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办了离婚手续。他认为索要赔偿及要求将自己办出国会有损自己的人格,也会亵渎过去的纯真恋情。此外,他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否则两败俱伤,对谁都不利”,离婚后最初半个月他异常痛苦,健康状况明显下降。他告诫自己不能垮下去,于是从病床上爬起来,走向运动场,多方充实自己的业余生活,很快便从极度痛苦中摆脱出来,并认识了后来的妻子,再婚后感到非常幸福。
一位女性离婚者说,“我离婚是因为丈夫有外遇,第三者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而且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当法院通知我说准备驳回男方起诉时,我说已经这样就不要再驳回,请直接给我们办手续吧。因为我想我不是旧式妇女,我有工资收入,完全可以活下去,活得更好,同时把孩子带好。离婚后有一次为别的事与同事发生争执,同事骂我缺德,说‘不缺德怎会离婚’,我当时理直气壮地把她驳得哑口无言,从此,再也没人敢说三道四了。现我已重新找到理想的爱人,他不仅爱我,而且非常疼爱孩子。我对他还是那句话:合则聚,不合则散,只要说清楚,分手还是朋友,绝不互相怨怪对方”。
第二类离婚者的观念属于传统型,他们或认为离婚是大逆
不道、有违祖训,或觉得离婚丢人现眼、无法做人。尤其是一
些女性离婚者,以秦香莲自居,到处喊冤叫屈,要求组织领导
出面干涉,借助社会舆论搞坏对方名誉。一位男性离婚者说,“我妻子虽是有着

多年党龄的党员,但在婚姻问题上从一而终的观念却十分浓厚。我提出和她离婚后,她一方面到处说我们感情如何如何好,另一方面对我采取各种控制手段,还动手打我,并说打我是因为爱我,怕我跑了。”一位女性离婚者在丈夫公开与第三者姘居多年的情况下仍不肯离婚,直到自己年近半百才在子女的劝说下与丈夫分手。一男性离婚者在妻子提出离婚后对她说:“我没搞野女人,你也没搞野男人,为什么要离婚?怎么能离婚?要想离婚只有一条路,就是你去搞野男人,回来我二话不说,马上跟你办手续。”于是,在女方始终也不曾到外边“搞野男人”的情况下,他们的离婚整整拖了


年。


在离婚观念上属过渡型的人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这类离婚者大都认为夫妻之间过不来应当分手,但考虑到孩子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又往往犹豫不决。例如一位女性离婚者说,我不爱自己的丈夫,要是没孩子早就离了。但为了孩子有个哪怕只是名义上的父亲,我什么都可以牺牲,所以我不想离婚。对孩子来说,无论如何总是“原爹原妈”好。另一位女性离婚者的孩子是与前夫生的,与第二个丈夫的离婚并不牵涉孩子问题。从个人感情及意愿来讲,她婚后半年就想离婚,但在这痛苦的婚姻维持了

年之后,男方提出离婚她却不同意。她认为不幸的婚姻是痛苦,但第二次离婚的女性要面临的舆论压力更大更痛苦,她宁肯忍受前一种痛苦,也不愿将自己“再次剥光了一样,在众人面前展览,被舆论的洪水淹死”。
在上述三种类型中,持现代离婚观念和传统离婚观念者在样本中都是少数,多数人的观念则是新旧杂糅的过渡型。
结论
这项调查旨在了解我国离婚现象的现状,包括离婚原因、离婚过程,离婚后果及离婚观念,以及属于离婚者这一文化群体的其他特征。
调查的结论是,婚姻基础不好、婚后一方或双方发生过失、性格不合及性生活不和谐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造成婚姻基础不好的原因有个人的,也有社会的、时代的特征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离婚过程中当事人交谈最多的是感情问题,而子女归属问题并未产生大量剧烈冲突。与财产分割问题相比,房子的分割或归属问题更显得突出。离婚对当事人的影响主要是精神、心理方面的,对经济与健康等方面的影响则在其次。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也主要是精神上的,其中包括心灵的创伤,母爱或父爱的丧失,以及由社会压力造成的心理健康问题。准备再婚者普遍面临着社交范围狭窄、选择机会缺乏的困难。人们的离婚观念既有现代开放型的,也有传统保守型的,但多数人的离婚观念则属于新旧杂糅的过渡型。
当我们谈到人们对离婚的态度的差异时,并非主张凡是赞成离婚的都是现代的、开放的态度,凡是反对离婚的都是传统的、保守的态度,而是期待一种指导人们行为的理性原则。什么是离婚问题上的理性原则呢?就是使当事人双方最幸福这一原则。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离婚对他们的幸福来说就是好事,不是坏事。如果一方愿离一方不愿离,能够使任何一方做出牺牲或两人一起为子女做出牺牲当然很好,但是如果不可能做到,离婚对他们来说也就不是坏事而是好事了。离婚问题牵涉的法律、道德、伦理问题还有许多,但由于此项研究的主旨在于对我国目前离婚现象的基本描述,这些题目只好留待进一步的研究了。
参考书目:
①安布罗斯)等:《离婚男性》,《新社会》,年总


期,第页。


阿里斯托娃(:《未来新娘对离婚的看法》,《社会学研究》,




年总



页。
期,第




③伯格()等:《家庭战争》,安克出版社,纽约,年。


④ 卡 特( )等:《婚姻与离婚:一项社会经济研究》,哈佛大学出版社,麻省剑桥,


年。
⑤盖桑哈蒂(:《婚姻、爱情、性和离婚》,萨米特出版社,纽约,


年。古德(《离婚女性》,格林伍德出版社,威斯特波特,康涅迪克,

年。戈莱奇(:《离婚在波兰》,莫顿出版社,


年。哈斯基(《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婚中的社会阶级及社会经济差异》,《人口研究》,

年总

期,第页。海伦(:《离婚改革,法律与社会观念的变迁》,自由出版社,纽约,伦敦,

年。海德卡(《苏联离婚率的社会学分析》,《社:会学》,


年总

期,第页。杰科伯逊《美国婚姻与离婚》,瑞尼哈特公司,纽约,


期,第页。



年。坎波(:《离婚率预测:下降趋势?》,《家庭问


库玛盖(《日本离婚变迁》,《家庭史杂志》,

年总题杂志》,
年总

期,第页。
科达克()等:《离婚对儿童的影响》,《离婚杂志》,

年总

期,第页。林(:《台湾离婚率趋势与差异》,《台湾大学社会学

年总

期,第页。
杂志》,
罗布津斯卡(《离婚在波兰:立法、分布与社会背景》,《婚姻与家庭杂志》,

年总

期,第页。莫斯科夫(:《离婚在苏联》,《婚姻与家庭杂志》, 



期,第页。穆勒(:《家庭解体》,芝加哥大学出版社,芝加哥,伊洛诺依,


年总

年。纳奇斯(:《希腊的婚姻与离婚趋势》,为北中部社会学


年。兰金()等:《离婚者的婚姻长度对儿童的影响》,《婚姻与家庭杂志》,
年会提交的论文,

年总

期,第页。瑞斯曼)等:《婚姻解体与健康》,《社会科学与医学》,
年总


期,第页。斯科恩()等:


世纪瑞士的婚姻与离婚》,《婚姻与家庭杂志》,
年总


期,第页。塞维利娜()等:《家庭服务及其改进》,《社会学研究》,
年总


期,第



页。西森科(:《离婚:动机与后果》,《社会学研究》,
年总

期,第页。
邓拉洛克()等:《分居与离婚女性同婚姻控制组的比较》,《社会科学与医学》,


期,第
页。威尔克()等:年婚姻与离婚的国际趋年总势》,《国际家庭社会学杂志》



年总

期,第页。泽斯()等:《提出离婚与适应离婚的性别差异》,《离婚杂志》,


期,第页。
年总

第十篇  同性恋
引言
同性恋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社会学研究的理想课题。说它“理想”是因为同性恋现象外延清晰,内涵独特。同性恋作为一种亚文化(,又译副文化)现象有着它独特的游离于主流文化的特征;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具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因此,世界各国的社会学者都热衷于这个题目,对此做了大量研究。
同性恋在一般人眼中是一种异常的性倾向。说它异常只是说它有异于常人,并不等于说它是病。从弗洛伊德反对对同性恋的生理解释而强调它后天习得的性质起,到

年美国神经病学会正式将同性恋除名,认为它既然已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已经属于由社会来加以规范的事物而不属于神经病学的研究对象止,人们对于同性恋的研究已经深入到这一现象的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关于同性恋现象的研究有下列各类:

关于
同性恋的历史的研究: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现代同性恋者争取

关于同性恋本身状况的研究,如他
自身权利的政治运动;
们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他们的性格特征、生活方式、行为规
范等,

关于同性恋形成原因的研究;

关于人们对同性
恋态度的研究,如男女两性是否对它持有不同的观点;


于同性恋者同其他人的关系的研究,如同丈夫、妻子、子女的关系等等。
我的这项研究旨在对北京男同性恋社群的状况做一基本描述,其中包括同性恋社群的主要活动方式和场所,同性恋的形成过程及原因,同性恋者的感情生活与性生活,以及他们的婚姻观与价值观,等等。研究在描述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试图对同性恋在中国文化背景中的某些特异之处进行分析,做出合理的解释。
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本应包括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两个部分,但由于笔者精力及调查线索的限制,只做了男同性恋的研究。
文献综述

关于同性恋历史的研究

)在《同性恋权利运动:
社会学者里卡塔
美国历史一个被忽略的领域》一文中回顾了以欧洲为源头的美国同性恋权利运动史,将其概括为以下



个阶段:


年:在这个时期,只有零散的个人的尝试,试图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
为同性恋和同性恋者的权利作辩护;
数年间是城市男同性恋者“少数派群体意识”的觉醒时期;


年:同性恋者寻找身份认同的时期;




年:同性恋者对自己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愤慨爆发的时期;至


年:同性恋运动加强信息交流,注重教育领域的时期;

年代:将民权运动引向同
性恋运动的时期; 年: 开始出现大规模同性恋运动 
的时期, 至 年: 同性恋运动与政府通过正式渠 
道对话的时期。整个 年代以同性恋运动的联合与成功意识 

告终(。里卡塔,年)
艾斯科弗()的研究认为,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大批男性公民参军,女性不得不进入劳动力市场,致使美国的性别分工结构产生了巨大变化,进而导致了战后的性革命。这一革命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在人们已感觉到性规范与性行为之间存在着差异的情况下,金西博士对性规范的批判,以及同性恋者提出解放的要求,第二阶段是回潮期,其特征是在性别分工上鼓吹妇女留在家里或回到家里去,在性关系方面对同性恋实施制裁,及鼓励提高人口出生率,然而在这个时期有一批知识分子坚持对性压抑的批判,第三阶段的特征是,同性恋亚文化出现于各大城市之中,社会开始容忍同性恋者对性与性别的看法。(艾斯科弗,年)
海伯尔()等人在《粉红三角与黄星纳粹德国对性学的摧残及对同性恋者的迫害》一文中,揭露了纳粹暴行被人们忽略的一个方面。论文指出,许多早期的性学研究以及性学这一概念本身是德国犹太人首创的。希特勒摧毁了德国的性研究和性改革运动。在性科学研究的废墟上,纳粹建立起自己以反犹、反女权主义和反同性恋为特征的性意识形态。纳粹档案中存在着大量迫害同性恋者的证据。同性恋者被关进集中营,在囚徒的等级中被排在最底层(海伯尔,年)。劳特曼()的调查发现,纳粹集中营中共有一万名左右同性恋者,他们配带粉红色三角标志(犹太人配带黄星),地位很低,与其他囚徒隔离。与政治犯和犹太人相比,同性恋囚徒被派给的活更重,死亡率更高,幸存率和释放率更低,但其自杀率并不显著。(劳特曼,

年)

关于同性恋自身状况的研究
怀特姆()在对美国、危地马拉、巴西和菲律宾四国的比较研究中得出下列重要结论:

这些社会都
存在同性恋现象;

在这些社会中,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
比例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

社会规范既不能阻碍也并不助


只要存在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会产生同


长同性恋倾向;

虽然所在的社会不同,同性恋者在行为兴趣
性恋亚文化;

所有的社会都会产生相似的性关
和职业选择上趋于一致;
系连续体,从男同性恋到女同性恋种类齐全。全文的结论为:同性恋不是由某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产生的,而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类性行为的一种基本形式。(怀特姆,

年)迪克森()以


位双性恋已婚男性为对象进行了比较研究,使两组对象在年龄、婚姻持续时间、社会经济地位上互相匹配。研究结果表明,在性满意程度和婚姻幸福程度上,两组间存在区别。首先,双性恋者经历性快感的频率显著高于异性恋者,(双性恋者每周次,异性恋者

位异性恋已婚男性和


次);其次,虽然两组对象的性满足程度和婚姻幸福程度都相当高,异性恋者的满足程度与幸福程度高于双性恋者这一事实具有统计的显著性。(迪克森,




年)

关于同性恋形成原因的研究范怀克(

, 
)等人研究了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的形成原因,发现在各种因素之中,早年性经验是决定因素,其次为性认同和家庭影响等。(范怀克,

年)这
一结论与某些人以家庭影响为性倾向主因的观点有所不同。西麦里()等人以



岁的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乱伦的经历对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影响。他们将研究对象分为三组,第一组为无乱伦经历者,第二组为有在核心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第三组为有在扩大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研究发现同性恋者中有乱伦经历的比例很大。其中男性多为同性乱伦(父与子、兄弟之间),女性多为异性乱伦(父与女、兄妹之间)。研究对象对核心家庭中的乱伦经历和异性乱伦经历多持否定态度,对同性乱伦和扩大家庭中的乱伦则多持肯定态度(。西麦里,
年)


关于对同性恋的态度的研究凯特()综合研究了


项已发表的研究报告,看男女两性在对同性恋态度上是否有区别。一般认为男性比女性对同性恋更反感。他发现在这


项研究中,样本越大的性别对态度区别的影响就越小;发表日期越晚的性别对态度区别的影响就越大。(凯特,



年)鲍曼(在


名成年异性恋者的研究表明,他们对同性恋的态度比许多同性恋者和立法者要宽容得多。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但不反对同性恋,反而赞成取消对同性恋的种种制裁措施。在研究对象中持上述态度的人具有下列特点:年轻、无宗教信仰或只是一般的基督徒而非少数教派的信徒,以及朋友中有同性恋者等等。(鲍曼,
年对

年)拉森()等人的研究则发现,对黑人种族歧视程度较低的人对同性恋者的态度也较宽容(。拉森,

年)

关于同性恋者家庭关系的研究沃夫()以


对结婚二年以上的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同性恋(双性恋)者作为丈夫的现象。研究发现此类婚姻双方满意程度较高,性生活活跃,丈夫对妻子说明自己有同性恋倾向。此类婚姻的满意程度还与下列因素呈正相关关系:



双方坦诚相见;


友谊;

性生活活跃;



婚前接受医生或心理医生的检查;

宽容的态度;

经济独立(。沃夫,

年)布朗芬()也以双性恋丈夫为题做过研究。他认为这种人并不少,但难以找到他们。他设法找到了

位此类对象,研究他们如何处理异性恋的公开形象与名声很坏的同性恋行为的矛盾,以及欺骗妻子与亲人这种做法的道德问题。研究发现这类研究对象多无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模式。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有些男性具有将同性恋和异性恋协调起来,使二者的冲突降到最低限度的能力。(布朗芬,

年)我们对北京男同性恋的研究发现与沃夫的发现形成鲜明对照,同布朗芬的结论倒有相似之处,下节将有详述。
费舍()研究了同性恋者与子女的关系。许多同性恋父母具有子女抚养权并非常担心会丧失这一权利。研究检验了以下三项假设:

子女会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