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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途-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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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缘就是福缘,福气。
一个福气的女人,每天可能会睡到自然醒,即使只为了一个目的:养颜。但毕竟是“奔四”的人了,岁月饶不了她。于是我想到一个细节,一天梳妆时,她不经意发现脸上长了几粒雀斑。要是换一个女人一定会惊惊乍乍的,但她不,她笑了,并且对镜子说:你真讨厌,怎么能这么一览无遗地反映我?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提醒了我,应该施点粉了。说着,刷刷两下,没了,她很得意。下午遇到女友(脸上同样有雀斑),她会得意扬扬地告诉她怎么对付雀斑;遇到男士,她会说:嗨,你别凑我太近,否则你会看到我脸上的秘密的。这样,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她:女人喜欢她的诚真,男人喜欢她的风趣。
经常在人堆里转,总是会有艳情。一天,一个不知趣的男人偷偷地对她表示了爱意。这蛮考人的,拒绝要得罪对方,接受要得罪自己,上下都是陷阱,怎么办?我听到她哈哈大笑的声音,是为了稳定情绪,保持智商。然后,只见她兰花指一跷,嗲声嗲气地说:老兄,你真是不了解我,我只追求别人,从来不接受别人的追求,如果早二十年见到你,我会追求你的……玲珑剔透,全身而退。没办法,男人在她面前总显得弱智。这是女摩羯的特征之一。女摩羯如果从政必定所向披靡,三十岁之前当上中层,四十岁雄踞一方。问题是朱文颖让她读了太多的文艺书,她迷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愿意撞钟。所以,她放逐了组织,成了一个不务正业的闲散之徒。好了,要想在文艺上有所建树,把自己弄报废这是首要条件。
所谓报废,就是对世俗产生了距离,甚至敌意,价值观发生了质的变化,不甘于过正常人的正常生活。除了对自己认定的东西和仅剩的亲情,她对什么都感到漠然,易于厌倦。而故事正是从厌倦开始,在南方,一个被和风细雨养大的女人,因为对周遭的厌倦,对远方的念想,渐渐地陷入了一种复杂的生活,渐行渐远,爱恨情仇以一种加倍的方式向她袭来……
有人说,这不是《南方》的女人主,而就是朱文颖本人。对此,我不打算作任何回复。不,也许应该说一点:朱文颖作为一个探究女性内心秘密的作家,爱恨情仇一定在加倍地怡悦着她,也折磨着她。
2008年5月11日
文学的创新
此文系第三届全国青年作家会议上的发言。
创新,是跟文学一样古老又现代的话题。这个话题很大,看上去简单,实际上深奥,像一道地平线,我肯定无法“解密”它——我准备“暗算”它。我要说的不过是在困惑中的一些思考,目的是抛砖引玉。
我首先“抛”出的是我儿子。
我儿子今年十岁,前年夏天,他想学骑单车,我觉得太早,没同意。但他母亲悄悄地违抗了我,等我知道时已经没有指责的权利了,因为他已经学会了。第一次看儿子骑着自行车在偌大的操场上转来转去,心里还是有些激动。但短暂的激动后,更多的是紧张,我发现儿子骑车的速度非常之快——实际时速可能在10公里左右,但我的心理时速已经超过了一百公里,急得我一边追着一边大喊大叫:慢!儿子,骑慢一点!但儿子还是骑得飞快。他慢不下来,一慢下来就摔倒了。这似乎很难理解,但事实就是这样,慢比快还要难,还要花工夫,还要有技术。骑车是这样,写作可能也是一样。
然而,慢不是当今的时尚。这个时代崇尚速度和更快的速度,坐船去纽约或许会成为你发神经的证据,男人和女人见面就上床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至今还在用一部1998年买的诺基亚手机,这成了一件比什么都叫人新奇的事情,人见人说,为此我受够了各种夸奖和嘲笑——这些夸奖和嘲笑,都是因为我失去了速度。速度,挑战更快的速度。速度,满足于更快的速度。速度,一群聪明人送出的礼物,一头风做的怪物,一条上去了下不来的贼船。毫无疑问,在今天,你想拥有一部手机要比没有一部手机还要容易,你想拥有一部新手机也比保留一部老手机容易。这就是一个追求速度的时代的魅力,也是问题,速度在裹挟着我们往前冲,我们慢不下来,慢下来就是逆流而行,需要我们付出双倍的气力和努力。
众所周知,新时期以来,文学创新的速度是够快的,有句话一度很响亮:创新像一条疯狗,追得我们满街乱跑。奔跑中,我们留下了速度,却使文学丢失了许多可贵的品质,比如真实,比如美,比如善;同时也让有些作家失去了一个写作者应有的心态,比如耐心,比如坚守,比如安静。前不久,我看到云南的一位我敬佩的作家在报纸上说,他的写作不过那种加盐的写作,是在最基础的层面进行思考、写作。这也让我想起去年我读到的一部长篇小说,作者如今已经身居要位,指名道姓出来也许有媚俗之嫌,鉴于此,请许可我用X、Y替代。X写了一篇叫《Y》的小说,我认为那是一部超常“慢”的小说,慢慢地开始,慢慢地推进,慢慢地结束。它放弃了速度,把一段历史,一个地方,一门家族,一些新老事情,事的是是非非,情的恩恩爱爱、悲悲楚楚,都摆放在午后的茶桌上,以一种午后阳光移动的速度慢慢写来,娓娓道来,前因后果,起承转合,曲里拐弯,里应外合,尽量将变迁的人和事、情和理、形和状、意和义,苍茫的外部和深邃的内部,说透说圆,圆得没有了线条和角度,透得像在玻璃的另一边。我曾经想用两个晚上把它读完,但二十天后它还没有撤离我的床头。这是所有慢小说的特点,阅读成了一种考验。当然,如果没有诱惑,也就没有了考验。换言之,一方面是它的“慢”在考验我,同时也在诱惑我,它身上有太多的肌肉和重量,它行动迟缓而笨拙,但是柔软的,温暖的。这也是文学应有的感觉,一种让人舒缓、慵懒的感觉,一种让人身体慢下来又化开来的感觉。
客观地说,这小说写法非常老套,具有深郁的中国特色,谋篇布局,风格味道,大有中国古代言情小说的精髓。让我惊讶的是小说给我的第一感觉却不是这样,不是“返古”,而是“创新”:一种崭新的姿态,一种久违的陌生感。这使我不禁想到:创新也许不是一味地标新立异,有时候也许是“守旧”,是回归,是后退。《Y》这篇小说之所以让我感到“新”,就在于它所传递出来的精神气息,和这个时代的很多写作都不尽相同,它用它的笨拙,守护了我们生活中即将消失的旧和慢——这对一个正在以审美加速度前进的时代而言,其实就是一种创新。所谓的创新,也包含着对旧的事物的重新理解,正如所谓的先锋,也常常意味着是一种精神的后退一样。由此,我甚至觉得,真正的创新,有时恰恰应是一种创旧,也就是说,你要敢于在一个日日新的时代里,做一个旧的人,敢于在一个以加速度前进的时代里,做一个慢的人。我常常问自己:当时代变动得令人眼花缭乱的时候,我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一个不动的人,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人?当快成了多数人的写作速度,我是否还有耐心使文学本身慢的品质不致失传?当别人前进的时候,我是否愿意独自后退?当大家都被推到喧嚣的中心时,我是否还能安于一个角落继续寂寞、孤独地写作?
因此,文学的创新绝不是为了尽可能多地分享公共的经验,而是要在公共经验的丛林里,找到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地方,以及一个属于我自己的观察世界的角度和深度;文学的创新也不是为了承认、赞美已有的文学现实,而是要在已有的现实之中,敞开一种新的写作可能性。文学创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我们学习如何在人群中成为那个面目清晰、风格鲜明的“个人”。这,我们大家可能都知道,我煞有介事地说它不是为了炫耀,只是为了和大家一起重温、共勉。
2007年11月15日
我用大脑写作
拙作《风声》获第三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7年度小说家奖。此文是获奖感言。
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此刻在想什么,也不知道明天的天气会如何,是晴到多云,还是雨过天晴?这个世界是神秘的,很多事情我们不知道,很多事情我们知道后又被弄得不知道了。所以,我现在干脆什么都不想知道,只想一言以蔽之——这世界是神秘的。
我得这个奖,我认为是替这个神秘的世界又加增了神秘的内容。我是说,我和这个奖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和关系,我几乎想都没有想过。说真的,四十岁前我渴望得奖,庄重文奖,冯牧奖,鲁奖,茅奖,省内的奖,省外的奖,我都暗自念想过。但是现在,从四年前起,我改变了自己,我不再念想那些奖。为了安慰自己,我非常刻意地记住了一位文学大师的话,这位大师说:得奖总的来说是满足虚荣心的,既然是满足虚荣心,那么不得也罢了。但奇怪的是——也可以说神秘的是,从那以后我断断续续得了一些奖。为了体现我的成长和成熟,我不允许自己在奖状面前喜乐,我套用大师的话对自己说:那不过是满足了虚荣心,虚荣心总的说是要克服的。我尽量保持平常心,把因为得奖而可能异动的心熨得服服帖帖。
但是此刻——或者确切地说,从得知有此刻的那一刻起,一种喜悦按捺不住地浮沉在我心间,像花香之于花开一样。这有两种可能:一、我四年来对自己改变是假的,起码是不彻底的;二、是这个奖已有的荣光击垮了我,就像我以前部队的一位首长,他在一只装满百元大钞的坤包前弩张剑拔,虎虎生威,但一天晚上当这只坤包换成一只麻袋时,他变得谈笑风生起来,轻浅的笑容,期许的目光,称兄道弟的平易近人。这是他垮掉的形象,我一点也不欣赏。鉴于此,我不知道得这个奖是我的幸,还是正好相反。
我得奖是因为《风声》,这是一部我用大脑写出来的小说。我一直简单地认为,小说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用头发写,一种是用心,还有一种是用脑。用头发写的人叫天才,写出来的东西叫天赋之作。天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是从冬瓜藤上结出的西瓜,横空出世,无法无天,可遇不可求——一般说来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一遇。所以,这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人能说得清。可以说一说的是,用心写还是用脑?这是个问题,而且我们有选择权。
我知道,要想留下传世之作必须用心写,我们平时谈论的那些经典名著大多是用心或者是用心又用脑写成的,光用脑子是无论如何写不出这些传世巨作的。但用心写经常会出现两个极端:好的很好,差的很差,而且差的比例极高。那是因为大部分作家的心和大部分人差不多,荣辱要惊,爱恨要乱,欲望沉重,贪生怕死。相对之下,用脑写可以保证小说的基本质量,因为脑力或者说智力是有参数的,一个愚钝的人总是不大容易掌握事物的本质,分辨纵横捭阖的世相。我很希望自己能够用心来写作,同时我的智力又告诉我,这可能不是一个用心写作的年代。用心写作,必须具备一颗非凡伟大的心,能够博大精深地去感受人类和大地的体温、伤痛、脉动,然后才可能留下名篇佳作。但这个年代用李敖的话说:形势大好,人心大坏。我不相信我的心在这个潮汐一般的市声以无以复加的速度和力度,汹涌地遮蔽心灵的年代里能够出污泥而不染,独秀于林。当我看到周围人的欲望和黑暗被无限地打开,喧嚣得连天上的云层都变厚了,地下的水不能喝,身边的空气污浊了,我更加怀疑自己的心早已蒙羞结垢,因为无论如何我不可能比大自然更了不得。统而言之,我不信任我的心,所以我选择用大脑来写。
用脑写,通俗地说是把小说当做一门手艺活来做。1944年,博尔赫斯通过给一本小说集命名的方式宣称:小说是手工艺品。这让不少小说家们心惊胆战,一时间遭到各路豪杰的无情怦击。是啊,感天动地的小说——心灵艺术——怎么可能是手工艺品呢?事实上,我敢肯定,博尔赫斯自己也不会这么认为的,他所以这么说只是一种态度,是对小说家们日渐疏离技艺的一种质疑,一种不满,一种嘲笑,一种呼唤。说到底,把小说说成手工艺品,是对小说的一种退到底线的说法,是对小说家注定应该遵守的纪律的强调。我们应该承认,我们的小说已经变得越来越平庸、弱智,缺乏教养,我们很在乎写作速度,却不在乎笔下人物的长相、口音、身份,更不要说人事变迁的逻辑道德和心理坐标了。我记得李敬泽曾讽刺我们小说家都是地铁司机,只管一路狂奔,把人拉到目的地了事。他认为小说家应该是三轮车夫,一路骑来,叮当作响,吆五喝六,客主迎风而坐,左右四顾,风土人情,世态俗相,可见可闻,可感可知。我用脑写,就是想当一个三轮车夫,把各条路线和客主的需求研究透,然后尽可能以一种服人的实证精神,给客主留下一段真实的记忆。把假的说成真的,这是我们小说家的基本功,也是我们想让小说可能承载其他意涵的物质基础。如果这个“基础”是假的,破的,你往里面装最救命的东西最终都是要漏掉的,更何况今天的看客似乎并不需要救赎,起码是不愿意被蛮横地救赎。我认为,我们不少小说对读者的态度是有些粗暴和蛮横的。
最后,我还是要说,这个世界是神秘的——因为喧嚣和混乱而变得更加神秘,我什么也不知道,虽然说了这么多。
谢谢大家。
2008年4月13日于广州
。。
小说的“责任”
我一直不相信我们的小说有什么理由要求人们注目,那是歌星或者其他什么星的事,不是我们小说家的。我坚持认为小说创作是一件纯个人的事,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是隐秘的,深刻的,是想象的,也是欲望的,当中包藏着我们生命珍贵的自我、瞬间,以及它们的改换变化和联结活动。“我想说一说我此刻细腻的思绪”、“我想暂时离开一下现实”。我总是这样或者那样开始写作每一篇小说,安静和温暖的灯光是我写每一个字的客观需要。你在大白天或在一片城市的潮汐声中会亲爱地去抚摸一个你用心珍爱的女人吗?那时候被你抚摸的女人很可能只是你的玩物。因为玩物时刻都可能随人而走,随风而去,所以你要抓紧时间占有、占有、彻底占用──啊,多快活啊──就像一只狗在快活。
我也给写作的自己赋予责任,但不是通常的。我不信奉哥尔多尼的语录:现代艺术要求笑,要求诙谐的滋润。我也不相信“寓教于乐”的现实性和崇高感。我觉得一个作家最重要的职责是要关注自己的心灵,要和自己的心灵时刻团结在一起。看书,从书本上获得些许生活经历或细节然后写作,这不是我尊重的写作习惯。为了写个什么,披星戴月地去哪里生活一年半载,这种写作精神令我钦佩,不过也仅此而已。有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跟我号啕大哭一场后发现找错了人,没说一声什么就把电话挂了。几天后,我开始写《陈华南笔记本》,那个未名男人的哭声一直陪伴着我的写作,以至我没办法给陈华南一丝笑容。我就是这样写小说的,在想象和愿望中写作。
除了要和心灵团结外,我觉得一个作家还应该和自己写作的语言握紧手。这不是无聊。语言是最具欺骗性的东西,但千万不要欺骗了你作家本人。有人说,语言就像钞票一样,在流通过程中已被人使用得又脏又旧。这既是一种事实,又是一种告诫,是希望:人们在希望发行一种新币!如果一篇小说里拣不出一两句带点儿特点的句子,我就觉得这篇小说是臭烘烘的、要打倒的。这是我的固执和蛮横,但是……怎么说呢?我相信一个作家关注自己写作的语言,就是关注自己的命运。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应该像关注自己命运一样关注自己写作的语言。我经常想,为什么不能有这样一种语言:它是简单的,简单中又蕴含着质的硬朗和美的韵律,就同人类的形体一样。我以为,人类之语言的感觉应如流水之于一石头一样,随着岁月流逝而越来越光滑、精练、硬朗、生机勃勃。这就是说,我们的语言不应该像钞票一样,而是应该跟武器一样,像一杆枪!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这些愿望和四周的现实放在一起,好像是将耶和华和撒旦放在了一起,我感到非常难堪的同时,也倍感孤独、恐慌。
1997年5月5日
小说是“手工艺品”
一
现在经常有人把我和遥远的博尔赫斯联在一起,我难以判断这到底是对我的褒奖还是贬斥,所以我既没有因此得意,也没有因此失意。进一步,我也不会因此刻意回避谈论博尔赫斯。今天,我可能会搬出一些大作家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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