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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扬-比天空还远的季节-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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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不再是桑家环绕的中心。这样好,我落得大量清闲,天天泡在染坊里印染布匹,我绘制的花、鸟还有鱼栩栩如生,博得大师傅和女工们的一致赞叹。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我在一个人的斑斓世界里流连忘返。
这或许竟是大姐的婚事给我带来的唯一便利。
只是有一天,在时光的罅隙里,我突然想起天琛。
我已经多日未见他踪影了。想必是被父亲拉去做重要的差役了。
算起来,天资聪颖如他,十四岁便逐渐被父亲委以重任,开始发挥男子汉的能量;而他,对桑家,也是罕见的忠心耿耿。
终于大姐的婚典在如火如荼中安置妥当,一切只待七日后的良辰吉时。
紫陌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我始终记得仲夏里那个暮色四合的黄昏,空气里弥漫着洛水镇少有的白色芒花的清香。紫陌着一袭粉色缀有白色花底的褶裙,裙裾飘飘,恍若蝴蝶,近了,我看见蝴蝶黑色的眼瞳里面有泉水兀自闪烁。
她只不过是烟火女子,眉目却是如此绝尘,遇见她的顷刻,我便失去了所有的语言。
我看见紫陌盈盈而来,旋即向母亲祈了万福,然后是她清婉的声音,夫人,小女子替父亲给大小姐送贺礼来了。
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在飞速沦陷,长久以来的沉寂像经年的乔木一样,“啪”的一声断裂,我陷入梦境一般的恍惚里,身心悸动。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完了完了,我一定是爱上她了。
1908年仲夏,这个叫紫陌的粉衣女子,注定让我在劫难逃。
紫陌是外县明顺茶庄轩老板的三小姐。桑家和轩家,彼此之间倒是有极深的渊源和交情的,只因轩家近年大举搬迁移民,且因交通阻隔,两家间的走动才日渐暗淡;而这一次,更是由于轩老板身体染恙,迫不得已,才劳烦千金雇了高轿,亲自前来祝贺。
阡陌红尘(4)
而大姐的大喜之日,尚在六七日之后。于是,中间这些天,母亲便为紫陌另辟了一间雅室,安顿她居住下来。
我为此欢欣不已,却未曾想到,这一切不过是父母的刻意安排。这个超凡脱俗的女子,其实是早已被桑、轩两家指腹为婚,注定了要嫁我为妻的。
甚至连紫陌的提前赴宴,也是母亲设计的小小阴谋。她要在大姐的婚礼来临之前,乘机考察未来儿媳的品行,好给我,主要是给桑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当然这一切,我和紫陌,俱是毫不知情的。那些天里面,我只是沉沦在这段突如其来的感情里面,频繁地与紫陌不期而遇,然后看她柔软的脸颊突然就像花一样盛开,娇艳夺目,一笑倾城。
我没有隐藏我对紫陌的感情,我开始用热烈的目光追随我的紫陌,用柔软的话语感染我的紫陌,用谦和的微笑迎接我的紫陌……我用近乎天真和固执的勇气来迎合我的在劫难逃;而她,在面对我所做的一切的时候,总是会有花一样好看的笑容,和丝绸一般柔和的气息。我能够地敏锐地感受到,她,对我也是有好感的。
终于在三天以后,她不再客气地叫我桑少爷,她叫我千葚。
千葚,这两个字从她嘴里跳出来我就觉得悦耳无比。
千葚,哦,真好听。你多叫我几次吧。千葚千葚千葚。
当然这是在心里面对她说的。
后来,我带她去染坊,我送给她一匹自己印染的玛瑙缬。她的眼睛里面泉水荡漾,在斜阳下闪着透明的光亮,千葚,和你在一起我总是很开心。
我说,是的紫陌。我也是。
然后我们一起微笑。我们的笑容很干净很透明还像个孩子,可是我们竟然有爱情了,我们竟然有爱情了啊。
无人的时候我捏起她的手,她的手心里面总是有微微湿润的凉,手背有微微紧张的动。我把她抓得紧紧的,又小心翼翼,就像抓一只蝴蝶,生怕它从我手心飞走。
就这样,我们彼此倾慕,我们是彼此在劫难逃。
再一个暮色四合的时候,我低着英俊的脸庞,我说,紫陌,我要娶你。
我说,紫陌,答应我,要好好等我。
有绚烂缤纷的桃花从眼睛里飞出来,蜻蜓点头,裙裾翩跹。
这些日子,我是如此忘乎所以地遭遇一场万劫不复的爱情,我忘记了日落与星沉,忘记了鲜花和印染,我甚至忘记了好久未见的兄弟天琛。我的心里只有紫陌。
然而,这竟又是如惊鸿一般短暂的日子。对桑家而言,繁华的烟花散尽,便是摧枯拉朽的沉沦。沉沦,是每一个度过巅峰期的家族无可逆转的命运。
婚宴前夕,我终于知道,桑千叶的夫婿,竟然就是夏天琛。
白天陪我读书夜里替我掌灯的夏天琛。
总是一起快乐一起忧伤给过我最多安慰的夏天琛。
我的随从夏天琛。我的兄弟夏天琛。
天晕地眩。日月无光。星空暗淡。我想这是真的吗?这一定不是真的。
然而是真的,并且,这一切已成定局,一切都无法挽回。
我实在早该想到,以我大姐的姿色,哪怕愚蠢绝顶,也万不会随便找个男子充数,而聪明过人又英俊非凡的孤儿夏天琛,除了地位卑微之外,实在是上上人选。
难怪桑家上下闭口不谈新郎的资质,难怪天琛这些天住在父亲那里,而他,居然一直瞒着我到现在。
天琛,你知道我大姐是傻子。
是的,千葚。
那你为什么还娶她?
千葚,你要知道,我从小便是孤儿,若没有老爷和夫人的眷顾,我早就不在这世上了,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情深似海。
可是你也该追求自己的幸福。
留在桑家便是我最大的幸福。
天琛,告诉我,你其实并不想娶我大姐。
千葚,有些事情,是你我都无能为力的。
第二天,桑千叶和夏天琛的婚礼如期举行,那是1908年最炎热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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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陌红尘(5)
没有人想到,在盛宴进行到高潮的时候,紫陌竟然不辞而别。
更没有人想到,明顺茶庄的三小姐,轩老板的千金,我爱的紫陌,会在立秋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悬梁自尽。
传言说,她是含羞而死。
传言说,她肚子里有一个尚未成型的胎儿。
我无法将传闻和那个活生生的紫陌相比。我彻底崩溃。我说过的,我要娶紫陌,我要她等我,可是她竟然没有。
紫陌的死瞬间葬送了桑、轩两家全部的交情。轩家的人齐齐会聚到桑家,其中包括气息奄奄的轩老板,他们在厅堂里砸了所有搁置的物什,然后要桑家交出作孽的罪魁祸首,桑家的小少爷:桑千葚。
是的,桑千葚——只因他们在紫陌的房里搜出了一匹罕见的玛瑙缬,那上面豁然印着“桑千葚”三个字,还有,他们无法相信十五年前的指腹为婚,居然是为小姐找了这么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我被迫被爱恨交加的母亲藏在桑家隐蔽的地下室里。在那间暗无天日的房间,我的身心备受煎熬,我只能苦苦守候父辈们在暗地里可能达成的交易。
然而高傲的桑家人没有想到,这一次,轩家的人是如此强硬,除了把我交出去任由他们处置,一切的条件都不被应诺。
知道这些,我感到一阵铺天盖地的恐慌和绝望。
除了天琛,竟没有人相信紫陌的死与我无关。可是,没有人证和物证,我又如何洗刷自己的冤屈,还自己一个清白?
不关小少爷的事,你们要的人是我。
在大厅里,天琛面对着轩家的人,掷地有声地说。
我听见父亲痛心疾首地暴叫:你给我跪下!
随之而来是母亲一声悲恸的叹息,作孽啊,桑家上辈子作了些什么孽啊。
那一刻,正是事态发展到剑拔弩张,即将惊动到官府的时刻。
有关夏天琛伏罪自杀的消息迅速在洛草镇蔓延开来。人们都说这个阴毒的男子是个道貌岸然的畜生,他不仅高攀上桑家的乘龙快婿,并且,居然在新婚之夜,摒弃自己的新娘子,跑去玷污茶庄老板的三小姐。
真是荒唐啊。
只有我知道天琛是清白的,就像只有他知道我是清白的一样。
经历了接踵而至的变故和劫难,我终于在天琛草率的葬礼上晕倒,然后一病不起。
然而,几天之后,桑家的逆子,大少爷桑千仞,终于在酒醉之后吐露真言,是他,在大姐的新婚之夜玷污了紫陌的身子。
一切都晚了。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他已经毁掉了我和紫陌的幸福,还有紫陌和天琛一去不返的生命。
而他自己,也在父亲的毒打之下,彻底丧失了理智,变得神情疏落,和大姐一样成了傻子。
我的母亲无法承受这一切的打击,一夜之间白了头发,变成了老态龙钟、日渐衰微的老人。
只有我的大姐,依然每天像孩童般天真无邪,根本无从知道夫君已无辜死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突然变得如此冷静凋零。
第二年春上,镇上的桃花开得光芒耀眼,都疯了,都疯了,人们奔走相告。他们说从来没见过如此疯狂的桃花,就像夏天的洪水,雷霆万钧,无人可止。我远远看见它们妖艳诡异的色彩熔融了半边天空,心里冷静如铁。
我终于学会了“桃花染”。我看着那匹鲜艳欲滴的什物,就像看见无数花瓣在上面煽情地舞蹈,突然感到一阵又一阵眩晕。
青铜饰纹的高古,汉砖瓦的粗犷,宋瓷的典雅,苏绣的细腻,剪纸的简洁,织锦的华贵……这些形容统统不管用,我只知道桃花是有魂的,是独一无二的,而且最重要的,它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那匹布上面款款立着一名罕容惊世的女子:紫陌。
她的面庞突然桃花一样盛开,一笑倾城。
只是真的紫陌已经远离了人世的尘嚣,她现在应该可以自由自在过自己的生活,没有世俗的负累,也没有情思的牵拌。她一定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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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陌红尘(6)
与她一起离去的,还有我的兄弟天琛。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两个人,可是为了我,他们最后都不得不离我而去。
两年之后的十月十日,辛亥革命爆发。在革命的滔天洪流里,我毅然离开了洛草镇,离开了熏陶我十八年的大染坊,加入了革命党。在长达数十载的颠沛流离中,桑家所发生的事情一点一点在我脑海里磨灭,我再也记不起我的天琛和我的紫陌,甚至连洛草镇在洛草河的西面还是东面,都已经恍惚不清了。
我唯一坚持的,便是在每年三月桃花盛开的时候,找一家染坊,怀恋曾经做过的“桃花染”。
梦满飞翔
文/刘玥
Chapter 1
小满思前想后,终于决定在学校附近一个叫“蝶恋”的咖啡屋里打零工。小满家里并不富裕,能到这个大城市来读大学就已经十分不易了。可大学里花销多,小满实在不愿再增加父母的负担。
咖啡屋的老板照顾小满,因此小满只需从每晚六点工作到晚上十点。时间久了,小满发现来“蝶恋”的客人除了附近大学的学生外,基本上是几个老主顾,隔三差五地过来坐坐,偶尔拉几个老朋友一起胡侃,于是渐渐和他们也就熟起来。
当中独有一个人是例外的。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皮肤苍白,眼神凛冽,总是一脸疲惫,一脸落寞,穿着前卫,有着引人注目的发型,脖子上挂着一个大刀形状的吊坠,耳朵挂着耳塞。如果他穿的是短袖,还可以隐约窥见他胳膊上的文身,是一只鹰。总之怎么看都不像学生。
他每晚都会一个人到蝶恋咖啡屋里来坐坐,而且总是要一杯不加糖的冷咖啡,他经常赊账,几乎不怎么还,而老板也不以为意。咖啡屋的其他员工似乎都认识他,却又似乎都不约而同地避开他。他一来,其他人便突然忙起来,或者全都消失掉。于是那青年每次都只好叫小满:“小姐,要一杯冷咖啡,不加糖。”后来与他熟了,小满每次为他端咖啡时便冲他微笑,搭讪两句,谁知他根本不领情,只对小满淡淡点点头,仿佛不屑答理。小满心下有气,干脆也不再理他。
有天晚上,咖啡屋的老板有事出去,另几个员工也都请假。老板挺信任小满,嘱咐她照顾一下咖啡屋,如果客人不多,就早点回去。九点半左右,小满看店里没什么客人,打算关了店门回学校,却来了一帮人,穿着花里胡哨,发型稀奇古怪。小满为他们端上咖啡和几道菜,心里盼着他们早点走。没想到那几个男的见店里没别的人,便要小满陪他们。其中一个光头一把扯住小满的裙子,笑嘻嘻地说着什么话。小满急得涨红脸,拼命拉住裙子说:“对不起,我们店里员工不陪客的。”那光头蛮横地说:“陪一下有什么打紧!反正也没别的客人。哥哥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多几个钱……”
小满见情势不对,急中生智要打电话。光头一把打掉了小满的手机,然后伸手来摸小满的脖子。小满怒火中烧,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光头登时火了,站起来扯住小满的头发,嘴里吐着些不干不净的话。
就在那时,门口突然出现那个面色苍白的青年,胸前那个大刀形状的吊坠闪闪发亮。他走进来,似乎一点也不对眼前的事感到吃惊,只是平静地在另一张桌边坐下来,然后对那个扯着小满头发的光头说:“放开她,光头。她是我女朋友。”
那光头很不甘心地松手:“她是离哥您的女朋友?……怎么没听您说过?”
那青年冷笑:“难道我交女朋友还要跟你汇报吗?”
光头悻悻地对小满说了句“得罪了”,转身和其他几个人离开。
“小姐,你十点才下班吧——九点五十,还有十分钟。我要一杯冷咖啡,不加糖。”
小满好容易回过神来,忙去端了咖啡来,一面又有些尴尬地道谢。那个青年也不看小满一眼,只说:“如果这附近有什么流氓一样的人物欺负你,你就说你是陆离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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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陌红尘(7)
“陆离……嘁,谁稀罕当你女朋友……我叫孟满。记着,孟满——比你的名字好听!”
陆离诧异地看小满:“还没人这么跟我说话过!我刚刚救了你哎——你对救命恩人说话就这态度?!”
小满倔犟地说:“就算你不来,我……我一个人也对付得了他们!”
陆离哼了一声,二话不说,转身就走。小满一把拉住他:“别……你别走。你走了他们回来我怎么办?你等一下我,我把店门关了……回学校有一段没有路灯的路……”
Chapter 2
小满现在回想与陆离相识的过程,还是忍不住会偷偷笑起来。陆离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冷酷,可是小满知道他其实只是太孤独。以前他到咖啡屋来,总是一脸疲惫,一脸忧伤,拒人于千里之外,令小满难以接近。但是因为那晚的事,他们彼此就忽然打开心扉。这实在是件很奇妙的事。如果不是那个契机,他们也许就永远都是平行线,没有交点地走在一个空间里。因此小满甚至有些感激那帮流氓模样的人物。
跟陆离走近了以后才发现,他也有很可爱很温柔的一面,偶尔还会开开玩笑。他总是在九点半左右来“蝶恋”,一边喝咖啡一边听歌,等小满下班了就送她回学校,走那段“没有路灯的路”。谁也没作什么承诺,谁也没有要求谁,却就这么默契地走到一起。
老板显然发现了小满与陆离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有一天他把小满拉到角落里,轻轻对她说:“小满,你是一个好姑娘,是个前途无量的大学生。你将来一定可以发展得很好。你应该好好珍惜自己,不要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这本不是我该说的话,可是小满,我是真的为你好。”
小满不解地问:“是陆离有什么不对吗?”
老板叹口气:“也就你一个人蒙在鼓里。你没见大家都挺怕他的吗?他是这里黑社会老大的儿子,谁敢惹他?……你自己好好做个了断吧。”
小满半天没回过神来。仔细想想,突然明白很多:难怪大家总避开他,难怪他赊账可以不还钱,难怪他总是不近人情一副很高傲的样子,还有,难怪那天他可以这么轻易地打发走光头。光头明明大他十几岁,却叫他“离哥”……
小满没有像老板说得那样“好好做个了断”。她心里有了另一个计划。
陆离第二天来咖啡店的时候,小满把他脖子上那个大刀形状的挂坠取下来,然后给他戴上一个四叶草形的挂坠。小满对陆离说:“你需要的不是暴力,是幸福。”
陆离被小满突如其来的深沉吓得不轻,他结结巴巴地说:“可可可是,那个大刀,是犬夜叉的铁碎牙啊……”
小满大吃一惊,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挂到自己脖子上:“归我了!”
陆离狂汗。他摸着脖子上的四叶草说:“小满,这算不算交换定情信物啊……”
小满差点没气吐血。
小满开始执行计划第二步。她从学校图书馆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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