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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石-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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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奇也会飞过去连抓带咬,还喜欢拣骑马的下手,它的速度快如飞箭,袭击的准确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两只野兽足以让对方惊慌大乱,四散奔逃,我们就跟在后面杀杀人、捡捡东西,然后走人。

    但是这畜生经常把车马撞飞拱翻,喷火把车辆财物烧着,扑都不不灭,毁了好多东西。

    当然里面也有不走运失败的时候,要么对方人太多,要么对方本身也没抢到东西。

    我的原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反正大家一样都是劫匪,管他什么脸面,何况抢劫的时候,我都戴着格米拉给做的那个面具,本来就没脸面。

    但仍然收获颇丰,粮食、牲畜、钱财、人口抢来一堆,至少开始解决温饱和花钱问题了。

    后来,有些强盗团伙也学乖了,知道我根本就不想剿灭他们,只抢东西,所以见我们的抢劫队来了,丢下东西就跑,我也不追,带东西回城。

    我们的抢劫行为引得一些强盗团伙大怒,扬言要和我一决雌雄;还有的写信来骂我,骂我卑鄙无耻,不肯正面交战,只会埋伏、偷袭,还放野兽咬人、纵火,一点都不像贵族,就是一个流氓无赖!

    更有意思的是,有些强盗团伙被我们抢得没了生路,竟然主动来投降。

    我好生接待,签署命令赦免他们,把他们编进了抢劫队,同时发出命令,凡是主动投降的,一律赦免;不投降的,继续抢,抓住的,头领一律处死,其他的全都贬成奴隶。结果,不断地有盗匪团伙主动来投降,多的有二百多人,少的也有十几个人。

    这达到了剿匪的效果,附近的大大小小强盗团伙几乎都被我们兼并了,城邑镇村开始安定,我们也只能扩大范围,到更远的地方去抢,反正迪那奎亚强盗多得是,慢慢抢呗。

    我们的优越条件是每次出去抢都有好的落脚点,一些城邑村镇听说我们来了,主动欢迎我们到他们那里驻扎,供应军需,因为我们在那里他们就安全多了。

    三个多月之后,迪那奎亚的抢劫队已经发展到了1400多人,里面不乏凶悍的主儿,作战勇猛,而且熟悉道路地形,我们的抢劫活动更加顺利,还偷袭了一些强盗的窝点,抢到了更多的财物。

    迪那奎亚的群臣都欢欣鼓舞,似乎看到了希望;胡伯尤其高兴,因为他看到迪那奎亚的军队又开始在发展。

    但是也让那些势力比较大的强盗团伙更加恼怒,其中就有莫伦哥他们说过的切洛贝亚团伙,还有哈格斯托斯团伙,因为我也抢了他们好几支抢劫和敲诈的队伍,杀了他们不少人。

    有人送来消息,说这两个本来是死敌的团伙,现在竟然联合起来,又拉拢了多支小强盗团伙,组成了一支3000多人的联军,要对付我们这支抢劫队。

    过了几天,我收到了一封挑战书,是大劫匪头子切洛贝亚发来的,要求我到离迪那奎亚西北32戈(约45公里)的安尚谷地去决战。

    我很礼貌的接待了前来下战书的土匪,拿过战书来一看,我操,上面错字连篇,因为这里的平民大部分都不识字,盗匪更是如此,他也不知道找那个村儒写的。

    大概的意思是说,自古以来,劫匪抢劫天经地义,贵族们围剿劫匪也天经地义,但没有贵族专门抢劫劫匪的,不带这么玩儿的,有本事和其他贵族一样,到他们的地盘来决战。

第六十六章也去抢劫(二)() 
我立刻写了回信:同意决战。五天后在安尚谷地见。

    胡伯大惊,急忙对我说:“阁下,使不得啊!他们有3000多人,我们才1400多人,还不够他们一半的兵力,根本就不是对手。”

    “唉唉,我知道,”我转转眼珠说:“可这是个绝好的机会。胡伯大人您想想,这次可是十几支盗贼团伙组成的联军,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这次获胜灭了他们,就等于我们一次消灭了十几支盗贼军队,否则一支一支地去打,我们能累死。而且这一仗如果能打赢,迪那奎亚周边方圆150戈(约200多公里)以内就太平了。当然,那些城邑镇村不理睬迪那奎亚,我才不管太平不太平,我想着的是,切洛贝亚在迪那奎亚抢劫了二十多年,一定积蓄很多,抄了他的家,我们也许能发一笔财,当然还有哈格斯托斯也是一样。”

    “您说得很有道理,阁下,”胡伯说:“可是,我们的军队人数实在太少了,打不过啊。”

    “嗯,这是个问题,”我说:“不过,打仗有时候不在于兵的多少,而在于如何运用。何况,我们也许还可以让当地的城邑镇村帮忙。”

    “这个倒是有理。阁下,我请求和您一起出征。”胡伯说。

    “哦不不,胡伯大人,”我说:“如果我们都走了,万一劫匪们趁机来攻击迪那奎亚怎么办?不行,您还得在家里留守。”

    “哦,那,您带泰坦去吧,他虽然行动迟缓,但是作战勇猛,是很强的战斗力。”

    “嗯嗯,好的。”

    我把莫伦哥等人找来,问问情况。

    莫伦哥说:“阁下,安尚是切洛贝亚的老巢,在安尚的山上有他们经营了近三十年的山寨,非常坚固,上面还有火炮,非常难以攻克。安尚山谷离他们的老巢有2戈(3公里左右),那里地势比较开阔,适合大兵团作战,因为他们人多,占优势,所以才选那个地方。”

    “哦,那么,哈格斯托斯呢?”

    卓西亚说:“他们盘踞在曲古克,在安尚西南20多戈(约30公里),原来他们经常起冲突,打过几次仗,是死对头。可谁知道,他们现在竟然能联合起来。”

    “嘿嘿,可以理解,毕竟大家都要生存。”我对莫伦哥说:“去召集军队,留下守城部队,我们去安尚。”

    “是,阁下!”

    五天以后,我们到达了安尚,按照预定的时间,我带着达达利、秃狼四号和一百名骑兵的军队,挑着迪那奎亚的旗帜,进入安尚山谷去赴约。

    到了山谷中间一看,好家伙,对面果然有三四千人,旌旗招展,人喊马嘶的。

    我带着军队走到他们前面大概一箭之地,站住了,一百骑兵在我身后列开了阵势。我骑着摩隆往前走了几步,站住,达达利和秃狼四号过来站在我两边。

    看到对方的骑兵开始乱,战马惊恐不安地在嘶鸣,乱跑乱撞。

    过了一阵子,对面好像安静一点了,出来三匹马,那三匹马大概是胆子比较大、训练有素的,可也战战兢兢地走走停停,半天才走到我前面。

    “哈,迪那奎亚伯爵、摩隆骑士宇天龙阁下!”中间的那个粗壮的胖墩子说话了,他大概50岁左右,身体不高却极其强壮,两边嘴角挂着两条极长的红胡子,一直垂到胸口,穿着一身的金属铠甲,却没戴头盔,一头红头发扎了一根粗辫子,手里拿着战锤。

    “我是宇天龙,”我把面具掀上去,在兽背上手按肩头一弯腰:“请问”

    “我是切洛贝亚,迪那奎亚西北强盗之王!这位,”他一指右边的高大棕色大胡子:“哈格斯托斯,最著名的强盗首领!”又一指左边的墨绿皮肤的大汉:“忒尔墨利,也是强盗首领,最厉害的勇士!”

    “啊,三位首领,幸会!”我仍然不紧不慢,彬彬有礼:“根据我们的约定,我前来赴约,和诸位决战。”

    “什么?”切洛贝亚看看我身后,用战锤指指:“你就带这几个人来?你只戴个面具,连盔甲都不穿,你他妈是来决战的,还是来送死的?我们可有3600人!”

    哈格斯托斯咧开大嘴笑了:“早知道你带这么几个人来,我自己就把你干掉了!”

    忒尔墨利也呵呵一笑,晃晃手里的长剑:“这样的家伙,我一剑能砍十个!”

    我哈哈了两声,说:“唉唉,各位,其实呢,我也不过是和各位一样,抢劫的,抢得了就抢,抢不了就跑;打仗也是一样,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人多人少有什么关系。”

    “我、我们阁下的马跑、跑得最、最快了!”秃狼四号插嘴说。

    我哭笑不得,不知道这厮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哈哈哈”三个人几乎同时大笑起来:“我们从来没见过你这么无赖的贵族和武士,而且还是个伯爵,一个高级贵族!”

    “没办法啊各位!迪那奎亚现在这个样子,惨淡透顶,所以各位才能混得风生水起,我也只能耍耍无赖了,否则可真活不下去啊!你们瞧,我都戴着面具出来,穷得真没脸见人了。”

    “少他妈废话!宇天龙,今天你带着这么少的人来赴约,我佩服你,有胆量和勇气,但是光靠胆量和勇气打不了胜仗,你现在求饶我也许考虑给你留个全尸,否则就把你和你那几个可怜的人剁成肉馅!”切洛贝亚晃着战锤吼着。

    “好吧,那就开打吧,”我不紧不慢地说:“你们是想向我单独挑战呢,还是准备打架群殴呢?”

    “嘿嘿,我们没那么傻,我们早就听说你骑着的这匹野兽凶悍无比,刀枪不入,还会喷火,我们不会和你单打独斗,我们集体决战!”切洛贝亚说。

    “好,那我等着,各位请回!”我双手一摊。

    他们调转马头往回走,就听见哈格斯托斯说:“我从没见过这么愚蠢的笨蛋!”

    他们回到军队,开始击鼓,所有的士兵提着盾牌,呐喊着,切洛贝亚一举战锤,土匪们开始冲锋,喊叫连天,尘土飞扬,3600人一涌齐上。

    我拔剑在手,往上举了举,身后的一百名骑兵都一手提盾,一手提长矛冲前,做出突击的姿势。

    这时,我身后两边呐喊声四起,从山谷两旁的沟里冲上来无数的旗帜,那是我联络来的附近5个城邑和镇村的士兵和村民,有两千多人,举着各自的旗帜呐喊着冲过来。

    村民冲到我们身旁的时候,土匪们也冲近了,我催动野兽冲上去,后面的骑兵也跟着往前冲锋,短兵相接,喊杀震天。

    摩隆在敌人堆里左冲右突,把人马撞得东倒西歪,它吼叫了一声,又喷出一股火箭,一些土匪被烧着了,惨叫着乱蹿,满地打滚;土匪的骑兵稀里哗啦好多落马的,马匹受惊,逃跑得逃跑、乱撞得乱撞,把他们的队伍冲得乱糟糟。

    我想找切洛贝亚,想先干掉这个土匪头子。

    可到处都是乱蹿的骑兵,既有土匪的,也有我们这边的,看不清谁和谁,但是让我撞见了墨绿皮肤的忒尔墨利,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马上掉下来,举着长剑步战,他力大无穷,杀那些村民士兵几乎一剑一个。

    我冲过去,快到跟前了,我用剑背敲敲摩隆的脑袋,摩隆喉咙里一响,“噗”地嘴里射出一股火箭,正中忒尔墨利,他顿时浑身燃烧起来,他疯狂地吼叫着,浑身是火仍然挥剑乱砍,我到了跟前劈头一剑,把他的脑袋劈成两半,呼隆倒下了。

    这时,切洛贝亚和哈格斯托斯竟然同时出现在我面前,切洛贝亚骑马,哈格斯托斯步行,两个人开始对我疯狂围攻,我只能以一对二。但是这两个家伙凶悍得很,力气很大,而且武艺也不错,我竟然一时也搞不定他们。

    我们这边情况不妙,因为人少,而且正规军不多,眼见不支,却听见炮声隆隆,一些炮弹飞来,在人群里炸开了,既炸死了土匪,也炸死了这边的人,好歹对方只开了几炮就停了。

    切洛贝亚大惊,急忙拉住马:“怎么回事?好像是我们山寨的火炮!”

    就见远处十几个骑兵飞驰而来:“切洛贝亚大人,不好啦,迪那奎亚的军队攻击了我们的山寨,山寨被他们占领了,追杀过来了”

    话音未落,就看见后面迪那奎亚旗帜招展,莫伦哥等人带着一队骑兵,后面跟着步兵,兽巨人泰坦提着大锤,潮水般地从土匪身后冲来。

    “啊呀,该死的骗子宇天龙,他欺骗了我们!”切洛贝亚慌了,掉头就跑:“快,回去,夺回山寨!”

第六十七章端掉贼窝(一)() 
可他这一乱阵脚,所有的土匪都乱了,他们被两面夹攻,莫伦哥他们冲入敌群乱冲乱砍,兽巨人泰坦抡着大锤一扫就是一大片,后面的士兵跟着疯狂厮杀。

    可怜土匪们被打得星飞云散,顿时惨败,几乎遭到了屠杀;这边军心大振,呐喊着追杀,把溃散的土匪都圈了起来。

    切洛贝亚骑着马突出重围飞跑,我追上去,摩隆只蹿了几蹿就到了他身后,我从背后夹脖子就是一剑,切洛贝亚从飞驰的马上一头摔了下去,当场毙命。

    大战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就结束了,战场上一片欢腾,迪那奎亚士兵和村民围着已经放下武器的一千多土匪欢呼呐喊。

    这一仗,土匪们几乎全军覆没,2000多人被杀,1300多人做了俘虏,只有少数的命大,突围逃走了,最大的强盗头子切洛贝亚和最厉害的强盗勇士忒尔墨利被杀,哈格斯托斯被卓西亚射穿了大腿,受伤被抓。

    这边也伤亡1000多人,将近一半,我带来的100骑兵还剩下31个。

    但是村民们仍然欢呼雀跃,二十多年来,他们恨透了这些盗贼,所以我去联络他们,这些城邑镇村的爵士都很痛快地答应参战了,把所有能打仗的劳力都武装起来,可也不过两千多人,虽然付出了巨大代价,可总算获得了胜利,以后再也不用怕土匪来抢劫袭击、敲诈勒索了。

    我带着迪那奎亚的军队进入了安尚切洛贝亚的山寨,这是修建在山顶上的一座城堡,四周有围墙,围墙上架着火炮,寨门破碎了。

    此前我告诉莫伦哥,我带一百骑兵和城镇村的村民去赴约,让他们带所有的士兵还有部分城镇村的士兵去偷袭切洛贝亚的山寨,因为切洛贝亚一定是倾巢而出,山寨里肯定没几个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留后手。果然被我猜中了,他只在山寨里留了不到一百人把守。

    士兵们冲到寨前他们才发现,手忙脚乱地装填火炮,兽巨人泰坦冲到寨门前,只两锤就把寨门打个粉碎,迪那奎亚的士兵冲进去,很快占领了山寨,因为里面根本就没有几个士兵,只有一大堆抢来的女人和一些奴隶。

    之后他们按照约定立刻下山来增援,并且炮击了几下,告诉战场这边,他们已经得手了。

    打开山寨里的几个仓库,可真的惊呆了,里面各种金、银、宝石、布匹、皮革还有金银器皿成堆,而另一个钱币库里的金币、银币、铜币有好几大堆,这都是切洛贝亚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疯狂抢劫、掠夺、讹诈积累的起来的财富,另外有很多粮食、牲畜还有战马。

    我下令阿莫和林勒斯带500士兵在这里看守,我带着莫伦哥、卓西亚等几个人加上兽巨人泰坦,领着900士兵和300镇村士兵飞奔去曲古克,我要趁他们不备把哈格斯托斯的老巢也端了。

    到了曲古克,才知道哈格斯托的老巢是在一条山谷里,有很高的寨墙封住谷口,上面也架着火炮。

    我让莫伦哥等四十多人跑进去,去骗开寨门。

    莫伦哥他们跑进去,高喊:“快开门,我们回来了!”

    寨墙上的人高声问:“头领大人呢?”

    “我们打败了,头领大人受了伤,马上就到,快开门!”

    寨门开了,莫伦哥他们一涌而入,接着里面就响起了惨叫声,我们从拐弯处跑出来,一涌而入,里面只有200多土匪,也是留守的,被我们一顿乱砍,杀了100多,抓了40几个。

    踹开仓库一看,里面也是有很多金银珠宝财物和金钱,还有很多的牲畜、粮食和掳掠来当奴隶的人口。

    我下令把这些东西全部起运,虏来的人口凡是平民都释放,身上带印记的奴隶统统带走,分了一些财物和奴隶给参战的城镇村当补偿,其他的连同一千多名俘虏,都运往迪那奎亚,两个土匪窝都被发了把大火,烧成一片白地。

    这是我当迪那奎亚伯爵以后打的第一个大仗,有点侥幸地获胜了,而且发了点财!

    财政大臣弗罗比让和内务大臣艾葛明金带着一大帮人,将运回来的物品、钱财、粮食清点、登记、入库,牲畜入栏,足足清点了十二天才弄完。

    我第一次见到一种以前没见过的货币:琅尔,简称“琅”,就是货币宝石,各种颜色的都有,但都是同一类宝石。形状有两种,一种是圆形的十二面体,称为“琅一”;一种是六棱的圆柱体,称为“琅二”。琅一体积大、分量重,琅二体积小、分量轻,各种都大小分量一致,说明是专门按照固定的体积和重量切割、打磨而成的,一颗琅二相当于500个提尔(金币),一颗琅一相当于20颗琅尔二,即10000提尔,就这么个换算比率。

    我们从两个贼窝里搞到了100多颗琅一和300多颗琅二,财政大臣弗罗比让看到这个,激动得眼泪都下来了,说自己已经二十多年没见过琅尔了。

    1300多名土匪俘虏,还有260多名奴隶,都被带到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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