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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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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当然不会。”亚瑟流出冷汗,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嘛,还问。

    “对了,用小孩和战士打仗,肯定会输。其实这里面有一个道理,我们不能用自己的弱点,去和敌人的优点比!也就是说,在**上,我们弱,恐龙强,硬碰硬,我们就会输。但如果我们用智商和恐龙比,我们就会赢!”

    那个骑马的首领终于找到了机会,立刻嘲笑道:“恐龙会和你比智商吗?”

    “这个不是看它会不会,而是它必须和我们比智商!”

    林修拿出了一副地图,这是来到亚瑟营寨之后,便命令莫顿去办的事情,虽然莫顿对于什么是地图还不了解,但要他画出哪里有山、河、营寨,这些都是没问题的。而且他也很快明白了林修的用意,是要找个地方和恐龙决战。

    “根据我的观察,现在每次兽潮进攻,都会选择人少、防御比较差的营地。所以我们要想打败它们,就必须利用这一点,让它们在以为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地方,遇上我们人类的大批战士。”

    林修很快便用毛笔圈出了一个位置,那里有个很小的营寨,人口大概只有五百人左右。

    “这,是我的营地。”有个个子矮小的首领说话了。

    “嗯,既然这里是你的营地,那么你应该很清楚,每次兽潮来袭,你们都会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失吧?”

    “没错,所以我们只能逃跑,等兽潮过去了,再重新回到营地,并且修复一番。”

    “这一次,兽潮照样会袭击你们的营地,但你们不用逃跑了,因为我们将在这里集合所有战士,打败恐龙!”

    林修的话就像有魔力一般,不由得把所有首领的目光都看向了地图上那小小的弹丸之地,如果在这里集合所有部落的战士,说不定真的能让恐龙措手不及,从而让它们大败而归。

    在座的所有领袖,谁没打过仗?可能有的也杀过恐龙,但他们之所以还畏惧恐龙,是因为没有绝对的力量,否则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机会的。

    但现在机会来了,只要集合所有部落的战士,那么杀死几十头恐龙,也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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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马的作用
    林武小队不断地带着难民回来了,从最开始每天的十几人,到后面的几十人匀速增长。

    这个行动一直维持了两个多星期,最后林武才表示,附近已经再也找不到没有难民了。

    而林修清点了下人数,难民总计有四百多人,大部分是老人小孩和妇女,但意外的是青壮也有近百人。他们也是战士,但因为出去捕猎,逃过一劫。

    而几乎所有的难民,都愿意加入林修的部落,原因是看到如此厚实的石墙,以及数不清的陷阱,更重要的是每天都能吃到烤熟的肉。

    这些受到攻击的部落,科技都非常落后,真是应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

    别说是火种也不会保存,他们的战士甚至连把像样的武器也没有,就像林修刚来到这个部落时一模一样,武器还是石矛。就算他们做好了抵御兽潮的准备,连那些老虎都能随时攻入营地耀武扬威。

    由于武器不够厉害,所以食物的来源也成了问题,长时间靠着水果一类的东西填饱肚子,这些人都面黄肌瘦的;不及时补充营养,恐怕活下去都成问题。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们之中不存在能人。

    林修是就在这几天,绝对使用这个词语的。能人,指的是在原始社会中有着某种天赋的人类,比如说能发明出什么小东西,或是会一技之长。

    总之所有能带动部落发展的人,都可以称之为能人,他们的天赋可以体现在各个方面。

    例如亚瑟,他的天赋,应该就是战略眼光之类,而马丁,显然就是医术。

    应该说在自己这个营寨附近,都没有能人的踪影,所以就现在这个营寨一枝独秀了。而在亚瑟的营寨附近,人类发展的速度很快,各式各样的能人聚集在一起,贡献着自己的智慧。

    从自己的营地到达那边,需要三四天左右,这并不利于部落的联合对敌,所以林修决定建立分营。主营当然还是在这里,但这里主要是用于休养生息,繁衍人口,以及鼓捣各种新发明。

    自从发现了恐龙岛之后,林修便认为那里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恐龙一日不绝,人类就永远得不到安宁。

    当然,“杀龙大计”能否顺利进行,还得看看亚瑟等一众大部落领袖的脸色才行。要是他们不同意联合起来,光靠自己这个部落力量,别说打不赢,那损失也太大了。

    在前去外交之前,林修准备搞定一个重要的发明,交通工具!

    用什么来做交通工具最好呢?林修想了很久,轿子?太资本主义化了,而且也没有任何去刻意弄出来的意义;自行车?那东西貌似比较复杂,而且实用性不大。

    只有马车是最好的选择!应该说,是利用马这种动物,来开发交通工具。

    马是一种草食性动物,对于人类来说没什么危险,而且容易被驯服。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

    驯服马似乎也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它们本身就比较温顺,人类接近野马的时候,只要善意地摸摸它的头,它便不会展开蹄子逃跑或踢人。

    而喂它吃草,共同生活了十几天之后,它便愿意让人骑上自己的背。

    主要的难点在于骑术的学习。

    骑上马飞跑不算会骑马,傻子都会,弄个傻子放在马上只要不掉下来就能跑,算会骑吗?所以不要以为会骑马飞奔就算会骑马。那什么算会骑马呢?就是随着马的节奏点一下支撑一下,马的节奏快你就跟着快,节奏慢你就慢。

    会了这个动作了就不会让马把自己颠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了,也好看了,也稳当了,这看起来就像会骑的了,这就从让它控制你到不受控制了,以后你还可以控制速度幅度,那就成了控制它了。

    所以总的说来,能控制马了,就算会骑马了,但是这是最初级的要求,就像从驾校出来的人都会开车了,可不是开得多好不出事故,以后还要慢慢的磨练,有的人掌握得快,有的慢。

    所谓学习骑马的过程,就是一个骑马人从不懂得如何运用自身重心去配合马体重心,到熟知马体重心变化的规律并能够熟练加以配合的过程。

    林修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颇有骑马的天赋,不到两天,已经能熟练地控制马儿转弯了,而且马也不会胡乱狂奔。再打造出马镫之后,林修已经有了骑自行车的那种随心所欲之感。

    部落里的青壮也纷纷进行了尝试,结果是有一百多人天赋较高,其他都还需要长时间的联系。

    不分昼夜地准备了两个月之后,营寨内已经驯养了两百多匹马,都可以用来骑乘。而马缰马镫等用具也是一应俱全,只要有人愿意尝试去驾驭它们,都可以牵走去溜上一圈。

    这其中是因为耗费了一个月时间来抓马,因为附近虽然有很多野马,但大多数都是野性难驯,而且目睹了人类与野兽的战争之后,变得害怕人类。

    而已经熟练掌握了骑术的人,有五十多人,这里面就包括莫顿和林武,他们两人甚至比林修还要熟练。

    林武在关于军事方面的天赋,确实非常强,他已经在练习如何在马上战斗。

    这是要训练出骑兵的节奏么?

    骑兵可能还需要点时间才会诞生,但骑兵的前身已经有了雏形,这便是马战车!

    由两匹马、一名车夫,四名战士组成的马战车,完全可以投入到战场上,虽然比起一些迅捷的野兽速度稍慢,但如果对上人类战士,绝对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这是秘密武器,林修吩咐下去,任何人都不得泄露,否则就要拿他来祭龙神。

    马战车对于车夫的操控能力有着相当高的要求,这决定了战车的灵活程度,自然要由那些职业养马人来担任。林修也额外给他们开了1元钱的工资,因为在关键时刻,他们就要上战场。

    搞定了这些事之后,林修便带着队伍出发了,虽然现在没有人能在马上战斗,但也个个都全副武装,这种意想不到的组合,一定会让亚瑟大开眼界的。

    而这也是促使结成人类同盟的信心之一,林修此行的唯一目的,便是要树立人类的信心,让他们知道恐龙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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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床的作用
    一夜**,美妙自然不言而喻。

    起来后,林修还琢磨着要不要搞个结婚仪式,但想想又太麻烦了,而且什么东西都没有,还是以后补办吧。咱这也算是先上车后补票了,能在原始社会找到处子,是非常难得的。

    也不知还有没有其他母系氏族需要像我这样精壮的汉子呢?

    有了美娇娘的林修并没沉醉在温柔乡中,反而更是多了一份责任感,现在自己怎么也不能算是外人了,必须得把部落发展得更好。

    海水煮盐可能是最简单的制盐办法了,不过却需要掌握火候。

    刚开始实验的时候,林修以为越快煮干海水约好,不料火势太大,真的把海水给煮干了,什么都没有剩下。

    于是林修便又派人守着火炉,用温火慢慢地熬煮,却不想照样不行,虽然能剩下一些带着咸味的颗粒,但品质却极差,产量也低。一袋子大约有五公斤的海水,只能弄出十克左右的粗盐。

    后来由于部落里一个小孩子在旁边玩耍,无意打翻了一袋子海水后,林修才发现了制盐的奥秘。

    其实办法很简单,让太阳自然地晒盐,虽然耗费的时间比较久,但得到的盐量明显增多,味道也像是那么一回事了。

    林修灵机一动,专门挖了两个小坑,一个用来蒸发,一个用来结晶。

    先将海水导入蒸发坑,经日晒蒸发水分到一定程度时,再倒入结晶坑,继续日晒,海水就会成为食盐的饱和溶液,再晒就会逐渐析出食盐来。这时得到的晶体就是粗盐。

    为了安全起见,林修还特意拿动物试吃了这种盐,发现没有什么太大的副作用之后,才放心让族人食用。

    但由于带回来的海水有限,所以制出来的盐仅仅够大家尝了个鲜而已。

    可人类的本性贪婪,特别是部落里的商人,马上发现此物大有商机,便纷纷来询问,从哪里可以搞到制盐的原料,他们甚至准备自己制盐来卖。

    这个问题确实让林修犯愁了,不是因为科技是否共享,而是因为此去大海,凶险异常,商人们显然是不可能成功取回海水的。

    而自己也不可能派出战士去护送他们,这样有点得不偿失,人命比起享受来说,更加重要。

    于是林修尽可能详细地向商人们描述了死亡森林的恐怖,以及自己的难处。但商人们却完全不愿意接受,说是为了得到盐,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就算没有战士护送,他们也愿意走上一趟。

    真是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啊!

    好吧,你们想送死,也就别怪我了,林修觉得有必要让他们吃点苦头,或者说是用他们的死来警告族人,不听我的话,绝对没有好下场!

    一个仁慈的人,是无法成为优秀领导者的,林修也知道自己有时是过于善良了。

    比如上次德克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德克的粗心大意,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为了利益能无视一切的商人心思,是林修所不能理解的,他们甚至准备了几十辆货车,也就是林修前段时间弄出来用拉运石头修建营地的运输车,看起来他们准备大干一票。

    懒得去理会,林修正在听探子的回报。

    上次兽潮没有袭击营地,果然是绕道走开去了别的营地,几个规模较小的部落几乎遭到了灭顶之灾,说是尸横遍野也不为过。

    探子说,虽然一部分老幼侥幸在部落战士的保护下夺过了灾难,但现在已经是无家可归,没有食物,也没有住的地方,看样子活不了多久了。

    “谁说的!”林修听到这种好消息,激动得不行。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只要吸纳了这些难民,部落的规模又会进一步扩大,而且还能借此传播美名。

    林修马上找到林武,要求他带队去招抚那些难民,如果愿意过来成为龙的传人的,大大欢迎,即便不愿意来,也可以适当地分给他们一些食物。

    交代了这事之后,林修便开始继续制作日常用品。

    比如床。

    昨晚和林妻办事的时候,是在硬硬的木地板上,非常不舒服,以至于很多从小电影中学来的姿势都无法施展。

    床虽然简单,但要使它舒适可不简单。因为舒适的床必备厚厚的床垫,或者用兽皮等东西来代替。

    兽皮确实是个好东西,能用来制作很多不起眼但很实用的物件。

    例如,把大量的棉花作为底子,用兽皮缝合起来,这就成了很不错的床垫。

    棉花这个玩意一般都生长在亚热带地区,在热带地区长得更好,所以林修早就在附近发现了不少,只是那会儿还没有想起拿过来利用。

    将这个采集行动指定为临时工作后,部落里的妇女便很快弄来了大量的棉花,这种植物,只嫌少而不会显得多余。

    棉花能制成各种规格的织物,棉织物坚牢耐磨,能洗涤并在高温下熨烫。棉布吸湿和脱湿快速而使穿着舒适。棉花的主副产品都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可谓全身都是宝。

    为此,林修已经亲自在督促那些“铁匠”打造针了,用以缝制各种生活用品。

    当然,用铁或铜来做出针,未免太过复杂,所以林修便使用了较为容易磨细磨尖的兽骨或竹子,它们照样能用于缝制,而且制作简单。

    林修亲手缝制出了一张床垫,其实很简单,两张大概有两米长、一米宽的老虎皮被洗净晒干之后,用搓纺而成的棉线缝合起来。

    虽然可能不太牢固,但用上十天半月是没有问题的,当林妻躺上去之后,连道很舒服,并亲自向妇女们推荐这个东西。

    有了床,便可以玩很多姿势而不怕被磨伤。

    这是继钻木取火之后,林修比较开心的日子,也好好地荒唐了几天,几乎除了吃东西,就没有离开屋子,一直在里面做些好玩的事情。

    这会激发人类的惰性!最后林修得出了这么个结论,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克制力那么强的,很多陷入爱河中的原始人,也许会因为这个不事生产,整天和妻子温存,或者单身的也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但同时,舒适的床也能让部落的繁衍速度变得更快,还真是两难啊!

    ps:建了个群,目前只有我一人,还真是孤独啊!群号是52895440,有小伙伴来聊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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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回家
    当天晚上,林修在死亡森林的外围,吃上了恐龙肉。这一刻,林修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变成了原始人,为了最基本的生存资格,不惜杀死自己的敌人,食其肉、饮其血。

    肉的味道谈不上有多好,还不如上次吃的那头豹子,也许是因为它不爱运动,所以肉都是松垮垮的吧?

    死亡森林之旅是不虚此行的,不但得知了很多信息,还找到了大海,更重要的是正面击败了恐龙。

    林修不由回想起以前在网络上有句“名言”,那句话是这样的:你都没有周游过世界,和我谈什么世界观?

    不过林修现在也没觉得自己真正了解了这个世界,比如这个星球到底有多大呢?为何天上会有两个太阳呢?以及,恐龙岛周围的船只。

    回到亚瑟的部落之后,林修便把除了那些神秘船只之外的事情都汇报了,亚瑟本来是高兴地迎接的,闻言顿时拉下了脸。倒不是因为损失了那么多战士,而是听说那个部落准备登陆恐龙岛。

    “林修,只要造出了船,便能打败恐龙吗?”亚瑟突然问了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怎么可能,我的朋友,难道你都没有在听我说话吗?光是一只霸王龙,便能硬生生地杀死几十个战士,那个岛屿上,起码有上百只这样的恐龙。你认为需要多少战士才够打败它们?”林修喝着酒,想也不想便回答道。

    亚瑟的脸色终于好了点,举起酒杯喝了口:“是这样吗,原来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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