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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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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 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 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 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 ‘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齐策、燕策》和《吕氏春秋 ·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 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 (Ca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 (6)巨擘(bo):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 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u):绩麻练麻。绩 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e):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 (cu):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11)轻轻(yi):鹅叫声。(12)哇:吐。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 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 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路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 。”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 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 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 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 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  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读解】

   这一章可以当作讽刺文学来读。
   陈仲子是齐国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却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做得太过分了,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孟子尖刻 地讽刺说,要做到他那样,除非把人先变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这才能够做到彻底“廉洁”。而真正要用这种“廉”的 标准来衡量,就是陈仲子本人也没有能够做到。比如说,他住的房屋,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建筑起来的 哩;他所吃的粮食,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 人种植出来的哩。何况,他离开母亲,不吃母亲的食物,但却还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开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却还是要在於陵这个地方来住房屋。这些行为,难道能够说是彻底“廉洁”吗?不是!说到头,只能算是一种沽名钓誉,一种酸腐,用 我们今天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假”,一种虚伪。而用朱熹引范氏的话来说,就更为严重:“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 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确有一个对廉洁的认定问题。廉 洁并不是谈钱色变,拿得越少越好;也并不是生活越俭朴越好,人越清贫穷酸越好。其实,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洁就是“见 得思义’”(孔子),就是“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 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所谓“真理再往前走一步 就成了谬误。”廉洁做过了头,“当受不受”,比如说你该领的工资不领,该拿的奖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洁,而是酸腐,是“虚伪”, 是沽名钓誉了。
   所以,廉洁与酸腐的界限还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经济问题时常引起人们困惑的时代。 
   最后回到讽刺的问题上来说几句。除了以蚯蚓为喻辛辣讽 刺外,孟子说:“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臂焉。”这里的讽刺更是不露声色,一箭双雕。一方面以“巨臂”讽刺陈仲子,另一方面却由于陈仲子之所以可以称为“巨臂”,是因为“于齐国之 士”,也就是说,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已经算是齐国人中最好的了, 那其他的齐国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开始一 段匡章之口对陈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而关 于陈仲子吃“鸵鸵之肉”一事的整个描写,简直就可以直接放进《儒林外史》的篇章里面去。
 本篇以论立身处世的“出处”、气节等为主,很富有哲理性, 当然也仍然离不开政治。全篇原文共10章,本书选8章。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原文】

   陈代①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 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②’,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③,招虞人以旌④,不至,将杀之。志士 不忘⑤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6)。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 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7)使王良(8)与劈奚(9)乘,终 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 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 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 为之范我驰驱(11),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12),一朝而获十。诗云: “不失其驰,舍矢如破(13)。”我不贯(14)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 射者比(15);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被,何也? 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注释】    

  ①陈代:孟子的学生。②枉:屈。寻:八尺为一寻。③田:打 猎。④招虞人以旌:虞人,守猎场的小官。古代君王有所召唤,一定要 有相应的标志,旌旗是召唤大夫的,弓是召唤士的,若是召唤虞人,只能用 皮冠.所以这个虞人不理睬齐景公用旗旗的召唤。《左传·昭公二十年》曾经 载过这一件事,孔子并对这个虞人有所称赞,所以下文孟子说到“孔子奚取 焉”.⑤不忘:不忘本来是常常想到的意思,虽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沟 壑”和“丧其元”的结局,但并不因此而贪生怕死。所以,这里的“不忘”也 可以直接理解为“不怕”。(6)元:首,脑袋。(7)赵筒子:名鞍,晋国 大夫。(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于驾车的人。(9)嬖奚:一个名叫 奚的受宠的小臣。(10)反命:复命。反同“返”。(11)范我驰驱:使我的 驱驰规范。“范”在这里作动词,使……规范。(12)诡遇:不按规范驾车。 (13)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引自《诗经·小雅·车攻》。意为按规范驾车, 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标。(14)贯:同“惯”,习惯。(15)比:合作。

【译文】

  陈代说:“不去拜见诸侯,似乎只是拘泥于小节吧。如今一去 拜见诸侯,大则可以实施仁政,使天下归服;小则可以称霸诸侯。 况且《志》书上说:‘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似乎是 可以这样以屈求伸的罢。”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族旗召唤猎场的管理员,那管 理员因为他召唤的方式不对而不予理睬。齐景公想杀了他,他却 一点也不怕。因而受到孔子的称赞。所以,有志之士不怕弃尸山 沟,勇敢的人不怕丢掉脑袋。孔子认为那猎场管理员哪一点可取 呢?就是取他因召唤不当就不去的精神。如果我不等到诸侯的召 唤就自己上门去,是为了什么呢?况且,所谓弯曲着一尺长,伸 展开来八尺长的说法,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如果从利 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是弯曲着八尺长,伸展开一尺,那也是 有利益的啊,难道也可以于吗?从前赵简子命令王良为他所宠爱 的小臣名叫奚的驾车去打猎,整整一天没有打着一只猎物。那奚 回去后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不会驾车的人了!’有 人把这话告诉了王良。王良便对奚说:‘请让我再为您驾一次车。’ 奚勉强同意了,结果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奚回去后又向赵 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会驾车的人啊!’赵简子说:‘我让 他专门为你驾车吧。’当赵简子征求王良的意见时,王良却不肯干 了。他说:‘我按规范为他驾车,他一整天都打不到一只猎物;我 不按规范为他驾车,他却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诗经》说: “按照规范驾车去,箭一放出就中的。”我不习惯为他这样的小人 驾车,请您让我辞去这个差事。’驾车的人尚且羞于与不好的射手 合作,即便合作可以打到堆集如山的猎物也不于。如果我现在却 扭曲自己去追随那些诸侯,那又是为了什么呢?况且,你的看法 是错误的: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让别人正直的。”

【读解】

 陈代为孟子所出的是一个以屈求伸的主意。“枉尺而直寻”,先 弯曲自己,哪怕显得只有一尺长,有朝一日实现抱负,伸展开来, 就可以有八尺长了。
   陈代所说的,其实正是苏秦、张仪等纵横家的做法。先顺着 诸侯们的味口来,然后再慢慢实施自己的思想主张。 说穿了,有一点机会主义的味道。所以,孟子坚决不同意,而 以“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的方正刚直为行为主张.
   同时以齐景公时的猎场管理员和赵简子时的优秀驾驶员王良为范 例,说明了君子在立身出处上不能苟且,不能搞机会主义的道理。 最后指出,机会主义的路其实也是走不通的,因为,“枉己者,未 有能直人者也。”把自己弄得弯曲起来,扭曲了人格,怎么还可能 去让别人正直呢? 这就又回到他的前辈孔子的说法去了:“不能正其身,如正人 何?”(《论语·子路》)自己不能够正直,怎么可能去让别人正直 呢?
   内容大同小异,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孟子的出发点是反对 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孔、孟都很倡导通权达变的思想, 但在立身处世的出处方面,却是非常认真而不可苟且的。因为,对 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或许正是因为坚持这个原则而影响了他们的学说为当世所 用,使他们在世的时候没有能够“大行其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 也许正因为他们坚持了这个原则,才使他们的学说在身后流传下 下去,历千年而不衰,使他们本身也成为圣人、亚圣人。
   对于现代人来说,由于社会分工的愈益精细,职业的愈益分 化,立身处世的“出处”问题似乎已不那么突出了。但面临择业, 面临进退,面临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和所谓“双向选择”,是否还 是有必要考虑考虑自己的“出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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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下 

妾妇之道与大丈夫之道 

【原文】

   景春①曰:“公孙衍②、张仪②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 安居而天下熄①”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 命之(5);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 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 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6);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 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注释】    

 ①景春:人名,纵横家的信徒。②公孙衍:人名,即魏国人犀首,著 名的说客。③张仪:魏国人,与苏泰同为纵横家的主要代表。致力于游 以路横去服从秦国,与苏泰“合纵”相对。④熄:指战火熄灭,天 下太平。⑤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古代男子到二十岁叫做成年,行加冠 礼,父亲开导他。(6)广居、正位、大道:朱熹注释为:广居,仁也;正 位,礼也;大道,义也。

【译文】

   景春说:“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 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 
   孟子说:“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吗?男子 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 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 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妾妇之道。 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 的位置上,走着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 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我 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我改移节操,威武不能使我屈服意志。这 样才叫做大丈夫!”

【读解】

  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能够左右诸侯,挑起国与国之间的战 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是了不得的男子汉大丈夫.
   孟子则认为公孙衍、张仪之流靠摇唇鼓舌、曲意顺从诸侯的 意思往上爬,没有仁义道德的原则,因此,不过是小人、女人,奉 行的是“委妇之道”,哪里谈得上是大丈夫呢?
   孟子的说法含蓄而幽默,只是通过言“礼”来说明女子嫁 时母亲的嘱咐,由此得出“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这里值得 我们注意的是,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臣对于君,当然也应该 顺从,但顺从的原则是以正义为标准,如果君行不义,臣就应该 劝谏。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妻子固然应当)顺从丈夫,但是,夫 君有过,妻也就当劝说补正。简言之,应该是“和而不同”。只有 太监小老婆婢女之流,才是不问是非,以一味顺从为原则,实际 上,也就是没有了任何原则。
   可见,“妾妇之道”还不能一般性地理解为妇人之道,而实实 在在就是“小老婆之道”。
   孟子的挖苦是深刻而尖锐的,对公孙衍、张仪之流可以说是 深恶痛绝了。
   遗憾的是,虽然孟子对这种“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已如此 痛恨,但两千多年来,这样的“妾妇”却一直生生不已,层出不 穷。时至今日,一夫一妻已受法律保护,“妾妇”难存,但“妾妇 说”却未必不存,甚或还在大行其道哩。
   怎么办呢?
   孟子的办法是针锋相对地提出真正的大丈夫之道。这就是他 那流传千古的名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怎样做到? 那就得“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就 还是回到儒学所一贯倡导的仁义礼智上去了。这样做了以后,再 抱以“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的立身处世态度,也就 是孔子所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或孟子在 另外的地方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尽心 上》那就能够成为真正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了。
   孟子关于“大丈夫”的这段名言,句句闪耀着思想和人格力量的光辉,在历史上曾鼓励了不少志士仁人,成为他们不畏强暴, 坚持正义的座右铭。  
   直到今天,当我们读这段书的时候,似乎仍然可以听到他那金声玉振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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