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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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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皇宫内最大的庭院,靠东墙一侧有半米高台,高台上有两个扩音法阵,能让上千平米的庭院都听得清晰,就是整个皇宫也会听到这里的声音。

    这扩音法阵传出的声音清晰却不刺耳,让菲福瑞啧啧称奇,拨弄了一下琴弦,听了下脚下扩音法阵传出的清亮声响,又看了眼不远处小脸通红虎妞。那丫头似乎比自己还紧张。

    他笑了笑,开始弹唱。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

    菲福瑞清亮的声音与欢快的吉他调子传出,顿时吸引了不少贵族的目光,此时,已经有人发现,这曲子似乎从没出现过。

    随后的一句歌词,让众人一乐:“这里的表演很精彩,请不要假装不理不睬——”近处的贵族少女们听了这歌词,看到台上一个贵族少年一脸清秀帅气的笑容,顿时掩嘴偷笑起来。

    也许菲福瑞的歌声不足以吸引所有的贵族,但当前面的少女、少妇娇笑起来时,那笑语嫣然、娇躯摇曳的盛景,顿时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随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这音乐会上出现了一个新面孔。



………【025,帝都初鸣】………

    一个清秀、帅气的贵族子弟,在弹唱一首轻快的歌曲,台前围了一圈少男少女,尤以贵族少女居多,那曲调极为简洁轻快,众人也随着节拍也哼唱起来。

    不过,庭院后面却出现了其他的声音。

    “这是谁家的?”

    “这不是烈火部落族长家的老三么?”

    “听说是菲家义子,难道要靠卖唱混个出身?”

    “一个小白脸罢了。”

    不同于前面年轻人的火热气氛,随后投来目光的众贵族多抱着怀疑的态度。

    这些人真可恶!

    京淑云听了众人在后面的议论,原本因兴奋而红彤彤的脸蛋更红了,气的!

    水雨佳拽了下京淑云的袖口,“不要生气,贵族子弟在音乐会上抛头露面难免受污蔑,这些贵族天生傲气,不过是看福瑞受人瞩目嫉妒罢了。”

    “对,就是嫉妒,哼!”

    菲福瑞见场面活跃,他自己也很兴奋,曲子接近完毕的时候又一回转,自己多加了一段。

    其实他也看到后面那些贵族异样的眼光,不过他不在乎,那些家伙里面,不是男人就是老男人,能把他看上眼才怪,这些贵族大部分都是帝都内的世家,死板而守礼,肯定不会习惯这样的曲子。

    不过,下一首……

    菲福瑞深吸一口气,露出一个绅士的微笑,向台下众人揽胸敬礼,一个极为标准的贵族礼仪。

    “下一首歌曲,名字叫做——你!”

    菲福瑞前世的时候就十分喜欢充满英雄情怀的歌曲,尤其是制作游戏的时候需要一些大气、豪迈的配乐,一听就能让人热血沸腾,这首屠洪纲的歌曲不仅是其中之一,而且也是他自己喜欢唱的。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

    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烫。

    你头也不回的你,展开你一双翅膀……”

    有了身后小乐队的配乐,菲福瑞只需高展歌喉!

    豪迈的声音一起,音乐会所在的大庭院内,嘈杂的谈笑声顿时没了声息。

    京淑云紧张的抓着水雨佳的手,把她攥得生疼,不过此时水雨佳来不及跟她计较,也被菲福瑞的歌声吸引了。

    菲福瑞此时的年龄,喉咙还没有长开,调子升起来时不够厚重如山,缺少一种浑厚的气势,但也自有一种清亮的高亢。那声音听上去,会感觉心底有一种触动,直冲眉心而去。

    歌词接近第一段**,菲福瑞不自己的就把调子调高了两度,一股气势由内而外骤然勃发。

    “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

    菲福瑞唱得投入,歌声豪迈,却没有注意到,此时所有人都已经仰起了头,不自觉的攥起了拳。没有人把这歌当做儿女情怀,这唱得就是英雄的赞歌!

    “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总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歌声仍旧继续,两外两个庭院开始有贵族过来,被这歌声吸引而来。

    相邻的庭院中,一栋五层白玉楼内,楼顶一张长方形嫩黄石桌前,几个中年贵族被这歌声吸引,纷纷起身走到栏杆处向下观望,角度正好看到下面众多贵族,以及在台上高歌的少年。

    “那小孩儿是老顾找来的?”一身着紫色礼服的中年人问道,“挺有趣。”

    “回禀陛下,是顾总管安排的,听说他是菲家老三,叫菲福瑞,菲族长十年前收养的族中孤儿。”

    楼顶唯一身着紫色贵族礼服的,便是京天帝国的皇帝,京氏家族的族长京旭光,旁边的众人,是他在帝都的亲近重臣。

    京旭光听到这歌的**时,也忍不住呼吸急促几分,随即赞道:“唱得好!这小家伙怕是快要突破到斗气境界了,声音里那种内气的悸动,即便是我也有种感同身受的味道,很好!”

    旁边众人实力都不俗,也听出几分斗气的悸动,不由得齐齐点头。

    菲福瑞也没想到,此时投入的唱起来,竟会有如此效果。

    在众人的灼热的目光中,他渐渐产生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再次唱到第二段**的时候,体内内气就不受控制的波动起来,有种凝实的趋势。

    可惜的是,当最后一句落下时,那种让他热血沸腾的感觉也消失了。

    庭院中众位贵族伫立无言,仿佛耳边仍有余音,那少年豪迈大气的歌曲让他们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片刻后,远处微弱的掌声传来,众人才回过神来,纷纷鼓起掌来,哪怕是手里拿着酒杯的,也忍不住随便找个地方放下杯子鼓掌。

    少数有心人会发现,那第一声掌声,来自相邻庭院的楼顶,那里是皇帝与近臣时常把酒言欢的地方。

    菲尔斯家族的三公子,菲福瑞,这个对他们原本陌生的名字,在今夜的帝都高层之间瞬间就传遍了。

    菲福瑞跳下台子,众人的掌声他听在耳里,但他心里却有些失落:刚才内气的悸动已经消失了,若真是斗气天赋极好的,比如大哥、二哥,利用这一契机就能直接突破了吧!

    刚才那感觉就像是突然“狂化”了,可是他却没有借助惊天剑的力量!

    “喂!死小子,挺厉害嘛!”京淑云跳到菲福瑞面前一拍他的肩膀,把正暗自沉思的菲福瑞吓了一跳。

    “虎妞,你也该淑女点了,尤其是聚会上,大家都看着,好,好,你别瞪我,我不说了。”菲福瑞见这丫头瞪着眼又像是要爆发的模样,就呵呵一笑。

    也许是虎妞今天心情好,见菲福瑞服软,立即笑语晏晏,眼珠一转道:“我给你找的伴奏好吧!”

    “好!水平真不错,比我自己弹唱的效果好了很多,而且今天加上扩音法阵,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唱出来的效果我自己都觉得意外。”菲福瑞笑道。

    水雨佳这时候也走了过来,掩着嘴笑道:“的确好听,只是你不知道刚才把京淑云紧张的,一个劲儿的念叨你要是演砸了可怎么……”

    京淑云一听就急了,忙伸手掩住水雨佳的嘴,拉着她到旁边一阵嘀咕。

    菲福瑞笑了笑,他当然知道京淑云对他的情意,他对这个可爱的丫头也有好感,但是女孩子这时候面子薄,他也知道不能随便戳破这层关系。

    这就是少女淡淡的情愫,懵懂而纯真,也更显珍贵。

    菲福瑞正沉浸在微甜的感受中,但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在身旁响起,却将他心里的美好感觉彻底破坏。

    “嘿,这不是菲家的老三嘛,还真来卖唱了?”

    卖唱?

    卖尼玛!

    菲福瑞怒目瞪了过去。

    年轻的贵族子弟在聚会中或唱歌或跳舞或演奏,现在已经是常有的事,再不像从前那般仿佛是献媚的行为。这话暗地里说说也就当笑话了,即便是互相看着不顺眼的,也不会在这种场合里当面说出。

    这明显就是挑衅!



………【026,潜心备战】………

    026,潜心备战

    这种挑衅菲福瑞心里早有准备,此时遇到,他虽然恼怒,却也不慌。

    又见他是个没什么印象的贵族小子,菲福瑞便不客气的喝骂道:“你是哪来的东西,皇宫里怎么有你这种没有教养的贱民,不久前建国日的庆典上,大公主还献歌献舞,与民同乐,难道你这话也是要说公主殿下嘛?!”

    这话说出来可是有些诛心了,虽然皇室权利再也不如从前,但礼节上从未有人胆敢放肆。菲福瑞看他脸色一僵,更是得理不饶人,“有种你去台上站在扩音法阵上说一遍!”

    有没有“种”,这话在这里说出口可是有些粗鄙了,所以菲福瑞说的声音不大,但配合着满脸轻蔑不屑,也让那出言不逊的贵族青年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那贵族青年还要反驳,刚瞪起眼睛,却被身后一人拉了一下。

    正是木家的二公子木劲松。

    木劲松走过来把那青年拉到一旁,对菲福瑞礼貌的一笑,随后也不多言语,立即揽着那青年的肩膀离开了。

    菲福瑞也对着木劲松挤出一个笑容。

    旁边许多贵族都在看着,那个陌生的贵族小子无礼,他喝骂几下无妨,但木劲松这家伙过来一副劝架的和善模样,他也不好发作。

    这小子是谁?

    “他是石家的石锦玉,石家家主的独子。”当夜,回家之后,菲阳睿告诉了菲福瑞答案。

    “石家?!”菲福瑞一瞪眼,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怎么又是他们!”

    菲阳睿叹着气摇了下头,“当然是他们,就是他们想要把咱们烈火部落赶出帝都,他们好占据一个帝都守护部落的名额。”

    “他们凭什么这么嚣张!”

    菲福瑞瞪得眼睛都红了,那可不是一般的仇,这是差点挂了的死仇,巴林老哥还废了左臂!

    “就凭他们有个圣阶的老爷子坐镇,咱们……”菲阳睿摆了下手,也不继续说了,“不说这个了,明天大哥就要搬出这屋子了,他要回府上住,临近演武场,他现在需要演武场的训练长老亲自调教。”

    “你呢?”

    菲福瑞这时候也安静了下来,有些事的确不是自己能够左右的。

    “我?我还没有突破,不过一段时间后我也要回府,部落要给我一些事儿干,总住在这里不是长久之计,你有什么打算?”

    “我……”菲福瑞怔了怔,“我也要争取早日突破到斗气境界,你们都走了,我不可能一个人占着这地方,我想让费德勒和小天过来,行么?”

    “我也住不了几天,这里你说了算。”菲阳睿皱着眉想了想,又道:“大哥一个月后要参加帝都大比,这个你应该知道,如果你能在大比前突破到斗气境界,对部落会非常有利。”

    菲福瑞一怔,“帝都大比?”

    “没错,帝都大比分为两组,一组是斗气境界,十八周岁之下贵族子弟可报名参加。另一组是斗魂境界,年龄不超过四十的贵族可参加。”

    “比武前十名有丰厚的奖励,那些封赏对于比斗者来说十分珍贵,而对于一个家族来说,更珍贵的是参赛的人数、获胜的名声,尤其是对于咱们部落,现在压力颇大。”

    菲福瑞点了下头,“那岩石部落也是要准备参加比武的?”

    “是啊,不过他们重点放在斗魂境界一组,咱们小辈的第一组比赛虽然不会有太大干系,但是烈火部落此时真的需要争一口气啊!”菲阳睿长叹一声。

    菲福瑞沉默片刻,突然道:“部落的藏书楼,我想看看珍本。”

    “嗯,咱们都到了瓶颈,也许多看看书会有启发,你随我来,我给你介绍藏书楼的护卫长。”菲阳睿拉着三弟就走。

    夜里,还未到半夜关门,藏书楼内还有部落子弟在借阅藏书。

    当菲福瑞站在这藏书楼面前时,看着那颇有古韵的雕栏和门廊,心里莫名的想起了一个词:藏经阁。

    菲阳睿把三弟带到藏书楼就走了,菲福瑞也认识了管理这里的几个护卫。

    藏书楼内的公共图书随便借阅,而作为族长家的公子,顶楼的珍本也可以阅览,当然,不可以随便借走。

    与二哥的一番话,让菲福瑞心里有了一个决定:既然家族有需,自己何不拼上一拼,成了为部落争光、可喜可贺,失败了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但若是仅仅做个旁观者,看着兄长和长辈们为部落的未来努力,自己这些神奇的机缘就可惜了。

    穿越,物品栏,治疗药剂,惊天剑……

    藏书楼顶层,菲福瑞在深吸一口气,在昏暗的灯光中踏步入内。

    用最快的速度看了一遍家族藏书楼内的上千珍本的名字,菲福瑞也抽出了几本书,其中两本讲述各种奇异兵器的最让他感兴趣。

    趁着藏书楼未关门,菲福瑞快速的翻阅了一遍那两本书,很快,一本书的前半部一页上,一柄长剑的插图让他眼前一亮!

    惊天剑!

    几乎是一目十行的扫了一眼介绍,菲福瑞心里大喜。

    这东西果然是个宝贝,它是五千年前,一位锻造师用诸多特殊材料制作的一批长剑。

    没错,是一批,一共十柄。

    这惊天剑其实是那锻造师和一位法阵师合作,为打造一柄圣剑而作的剑胚。

    两人打算从十柄剑中挑出最合适的一把,为其植入一枚圣阶魔兽的魔核。然而这十柄剑成型后,却已经各自形成一个整体,再加入另外的魔核就产生了排斥。

    这种特殊的情况,让两位惊天剑的始作俑者最终放弃了,但作为预备制作圣剑的胚体,把这十把宝剑也被作为珍品,送给了当时的几位强者……

    菲福瑞立即就明白了,肯定是有一位强者,或者他的后裔受持惊天剑进了地底世界,却丧命其中,那剑最终被那头暗黑蜥蜴吞到了肚里。

    此时,菲福瑞根据书中所述,才注意到,那剑是没有开锋的,虽然用斗气催动时会自动形成锋利的剑芒,但这剑的的确确就是当时的“半成品”。

    “难怪啊,那大蜥蜴吞了把宝剑还没把肚子刺穿,原本这只是为那出世而惊天的圣剑准备的剑胚……”

    菲福瑞听到下面书楼的闭门铃声,摇头叹了口气,把刚才找出来的几部珍本找了个书架一起放进去,方便明日再来看。

    第二日一早,菲福瑞随着训练长老的呼喝声转醒。

    原本是大公子菲阳勇带队晨跑,现在他离开这片部落子弟宿舍,自然就有部落安排的训练长老来,每日监督众位子弟作息。

    菲福瑞此时却没去晨跑,而是在楼前打起了自己的养体拳。

    昨天的皇宫音乐会上,那种内气的悸动,正是是达到突破边缘时的能量波动。然而,那种内气凝聚的感觉,却是他每次打拳时都可以体会到的!只因为他每次打拳,在内气流转到自然顺畅的时候,会略微激发惊天剑!

    也许,昨日二哥菲阳睿让他努力“突破境界”为家族出力,只是可有可无的随口说了一句。

    但菲福瑞自己却当真了,他相信,有自己不断完善的养体拳,又有惊天剑相助,自己肯定能在一个月内突破!



………【027,胖子的春天】………

    027,胖子的春天

    藏书楼外部用的朱漆,内部是素色的木料,还有不少竹制品,显得古韵悠然,在这个讲究效率和简洁的战斗部落里显得如此特殊,但菲福瑞来几次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了。

    藏书楼,宿舍,食堂,连续的三天后,菲福瑞突然想到,这三点一线的生活曾经多么熟悉。

    他想起了高考,想起了大学的期末。

    人生在世,这一辈子里,能让你努力的机会不多。

    有些机会错过了,就注定无法弥补。

    菲福瑞是在上班后才悟出了这些道理,这不是中学时写作文而套进来的名言警句,也不是悲春伤秋的小散文。

    持续的努力,让他自己有一种难言的感动。

    心里不断的告诉自己,要成功,要突破,要证明自己,绝对不要让关心自己的人失望!

    连续半个月这样的生活,让菲福瑞恍若隔世,直到顾凡天总管的到来。

    皇室给他的赏赐送来了,一个大箱子,看起来挺沉的,让菲福瑞心里立即就乐开了花。

    “一千枚金币,一套特制礼服,还有一套皮铠,陛下对阁下的赏赐可谓厚重啊!”顾总管笑眯眯的道。

    菲福瑞也嘿嘿一笑,却并没有接话,他总感觉“皇宫总管”和下面没有那活的人是联系在一起的,这顾总管却龙行虎步,颇有威风,让他感觉十分怪异。

    顾凡天没有听到对方的话,有些意外,这时候总要装模作样的感谢陛下吧!

    菲福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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