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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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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冲上前去,仔细地打量着蔡理杰,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哭着说,还好你没事,吓死我了,他们说要把你打残了。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那时,我终于明白了所有的缘由。那几个高三男生带人来找蔡理杰麻烦。而我姐姐,喜欢蔡理杰。而他们来找他麻烦的原因也许正是这个。
对于蔡理杰,其实我并不很熟悉。只是常听姐姐说起起。
——他是从北方的一个城市来的。说普通话特别好听。
——他是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到这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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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雨季不再来(4)
——他是学校跳高队的。
——他在元旦晚上弹吉他。
——我们班有很多女生都暗恋他。
……
我不由地看到了向牧始终冷漠的脸。他的脸上依旧是没有表情。
但我知道,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尽管他知道姐姐不喜欢他。但也不希望接受这样一个现实。
我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这雨季,什么时候能过去呢?
[6]
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关于向牧的事。
弄堂里的孩子们欺负我,骂我是没爹的孩子。向牧看见了,冲上去打那些孩子。还对我说,你要争气。把学习超过他们,他们就不会来欺负你了。
每个下雨天,向牧都会拿着雨伞在校门口等姐姐。他怕姐姐淋着雨。而每次看到我来接姐姐时,他只是一声不吭地离开。
我家的老房子屋顶漏水了,姐姐和母亲忙成一团都解决不了问题。向牧知道了,委托几个人很快就把屋顶修好了。
……
经过那件事情之后,姐姐对向牧的态度好了一点。但仅仅是一点。她仍然不喜欢向牧在放学的时候等她,仍然讨厌看见向牧。
但姐姐开始不太在意我和向牧讲话,甚至和他出去玩。向牧每次带我玩的时候,都要提到我姐姐,问姐姐最近是否可好,学习怎么样,大学准备考到哪里。我的心里不再有任何禁忌,都很真实地告诉了向牧。
小镇南边的山上有桃树。一个又一个的夏天里,他常常带我去南山坡上。我在山上摘桃子,在桃树林里奔跑。那是我难得开朗的时候,从小到大,我太过习惯郁郁寡欢的生活。而我,把向牧看成我唯一的朋友。尽管,在我看来,他对我好,是因为喜欢我姐姐。
南山下面还有一大片芦苇。
夏天的风吹过,芦苇缓慢地摇晃着,起伏不定,像是大海。
向牧会兴奋地冲进那片芦苇之中,白色的芦花顿时飘洒起来,散落在天空中。
我听到向牧在里面对我说,知道吗,其实有些东西,是注定落空的。而有些喜欢,其实也会变成习惯。尽管,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一场劫难。
他还说,其实,他早就知道姐姐喜欢蔡理杰,那几个男生也是他派去找蔡理杰麻烦的。但之后,却发现自己很傻。他说,注定不是自己的东西,也许不管怎么样都无法得到。人的感情更是如此。
[7]
生命是一场寂寥的马戏,我们孤独地表演着自己。
生命是一场寂寥的马戏,我们戴着面具欺骗自己。
[8]
我和姐姐离开这个南方小镇是在我十四岁的夏天。
而蔡理杰在高考的三个月前,回到北方。他要在那里考大学。也许,他永远也不可能回到这个南方小镇了。
那年的夏季即将到来的时候,照例是下起了寒冷的雨,似乎就要开始绵长的雨季。可是,雨下了两天就停了,之后的天气始终是艳阳高照。当小镇的人们感到欣喜和意外的时候,殊不知,一场灾难也要来临了。
###的夜晚,我们家住的那条弄堂里失了火。
是邻居家的电线老化所造成的。其实,刚开始火势并不大,但是,由于弄堂里都是木结构的老房子。火势蔓延得很快。弄堂里的居民都被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所吓呆了。人们惊慌失措地逃出了弄堂。
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睡得很熟。在蒙胧中,我闻到了烟味和母亲的叫喊声。我迷迷糊糊地苏醒过来,却闻到满屋子的烟味。母亲狠狠地拍着我房间的门,边喊边踢着。慌乱之中,我赶紧下床。
开了门之后,母亲一把抓住我的手就拉我往外跑。
等我们到了安全的地方的时候,火势已经很大了。我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哭了。弄堂里的人们所住的几十年的房子就要毁于一旦了。而这场火对很多人的损失也不可谓不大。
混乱当中,我突然想起了什么。
陈晨:雨季不再来(5)
我顿时感觉两腿发软,颤抖着对母亲说,姐姐……姐姐……还在里面。
母亲听了惊叫起来,原来,她以为姐姐早就跑了出来。她发疯似的要往里面冲。我和邻居死死地拉住她。可是,母亲还是歇斯底里地叫着姐姐的名字。
这个时候,我模糊地看到了一个身影。
他身材高大,穿着黑色条纹的衬衫。
我看到那个身影冲进了火场。旁边有人想去拉住他,有人尖叫了起来。
我知道那个身影是谁。
顿时,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我脑中爆炸。我的眼前一片黑暗。
[9]
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像是一场噩梦,很多人被这场噩梦击倒了。所幸的是,没有谁在大火中离开。
姐姐最终被向牧救了出来。她只有轻度的烧伤。而向牧,烧伤严重,被诊定为二级伤残。
弄堂里的人们开始搬迁。有的住到小镇的另一个角落去。而我们一家,要离开这里,去姐姐读大学的那个北方城市。那个城市的夏天,不会再有漫长的雨季。
我只知道,这场大火没有让我取暖。反而,让我感到更加寒冷。这种寒冷,令我不知所措。
离开的前一天,我和姐姐去医院看望向牧。
已经是深夏,天气炎热,阳光猛烈。我和姐姐买了很多百合。姐姐说,要把这些花,插在花瓶里,放在他的病房里,这样,他的伤就会很快好起来。
向牧对姐姐和我的到来感到非常高兴。他像是没事似的,热情地帮我们削苹果。和我们聊天。
我看到他身上依然缠着绷带。可见,伤势很严重。
姐姐和他说了好多话,看得出,向牧很开心。但是,我却很难过,为什么,为什么要等一个人遍体鳞伤的时候,你才会懂得去怜惜他,去理解他。或者,仅仅是接受他。
向牧对我们说,其实,那没什么,不管是谁,他都会冲进去把她救出来。
他说,其实,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姐姐,姐姐是大学生,是有未来的人。而他,则是个小混混。是个没有前途的人。他们的生活不一样。
他还嘱咐我,要我好好读书,以后像姐姐一样,考个好大学,将来就一定会有出路的。不要像他一样。
直到快要离开的时候,我们才告诉他,我们要离开这个小镇了。去一个遥远的北方城市。
向牧的神情很坦然。他像是预知到了这一切。只不过,他问姐姐,一阳,你能每年来看我一次吗?
我看到姐姐湿润着眼睛。点着头,对他说,会的,会的。
可是,姐姐没有实现她的诺言。
在大学里,她很快有了男朋友。男友是优秀的研究生,前途光明,对母亲也很好。母亲希望姐姐和他结婚,能有一个像样的家。姐姐和母亲似乎忘了那个南方小镇,她们从未再提过那里,也从未提起过向牧。或许,她们一直在经历着遗忘。
我也上了北方的高中。时间一枪一枪地打在了我身上,我渐渐长大了。
而那一个个寒冷的雨季,终将会过去。我们,也终将会看到熙和的阳光。
[10]
我长久地凝望着南方潮湿的天空。我似乎又看到了有香樟树的叶子哗啦啦地掉了下来。似乎又想起了那一个个寒冷而延绵的雨季。想起了,那件在大火里被烧毁的黑白条纹衬衫。
向牧,你依旧在这里吗?
朱戈:摇滚的日子(1)
青春的人儿啊
想想一个人的十年会怎样
足够让许多选择发生
许多人事来来往往
此刻你深爱的啊
是那多少个十年后的少年
他是否依旧那么年轻
是否依旧那么热情
透过窗外夜色的迷雾
和丝绒般光滑的茧
我深深地亲吻着你
在这夜色不安的城市里
很久没有整理CD架了。
CD们披着不厚的灰尘,吐着似乎被遗忘的小调。幸好,一张张地擦拭干净,一张张地归位,看来CD也是需要归属感的。
突然,翻到一张积满灰尘的CD,不搭调地挤在EMI的古典CD旁。
《流星圣殿》——Linkin Park的第二张录音室专辑。
我大笑起来,持续了很长时间。
Linkin Park啊,我喃喃地说。
一
我记得,那天是个阳光极为灿烂的日子,灿烂到让人眩晕。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笔直地撒在意意的脸上。
我记得,阳光下的意意在那一刻,用同样充满阳光味道地笑看着我,却带着一丝骗你上贼船的味道。
我记得,耳中第一个关于Linkin Park的音符,是电吉他毫无保留的嘶吼和着主唱歇斯底里的兽吼。
啥玩意啊,这是?戴着意意的大耳麦,我用很响的声音说了这句话。
意意扯下我头上的耳麦,依旧保持着那种笑容。
你不知道了吧,这就是摇滚。
我记得,我就是以这样朴素的方式,在那一个充满阳光的瞬间,被骗上了摇滚这艘贼船,心肝情愿地。
二
你前面说那叫“林”啥来着?我抬起头问意意。
Linkin Park。中文翻译叫林肯公园,你怎么反应总是那么慢啊?意意拍了拍我的头。
我诺诺地点头,记下Linkin Park的名字。
意意说我反应慢是有道理的。
年少时,男生的圈子总是需要用某种共同兴趣来维护的,比如说篮球足球,比如说电子游戏,又比如说摇滚,可令我措手不及的是,这种群体的共同兴趣时常在变。
男孩们昨天可能还是一群樱木花道,明天就都变成了约翰列侬。
而我,则似乎永远是夹在约翰列侬中的樱木。
幸好,意意的存在总是在我将要脱离男生圈子的时候,拉我回来,好笑的是,每次都带着那种骗你上贼船的笑容。
于是,跟着意意的脚步,我很快学会了玩篮球,玩电子游戏,这些似乎都应是男生该有的爱好,然而对我来说,却只是对于群体的一种依赖而已。
放学后我来到家旁边的一家音像店。
老板,Linkin Park有吗?我不常来,音像店的老板看到熟客会很热情地拿出最新到的片子或者CD,然而对于我,却只是一个斜眼的打量。
啥?老板皱了皱眉。
那个……林肯公园……我同学是这么说的,我有些莫名的唯唯诺诺。
那里,自己找。老板指了指门口的CD架,架上罗列着欧美的大牌CD们。
我很快找到Linkin的CD,似乎是完成一个任务。结完账后狼狈地从音像店走出来,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汽车尾气。
回家的路上,我没有急于拆开CD,只是慢步走着,突然有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等到摇滚如同篮球、电子游戏一般不再是男孩们的共同兴趣时,那张Linkin也就没了它的价值。
然而,我竟感到一丝惋惜。
三
哦哟,意意说你也开始听Linkin啦,飙两段听听?
柳树扯掉了我的耳麦。
那个年头,扯耳麦似乎是个极为流行的动作。前提是大家都换上了颇有摇滚感觉的大耳麦,其次是很多人为了假装自己音量开得很响,对于别人热情的招呼往往有意地置若罔闻。
所以扯耳麦无疑成为了揭穿伪装的最好方法。
朱戈:摇滚的日子(2)
我摇了摇头,说不会。抬头看了眼柳树,接着戴上耳机,切回前面错过的《My December》。
柳树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有无从开口的味道,只是傻站着。
之前我和柳树不熟,只是知道班里有这样一个名字。印象中只是个瘦瘦的,爱开玩笑,带些油腔滑调的男生。
不久后,柳树告诉了我Linkin新专辑《流星圣殿》被引进的消息,柳树显然也喜欢Linkin,只有在说Linkin的时候,他才会严肃起来。
我开始听Linkin park的事情很快在男生圈子中散布开来,下课有人来拍我肩膀说,这次跟进得快了嘛。
别人异于我听Linkin时的神情,一脸的冷漠和安静,我似乎更像是在听古典乐,而不是摇滚。
男生中常会聚在一起讨论Linkin的歌,包括乐队的现场,歌中的脏字,以及《Faint》中那带些死亡金属味道的兽吼。我并未参与这些讨论,只是例行公事般听着,从不发言。
但不代表我不了解这些,事实上我是为数不多说得出所有乐队成员名字的人。
那天和意意一起回家的时候,我问他:
你真的喜欢Linkin Park吗?
他说,这么牛的摇滚,谁不喜欢?
我不回答,只是说,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这种音乐了。
四
摇滚的热头似乎迟迟不肯消退,所以我的那张Linkin幸运地一直在体现他的价值,这应该是一张CD最愉快的状态,不停地在CD机中旋转,直到主人抛弃它的那天。
Linkin开始泛滥到每个人的耳朵当中,不再局限于那些一直聚在一起讨论Linkin的男生圈子,柳树笑着说,不得了,现在就连外表文静的女生也开始听Linkin了。
我把自己称做Linkin党,在一个Linkin党眼里,Linkin即是摇滚,摇滚即是一切。
然而与此相对,在Linkin的大潮当中,另一些人则被我称作伪Linkin党,因为那个时候的Linkin似乎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摇滚乐,而是一种时尚或者潮流的代名词了。
当你随便问一个貌似文静的女生,你喜欢什么类型的音乐?她会回答,摇滚,并且摆上自认为很摇滚的动作,接着再问喜欢的乐队,她会回答Linkin Park,不过发音很可能是“林青帕克”。不过,当你再问得具体点的时候,聪明些的女生就会试着扯开话题了。
那时候伪Linkin党的确大行其道。
不可思议的是,那群曾经聚在一起讨论Linkin的男生似乎返老还童,再次回到了篮球和电子游戏怀抱里。
更不可思议的是,Linkin党竟意外地拉近了我、意意、柳树之间的距离,意意说,我们坚持的是一样的。
有空的时候,常常和意意、柳树到路边的夜排档去吃炒面,聊些身边的小事,聊些Linkin Park。
意意的口头禅是:我觉的那个女孩长得不错。他说到这些的时候,常被我们推搡下去,然后三个人一起吃吃地笑,毫无理由的。
但意意有时候也会说些颇有意义的话,我记得那天他说:
你说咱们到底是为啥听Linkin啊?
喜欢摇滚啊。柳树回答。
不对,是热爱。我更正道。
那你说我们到底热爱摇滚什么?
在那时看来,吃炒面的时候问一个如此严肃的问题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喜欢就喜欢了,你怎么搞得像女的一样,偏要找个理由出来?柳树不耐烦道。
意意一个人显得很无趣,独自吞着炒面。
半晌,我一字一顿地说,是精神,摇滚精神。
意意刚想问,又收了回去,我知道他要问的是摇滚精神是什么。
他知道我回答不清楚,因为对于每个人来说的摇滚精神,也许都是不同的,也许只是每个人的一种生活态度而已。
五
Linkin党的日子不好过,因为我们还未长大,换种通俗的说法是,因为我们还要考试。
朱戈:摇滚的日子(3)
意意和柳树在期中考试中一败涂地,我也勉强混过,拿成绩的那天,三个人同时想到了一个词——萧条。
意意和柳树在去夜排档的路上肩勾着肩,像兄弟连的海报上画的那样。我走上去的时候,他们异口同声地说,离我们远点。
我带着一点点的幸灾乐祸笑着。
Linkin党也有这一天啊,看来这次的Linkin演唱会是去不成了,意意叹道。
算了算了,黄泉路上做个饱鬼,今天我请。我缓和着气氛
去你妈的黄泉路,柳树的心情也很低落,不过饱鬼还是要做的,随后补充道。
老板,拿三碗炒面加量,菜多放点,我吼道。
三个Linkin党像末代的武士呼哧呼哧地吞着炒面。
今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意意突然停下来,嘴上还挂着炒面。
什么?
摇滚是不能当饭吃的。
啥意思?异口同声。
你们这群粗人。意意转过头,继续吞炒面。
柳树说,当然不能当饭吃咯,人可以不听摇滚,但不可以不吃饭。
你长进了,意意说,
柳树没理他。
人可以不听摇滚,但不可以不及格。我半晌说出这样一句话,之后被两个人合力推了下去。
六
伪Linkin党的队伍开始呈几何级数般壮大了,Linkin党却如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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