侯众怒那就不合算了。既然上帝所命,祠之也必获福,主公不妨先行试探一下他们的态度。文公觉得有理,于是在鄜邑筑了个高台,立了个白帝庙,号为鄜畤,并用白牛祭之。后又听乡野猎人所言立陈宝祠于陈仓山,再立怒特祠以祭大梓之神。

  要知道,按当时的礼制,诸侯是没有资格祭天神的。秦文公一连串的祭神行动,已犯大逆不道之罪。可是周室羸弱,面对文公的挑战,平王虽然咬牙切齿暗暗直道“孺子可恨孺子该杀”,但也敢怒而不敢言。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去喝闷酒,做个聋子瞎子了事。

  问题是,不能杀一儆百,就将放一纵百。做了软柿子,便免不了让人捏。当权威不再是权威,当面对如此的大不敬也只敢做缩头乌龟的时候,就会有更多的挑战者站出来。所以当鲁惠公听说秦国僭祀上帝而平王没有动静,便派太宰让到朝廷请示,说鲁国也要行郊禘之礼。平王正在气头上,又喝了二两小酒,闻奏大怒,秦国我惹不起,连你鲁国也想欺负我吗?于是不许,将鲁使赶出宫外。

  鲁惠公当然不会买平王的帐,递个信儿那是尊重,你既然给脸不要脸,那可怪不得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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