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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风云路-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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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床下呢?”
林九顺着说话的声音,见到眼前的小孩,模糊有个印象,竟然笑了起来,脸色阴冷的道:“小孩,你好,你好,会有一天,你的家人为你的能干而感到后悔。”
他说完这句,闪电般的出拳打倒最近一个人,夺了警棍,从窗户跳出。
郑逸听得这句话,只觉得寒毛竖起,今晚要是让他跑了,以后自己的人生就彻底完了,他大叫一声,手向后扬起,含恨而,用尽全身力气,飞刀在夜空中划出一道亮眼的光,飞了出去。
………【第三十三回 青涩的尽头】………
郑逸本来瞄准的是大腿方向,手里的五把飞刀全部对着那人的屁股大腿而去,可是毕竟这技术才是开始练习的,飞刀离了他的手,总有些偏颇,飞刀准头不对,造成的结果也就不一样,竟然低了一些,他这一下用尽了自己几乎全身的力量,自己都有些脱力的感觉,他感觉自己就像那一步跨了几米,然后接住自己坠楼孩子的妈妈,那一刻,英勇无比。
只听低低的一声闷哼,那林九竟然就此跪了下来,原来那飞刀竟然阴差阳错的扎进他的后脚跟里,几个跟过来的人迅把他围了起来。
只能说郑逸今晚的运气实在太好,虽然门口和墙外埋伏了人,可是只要没有枪,他跑的几率还是比较大。
如今脚被扎伤,如同一只没牙的蛇,大家慢慢的围过去,这才上了手铐,他眼睛死死的看着郑逸,所有的事情都坏在了这个孩子的手里,他记起那天也是这个孩子在他面前蹦蹦跳跳的走,而自己也被他所骗,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现在竟然落得这个下场。
现场的几个人此时对郑逸是彻底的心服,一个小孩子,随手扔出五把精细的小刀,甚至有点儿戏,就解决了这个事情。
郑逸看着林九的眼神,低声喝道:“搜他的床下。”
灯光开的犹如白昼,那床也被抬到一边,这哪里还是警察,简直是一帮土匪。几个立功心切的人,做出的事情,简直让人不齿。
那一块被床挡着亮光的地方此时暴露在强光下,大家仔细的查找,终于现了一块颜色稍微有点不一样的地方,几个人都似乎看到了未来,欣喜不已,便撬开那一片的地方,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满满的头和一些女士内裤。有两个内裤上还带着血迹。
几个人都惊喜异常,现场对尸体的勘检的时候,那被肢解的女主人,头上被割掉了很多头。
郑逸就笑了,兵行险着的结果还不错,他的几套方案还没用出来就解决了这个事情。心里涌起一阵自豪感。
真相终于大白,这个林九原来是一个军人,因为涉嫌猥亵妇女而被开除军籍,回来后做点小生意,遇到生前的死者后成了拜把兄弟,在他家吃喝的久了,迷恋嫂子的美色,几次表白后都被拒绝。
他本来就是一个已经有点色——情变态的狂人,偷了人家不少良家的内裤,然后回去做自己的想象用,去找小姐的时候,总是要人家一缕头,那是因为他当初猥亵的妇女有着一头漂亮的青丝,他便有了这种情结。
他得知大哥出差,邀请几个人在自己家喝酒的时候,几个人都是醉死的那种大醉。他这个时候淫——心起,说是进屋睡觉,然后从狗洞一样小的窗户里爬出去,进了嫂子家,求爱不成,嫂子又要报警,便失手杀死了嫂子,第一次是失手,可是第二次和第三次就有些迫不得已了,然后就是看到这事的老人和孩子,正肢解嫂子的身体时,然后就是出差正好回家的大哥。他当过兵,身强体壮,等闲两人靠近不了他,酿成了这等命案。
这一切做完,他回去以后继续躺在屋里,几个人嚷嚷着继续喝,纠缠不清的,大家以为人全是在的。
酒醉的时候,人是清醒着的,酒醒了以后,人就是糊涂的了。
当郑伯元把这件案子报到市里的时候,得到了包括市委书记李宏图在内的亲自接见,案子依然在深入的进展,郑伯元却得到了一个锲机,直接当上了湖山镇的派出所所长,官虽然不大,但却是湖山镇历史上最年轻的所长。而且还高配一级,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郑建国看弟弟有了出息,看到和以前完全不同的弟弟,心中欣慰,几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喝了几乎有一瓶酒。四婶更是激动的眼泪都快掉了下来,前些日子还因为天文数字的债务愁,可最近翻天覆地的变化的到来,美丽的生活毫无征兆的降临,一时,自己都不敢相信。
李宏图和郑伯元聊天的时候,听说他姓郑,最后竟然和郑逸扯在了一起,还是郑逸的亲叔,就想起那天的事情,又听说他扔出的玩具飞刀扎伤了凶手,才得以顺利抓捕,突然感觉似乎自己欠了人家两次人情。
就特意喊了郑逸来聊天,都说一回生二回熟,两人竟然没有陌生感,越谈越是投机,李宏图想不到他小小年纪,除了有一身傲骨外,谈吐亦是不凡,不由的暗暗惊奇。
这样忙碌了几天,周末,郑逸正在研究刀谱,那一晚的飞刀绝技使他信心大增,如今连练习的时间都多了起来。以前郑伯元看他练习飞刀,还认为他小孩子心性,玩玩罢了,昨晚的事情过后,他现这小孩手里的十几把飞刀,件件不是凡品。越是觉得自己侄子的可怕。
他脸色阴沉的坐在那里,也不说话,郑逸一边扎着飞刀,一边笑道:“四叔,你来到也不谢我,经我提醒,你抓了凶手,破格升了官,经我提醒,虽然凶手不说地址,你们还是在井里找到了凶器。看你的表情,可不像是来道谢的啊。”
郑伯元也不笑,看着自己侄子一下下的掷着飞刀,就说道:“小逸,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那个林九是凶手,然后一直不说,直到所长下了台,你才说出来,好给我做个生官路?”
郑逸就笑道:“我还以为什么事情呢?就这事啊,算是吧。”
听他坦白从宽,直言不讳,郑伯元的脸色顿时气得铁青,甚至有点孩子气的脱掉了衣服,他又有些不理智的大喊道:“你知道吗?我初到所里的时候,是多么的被压迫吗?那个夏建时三天两头的给我小鞋穿,言语上进行侮辱和谩骂,若不是所长,我当初早干不下去了,我结婚的时候,连个家都没有,是所长借给我两万元,你知道吗?我有一次受了伤,是所长把我送医院,全包了费用你知道吗?没有所长就没有今天的我,许许多多的事情,你都知道吗?你知道吗?”
看着激动非常的四叔,郑逸实在也不知道说些什么,难道告诉他,这个所长在未来的两年,因为贪污受贿包二奶,肯定会下马的,和他混,是没个好结果的,而且扶持了一个和另外的打擂台,这是每一个官场之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没必要那么感恩戴德。
把手中的鲨鱼飞刀扔出去,郑逸笑了笑道:“知道吗?你的升官是因为那一家七口的命案,最可怜的是他们,在这红尘中,总是要咬着牙坚持前行的,等你有了滔天的权利,把这社会整治的平和一点,美丽一点,就行了,短短几十年,白驹过隙罢了。你那所长,你闲暇的时候去看看也就罢了。”
郑伯元听得有些目瞪口呆,话从成人嘴里说出来和从一个孩子嘴里说出来,带给人的震撼完全不同,郑伯元坐了下来,使劲的挠着头,这是他的一个毛病,遇到事情的时候,总喜欢抓自己的头,过了一会儿,才站起身来,看着这侄子还在练他的在别人眼里看是玩具的飞刀,便径自去了,只是这脚步变得轻松,再轻松了些。
郑逸的学习算是上了正轨,心态也逐渐年轻起来,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和班花周小曼聊天,看着她胸前的小白兔一晃一晃的,郑逸就有些口干舌燥,据说来自未来的人口才都很好,郑逸也不例外,他讲的许多的事情都是这小丫头从没听说过的,充满了新奇和奇遇。让她神往和向往。她仰头的时候细长白皙的脖颈绒毛乍现,端的是美丽诱人,少妇有少妇的风情,女孩儿也有女孩儿的美丽。
有时候手指轻轻碰触在一起,都有一种触电的感觉,郑逸的心神荡漾,这美丽的青春啊,这***初恋情怀啊,为什么,咋就那么的诱人和美好呢?
他有时候也会找自己的初恋去聊聊天,初恋的个子是细长条的那种,胸部是明显的没育,瘦弱的很,一张瓜子脸很精致,樱桃小口,笑的时候红霞总是飞上脸颊,特别清纯可爱。因为胸部没育,就显得单薄了点,小臀部倒是挺翘的,有扭上一把的冲动。
初恋的女孩叫苏瑶,一个美丽的女孩和一个美丽的名字,想当初两人恋了一年,最后却是因为分了班级,人家分到好班去了,于是依然留在这种班级的郑逸堕落了,不好好学习了,而分开的原因,多么幼稚的理由,在那个时候看来却是天大的事情。
郑逸记得自己给她写了很多美丽的诗词,那个时候都是青涩的季节,用一种青涩而又美丽的方式来表达,是多么令人怀念的事。
她每次见到郑逸和她说话,头都低到胸部,不敢抬头,耳根都羞得红了,但是郑逸却是知道,情窦初开的年龄,是喜欢男孩子在她耳边说着一些调笑的话,但是这男孩要有一点小英勇,有一点小霸道,有点小阳光和帅气,而这些郑逸都是拥有的,所以他就继续凑得近了些,被低低的推了两下,他才笑着跑开。
每当这个时候,周小曼就有些走神,她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心思,可是后面那几个高大的男孩却引不起她很大的兴趣,一看就很肤浅。眼前的这个男孩,个子虽然不高,可是很英勇,长的也帅气,还什么都会。她的心有点似乎要动的迹象。
她学习不好,喜欢看美丽的诗集,幻想着有一天遇到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一切都是在梦中的,而女孩子都是爱做梦的,她有时候也会悄悄的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胸部,真大,真圆,真好看,夸完自己以后,她才羞红了脸,小女孩,多半会想些类似的事情。
日子真的很快,郑逸心疼不已的时间还是溜走了,再过几天就是期中考试了,郑逸每每看着梁老师那凶狠狠的目光,就下定了决心,这次,哥们不藏私了,考个好点的成绩,算是给你老梁一个面子。
………【第三十四回 风云始起】………
这货语文背诵纯粹是个雏,好容易记住了前面的地方,却又忘记了后面,只是为了以后培养必要的诗感,豁出去了。
而且他每背一诗,只要出现“日”字的,自己就要腹诽几句,他看到日出江花红胜火这句,不禁浮想联翩,别的倒是没记住,这先拿下了。古人的智慧当真是好有想象力。
他悄悄的写了一个纸条,然后点了点前面认真听课的同学,那人就了解,悄悄地接过,然后再转手,到了周小曼的同桌王璐的手里,这女孩子长的不是很漂亮但是看上去比较顺眼,他看了来源知道是给周小曼的,这样的纸条她接过太多次,心里就有些酸溜溜的。
这种独特的纸条方式,是这个年代的特产,再过个几年,高中生都用的起手机了,这种方式便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
周小曼接过纸条,悄悄的打开,本以为是平常的问候,没想到上面写着:“周小曼,我喜欢你!”
她立刻闹了个大红脸,转脸看郑逸的时候,郑逸正低头不知道写着什么。她心如鹿撞,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喜不喜欢。
郑逸看见她拿到纸条后,就扭捏着不知道干什么好,心下得意,上一世曾经不敢迈出的步伐,这一世这么轻易简单的就做到了。
呼吸着眼前十四年前的天空,那空气纯净的让郑逸胸腔肺都是满满的快乐,这种感觉,真好,没有那每月必须还的房贷,没有那堆积如山的赌债,没有生活那如穹盖的重压,这一切都没有,只有眼前如花美眷的校园,有可爱美丽的班花,即使她们也会长大,也会现实,但是现在依然是那么纯洁无暇,美丽动人。
下课了,再下去是体育课,郑逸也不等他回答,抱着篮球和刘耀冯佳峰张元祖几人又混到了一起。
郑逸前世的球打得不好,所以他狠下心来,苦练技术,那些带球潇洒的跑动,和空中起跳后球绕两腿后灌篮的风姿,都远远不是他能想象的,刘耀的技术在班级里其他人看来,端的是雄姿英,他起跳后虽不能灌篮,可是手几乎都能拉到篮筐,可见弹跳力的强悍。
当男孩子对女孩好奇的时候,同样女孩子也对男孩子有同样的好奇,当看着运动过后的男孩子身上那带着汗水的男性体味,至少绝不会感到厌恶。
有的时候,他们玩的不是篮球,而是玩的观众的眼神,当某一个男生一球在手,引起边上女孩子激动尖叫的时候,那他此时的内心大概有虽死无憾的意味了。
这一切,郑逸都不曾拥有,他很想引起女孩的尖叫,无奈的是,他那臭到不行的篮球技术,和那矮矮的身高,一切都好像离他很遥远,他只有略带苦逼的压低身体,来回的运球,运球,再运球。有时候会打到手指头,引起一阵胀痛,可他一点也不在乎,享受着略微的痛感,继续的回来运球,再运球。
有时候刘耀会去指点几下,但是被郑逸拒绝了,由爱好和乐趣引起的进步才是支持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如果循规蹈矩的按着一个手势,他早就放弃了。
他运球的时候现远方隔壁班的有几个人总是对他指指点点,然后中间的一个男孩,就嗤笑了几下,露出不屑的表情,然后几个人就慢慢的向这边走来。
看见有人往这边走来,正在打球兴高采烈的他们就停了下来,看着过来的几个人。
看着他们或许有些不怀好意,一向好斗的张元祖就迎了上去,从那个领头小孩的后面站出来一个人,他和张元祖一样,也是满脸青春痘,一副凶恶样,看着走上来的张元祖,露出不屑的笑容道:“高一的时候,建议还是少惹点事,等到了我们高三的时候,那就多出点事,否则,这学也就上的没了意思。”
最前面站着那个少年,看也没看张元祖,他一身红衬衣,有些妖的感觉,走到正在不闻不问练球的郑逸边上,道:“听说你打了耗子。”
郑逸也不抬头,逐渐感觉这球有了灵性,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大概如此,他露出了笑容道:“不认识什么耗子。”
那个满脸青春痘的人看他如此臭屁的样子,就骂道:“小子挺横啊,我……”
那个红衣青年抬手阻止了下,那个青春痘就不说话了,他笑着看着郑逸道:“我叫唐人杰,认识一下?”
“唐人杰?”
湖山中学在去年的时候不知道学什么地方兴起了四大公子:薛衣,刘半山,唐人杰,孙志浩。
而这唐人杰,作为湖山镇镇长的儿子,其势头之强劲,比那孙志浩厉害了不止一点点。
明明是一个小孩,偏要装出成熟稳重的派头,也许是香港电影看的多了,郑逸就笑道:“好了,我们算是认识了,快回去学习吧!你马上要高考了。”
唐人杰就是一愣,这话的熟悉程度都快起茧了,那是标准的家长式的或者谆谆教导的老师似的。
那青春痘男听了就是一怒,叫道:“你***怎么说话呢,知道唐少是谁吗?”
还唐少,郑逸不禁莞尔。
体育老师高峰看到了这边的火药味,在他的课堂上出现斗殴事件的话,那将是一个小小的灾难,他立马跑了过来,叫道:“都干嘛呢?干嘛呢?”
他说完话才注意到眼前的唐人杰,面色就是一变,这个小子他知道,上次打了人,校长都出来调停的人物,他的言语就缓了下来,说道:“同学们,有话要好好说,千万不能冲动。”
唐人杰看见眼前的情况,笑了笑,手里做出一个手枪的姿势,瞄了瞄郑逸,然后又瞄了瞄体育老师。然后哈哈的笑了起来,带着几个人转脸而去。
高峰气的脸色铁青,手指着那唐人杰的背影,嘴唇哆嗦着说道:“你给我站住!”
几个人就回了头,哈哈的又笑了几声,才远去。
班级里的人再玩就没了意思,几个原来准备火药的男生就舒了口气,幸好没生冲突,耗子的报复还没来,现在又来了一个更难以应付的,过了很久,这些孩子才从这事情中回过神来。
只有郑逸,在那里拍着球,似乎姿势都没变过。这些小儿的事情,有了飞刀绝技的他,却是不怎么在乎了。只是有些奇怪的是,那个耗子,怎么就没了动静呢。
下午是英语课,郑逸追随老师的目光的时候,都是不经意的,不让沈老师现的,那天装逼都装了,现在不能先露了馅。
这个时候窗口走来一个全身警服的人,他礼貌的问:“请问郑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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