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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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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很多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好细说。但只要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母亲的权威,同时也挑战父亲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冲突,而大冲突,争夺性伴侣,甚至会导致群体灭亡。
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则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怎么办?
现在,林修所说的事情,便是一种暂时能平息林妻、林德这样的传统主义者心中多余想法的手段。
虽然这也算是对林妻的不尊重,但为了文明的进步,是不得已而为之。
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必须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而且现在男子是部落的主体,所以女子只能被看作男子的财产,可以一夫多妻。但只要进行了婚姻仪式,其他男人便不能再对已婚女人提出同睡的要求,否则便是亵渎神灵。
这样做,自己的上位便变得理所当然了,因为林妻是自己的女人,表面上她仍是部落地位最高的,这就使得她不会受到伤害,只要自己的权威还在。
而婚姻制度的另一个好处,便是有利于部落的优良繁衍,近亲**这种行为,以后都是坚决不允许的。
构成婚姻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可能是自己有的,对方没有,或者双方的某些地方都比较薄弱,需要结合互补来达到强盛和繁衍的目的。
在地球上,这个过程花费了五万年!
统治了人类社会五万年的母权制被彻底推翻,男人为了抓牢这次“伟大”的胜利露出了可怕的真面目。从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生孩子延续种族的工具了。
当然,林修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所以才会有此一着,如果昨晚就冒然答应,那么形成的连带效应不可忽视。可以想象,到时部落就会乱成一团,同时掌握了权力和力量的男人,必然会将心底的邪恶爆发出来。
莫顿似乎对林修的这个新点子很感兴趣,而德克却不屑一顾,认为这是在限制族群的发展。
不过不管他们同不同意,这个婚姻制度也将慢慢地推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三个部落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族群,当下一辈成长起来,他们的想法就会和现在大大不同。
这个事情困扰了林修几天,以至于没有心情和林妻正式结婚,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颁布一部法典,以控制部分人的行为。
但是现在营寨的领袖,却是有三个之多,莫顿基本上都会赞成自己的想法,可德克那里就难说了。
人类对于权力是非常敏感的,即使他是个傻瓜,就像林妻这样的弱女子,也会敏锐地察觉到自身难保,更别说德克这样早就对权力两字有深刻理解的人了。
林修决定找德克进行一次密探,即便不成功,也必须了解到他的真实想法,自己也好知道怎么来走下一步棋。
但如果他的态度很坚决,自己该怎么办呢?内战?
这恐怕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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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女王的邀请
这个游猎部落在大白天堂而皇之地发起了进攻,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战术,就那么直接地冲向营寨,林修看得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不过他们的战斗水准却是一等一的,对于战场危险的嗅觉也非常可怕,那些布置在营寨门口的陷阱仿佛都失去了作用,竟然一个都没有被踩中;他们好像早就知道了什么地方下脚安全,什么地方是万万不能踏足的。
另外,他们虽然不懂得冶炼术,没有那么多的铁制铜制武器,但也装备了厚重的木盾,身上有动物皮做成的甲胄,防御力算得上是非常强悍。
这样,弓箭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就不大了,只有火箭能让他们的队伍混乱一会。
火箭直接点燃了地上的枯树枝和杂草,火焰在太阳下像美女般摇曳着自己的身姿,这才让敌人暂停了攻势。不过他们却并没有就此撤退,而是结成了一个盾牌阵,原地不动,似乎是在等待着火势变小。
而由于他们的木盾过于厚重,火点不燃,箭射不穿,己方也一时奈何不得他们。
“果然不是泛泛之辈啊,这阵型,好像在哪里见过?”林修站在城头,自言自语地说着。
战斗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对方损失并不大,只是有十几个人开始对火箭没有防备,不小心被烧死了而已,现在近千人组成的方阵正缓缓逼近营寨,给人一种压迫感。
意识到不能就这样束手就擒,林修下令床弩攻击,马上起到了奇效。
为了防御漫天飞来的箭矢,对方的站位非常靠拢,几乎是人挨着人,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有一种武器能射穿他们的木盾,所以吃了大亏。
床弩的威力比弓箭强上好几倍,不仅轻易就射穿了木盾,甚至能直接连人带盾给射飞。要知道这可是当初准备用来对付恐龙的,它们的皮肉绝对比木盾厚实多了。
在没有铜甲或铁甲的情况下,人类的血肉之躯根本就受不了床弩一击。
虽然床弩的数量少,但表现出的杀伤力比火箭更大,只要敌人有被射中的,他后面的同伴都会跟着遭殃,或是被撞倒,或是被压伤。
方阵一破,火箭的威力又重新生效,这下他们已经冲到了营寨门口陷阱最多的位置,退无可退,慌不择路之下,开始踩中陷阱,直接掉进坑里。
林修远远看到一个带头的战士高升呐喊着撤退,但是他的战士此刻已经无法服从他的命令,他们也想退,但到处都是要命的东西,只能原地勉强自保。
火箭借助地上的引火物燃烧起来,火势越来越大,再不走就真的成了瓮中之鳖。
敌人应该也意识到了这个后果,于是,自相残杀的情况出现了,前排的战士开始不顾一切地往后靠,而后排的战士却不知道前面是什么情况,他们对于自己的同伴这么胆小而感觉到愤怒。
赢了,林修没有兴趣再看下去,果然像自己所估计的一样,胜利来得非常轻松,只是当他们组成方阵的时候,稍微有些新鲜;但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这都是浮云,所谓一力降十会,就算诸葛再世,也无法挽回局面。
只是不知那个懂得化学的家伙是否参加了战斗,等下德克俘虏了他们少不得要好好地问问。
意料之外的是,德克仅仅抓到了几十个人,因为在那样的险境之下,对方仍然靠着超强的战场嗅觉逃跑不少,估计有三分之一那么多,不过看样子应该没有勇气再来进攻了。
林修懊恼不已,这场战斗的主要目的便是抓到那个家伙,否则完全是浪费时间,要不要追击?
听德克描述了他们的近战能力之后,林修不得不谨慎考虑,毕竟是以抢掠为生的部落,队伍中有许多和林武差不多实力的战士,甚至有几个比德克还要强。这些人都是对方部落中的精锐,而且战斗意志顽强,担当着殿后的任务,悍不畏死。
刚才的一战,虽然开始占据了绝对优势,但在出击之后,照样死了近二十个族人;现在可以叫自己人了,有着同样的信仰,都是龙的传人。
营寨内现在能够上战场的青壮本来就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五百人左右,虽然这个世界的人类成长速度快,但现阶段的主要目标,还是休养生息,积累实力。
更何况,上次莫顿就说过,每隔一段时间,兽群便会进行针对人类的捕杀行动,那么就更加不能在别的地方消耗兵力了。
想通了这点,林修才稍微平静了下来。其实不就是药学知识嘛,如果只是制作简单的疗伤药,自己应该也可以。
从敌人尸体上收集来的兵器可以看出,他们的冶炼水平很高,估计也是和那个懂化学的家伙有关,竟然用的是纯铁器,也不知他是用什么方法弄出来的。
连续的大胜让营寨内所有人都非常高兴,于是一场篝火晚会便自然而然地出现了,每个人都开心地吃着烤肉,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酒。林修早就已经想到了这点,但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弄出这种利弊兼具的东西。
很多时候,酒能让人忘记忧愁,带来快乐,像现在就是值得庆祝的时候,如果能来上几杯美酒,显然会让气氛更加好;但同时,酒也是能让人失控的,在地球上酒盛行的国家,犯罪率明显居高,喝酒让人容易麻痹,不清醒从而进行失去理智的行为。
而且林修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张飞醉酒误事的故事,那起码有百分之九十的可信度。
试想现在士兵们都喝开心了,那么晚上巡夜的任务怎么办?就算哨兵不喝酒,但战士都喝醉了,就算他们发现了敌情,也叫不醒还在醉酒中的同伴。
更别说战士醒来,还能有多少战斗力了。
先暂时搁置一下吧,弄出疗伤的药物才是正事,林修咬了口鹿肉,眼神不自觉地飘向林妻那里。这段时间倒是冷落了她,不知她都在做什么。
林修满脸笑意地走到林妻旁边坐下,看着她美丽的容貌,心想要不要干脆趁早办了这事。这原始社会,要找个自己能看上眼的真不容易。
莫顿原来的族人,还有德克的,里面清一色都是那种五大三粗的女性,就算有身材尚可长相又过得去的,都是众多男性追求的对象。
而且得知了林妻姓名的含义之后,这个女人都被大家敬而远之了,想必她很是寂寞孤单吧?
“今晚,去我那。”林妻朱唇轻启,顿时把还在想说什么甜言蜜语比较好的林修给震住了。
太直接了吧,不过这风气,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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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龙图腾
说到信仰,原始人普遍信仰的便是神灵,进而演化成图腾或某种动物。
信仰的内容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天人合一信仰、上帝信仰、佛信仰、科学信仰、对权利、地位、金钱、声誉、美色等的痴迷和崇拜也是信仰,“及时行乐”、“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得过且过”等也是信仰。
不管科学技术发展到何等程度,人的有限性是不会改变的,虽然林修掌握的知识比这些原始人多得多,在一些问题的认识上有着完全不同的思维,但一些新的困惑却又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
而在有些问题上,比如在死亡所引起的恐惧,这一人生终极问题的认知,则几乎没有二致。
要想达成真正的文化入侵,从而征服每一个能融合的部落、族群,就必须建立自己的信仰;这是很多领导者都要学会的,否则就算征服了这块土地,若干年后就会被推翻。
林修决定从图腾开始入手,而龙图腾无疑是不二选择。
原始人的生产力和武器都十分落后,经常遭受到猛兽的攻击,所以就用猛兽来做自己的图腾以求神灵的保佑。
而林修的主要任务便是将龙的样子,能力详细地描述给众人知晓。
能行云布雨、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太空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
画出来就是马面、猪鼻、牛嘴、鹿角、蛇身、鹰爪、鱼鳞、狮尾、虾须。
从此以后,营寨里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称为龙的传人!
既然有了图腾,那么就必须展示给所有人看,否则他们心里都没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但林修自认为自己的绘画能力还真是见不得人,最重要是没有笔和纸!
以现阶段的条件来看,毛笔是最好制作的书写工具,这倒是不难,弄根细木杆和羊毛就成了,但墨水的制作却比较复杂。
墨的主要原料是煤烟、松烟、胶等,通过砚用水研磨可以产生用于毛笔书写的墨汁,在水中和胶体差不多。
由于林修以前有个搞书法的朋友,也是兴趣相投,他喜欢研究一些古籍资料,而林修正好又是语言学专业,两人混到一起互相学习了不少知识。
其中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扫灯烟,将桐油、清油或猪油放入油灯中点燃,做一个水槽盛满水,中间放些装东西的物事,等油烧好之后,上面盖好,派个人专门扫烟,这原料便出来了。
然后混合一些牛胶,揉成方便使用的形状,便可以使用了。
不过什么事情都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光是准备这些材料,林修便花费了三天时间。特别是油灯,这玩意简直坑爹。
而油灯也是林修早就想做的东西之一,这原始社会晚上没啥活动,而且一直燃着火把来取光麻烦得要死。
灯具倒是不难做,但灯油就是个大问题,因为没有发现哪里有煤矿资源,灯油只能用猪油来代替,但猪油要成膏状,必须经过冷却,没有一个晚上基本不行。这还是得掌握火候很成功的情况下,否则弄出来的猪油是怎么也不能成膏的。
开始,林修没有在意这个事,熬出猪油之后,便放在那里自然冷却,第二天早上一看,居然全没了!
再看到附近那些悠然自得地在散步的老鼠,林修差点没被气死。
好不容易到了扫灯烟这一步,又是整整耗了三天,那些原始人完全不能理解林修要他们做什么,只是麻木地拿着刷子去扫灰,甚至连地上的尘土也一起混合到了里面。
第一块墨成型,林修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了下来。
反正林修现在是没有精力是造纸、或者织布了,随便弄点动物皮,做个样子就好;这发明家还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无数次的实验足以让人心力憔悴。
不过笔墨的研制成功,其中所包含的意义绝对自己这么累,林修认为甚至不下于火!
人类的历史有谁来书写或者书写成什么样子,这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传承。
人类能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依靠的终究是智慧!
而智慧却不是一朝一夕所出现的产物,它需要一个累积,当累积到了某种程度,便会爆发出来,指引人类文明走向新的高度。
而累积和传承智慧,不仅需要人类的口口相传,最重要的还需依靠文字传承。
可以说,如果没有文字的记载,那么人类进化的速度将变得缓慢许多,毕竟人类还没有打破生死的桎梏。
所以无论再聪明的人,你也总会死亡。
有了笔墨,智者便能将自己的知识记载下来,传给后人,以此反复不断。
不过林修现在还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怀,所以他只想画出一条龙而已,为此,林修特意吩咐德克等人,没有什么大事不要打扰自己,要闭关清修一段时间。
画画这个事情真的得看天赋,林修觉得自己画不好画的主要原因,在于静不下心来。
第一天,林修画出的龙,像条毛毛虫,就连这身体最主要的躯干线条,都研究了好久不得其法;第二天,林修决定不去注重哪些细节,而是主要体现出龙的大体概念,结果,理所当然地失败。
一个星期之后,林修画出的龙,终于像是一个动物了。而林修也在这么多天的不问世事中,开始变得沉默内敛起来,他甚至有了点感悟,原来这就是艺术的世界啊!
三十三天,林修自己也在计时,终于在第三十四天的傍晚时分,林修画出了令自己非常满意的一条龙,虽然谈不上栩栩如生,但就算前世任何熟悉龙的形象的人来看,都会认可这是一条龙。
配色什么的就不要在意了,这条龙画在一张巨大的老虎皮上,就是为了练手,这牺牲的野兽也不少,该成功了。
德克本来还在纳闷林修这段时间在搞什么,等看到了这张画之后,他竟然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最后肯定地说:“这种野兽一定很厉害!”
“这不是野兽,这是我们的神,名字叫龙!”林修骄傲地命人把画高高地挂在营寨最中央,让所有人都能看到,并且对之膜拜。
有了信仰,才会有向心力,人类才会懂得自己要守护的是什么,比如荣耀。
而龙图腾代表的不仅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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