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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成长录-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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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大姐那个人,手里就留不住东西,这么好的东西不留着,反而给你们几个裁了衣裳,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既然是你大姐的心意,你二姐的衣裳料子等会儿就拿给她。”沈赵氏叹了口气道,同时动手翻捡起箩筐里的布料,看到一匹完整的青色棉布,不禁有点奇怪,难不成是要给自己和老头子裁衣裳的?



  “对了,娘,大姐说这匹布让你跟二姐给我裁几件袍子和直裾,说是农忙过去就要送我去县里读书。”见自己娘拿着自己的衣服料子,沈海陵忙开口道。



  “就你还读书?”一旁的沈莲忍不住插嘴嘲讽道。



  一听这个话沈海陵急了,立马回道:“我怎么就不能读书?”



  同时接受到了沈赵氏刺目的视线,沈莲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忙补救道:“就算你是块读书的料,家里哪里有钱供你读书,早被大姐挖空了,还巴巴地稀罕她送的衣裳料子呢!”



  “莲娘,你说什么?”沈赵氏沉着脸喝道,的确家里是帮过沈兰一些,可是后来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先不说沈兰在集市上得的那十两银子一直就让她拿着,就是家里吃的米粮也多事从沈兰那里拿过来的,可是怎么在三女儿眼里,自家却是被大女儿挖空了?



  “不是么?自从大姐被大姐夫家里送回来后。就一直吃我们家的,用我们家的,我们家还哪里有那么多钱供海陵读书。”沈莲理所当然地回道。



  “你瞎说,大姐才没用我们家的钱呢,而且我读书也不是花爹娘的钱。是大姐给我出银子。”沈海陵嚷道。



  “做梦吧,她沈兰手上既没田地,又没什么来钱的营生,哪里有钱供你读书,就算宋石头那个小崽子结拜了个了不得的干亲,难不成让人家替沈兰出钱给你读书?”沈莲讽刺地开口,一脸的幸灾乐祸,完全忘记了她嘴里的沈兰是自己的大姐,而那个被她幸灾乐祸的人是她的亲弟弟。



  “啪!”沈赵氏一巴掌打在沈莲的脸上,将她脸上的得意给打掉了。



  “哼。你爹和你娘有几分本事你不知道?往年我们这个时候能吃上三顿饭?”沈赵氏对着三女儿质问道,沈莲被打得一愣,眼里泪水一漫,却倔强地不肯哭出来,望着这双倔强的眼睛,沈赵氏突然觉得十分烦躁。



  “三姐,大姐根本就没靠家里什么,大姐很能干的,我不晓得你从哪里得来的荒唐想法,其实家里如今日子这么好过。完全少不了大姐的扶持,所以你真的没资格计较大姐。”沈海陵也震惊沈赵氏动手打沈兰,可是毕竟不是没被打过,所以很快就适应了。反而开口跟沈莲解释起来。



  “胡说,明明就是爹娘帮着大姐,偏心大姐。”沈莲死不认错,本来就是那个样子,她见过爹把家里的粮食拿去给大家,满满好几筐。否则大姐早就饿死了,而且不是她一个人看到的,大家都那么传说着。



  “莲娘,不要编排你大姐了,上次去集市一次,你大姐就赚了十多两的银子,全都放娘这里,根本没拿走,你别看你爹前几次老给钱你大姐,就觉得你大姐用家里的钱,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你大姐是能人。”沈赵氏想将误会解开,免得招来其他子女的误解,将来说她和老头子偏心,讲他们的过。



  “怎么可能,大姐不过是被夫家嫌弃不要的破烂货,只有你们才把她当个宝。”沈莲根本不相信事实,事实上她也不愿意去相信,她不甘心。



  沈赵氏有些怜悯地看了看如同疯魔了三女儿,事情就是这样,不管她信不信,家里如今的好日子都是沈兰暗中扶持的,否则她和老头子怎么如此出力来帮着她,固然血脉亲情很重要,她也心疼孩子,可是要是没有能力,就是想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都做不到的。



  “莲娘,你大姐是神人,你不要诋毁她了,会遭天谴的。”沈赵氏最终道,想到女儿凭空变出来的吃食还有粮食,沈赵氏就觉得沈兰是被神灵庇佑的人,不是凡夫俗子可以侵犯亵渎的。



  “你们都疯了,都被沈兰那个女人迷幻了,她果然是妖魔附身了。”沈莲突然喊道。



  沈赵氏闻言立马伸手堵住她的嘴,四下看了看,才转头严厉地望着沈莲道:“你瞎说什么?是不是想给家里招来灾祸?你大姐受神灵眷顾,她还能想着我们,就是我们的福气,你这忘恩负义的东西,敢瞎嚷嚷,看我不打死你。”



  沈海陵一旁看着动都不敢动,他多少有些知道自家大姐的神奇,凭空能变出来很多好吃的果子,可是这些就只有他和沈薇比较清楚,另外爹娘应该也知道一些,不过大姐好像不愿意太多人知道,所以对着沈莲的时候总会有所隐瞒。



  沈莲被沈赵氏突然变脸吓住了,忙点了点头,沈赵氏这才放开她,接着开口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以前有个人家里很穷,有一天有个女人找上门,说是要给他做媳妇,正好他没媳妇就同意了,从此以后他家的日子越过越好过,后来买了田地盖了高楼大院,这个人就嫌弃那个女人难看,就把这个女人赶了出去,没多久这个人家里就出事情了,经常丢东西,而且人也三病两痛的,渐渐家里没落了,只能靠讨饭为生,有天他讨饭到一户大户人家,结果看到那个女人就住在这个屋子里,除了这个女人,还有一个斯文秀气的男人陪在她身边,之前那个人打听了,才知道这户人家的主人原先也是一贫如洗,后来娶了那个女人才过上好日子的。”



  “原先那个男人才知道这个女人不简单,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最后活活饿死在街头,后来就有人传说那个女人是受狐仙庇护的,能指使狐仙搬财和害人,你们大姐肯定有奇遇,说不定就跟那个女人一样是有仙法的。”沈赵氏默默将故事讲完,沈兰是她的女儿,她十分确定,毕竟之前给她洗药浴的时候,身上那些标记都没走样,可是沈兰会那么神奇的仙法,还是让她有些惊诧。



  “娘是说,大姐是狐狸精变的?”沈莲冲口而出这么一句话,结果招来沈赵氏一个凌厉的眼神,立马乖乖闭嘴,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那个人肯定是你们大姐,这一点错不了,只是也不晓得什么原因,你们大姐有了仙法,所以你们以后敬着你们大姐一点,知道不?”沈赵氏吩咐道。



  沈海陵是没啥意见,反正大姐一直对他挺好的,还要供他读书,怎么可能对大姐不尊敬?沈莲被沈赵氏这么一说,就算有心想要寻沈兰的‘侯水’也不大敢了。



  沈莲还想说什么却被沈赵氏凌厉的眼神制止了,最后不甘不愿地点了点头,同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么一来想必海陵那个臭小子也不会告她的黑状了,想到逃过一顿毒打,沈莲总算舒了口气。



  后来沈赵氏被这么一耽误,也就忘了问他们,为什么沈兰要让他们回来,事情就这样轻易地揭过了,沈莲和沈海陵安心在家里等着收割稻子,沈梅知道沈兰特意给她带了块布料做衣裳,心里高兴的不得了,打算过了农忙时节就动手,虽然羡慕沈莲穿了新衣服,但是为了给沈海陵赶制衣裳,也就耽误了下来,不过布料却没有被娘亲收去藏了,所以穿新衣不过是早晚的事情,她也不担心自己没有。



  沈家的人是一门心思等着收割稻子,就盼着收成好,交了租子家里还有些剩余,日子能好过一些,虽然沈兰说送沈海陵去读书,那么束脩肯定是沈兰出,可是除了束脩还有生活费用,总不能什么都落沈兰身上吧,就算沈兰真的肯全部包办了。



  可是沈孝全和沈赵氏也不可能一个子儿都不拿出来,毕竟沈海陵是他们的儿子,沈兰不过是一个出嫁女,而且沈兰又是一个人拉扯一个孩子,要是外人知道了,怕是要戳老两口的脊梁骨,沈孝全自然是不愿意被外面的人说闲话,所以就算沈兰说要送沈海陵去学堂,沈孝全还是有些不安,打算来年要多凭些地,多种些稻子赚钱,总不能真的把儿子的负担甩个大女儿。(未完待续。)



  PS:  2更……
第九十三章 取货
  93



  送走了沈莲和沈海陵,沈兰家里除了她一个大人,就剩下俩孩子了,在外人眼里沈兰的日子过得很是悠闲,既不曾见她出门挖野菜,也没看到她上山打柴,整日里都呆在家里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自然沈兰的确不怎么出门,主要是她忙着做蚊帐和衣服,还有就是酿造果酒,沈兰家里除了上次买回来的陶瓮外,还有好几个装酒的坛子,这些都是之前小石头满月的时候喝酒剩下来的,沈兰从外面挖了棵桑树进空间,花了几天时间种出了一小片,运用精神力将树上的桑葚摘了下来装进坛子和陶瓮里,打算酿造桑葚酒。



  前世沈兰是酿过葡萄酒和橘子酒的,那个时候沈兰直接将洗干净的葡萄放进饮水机的桶里,加入一定量的糖来酿酒,结果到真的做出了葡萄酒,酸甜可口很是好喝,不过做葡萄酒的时候放糖是关键,如果糖放得少了,葡萄酒味道就没那么爽口,不过可能口味不大同,放少了糖的葡萄酒倒是和市面上出售的葡萄酒差不多。



  不过沈兰偏爱酸甜口味的,倒是香槟更适合她的味道,所以她不大爱喝葡萄酒,自己酿酒的时候因为第一次糖放多了,结果酿出来的味道很好,后来听人家说要按比例来,又因为第一做的味道很好,于是第二次她又做了,这次是按照比例来酿造的,结果味道差强人意,她不是很爱喝。



  后来沈兰再做的时候,都是按照自己口味来做葡萄酒的,又有一次跟人出去旅行,因为是生态游,正好碰上那地方橘子大丰收,然后价钱特别便宜,于是就买了一箱回去,可是橘子吃多了上火,放着又会坏掉。她突发奇想就用橘子也酿了一桶五升的酒,没想到味道很好,后来因为喝不完还变成了果醋。



  到最后喝腻味了,沈兰才没再糟蹋东西。可是如今她想试试这种酸甜口味的果酒在这个世界受不受欢迎,其实有一点沈兰很奇怪,往日里看种田文,人家酿造的果酒大受追捧,其实沈兰觉得不大科学。在古代虽然有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说法,但是真心讲葡萄酒国人的接受度并不高。



  如果不是因为鸦片战争,外国人将华国打趴下了,衍生出一部分崇洋媚外的人群,谁会去追捧香烟、葡萄酒这些玩意?很大一部分国人一开始接触葡萄酒、啤酒和威士忌的时候都觉得是马尿而不是酒,所以就算沈兰想酿酒出来卖,也是打着口味的旗号,而不会想要做出后世的国际名酒,第一她没那个技术,第二她自己都没喝过上好的洋葡萄酒。鬼知道上好的洋葡萄酒啥味道。



  至于说超市里几百块一瓶的葡萄酒,她倒是喝过,真心讲不对她胃口,她还是比较喜欢喝鸡尾酒和香槟酒,酸酸甜甜的多好,至于其他的酒不在她的接受范围内。



  虽然沈兰在做这件事情,但是并不抱希望,要说这个果酒倒是适合女性和小孩子喝,毕竟酒精浓度不高,另外富含丰富的维生素。然后口味也很好喝,不像白酒那么辛辣,所以沈兰还是打算做一些试试,就是卖不掉自己喝着玩也不错。毕竟这个时代可没什么饮料。



  沈兰的空间没有污染,周围的环境也非常好,平日里一场暴雨完全可以将桑果上的灰尘冲掉,所以沈兰摘下来的桑果并没有清洗,而是直接塞进了坛子里,酿果酒的坛子是不能装满的。最多只能装半坛鲜果,主要是因为在水果发酵过程中会产生气体,如果水果塞满了,就没有空间来释放气体,容易引起爆炸,这些陶坛和陶瓮固然厚实,可是毕竟比不得钢化玻璃和塑料制品。



  所以沈兰只采了摘半坛子的水果,往里面洒上差不多的糖,然后用布将罐子口包住,光这样还是不行的,毕竟布并不密封,所以沈兰还和了黄泥,将黄泥摸在包了布的罐子口上,将其彻底密封起来,然后放到东屋里先发酵上一两天,再放空间里去催熟。



  果酒并不适宜发酵太长时间,差不多两三个月就可以了,所以沈兰并米有一开始就将装了水果的坛子搬进空间里,而是准备在去县城之前进空间将坛子搬进去,然后用木头和竹子搭建了个窝棚,将罐子藏在里面,主要是防止下雨淋了这些罐子,另外沈兰的这个空间里是有野生动物的,一个弄不好就会被动物糟蹋了东西,所以沈兰才特别小心。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道了沈兰该去取耳环的日子,于是沈兰提前一天跟宋福旺约定好,让他第二天赶牛车送她去县里一趟,虽然是农忙时节,按说是抽不出空来的,但是沈兰说了,只要他将自己送到县里就可以回来了,也不用等她回来,既然这样宋福旺也就答应了,虽说这个农忙时节出去帮工也能赚到钱,可是比起赶车来说,帮短工是很累人的,赶车不过是受一点小累,就十多文的钱拿,怎么都比帮工舒服多了。



  沈兰将酿好的酒都搬进了空间里,然后整理了一个包袱和篮子,就带着沈薇和石头出门了,并且将自家的门锁好了,昨天沈兰就跟宋三嫂说过自己要去县里办事,就把羊放她家寄养两天,另外请她帮着看护下自家的门户,宋三嫂也爽快地答应了。



  手里抱着石头,身边带着沈薇,沈兰就朝着宋福旺家走去,昨天已经说好了,沈兰直接带着孩子去宋家坐车,到了宋家门口,宋福旺已经套好了牛车,不过人并不在外面。



  “旺叔、旺婶,在不?”沈兰走到门槛前朝屋里喊了一嗓子。



  “来啰!”宋福旺回了一声,不一会儿就从后面提了个筐走出来,框里装了有些发软了的青草,看来是昨天割了准备今天给牛吃的。



  “旺叔,可以走了么?”沈兰问道。



  “行,我把草料装上车就可以了,就你们姐妹两个带着孩子吗?”宋福旺问道,看了看沈兰的身后,并不见什么物事,难道就几个人去县里?



  “是的,去县里办点事儿,所以在亲戚家住两天再回来,麻烦旺叔了。”沈兰不大好意思地开口。



  “哪里不好意思,我不也收你钱了么?又不是白搭你去县里。”宋福旺倒也坦率。



  沈兰笑了笑,就示意沈薇坐上去,然后自己在抱着孩子上了牛车,宋福旺也把装草的筐放了上去,才坐到车辕上,赶着牛车朝村外而去,因为车上就只有沈兰和沈薇两姐妹,所以显得特别空旷,牛拉车也不吃力,就这样慢悠悠地走着。



  过了晌午才到了县里,沈兰让宋福旺把自己送到正街就让他回去了,这才抱着石头带着沈薇朝天保银楼走去,在家里沈兰已经准备好了布料和点心,这些都用篮子装着,因为她要抱孩子,所以这个篮子是沈薇提着,如今取了首饰再买块新鲜的肉就可以直接去芸姑妈家里。



  之所以要去芸姑妈家里,就是为了沈海陵上学的事情,之前在石头满月的时候,沈兰就让沈赵氏去跟芸姑妈通气,毕竟芸姑妈家的表哥在私塾里当先生,正好可以让沈海陵去那里启蒙,沈兰之前来银楼除了想卖珍珠,还是因为想要卖件礼物送给表嫂钱氏,这样才好开口让沈海陵进私塾读书,而且也有可能为了方便,让沈海陵住在王家,这么一来肯定不能空手而来,除了普通的礼物,肯定还要备一份厚礼,思来想去沈兰觉得给王家表嫂送件首饰最是不错了。



  后来因为卖珍珠需要敲门砖,沈兰就拿了四颗珍珠出来做首饰,于是沈兰才没有买首饰,而是想着直接送钱氏珍珠耳环,珍珠在这个小县城里可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这样一份礼物既好看又尊贵,当时沈兰打造了两对,一对是吊坠的,一对是耳钉,那对吊坠的相对而已比较年轻,而耳钉沈兰设计得要老气一些,这样一来芸姑妈一对,表嫂钱氏一对正正好,而且价钱也不贵,当然在钱氏和芸姑妈眼里,这对耳环绝对造价不凡。



  沈兰进了天保银楼,翔哥儿立马迎了上来:“宋家娘子来了啊?可是来取耳环的?”



  “小哥儿好,今日店里不忙?”沈兰也笑着开口,随后跟着翔哥儿朝柜台方向走过去。



  “还行,娘子的耳环早就做出来了,就等着你来取呢。”翔哥儿打开柜台的门,走了进去,从柜台里面将托盘端了出来,托盘上铺了一块红色的绒布,两对珍珠耳环安静地躺在托盘里。



  沈兰看了耳环,觉得做工很是精致,完全不比自己那个年代差,甚至隐隐超越了自己那个时代的做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兰觉得这两对耳环好像被人赋予了生命一般,不仅栩栩如生,甚至仿佛还流淌一股活力,这是沈兰从来没有见过的工艺,一时竟然也看呆了。



  “大姐,给我看看,是什么啊?”人小个矮的沈薇努力垫着脚也够不到柜台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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