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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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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原始的办法行不通,于是科学家便想出了一种办法,把人类胚胎细胞与动物胚胎细胞混合,共同促成一个完整的胚胎。两种细胞的dna不能混杂,理论上有可能诞生兽面人身的“怪物”。
而这种怪物存在的意义,便是战争!
人类的高智商如果与恐龙的强悍**结合,那会是多么可怕的生物?
确实有不少国家这么做了,打算培育出活的战争机器,同时又是役马,在采煤矿井、建设工地和人类不适应地区可以使用的廉价劳动力。
林修可不相信这个世界,会有这么厉害的科学家,马丁那点水平,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但是,他却能说出这个理念,这才是奇怪之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见过这种人,不对,应该叫它们半兽人!”马丁一如既往地淡定,却不知道自己的话给林修造成了多大的震撼。
半兽人?你是在逗我吗?
林修怀疑自己泡的酒是不是太高度,导致马丁只喝了几口便已经醉得不清醒,否则怎么会说出这个只在魔幻小说中存在的词语。
“很久以前,我还小的时候,见到过两次半兽人。老虎的头,人的身子,全身都是毛,非常强壮,甚至比真正的老虎还厉害!”马丁仿佛没有注意到林修的惊讶,继续自言自语地在说自己的故事。
“哦,对了,亚瑟应该也见过!”马丁补充了一句。
我去你大爷的,你说自己见过就算了,还非得拉垫背的。
林修就不信这个邪了,马上就找到了亚瑟,看他能说出什么,反正他也正好每天都无聊。
既然如此,就让这个夜晚变得更加魔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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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风波又起
“不,我没有见过。”亚瑟是这么回答的。
但是他又接着说:“不过我听很多人说过,呃,半兽人。”
看来这事真的不是空穴来风,林修的兴趣越来越浓了,这个惊喜不亚于发现了恐龙的存在。
“部落里有一些老人,说海的那边,有这种半兽人,它们的速度比人类更快,力量比人类更大。但是样子却和人差不多,甚至只是多了一些毛发而已。”
这果然和自己想象中的半兽人一模一样,只不过它们真的是因为人兽杂交产生的吗,这未免有些不可思议。又或者,它们只是一个特殊的种族,就像其他生物一样。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存在着惊人的巧合,比如当一个寂寞难耐的原始人,遇上了一只温顺的动物,然后与之交配,由于某种不可知的因素,这只动物顺利地产下了半人半兽的后代。
而这个后代不但顺利地成长,在某天又遇上了自己的同类,接着便慢慢地将自己血统延续,从而使基因链彻底地变化,只是依稀还残留着人类的特征。
“它们会袭击人类吗?”林修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亚瑟摇摇头,答道:“这个就不清楚了,不过那些老人说,半兽人似乎也会和野兽战斗。想来,它们应该是更加亲近人类,而不是亲近野兽。”
原来如此,那么自己就可以暂时放心了,即使有半兽人的存在,它们也未必会对人类有多大的敌意;它们和人类的关系应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林修可不想除了对付恐龙之外,还要防范这种传说中的生物。
因为自己的孩子肤色问题,居然还发现了这么惊人的秘密,看来这个世界远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林修觉得,自己更加要加快统一这个岛屿的脚步,去到海那边的世界看看了。
小赵同志那边的进度还不错,妇女们很快便学会了织布的技术,并且织出了第一匹布。
林修检查了一下质量,很不错,可以量产。从此族人便可以不惧寒冷,遮羞以正衣冠。而衣服即将风靡整个世界这点,林修是丝毫不会怀疑的,所以又开设了裁缝这个职业,专门发给工资。
裁缝不仅要参与织布,也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衣服的设计,主管人便是林妻。她对于这个职业产生了异常浓厚的兴趣,可能是女人天性使然。
有了布,下一步便是染料。没有颜色的衣服,肯定少了很多精彩。
染料可以分为矿物染料和植物染料两种,现在最方便的当然是用植物染料,植物染料是指利用自然界之花、草、树木、茎、叶、果实、种子、皮、根提取色素作为染料。
植物染料在染制时,其色素分子是通过与织物纤维亲合而改变纤维的色彩,所着之色虽经日晒水洗,均不易脱落或很少脱落。
林修当然不太懂到底哪些植物可以提取出色素,不过有小弟使唤,这就完全不是个问题,派出一百个人,漫山遍野地采集各种植物,一种种地来试。
其中红色,是最容易弄出来的,马丁便知道有一种无毒的花,甚至可以直接将其和布放在铁锅里煮几十分钟,布匹便成了红色。
第二个弄出来的颜色,自然是青色。但这种青色却不是每种绿色的植物都能弄得出来,它来自一种长得还蛮漂亮的乔木,同样是通过高温提取色素。
而林修想制作军服的颜色,便是黑色,这是基础五色之一,所需要的染料来源自己正好认识,这种树名叫橡树,也可以叫栎树。
不过军服的样式却让林修有些迷茫,现在自己要的,不是好看,而是实用。真的上了战场,如果因为衣服不便活动而丧命,未免太搞笑了。
幸亏,林修在思考地球历史历朝历代的著名军事大国的时候,无意中想到了一个经典的词语。
胡服骑射!
胡服,是指类似于西北戎狄之衣短袖窄的服装,同中原华夏族人的宽衣博带长袖大不相同,所以俗称胡服;骑射指周边游牧部族的马射,骑在马上射箭,有别于中原地区传统的步射,徒步射箭。
战国时赵武灵王即位的时候,赵国正处在国势衰落时期,就连中山那样的邻界小国也经常来侵扰。而在和一些大国的战争中,赵国常吃败仗,大将被擒,城邑被占。赵国眼看着被别国兼并。
特别是赵国在地理位置上,东北同东胡相接,北边与匈奴为邻,西北与林胡、楼烦为界。这些部落都是以游牧为生,长于骑马射箭,他们常以骑兵进犯赵国边境。
赵武灵王赵雍看到胡人在军事服饰方面有一些特别的长处:穿窄袖短袄,生活起居和狩猎作战都比较方便;作战时用骑兵、弓箭,与中原的兵车、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
他对手下说:“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来如飞鸟,去如绝弦,是当今之快速反应部队,带着这样的部队驰骋疆场哪有不取胜的道理。”
胡服就是采用胡人的服装,即改穿短装,束皮带,用带钩,穿皮靴。
这与林修的想法可谓不谋而合,本来自己所想重点发展的兵种便是骑兵,而胡服却是为骑兵量身定做的服饰,即使应用在步兵上,照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这么定了!
不过,林修正兴致勃勃准备做沉醉在制衣的工作中时,林武那边却派人传回了消息,说是拉曼部落似乎蠢蠢欲动。
“难道他敢攻打我们?”亚瑟一听到可能会有战事,便马上打起了精神,他对织布制衣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很有可能!因为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处境,现在汉克被消灭了,旁边只剩下自己一个小部落,换做是我,我也会很担心的。”莫顿在旁边分析着局势。
莫顿说的确实不错,只要不是像汉克那样昏庸,看到邻居被消灭,都会有危机感。
而现在对他有威胁的,还不止是自己,林修突然又想到了大胡子,这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呢?
上次被他侥幸逃脱,两家可以算是彻底翻脸了,不过他却没有任何动静,难道是在酝酿什么阴谋吗?
突然,林修联想到了一个可能,而且这个可能性还真不小!
拉曼和大胡子联手,才是破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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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左右为难
以拉曼和大胡子的实力,分开了谁都打不过自己,但是如果联合起来,就很有获胜的可能。而且他们的目的可谓一致,赶走自己这个“外来人”。
拉曼对自己是没有恶感的,甚至自己还算是帮了他的忙。
但现在他突然蠢蠢欲动,只有一个可能,被大胡子给教唆了。
林修苦笑了下,这个大胡子还真是善于学习啊!
那边营地里现在有五百士兵,加之对方没有攻城器械,所以真的打起来,吃亏的只会是他们。对于林武的指挥能力和性格,林修还是非常放心的。
“让林武按兵不动!”丢下这句话,林修又投入到制衣业之中了。
虽然轻装上阵能获得更大的灵活性,但在防御力上就有所欠缺。现在军队中还没有明确的兵种分类,经常是近战兵也时不时充当弓箭手使用,所以光是武器,士兵就带了两样。
盾牌现在的使用率并不高,只有一百多人仍会随身携带,如果再换上胡服,那么士兵的防御力就更加堪忧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不是林修想看到的结果,所以皮甲还是得有,不能只穿个短袖布衣。
最常见的皮甲,就是把大块甲皮用皮条缝缀在一起,是一种防护力很强的铠甲。为提高防护能力,用多层皮革连缀而成,这就是合甲。
第一套军服制作出来之后,林修亲自试穿,感觉还是挺帅气的,就是感觉差了个头盔。
头部是要害部位,被攻击到了不是重伤就是死,必须得重视起来。但这个东西却难以量产,因为以目前的冶炼技术,做一个样式过得去的头盔,起码得三天时间。
暂时就这样吧,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主要是林武那边又派人传回消息,拉曼胆子够大,竟然对营地进行了几次试探性的攻击。
甚至派出了间谍!
虽然汉克的营寨,现在是作为军事基地使用,但里面照样有平民,所以就肯定需要食物、自由,这样一来营地大门就不可能时刻处于关闭状态。
就是趁着这个空隙,拉曼竟然派人伪装成平民混入了营地之中,要不是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能想出这一招,林修还是蛮佩服的,不过怎么看,这也是大胡子的手法,以拉曼的智商还想不到如此妙计。
距离下次兽潮还有十天左右的时间,而死亡森林的焚毁也在进行中,所以林修有些吃不准现在是否要赶去林武那边。
随着死亡森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野兽也开始慢慢有了狂暴的迹象。
近段时间,野兽经常会成群结队地四处游荡,妇女出去采集都变得非常不安全,商队甚至遭受了好几次袭击,幸亏有雇佣兵,否则伤亡将会更大。
林修有预感,这一次的兽潮将会更加危险,如果带着人去支援林武,这边的安全就不能保证了。
现在三个营地分别有六七百人把守着,已经抽调不出更多的士兵了,就连工作站那里,都是拜托了范在帮忙。
“守住兽潮攻击先,我相信大胡子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强行攻城的。”莫顿给出建议。
亚瑟却表示不同意:“他们两家战士有一千五百多人,如果真的要联合起来,林武可能守不住。”
林修点点头,亚瑟说的不是没有道理,汉克的营寨几乎没有什么防御工事,就算林武已经在补修,可现在也最多是多了几座箭楼而已。
一千五百战士可不是小数目,特别是在武器装备相近的情况下。
现在看起来只有最后一条路可以走,就是和谈!
暂时稳住大胡子,拉曼对自己又没有深仇大恨,就能拖过兽潮的攻击,到时无论和谈是否成功,都可以开战了。
林修迅速地派出使者前往大胡子营地,为了表示诚意,护卫士兵只带十个。但若是要让自己亲身涉险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大胡子这个人的心思有点难以揣度。
三天后,使者安全回到营地,说大胡子要亲口和林修谈判。
此时,距离兽潮来袭仅仅剩下一个星期时间。
为了拖延时间,林修继续让使者回去报信,说愿意分享汉克一半的遗民,只要他同意停战。
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足足让大胡子考虑了两天,而使者再次回到营地时,距离兽潮来袭只剩下两天或者更少的时间。
大胡子的答复是,可以,但必须马上交易。
事实上这本来就是缓兵之计,所以林修当然不会让林武这样做,所以使者再次踏上去大胡子部落的路,说等兽潮过后,便会带着遗民搬迁到他那。
这一次没有等到答复,兽群便从死亡森林中蹿了出来,果然和林修预计的一样,数量非常之多,几乎是以前的两倍。
最夸张的是,林修看到了许多自己不认识的野兽!
霸王狗赫然再次出现!
看来野兽们是准备背水一战,争夺更多的生存空间,或是彻底将人类消灭。恐龙没有了阻碍,同样来势汹汹,并且数量分布得十分均匀,几乎每一批兽群都有十几只恐龙带队。
而这次兽群没有避开防御力强的营地,而是直接进攻,果断干脆。
“放箭!”亚瑟很兴奋地充当了一把指挥官,由于林修要指挥步兵,所以把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弓箭队交给了他。
在阵地战中,配备了盾牌的步兵还是优势十足,尽管恐龙张开大嘴想叼走站在城墙上的士兵,却屡屡被盾牌阵挡住,时不时还会中上一刀。
但毕竟野兽们也是有备而来,所以士兵仍然损失惨重,只是一个下午的对决,便重伤五十余人,死十余人。
深夜,恐龙暂缓进攻,而那些异常活跃的野兽仍然在不停地撞击着营寨大门,似有同归于尽的架势。
林修没办法,只得命人在门口点起大火,以换来片刻的休息。
幸亏没有去林武那边,否则营地肯定是守不住了。
在下午的时候,有几次恐龙差点就攻陷城头,幸亏是床弩及时射中了它们,否则现在连休息的地方都没了。
吼了一下午的亚瑟也完全没有了激情,现在正不停地往嘴里灌酒。
“他吗的!”林修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这一次袭来的野兽,竟然还有战斗力惊人的“空军”。
那种不知是虫子还是鸟类的生物,有着长长的嘴,非常像放大版的文字,被啄中了痛得要命,还好是没毒的。
它们的数量非常之多,以至于营地里的平民现在已经逃往了后山之中。
它们唯一惧怕的就是火焰,但火箭想射中这种敏捷的生物着实太难,现在还是靠着大火掩护,才会让它们不敢靠近。
但只要再次开战,城墙上又会因此有不少士兵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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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新战略
惨烈的战斗一度让林修想放弃营地,先避开野兽犀利的攻势,再寻找机会反击。不过看到恐龙那誓要摧毁营地的架势,林修又有些舍不得。
修建营寨需要耗费的时间太长,最主要现在也是退无可退,负责护卫平民的战士,在后山也看到了不少野兽,虽然数量不多,但在那种地形作战,还不如在这里据险而守。
这次兽潮成为了林修来到原始社会面临的第一个危机,因为大胡子在那边也同时行动了,这个家伙居然在兽潮来袭之时强行进攻林武营地。
只不过,野兽是在正前门进攻,而大胡子则是派人在后门攻打。
探子传来的这个消息,让林修哑然,这个大胡子还真是有两把刷子啊,居然懂得利用野兽作为盟军,算是把林武逼上了绝路。
其实还有一点是林修不太能想通的,大胡子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士兵?上次霸王狗事件、夜袭事件中,他都应该损失了不少士兵,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有余力可以让部队双线作战!
也许,自己一直都低估他了,他可能是比亚瑟更加恐怖的对手。
夜风柔和地吹拂着林修的黑发,却吹不走他的愁绪,现在该怎么办呢?两个营地都受到进攻,而又没有办法相互驰援,果真是战略思想错误么?
如果当时消灭汉克之后,就把拉曼一并干掉,或许现在的局面就不会如此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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