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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书途-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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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后来,人们又发现,这是恶作剧,让人气愤、厌恶!
顿时,人群中有人破口大骂,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四处张望,想找到声音的源头,要好好教训一番!
人群中这番模样,暗中的始作俑者想必却是笑得开心。
然而,那始作俑者却会说:我又没骗大家,我就是那小鬼头,我不是来了么。呸,什么小鬼头,我可是英明神武、气度不凡的
随后,那声音不再出现,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样。
人们也渐渐不再在意这些,一些行人继续着买购。
没多久,从人群中挤出一个男孩子,嘴角带着邪笑,不用多想,那始作俑者便是他。
孩子一出人群,便撒脚丫子狂跑,速度很快,身法轻盈。
几乎在下一刻,人群中有人惊呼:“呀!小鬼头真跑来祸害啦!”
只见人群中追出一个被脱下裤子的大老爷们,脸上满是尴尬的神色,这脸色,就像是吃了“翔”一样。
“我去!遭天杀的小鬼头!我阿奇的一世英名!”
人群中一阵汗颜,本来你不说也没多少人认识你,现在倒好了,自己说自己叫阿奇,想要人不知道耶不行了。
“傻瓜吗?”
“呵呵(傻瓜)。”
孩子正为自己的得利而暗自欣喜,一只手有力的抓住了他。手的主人力气很大,拎住孩子那大布艺的衣角就是不放。
“臭老头,放开你的脏手,抓着我干嘛?”
这是一位摊位上的老者,不怎么在意外表,身形也胖,所以随意坐在地上,货物下也仅仅就铺着块破布。
货物也不多,一叠大白纸,一个大毛笔,一个大砚台。文房四宝齐了,不过都是特大号的。
“孩子,看我写字。”
这人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神棍,坑蒙拐骗老实人。
“看你个大头鬼啊!放开我,变态老头!”
自己正要跑路呢,没工夫跟你墨迹。
那阿奇可是那姓范的亲信,被他发现的话,就惨了。
其实也没多惨,就是以后出行要更加小心,那姓范的是他现在看到的最厉害的人,自己可不想落在他手。即使两者早已是老对手了
然而,邋遢老者没有在意孩子的话,左手抓着衣角,右手握住比胳膊粗的毛笔,就在一张白纸上面写起。
“先后者,来去无踪,本命为灾,天降大任,为任成圣!”为了写这些字,他带着孩子一起动,让孩子前仰后翻的,很是难受。
“孩子,想不想成为强者啊?”
突然,这胖子老神棍来了一句。
“成你妹啊!”不知哪里学来的,孩子张口又是一句脏话。
“看来我俩无缘啊!可惜啦,你的魂魄如此凝实。算了,罢了。”说完,老者收起货物,突然严肃起来,再无之前嬉皮笑脸的模样,“走,跟我去天师教分会一趟。”
闻言,孩子脸色大变,惊恐道:“我不去,打死也不去!啊啊啊!”
孩子很明白,去了怕是出不来了。
对于其他人来说,那里是圣地,但对于他来说,那里就是地狱。
因为,他是小鬼头,调皮捣蛋,镇上一害。
胖子老神棍没有听孩子一句话,先行将他一把拎起,像捉小鸡一样抓在手里。
这时,一个撵车开了过来,胖子老神棍见此微微一愣。
这就给了孩子一个好机会,挣脱后立马逃遁。
可以说,这孩子的确不凡,身法轻盈,不知是怎么练成的,很有做小贼的潜质。
胖子老神棍微微皱眉,随后也没有再理,因为他要等的人来了,比什么都重要,这小鬼头以后再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而他却不知,这么一次后,再次相见,已是几年后。
几年后的那一天,当两者再次相遇时,同坐一张桌,同吃一顿饭,还甚是友好,那时哪还有今天这样的表现,会有尴尬才对。
孩子狼狈逃去,混入人群,如鱼得水。鱼翔浅底,不知所踪。
胖子老神棍一直站在原地,等待那撵车到来,双脚战战,似乎很是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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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酒店
当撵车临近,他上前几步,向着一位比他还要老上一些的老者躬身,道:“天师教分会会长萨斯丁见过大师,大师远到而来,风尘仆仆,让手下接引您去分会里歇息。”
说完,竟然大口喘气了一下,真是激动到极致了。
这老者正是之前废话老多的那个,现在一身老骨头从十几里地外直接走到了这里,可谓不凡。
“萨斯丁?叫你小丁可否?”
萨斯丁没有任何犹豫,道:“大师,这会是我的荣幸。”他没有一点奉承之意,眼中是亢奋的,是见到偶像的那种眼神,火辣辣的,让柳永也有点不自在了。
“柳永大师啊!整个大陆都富有盛名,如今居然得见!”这是萨斯丁的心声。
“那走吧。”
时至中午,夏季烦躁的天气,压抑着人们的心情。
热闹的街市,一个小脸灰灰身上披着大人布衣的七岁孩子急匆匆走着,似乎目标明确。孩子没有鞋,而且全身上下破破烂烂的,他就像一个小乞丐,但是并不臭,也没有任何让人讨厌的感觉,身上的污痕似乎也像是刚弄上的,这些污痕并不是泥土,而是墨水。
看到他,你会有熟悉感,是的,他就是刚才那个逃脱的小鬼头。不过现在简单的扑上点妆,为的是不让胖子老神棍萨斯丁发现。现在的他,还惊魂未定呢。
“到了。”孩子抬头看着“酒馆”两个大红字,低声自语,然后坚定走了进去。
这时的他似乎少了之前的嬉皮笑脸,嘴角也没有邪笑,还略微带点苦涩。
现在已经中午时刻,来酒馆吃饭喝酒的人很多,可在一个角落的周围座椅上却没有一个客人,这看起来很是怪异。
酒店小二苦着脸走到这角落,对着那角落的唯一一人不屑道:“老乞丐,我们店长说了,再不付欠下的酒钱就撵你走。”
小二说完吐了一口唾沫,嫌弃道:“臭死了。”
小二说臭的便是地上的中年人,他半躺在角落,头枕在酒壶上,溢出的酒嘀嗒嘀嗒从酒壶中流下来。
很明显,这是一个堕落的酒鬼,胡子邋遢,衣衫褴褥。然而,从脸的轮廓来看,诺是好好梳理定是美男子一个。
可能之前有过多次这样,小二也没想说第二遍,拎起袖子便要上手将他拖出去。
“住手!”突兀的传来稚嫩的口吻。
“又是你,小屁孩,你”
孩子抬手止住他的话,一只小手从唯一一个没破洞的口袋中取出两个银币,轻轻丢了过去,而后转身背起中年男子,起身就要走。
小二拦了上来,犹豫了一下,还是道:“不够,三银币。”
很明显小二是故意为难他的,几瓶酒要多少钱?但肯定是不会超过二银币的。
一个幻影一闪而过,小二也是茫然了一下。而后孩子手上多了一个银币,“给。”
小二收起,心中还纳闷了,刚才自己怎么了?
突然,他发现自己收了孩子的钱后,怎么还是两个银币?
想到那位大人的可怕,小二拉住孩子的肩膀,道:“不够,刚才说错了,四银币。”然后将手握得紧紧的,怕这孩子动手脚。
孩子冷冷地道:“那就给你五银币!”
那种恍惚的感觉再次袭来,小二眼神茫然了。
孩子伸出手,将两个银币丢在地上。
清醒后,小二发现手上那两个银币都不见了。
这多么可笑,至始至终,孩子给的就是那两个银币,耍得小二团团转。
“你”小二还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硬着头皮道:“不够,八八银币。”
这是真的为难了,孩子能拿到小二手上的两个银币,却还是少一个,他又不能变出来。
突然,一个小哥打断道:“他的钱我来付。";
孩子转身目视着门口的男孩,道:“丁牛,我不需要。”
丁牛穿得高贵的服饰,一见就知道是哪家富子哥了。
孩子的本意是:这小二成心为难我,你就别来躺着浑水了。你是富家弟子没错,但是我只认识从小跟我在一起玩耍的小牛,不认识什么富家弟子丁牛。
他知道自己得罪过那个人,肯定是有麻烦的,但是他对此不屑一顾。
那叫丁牛的九岁孩子道:“晨宇,我跟你什么和什么,钱这什么都不是事儿。”
“哦,那拜拜。”
说完向外走去,留下丁牛无奈一笑。孩子也懒得和他说了,反正你有钱,不在意这点钱。可我不会这么阔绰,也阔绰不起来。
突然,丁牛道:“两年后我要走了,我希望那时候你能原谅我,不然我这一辈子都会难受!”
闻言,孩子缓了缓脚步,但始终没有停下,最后消失在酒店门口。
看着他离去,丁牛心中满是懊恼,但是他根本不给自己解释的机会。况且,那一切又能如何解释,说自己当时是昏倒了,不知情。这样解释又能如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将他的东西还给他,但是那样的话,自己会死的!
他们是朋友,但是这是在那事之前,这之后,仿佛在那孩子心里或许早已成过往云烟了。
有些错,让人难以原谅!
“呀!是丁大少爷啊。”小二讨好着迎了上去,心里还犯嘀咕:这小乞丐也有当公子哥的朋友?怪事了。
眼看着孩子离去,丁牛也不想与他多说,丢下一袋子钱,一个人走了。
身影,有些落寞。
孩子叫杨晨宇,是从小便在这里生活的不普通的小孩,至于为什么说是不普通,看他七岁年龄能够轻易将那中年男子背起,拥有如此神力便可以看的出来。况且,他有一个身份,小鬼头。在这小镇里,他是家喻户晓的,不过是恶名昭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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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三更!原因嘛,是因为一位匿名书友的评论,为了表示感谢,也为了表示采纳,所以今天多更一章。这位书友只留下了个匿名号“rogerhu”,很想你能看到华修的话,华修感谢你的评价,实在是太中肯了,真诚的感谢!我会改变,一切只希望能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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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鬼头的另一面
代噬山位于叽巫镇的南方,这一边山地连绵,有清澈的小河,甘甜的泉水,高耸的古树,遍地野生丛植,茂密的灌木丛林必是少有人过往。可就在此时,一个七岁的孩子熟练入林。他便是小鬼头杨晨宇,所到之处,惊退小虫小禽。背上一个中年男子,是他的父亲杨谡,而这叫杨谡的,很明显便是刚才的那位老乞丐。可能因为打扮上的原因,看上去都可以当杨晨宇的爷爷了。
杨谡睡着了也不安稳,哈巴子流了晨宇一肩,而且时不时会手舞足蹈一番,活脱脱一个发了酒疯的酒鬼。
淡淡入眼的是一片小湖泊。
杨晨宇放下父亲,脱下外衣,沐浴其中。
这时候,老酒鬼也消停了,在一边打着呼噜。
“酒,酒呢?我要酒”
河中央,晨宇正仔细的洗着。从额头往下看,因为有修行的原因所以显得特别白皙,然而在胸口部位,有着两道已经结疤的刀痕,裂痕道道深到可以见骨,让人看着心惊。让人忍不住问:这是会出现在一个七岁孩子身上的伤疤吗?
突然,从水里冲出一条红色鲤鱼,围着杨晨宇游动,对着杨晨宇不断的示好。
“小红,别闹了,我还要洗澡呢。”这一刻,杨晨宇终于露出了天真可爱的笑容。
嬉戏玩闹一番,杨晨宇也洗干净了身上的泥垢,这些都是他在这个犹如原始森林的地方为生计而弄脏的。比如砍柴,比如抓野鸡野鸭丰富一下饮食。
小脸上有一个墨点,是萨斯丁留下的,比身上其他无痕都要难洗,运用了点奇异的能量方才勉强出去。辛亏这墨点小,要是大一点,怕是很难除去。
随后,杨晨宇将比自身大出不知多少的黑衣服拿来,放在水中清洗,想要洗干净之前那胖子老神棍留下的墨水。
这些墨水是萨斯丁故意留下,为的是下次更好的抓住他。
杨晨宇意识到洗完这些墨迹会很麻烦,但是也不得不为之。因为他只有这件衣服,而且,这件衣服从小就跟着他。可以想象,一个小不点穿着大人的衣服,这是多么可笑的事。
很古怪的,很容易就洗去了,似乎墨水也不想呆在这件脏、破、臭的衣服上。
杨晨宇现在洗干净了,也感觉分外清爽。全身抖动一下,小水珠乱飞,在温暖的阳光照射下,散射出璀璨的亮光。
只需须臾,杨晨宇便出了小湖。将灰衣服拧玩水,在大夏天的曝晒下,很快就干了。传回大灰衣,与之前相比,更是清新可爱,惹人喜爱。
轻松背起父亲杨谡,杨晨宇与小红鱼告了别便继续穿梭林丛。他要去哪里?一个带着引号的家。至于这是不是真的算家,杨晨宇自己也不知道。
但至少,那里还有个木屋,可以给人住。
轻轻喘气声传来,杨晨宇便登上来了,山崖出现在面前,杨晨宇毫不犹豫跳了下去。一团青光包裹住一切,杨晨宇只感觉一阵眩晕便来到一个四面环山的地方。这里他很熟悉,从小到大他便生活在这,如一个世外桃源,与世隔绝。
事实上也是这样,或许只有杨晨宇或与杨晨宇有血缘关系的才能进来。
杨晨宇呼出一口气,额头上一丝汗津,却没有很累的样子。
将父亲留在小木屋内,杨晨宇便来到一处草地坐下。运转起出生便会的《悟无心法》这好像是上一世留下来的,运转出熟悉自然的感觉。这一刻,他显得特别神圣,空灵于外物。
半天后,杨晨宇起身,回小木屋煮了一锅子菜饭,一点一点将米菜撂出,然后一口气喝完锅内剩下的带着一点米菜的汤,最后将撂出的米菜放到父亲房间方才出去。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照在杨谡脸上,颓废的稀松的双眼看到一如往常的饭菜。一手挥翻整张桌子,凉饭菜打翻一地,从床下拿起一壶酒,然后继续大饮。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也照在杨晨宇稚嫩的小脸上,双手打起手决,呼出一口浊气,起身看着天边的一抹红。
这是冥想,是修真者修行的方式。
自有一种“身处繁华;而寤寐之中;自觉清远闲旷;超然尘俗之外”。
杨晨宇眉头微皱,自己早是练气期九层巅峰了,可为什么一直不能巩基?
修行不可急躁,杨晨宇马上平复心情。可能因为是天气晴朗的缘故,久违的笑容也终究出来了,面朝天际,微微一笑。
回到小木屋,杨晨宇打开米糟的盖子,小手撂去,竟能数出粒数,21粒。
杨晨宇摇了摇头,便打算去砍点柴换点钱买米,从泥燥下抽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剑又出门了。
这把锈迹斑斑的剑剑身很宽,不过并不重,刀刃早已被铁锈布满,而且有许多豁口。这样的剑,怕是卖废铁也没什么人要。
七年来,杨晨宇从未见过母亲,而父亲杨谡又是每天烂醉,哪有照顾过他。但是他没有放弃,可能是自身早早就自力更生的缘故,做起事来又显得很是老成。
当然,也同样可能因为缺少父爱、母爱,所以幼小的他特别希望受到他人的关注,只是方式有些不对。但或许,古镇在之后几年没有他的踪迹后,会有人在想:怎么感觉生活缺少了什么?对了,小鬼头怎么了?怎么不闹腾了?
太阳到了头顶,杨晨宇却还背着个大捆木柴,走在矶巫小镇的小街上,转身,轻叩。
“金奶奶,我送木柴来了。”杨晨宇扯着小嗓子大声道。
门打开了,一位长相慈祥的老奶奶后跟着一帮下人走了出来。
“小不点,你可真让奶奶心疼,背了这么一大捆东西。”老奶奶慈祥道。
金奶奶当然不是杨晨宇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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