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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权杖-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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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名的李师师,主要的服务对象都是些上流人物,不是高官,就是富豪。
  同时,她的出场费也跟着名气一道水涨船高。
  一般人请不动她!
  徽宗的宠臣高俅,原本是个吃喝嫖赌的地痞无赖,后来因为蹴鞠踢得好,且善于溜须拍马,被当时还是端王的赵佶看中,留在身边,做了个心腹。
  赵佶做了皇帝之后,这高俅自然也跟着升官发财了,做了个殿前都太尉。
  大权在手,又是皇帝身边的红人,高俅把精力不放在公事上,而是经常饮酒狎妓,出入各种*场所。当红名妓李师师,自然也是他经常光顾的对象。
  在李师师那里体验到春宵一刻值千金的优质服务后,高俅就时不时的把李师师这个人向高宗详细进行了推荐,说她长得如何倾国倾城,说他的身段如何苗条,说她的歌唱得如何好,棋下得如何棒……当然,他专门隐去了与李师师上床的*。
  **,皇帝应该优先享用!这个道理高俅比谁都明白。
  徽宗本性就喜好风花雪月,听高俅这么一说,心里直痒痒,孩子总是自己的好,女人总是宫外的美,野花总是要比宫花香艳。。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一章 涉世(8)
我得去体验一把,不然这男人不是白做了吗?徽宗拿定了主意。
  不过这到青楼狎妓,可不比正常出巡,徽宗贵为天子,若是带着天子的仪仗,出巡青楼,考察李师师,那还了得,天下不是要大乱吗?
  徽宗虽然昏庸,但还不至于昏到白痴的地步!
  不光彩的事情,得偷着来,经过和高俅等人的一番密谋,徽宗打着微服私访的旗号,换套行头换个身份,直奔青楼。
  初遇李师师,好色的徽宗就被她迷得神魂颠倒。那脸蛋、那眼神、那身条、那歌声、那舞步、那棋艺、那*、那风情……始终在徽宗的脑海里轮番闪现。
  她太有名了,要不然我非把她召入皇宫,做个妃子不可!徽宗很是遗憾。
  不过,话又说话来了,距离产生美,要是真召进了宫,恐怕新鲜劲一过,徽宗又移情别恋了。
  与李师师交往,徽宗总感觉相处时间太短,分别时间太久,相思在宫里头。所以,他也顾不上虚弱的龙体,隔三差五借着微服私访之名,去青楼和李师师幽会。
  随着时间的推移,徽宗对李师师的痴迷达到了疯狂的地步,隔几天要是见不到李师师,这心里就憋得慌,吃不好,睡不好,神情恍惚。然而,只要一见到李师师,他顿时心花怒放,精神矍铄,吃嘛嘛香。
  可这世上没有不通风的墙,皇帝出入青楼,嫖宿名妓的消息不胫而走,宫里宫外议论纷纷。
  徽宗应该收敛一下了,不然的话,恐怕人心不稳,日久生变啊!毕竟大宋的江山,已经是摇摇欲坠了。
  就此收手吧,徽宗!
  牵手容易,放手难啊!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动脑。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高俅又给徽宗献策了,明的不行,咱来暗的,从皇宫挖条密道直接通到青楼。这样既可以解决徽宗的相思之苦,又可以避免被人看见。
  这个主意好!徽宗很喜欢。
  皇帝说挖密道,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劳力有的是,想挖多远就挖多远。
  密道挖成了,徽宗更加有恃无恐了,频繁的往返于皇宫与青楼之间,致力于和李师师饮酒作诗,听歌赏舞,床第交欢。什么朝政,什么战事,懒得再理,任由蔡京、童贯等人处置。
  帝无正事,国无宁日。
  一个皇帝留给后人的不是丰功伟绩,而是*韵事!
  这不仅是皇帝个人的悲哀,也是一个朝代的悲哀。
  再说秦桧,在大学里混得可谓是如鱼得水,从外舍到内舍,再从内舍到上舍,一路考下来,可谓是畅通无阻。
  读书爽!考试更爽!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作为上舍生,秦桧直接被保送参加了由徽宗主持的殿试。
  结果,秦桧并没有让大家失望,他考了个第三名,被徽宗赐进士及第,补密州教授。
  密州教授是啥职务?就是主管教育的官员,等级为正八品,算个芝麻官,但比他老父亲的从八品要高出那么一点,算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了。
  教育?好嘛,掌管招生录取工作,权力大得很啊。凭个人感觉,秦桧这回算是个实权派了,不过仔细研究一下,就发现古代官职和现在是两码子事儿。象什么教授之类的,都是清水衙门,搞什么训导考核一类的,没什么实质内容,就是一个闲职。
  不过,要知道在当时那个年代,太学毕业就想当个实权派,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怎么也得在一些闲职上混几年,积累一些工作经验,方能担当重任。
  就如同现在公务员一样,凡是要重点提拔的官员,往往要到基层锻炼几年,丰富一下工作阅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一章 涉世(9)
这是官场游戏规则,自古有之。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秦桧自从考上进士及第后,一下子从默默无闻变成家喻户晓,成了举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名人,引来粉丝无数。
  秦桧心里这个美啊!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意思是说,人一旦出了名,就容易招惹上是是非非,猪一旦壮了,就快要挨刀子了。
  话虽这样说,但古往今来,想出名要出名变着法子出名的人还是层出不穷。
  归根结底,出名还是利大于弊,要不然也不至于现在的年轻人削尖脑袋往名人堆里挤。
  做名人,可谓大大的爽!
  这不,秦桧前脚刚登第,后脚好事就来了,有人主动把女儿嫁给他!
  这个人是谁?王仲山这个名字可能不太出名,但他的父亲王圭却很有名,是神宗朝有名的“三旨相公”,他这个宰相当得很有特点,上殿面见皇帝时,说“取圣旨”,听了皇帝指示后,说“领圣旨”,回到衙门后对办事的说“已得圣旨”。
  关于王圭这个人的说法有很多。
  有人说他,碌碌无能。
  有人说他,胆小懦弱。
  有人说他,老奸巨猾。
  至于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这里不做赘述。且说他有五个儿子,都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不成气候。依仗着老爷子的政治背景,朝廷上给个高干子弟待遇,做个不大不小的官。
  王仲山是王圭的二儿子,有个女儿闺中待嫁,提亲的不少,王仲山迟迟不点头。
  家人们都很纳闷,这老爷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其实,王仲山有自己的小九九,他早把目光瞄准了那些太学里上舍生,这些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未来的朝中大臣,选个合适的,把女儿嫁给他,自己的后半辈子就高枕无忧了。
  很快,进士及第的秦桧走进了王仲山视线,他有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反过来再看秦桧,家境贫寒,孤身一个在汴京打拼,虽然身中进士,但在官场上混,没有点背景,发迹的机会很小。
  秦桧是个聪明的人,他不可能不认识到这一点。他也在翻来覆去的琢磨,怎样才能找一个豪门大户人家做靠山,给自己日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双方是各有所需,优势互补,经媒人一撮和,二话没说就成了。
  王仲山找个进士作乘龙快婿,脸面上也风光不少。
  秦桧娶了个老宰相的孙女,政治背景不容小觑。
  一桩政治联姻的买卖就此成交了。
  中了进士,又攀上豪门,秦桧这次算是双喜临门啊!
  引狼入室
  要说徽宗这个皇帝,很有意思,他一边把任由蔡京、童贯等人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一边却又做着收复燕云十六州的美梦,幻想着成为名垂青史的有为君主。
  收复燕云十六州不仅仅是徽宗的梦想,从太祖赵匡胤开始,大宋历任皇帝都有这个梦想,但结果实现了吗?没有!那些比徽宗强上百倍的皇帝都没有能力收复,就凭徽宗这副昏庸无能、胆小怕事的架势,能收复得了吗?做梦去吧!
  糊涂的徽宗,根本就没有想到,当时大宋面对内外形势是怎样的?
  在大宋内部,首先是赋税沉重,百姓困苦不堪,起义连绵不断,极大地削弱了国力。其次,宋建国之初确立的军事制度,有着严重的弊端,军权掌握在不懂军事的文官手里,武将只能带兵打仗,至于仗怎么打,还是由文官来决定。导致宋军的战斗力极差,经常被起义军打得落花流水,连农民起义军都疲于应对,又何谈与辽作战,收复燕云十六州啊。最后,朝政混乱,人才紧缺。蔡京、童贯等人任用的多是无能贪婪之辈,根本起不到富国兴邦的作用,人心涣散,各为私利,没有形成一个团结统一的对外氛围。。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一章 涉世(10)
在大宋外部,辽因为内部的*,也在走向衰落,这是大宋所希望看到的,因为辽的衰落,缓解了大宋边疆的压力。但与此同时,在辽的北面,一个新兴政权正在迅速崛起,这就是由女真族建立的金。金在未建国之前,女真族一直受辽的统治,在辽的残酷剥削之下,女真族渐渐产生了反抗的意识,特别是女真完颜部首领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后,南下攻辽,屡战屡胜。
  公元1115年,也就是宋政和五年,秦桧中进士之年,阿骨打建立金国,定都会宁。
  愚昧的大宋皇帝和臣子们,还没有意识在危险的到来,他们看到金打败辽后,欢呼雀鸣,为金叫好加油。
  这群傻子,把豺狼虎豹当成自己朋友,妄想着借助金人的大刀长矛来完成收复燕云十六州的壮举。
  为了灭辽,实现祖宗遗愿,使宋与金直实现直接接壤,徽宗派遣使者从海路至金,商讨联合灭辽事宜。
  阿骨打刚登大宝,正是踌躇满志之时,听了宋使说明来意之后,心中难免激动不已。
  大金的机会来了!
  更为荒唐的是,徽宗非常直白的向金示弱,明确表示,金灭辽后,宋把每年向辽缴纳的岁币,每年如数转给金。
  这样的便宜谁不要啊,不要白不要!
  宋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燕云十六州收复回来!
  金表面上答应了宋的要求,双方达成了“海上之盟”。
  其实阿骨打心里在冷笑,就你那熊样,还想收复燕云十六州?门都没有!
  这世上啊,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宋和金两国之间频繁的海上往来,难道就一点风声不走漏吗?两国结盟这么大的事情,肯定要放在朝廷上商议商议阿,这一商议就出问题了,朝中大臣三六九等,有亲金的,有亲辽的,亲金的没什么说的,亲辽的就不同了,不能坐等着看辽被灭掉啊,就把这个爆炸性的消息透露给辽了。
  辽知道这件事后,生气是肯定的,心想,好你个宋啊,竟敢跑我后院放火来了。可气归气,辽现在确实实力大不如以前,一个金就让他焦头烂额了,对宋的策略是,不急于动武,而是派使臣去恐吓一番。
  辽使对徽宗说,你还想不想当皇帝了,小心辽军打过来,端了你的老巢。
  徽宗本来就是一介懦弱文人,没有胆识谋略,身边也是一帮乌合之众,辽一吓唬他,他就害怕了,坐立不安,后起悔来。
  后悔了怎么办?后悔药是没得买的,只有采取补救措施了。怎么补救呢?徽宗就把金国的使臣给扣留了,到了约定出兵日期,也不出兵,按现在的说法就是违约了。
  徽宗这么做还挺得意,心想,让金和辽先打吧,打个两败俱伤,我好坐收渔翁之利。
  徽宗这个想法好倒是好,但是机会来了,他能抓得住吗?
  阿骨打率领金军把辽军打得节节败退,先后攻克了中京、西京,大辽已经是穷途末路,秋后的蚂蚱,没几天蹦跶了。
  好家伙,机会来了,宋朝上下一片沸腾,徽宗迅速派童贯率领15万大军直奔燕京出发,准备上演一出趁火打劫的好戏!
  辽都被打得支离破碎了,拿下燕京应该不成问题,庆功宴摆上来,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来。
  宋徽宗揽着美女,摆下筵席,等着前线捷报。
  他把宋军的实力估计得过高了,童贯的大军刚到燕京,就被辽将耶律大石率领的部队给打得蒙头转向,大败而归。
  连辽残余部队都打不过,还恬不知耻要收复失地!
  醒醒吧,徽宗!

第一章 涉世(11)
他醒来了吗?不,没有!他的梦还有很长很长……
  一次失败算不了什么,可能机会还没有成熟,再等一等,徽宗和大臣们这么想。
  机会似乎说来就来,在宣和四年(1122年)六月,辽宣宗耶律淳去世,皇后德妃主政,内部出现分裂,以郭药师为首的一些辽将开始向宋投降。
  上哪找这样的机会,进攻,进攻,迅速进攻!
  这一次,在有内部接应的情况下,宋军杀入了城内,与辽军近身肉搏,那场面是相当的激烈,在辽军强力的狙击下,宋军横尸城墙内外,大败而退。
  煮熟了的鸭子又飞了!
  就连已是穷途末路的辽军都打不过,这样的军队还能干什么?徽宗开始怕了,他对宋军的战斗力产生强烈不信任感。
  他害怕战争,因为他有一支信不过的军队!
  与此同时,金军却长驱直入,攻占了燕京。
  看来燕京的问题变得复杂了。
  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徽宗并没有放弃对收复燕京念头,而且随着金军的占领,这念头愈加强烈!
  徽宗梦想着金会履行承诺,把燕京等地归还宋,于是不断派人和金进行商议。
  可是,当前形势今非昔比了,金早已不再是松花江江畔的一个小国,它已经占领辽的大半疆土,而且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士气正旺。处于巅峰时期的金,根本就不把宋放在眼里,心想,你连辽的残余力量都摆不平,还能有啥能耐?
  好在金太祖这时候还没有和宋彻底决裂的想法,金刚攻下辽,局势还不稳固,在这个时候,不能急于与宋为敌,还是先想个法子把宋给安抚住,让他对金没有警惕性,然后,找个机会,再打他个措施不及,灭掉宋,完成大一统!
  于是,金太祖就派人到宋责问徽宗:为什么金军攻到了燕京城下,却看连宋军的影子也看不到,此前,你为什么扣押我的使者,不按约定出兵攻打辽,把我大金当傻子耍啊?
  徽宗自知理亏,面对责问,当然是无言以对,只能一再哀求金,看在盟友的份上,把燕京等地还给宋吧。
  于是乎,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讲条件了啊,金说,这些地方还给你也可以,但是你得每年缴纳一百万贯“代税钱”,你想啊,我们攻下燕京等地费了多大力气,流了多少血,死了多少人,弟兄们辛苦费、医药费、丧葬费、抚恤金等等费用得你们出吧,要知道我们是在为你们宋国卖命啊!
  徽宗一听,这话也有道理,不能让人家亏本啊,谁叫咱屡战屡败,连燕京都攻不下来呢?再者说了,别说金要一百万贯,就是一千万贯咱也得给啊,谁叫咱将衰兵矬呢?
  好吧,金提的条件全部答应,燕京等七个州归宋所有了!
  宣和五年(公元1123年),当徽宗派童贯、蔡攸兴高采烈去接受燕京等地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座座空城,所有人、财、物都被金抢掠一空。
  宋让金给狠狠的涮了一把!
  不过,童贯、蔡攸等人在给徽宗的汇报中,描述的是另一番景象:为了迎接宋天子的军队,燕京等地老百姓那是相当的热情,人山人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纷纷拿出美味佳肴,琼浆玉液款待宋军,老百姓们一致感谢皇恩浩荡,感谢徽宗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之中解决出来,他们向京师方向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好,太好了!徽宗得意十足,立即宣布大赦天下,并命人做了一个“复燕云碑”来彰显自己的丰功伟绩。
  说完了一段政治形势,再看秦桧。

第一章 涉世(12)
在朝廷上下忙着收复燕云之地的时候,秦桧却在密州教授的职位上刻苦工作,闲暇之余,仍不忘记埋头苦读,在为考试作准备。
  秦桧的出色工作,得到了安抚使张叔夜的认可,在他的推荐下,秦桧又一次参加了朝廷组织的科举考试,考中词学兼茂科,被任命为太学学正,还是从事教育工作,不过身份从地方职员升到了中央大员,为日后的平步青云,奠定了基础。
  看来,秦桧在政坛上发挥作用的日子不远了!
  政治“处女秀”
  要说这人啊,往往有打天下的能耐,却没有坐天下的命!
  金太祖阿骨打就是这样的人,本来金灭辽,一片形势大好,又从宋那里勒索了不少钱财,国家达到了巅峰状态,原本可以享享清福了,不想却在宣和五年(公元1123年),一命呜呼了!把辛辛苦苦打下的大好江山留给了其弟吴乞买,也就是金太宗。
  这金太宗可不是一般人,身材魁梧,力大无比,一个人就能把熊、老虎这样的猛兽搞定,或许因为有这样本事,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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